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第167节
  “学生购入长庆楼的十八万贯,十五万贯源自家父自杭州寄送来的茶引,这里是学生当初在汴京城中的金银钞引铺兑换茶引的记录。亦有家大人当日来信作为凭证。”
  明远从袖中取出各种凭证,交给身边的衙役转呈陈绎。
  “余下三万贯,分别来自学生此前在京兆府的炭厂,在汴京城中经营的各家刻印社的经营所得,以及朱家桥瓦子的一点点分润。”
  开封府堂上人纷纷继续扶额——怎么你在别处还有产业?
  “这是各处产业拨出利润,供学生收购长庆楼的凭据。”
  陈绎看过,将这些证据收到一边——开封府少不得要将这些一项项查实。但是从目前他所了解的来看,至少明远出资收购长庆楼的那一笔十八万贯,清清白白,没有任何问题。
  “咳咳!”
  唐坰在旁用力咳嗽两声,见陈府尹的视线转来,立即提醒:“陈端明,本官还记得,那小报记者提出的问题可是‘长庆楼东主身份存疑,明氏巨额财富从何而来’。”
  “按照那上面所述,无论是汴京,还是苏杭一带,都没有人听说过明高义这位富商巨贾。”
  “明郎君手中的大量银钱,都来自他口中所说的那位‘大人’,陈府尹,如果事实上连他这位父亲……都从未存在过呢?”
  旁人听了这个“假设”,都是一怔。
  是呀,如果明高义这个人根本不存在,那明家突然汹涌冒出的财产就很可疑——恐怕是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
  不然,难道还是变出来的不成?
  唐坰一说到这里,明远便“唉”地叹了一口气,搓搓手,万般无奈地望着陈绎,似乎在说:你看我说的吧!
  人们也多用同情的眼光望着明远,猜想明父只是因为“没有人听说过”,就遭受唐坰如此“恶意揣测”,万一明高义也和明远一样,是“衣锦夜行”呢?
  唯有唐坰以为自己抓住了明远的痛处,因而洋洋自得。
  他们御史从来都是“风闻奏事”,有疑点就提出,从来不考虑会不会有什么不妥。
  这时,陈绎望着明远开口:“看来有必要联系一下令尊了。”
  明远面色不变,心里却很明白:明高义肯定是联系不上的,但他收到的那些巨款,必然将有个解释——而这个解释,该将由试验方给出才对。
  正想着,忽听外面衙役来报,史尚求见。
  “明郎君,明郎君——”
  史尚快步赶来,身后跟随着一名身穿绸布直裰的中年人。
  将近五月,艳阳高照。史尚显然是在外奔忙了好一阵,现在他鬓边的那朵玉绣球都被晒得微微卷起了边,不复刚刚采撷时那般鲜亮。
  他快步迈进开封府的内衙,见到明远好端端地站在那里,面色如常,便欣慰一笑,同时向上面坐着的陈绎拱手行礼:“启禀陈府尹,好巧不巧,杭州来了一名管事,想要求见明郎君,听说开封府正在查问此事,便匆忙赶来。”
  “他能为我家小郎君作证。”
  明远听见这话,嘴角微微扬起。
  旁人都以为明远自觉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候,因此面露愉悦。
  其实明远是在想:呵……这试验方终于肯出面了。
  跟随史尚来到开封府堂上的,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自称姓靳,杭州人士,说话咬字有一股明显的南方口音。
  “小人自杭州来,听闻我家东主的亲生爱子被开封府召来问话,又说是与小人的东主有关,小人便匆匆赶来。府尹有话请问,小人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靳管事拱起双手,深深一躬到底。
  陈绎便将明高义在南方的情形仔细询问了一遍。
  靳管事所答的和明远所想象的差不多,他只说,明高义此人经商多年,所得颇丰。但是他不欲太过高调,因此将绝大多数产业都挂在他人名下,并延请掌柜和管事打理,对外从不说明高义的名字。
  “果然谨慎!”
  陈绎拈着胡子评价。
  明远看了这位开封府尹一眼,心里清楚,不需要再派人去杭州查证,陈绎已经将明远这边的说辞相信了九成九。
  靳管事又答,去年六七月间,他确实见证了东主名下的各家产业调出一些资产,兑换成茶引,并托人带去汴京。
  当时他不清楚,现在才晓得,原来东主是为了支持小郎君在汴京收购一座酒楼。
  这靳管事提起“酒楼”二字,随随便便的,仿佛根本没把汴京百姓所瞩目的七十二家正店当一回事。
  开封府堂上众人可能觉得这靳管事见惯了大生意,一点都不在意。
  但明远猜想这靳管事许是第一次来汴京,根本就不知道七十二家正店是什么地位,大概值多少钱。
  待陈绎问过靳管事,唐坰就坐不住了。
  他直接走到靳管事面前,大声问:“那最近呢?最近你家东主难道又调动了巨款,从杭州调往汴京?”
  唐坰这个人说白了就是一根筋,只要他没有完全得到答案,他就会锲而不舍地追问下去。
  对于御史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必要的品质,但是对于站在开封府内堂,无端检举他人的“吵架王”来说,这可真太讨厌了。
  靳管事不晓得这个神气活现的家伙是什么来头,疑惑不已地摇摇头,道:“这个小人不知。没有听说……没有听说东主最近有调集钞引,送往汴京来。”
  这下唐坰得意了,自以为抓住了明远的把柄。
  他一转身,便向开封府尹大声道:“陈端明,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
  “此子或许扑买长庆楼是靠了真金白银,但即将修建的‘山阳-汴京公路’却是空口白牙,以此游说新党,骗取介甫相公的信任,妄图借此机会浑水摸鱼地推出新法。”
  他大喇喇地伸手一指明远:“看,弱冠还未至的小儿,如何就能筹出60万贯的巨款,如何能修得出二十多里的‘公路’,须知,他所说的那‘公路’,可是数丈宽,可以四车至六车并行的大路!”
  唐坰此刻又恢复了他“吵架王”的气势,岂料明远突然微笑着一摆手,道:“对不住,可我也真的没有说过要出60万贯啊!”
  “什么?”
  唐坰脑门上顿时全都是问号。
  明远向座上陈绎拱拱手道:“大人或许听说过,前些日子,我已与汴京城中的不少商户订立契约,共同出资,营建这条‘公路’。”
  “我认购了10万贯,开封府也查验过账目,我确实已经缴足了10万贯的资金了。”
  陈绎却并不知道这些,连忙转头,叫了一名下属官吏询问,问了好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
  明远说的没错。
  他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着自己完全承担这条公路的修建。
  虽然可以让他一次性花出去60万贯,但是现在明远的目标已经上升至1000万贯,10万和60万,对明远来说其实是同一个量级的花销。
  他想要借此机会,尝试一把“集资修路”的新方式。
  因此,明远通过各种门路,邀请汴京城的大商户入股,大家一起集资,修筑这条山阳到汴京的道路。
  消息一旦传出去,两日之内,各家就已经将50万的认购款认满了。
  汴京城的大商户愿意出资的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消息灵通的皇亲国戚,曹家、高家、贺家……甚至还有宗室。
  这几家都是在宫中有人脉,消息最灵通的,晓得官家已经点了头,这条“山阳-汴京”公路可以尝试“收费”模式。
  ——这不就是朝廷点头了可以用来赚钱的生意吗?
  这下谁家还会矜持?
  再者,明远在“集资”时,公布了一份极其详细的“预算”。
  他已有在山阳镇附近修路的经验,每一里路需要花多少人工、多少材料,全都有经过验证的数字支持。
  史尚凭借以前做房地产经纪的经验,为明远打听到了山阳镇一路到汴京城的地价,并加上了10%作为收购的“预算”。
  此外,明远也测算了所有从山阳镇走汴河水路运入汴京的货物总量,并做了分流二分之一和分流三分之一的情景测试,计算出这条公路上每年的货物吞吐量和能够获得的收益。
  据前来“集资”的各家大商户评价,他们普遍认为明远设计的两个情景略有低估。各家都对这条“高等级公路”的前景非常看好,认为运量会有爆发式的增长,因此无不认为现在有机会“出资”,应当是捡了一个便宜。
  明远原本的打算是自己出20万贯,余下的人家分40万贯。
  无奈各家认购实在太踊跃,比别家认少了的便奋力抗议,甚至发生争吵。
  明远:得,为了息事宁人,咱把自己的份额让出来吧?
  就这么着,他最终只出了十万贯。
  整个“集资”过程,各方约定了到开封府订立契约,甚至连出资都由开封府查验,确定各家拿出了真金白银才行。
  开封府尹陈绎未必会亲自过问此事,但也只要问一问属下官吏便知。
  此刻唐坰却还没完:“10万贯——”
  他似乎是指,明远这次到底还是拿出了10万贯的。
  坐在上首的开封府尹陈绎实在是忍不住,伸手扶额,说:“唐御史,您就少说两句吧!”
  区区10万贯,明远现在自己在汴京名下的产业那么多,随便拢一拢,就能凑出10万贯来,根本不需要上杭州去向老爹求援。
  看陈绎的脸色,似乎在说:唐御史,别再矫情啦,再矫情,就要丢人啦!
  第152章 千万贯【加更】
  “山阳-汴京公路”项目, 是明远第一次尝试“集资”,没想到竟会这样成功。
  虽然“公路收费法”未能马上得到通过,但他首倡的这条公路得到了官家赵顼的背书, 立即吸引了实力强大的豪族若干家。
  大家都不是吃素的,各方利益牵扯, 相互制约。
  明远这个小虾米也就不担心自己的利益会被哪一家轻而易举地吞掉。
  这样就算他少花出去50万贯, 也心安理得。
  同时,明远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开封府内堂能够如此干净利落地干掉京城鼎鼎有名的“吵架王”唐坰。
  唐坰离开开封府时, 垂头丧气, 如同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他没忘了转头瞪一眼明远,流露出“小子,可别再让把柄落我手里”的神色。
  要不是因为明远确实有“资产来源不明”的情况,不想就此事深究, 他估计会反告唐坰一个“毁谤”——这又不是御史台, 就算是御史, 也不能凭空诬告。
  明远望着唐坰离去的背影, 心里叹息:这也是王安石看人不准的例证之一。
  新党急切之间, 提拔了好多表面支持, 但实际上心术不正之辈。长此以往,只会令党争火上浇油,而新党的名声越来越坏。
  但话说回来, 王安石这也是无奈之举。
  朝中有名有地位的大臣多是旧党,主张“祖宗之法”不能改变。王安石便只能从年轻官吏中提拔能够锐意进取之人。提拔时对他们的业务能力更加看重, 人品方面则在权衡之下, 标准略略有所放松。
  明远叹息:新党唯今之计, 就只有盼着新法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才能为自己争取政治生命,将变法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