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攻专治反派BOSS受[快穿] 第36节
  郦筑昙一睡就睡到了日上三竿,他揉着眼睛从草席上坐起来,洞穴里空无一人,只有一堆熄灭的篝火。
  郦筑昙软着腰从草席上爬起来,站在洞穴口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洞穴口的对面是一道飞流直下的瀑布,碧蓝的天空上飞过一群白鸟,山林间的鸟雀在啾啾地叫,远处刮来一阵风,掀起绿浪无数。
  这不苟言笑的剑客虽然不懂什么情趣,倒是蛮会选地方的,这种心旷神怡的自然美景,是再好不过的静修之处。
  郦筑昙用轻功跳下山洞,赤红色的贯征正挂在不远处的一颗小树上。
  这把剑最是机灵,趁着于洲和郦筑昙调养内息的时候悄悄藏在了树梢里,又藏匿了自身的气息,让于洲寻不到它。
  这是一把快要成精的魔剑,郦筑昙杀了太多人,这把剑饮了不少血,愈发喜欢郦筑昙了。
  郦筑昙松了一口气,拿着贯征,身上胡乱地裹着于洲的外衫,慌乱逃窜的样子像极了一只脚底抹油的耗子。
  于洲回来后山洞已经没了人影,他身上的外衫也不翼而飞,贯征的气息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在草席上打坐,正要运功,一股幽幽冷香突然从草席上飘来,于洲眉头一皱,一时间竟然有些心烦意乱。
  打坐最需要凝神静气,于洲在山洞里静坐了半个时辰也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只好拿着笙歌尽下山走走。
  从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走到人声鼎沸的闹市,路上经过一个茶馆,闻到茶香不错,于洲便在二楼临窗的位置坐下,要了一壶普洱茶。
  二楼有个说书先生正在说书,讲得也不知是哪的故事,惊堂木一拍,故事娓娓道来。
  这次讲得不是才子佳人的故事,而是一个色若春花的探花郎。
  “那一年春和景明,新科探花郎穿着一身烈烈红衣,骑着高头大马从街上走过,他生得一张春风桃花面,有着一双潋滟含情眸,身姿如竹,举止风雅,恍如天上玉人落下凡尘。”
  “朝堂上的天子对他一见倾心,思慕不已,听闻探花郎吹得一手好萧,便日日夜夜召他入宫谈论乐理。”
  “灼灼如桃花的探花郎风骨清绝,对天子的示好尽是婉转推拒。”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坐拥天下,哪有这样不如意的时候,堂堂天子,真龙降世,多次示爱被拒,他心中对探花郎已经是恼恨至极,暗骂这人不实情趣。”
  天子怒道:“朕见他姿容甚美,起先也存了几分温柔爱重之心,既然他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让他知道天子之威,不是一个没有官职的新科探花郎可以冒犯的!”
  又在此时,皇宫密探查出探花郎身世存疑,竟然暗中救助了一个罪臣。
  此罪臣正是前任宰相的故友,前任宰相因谋逆之罪被凌迟处死,唯有一个独子侥幸存活。
  这宰相的独子因容色艳绝,被充入南风馆做小倌,初夜更是卖出了一万金的高价。
  就在接客那日,南风馆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宰相独子所在的那间楼阁的火势最猛,当大火被扑灭后,只寻到一具白骨,比照了一下身量,可不正是那命途多舛的宰相独子啊!
  听闻宰相独子的死讯,尚且还未继位的天子痛心不已。
  原来他觊觎宰相独子已久!
  那一年皇宫夜宴,梅园的红梅开的正好,尚未继位的太子去梅园赏梅,正巧在一株红梅下遇到了身着红衣的宰相独子,虽然年幼,但他的风姿已经压过了满园的傲雪红梅。
  若是平常人家的儿子也就罢了,偏偏是宰相的儿子,还是家中独子。
  就算是太子,也不能轻易亵玩。
  况且宰相独子聪慧机敏,早看出太子对他有着不可告人的心思,便总是退避三舍。
  太子按捺不住,为了得到佳人,竟然铤而走险污蔑宰相通敌叛国。
  千算万算,就等在这一刻把一朝落难的绝色尤物收入帐中,在榻上日夜把玩那脂玉般的身子,谁曾向功亏一篑,心心念念的绝色少年竟然葬身火海。
  就连成了天子之后也是念念不忘。
  哪里想到想了许久的少年竟然没死,还易容换貌成了当朝的新科探花。
  他当即命人抓捕了探花郎,摘下了探花郎脸上的人皮面具。
  探花郎更美了。
  他给了探花郎两个选择,一是做他的榻上玩物,二是被流放军营充作军妓。
  天子信心满满地以为探花郎会低下他那高傲的头颅,不成想探花郎宁愿去军营也不愿被他亵玩。
  天子震怒,一怒之下便将探花郎流放了。
  一壶茶喝掉了半壶,说书人的故事听得于洲想笑。
  这怕不是借鉴了郦筑昙的遭遇,现改现编的故事。
  除了南风馆那一段,竟然有多处雷同,可见这编故事的说书客也是个不用心的。
  于洲背着笙歌尽走出了茶馆。
  说书客看他离开,手中的惊堂木一拍,抑扬顿挫地说道:“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听书的茶客们哎呀哎呀地叹息起来,又是摇头又是拍大腿,眼睁睁地看着说书客收拾东西走了。
  说书客刚离开茶楼就碰见了与他一起降临位面的位面管理员。
  管理员876号说道:“你怎么跑这说书来了?”
  喜欢讲故事给别人听的管理员875号说道:“不然呢,咱们的钱从哪来,我们是要遵守位面规则的,没有小钱钱,你不吃饭饭,不喝水水,不睡觉觉啦?”
  管理员876号干呕了一声:“行行好,拜托托,闭嘴嘴,叠词词,恶心心。”
  第38章 探花10
  这次下山除了在茶楼里听了一会书,于洲还有别的收获,市井里的消息传得快,都不用他刻意打听,就在买干粮的时候听到被充入军营的新科探花郎竟然策反了一位少将军。
  驻守南岭的兵,有一半都是这位少将军的人。
  这位少将军寒门出身,虽然熟读兵法又有一身好武艺,但现下正是太平时节,武将无用武之地,一直是文官把持朝政。
  前两年这位少将军唯一的母亲也因病逝世,他无牵无挂,又不得朝廷重用,也许正因如此,所以才和郦筑昙一起造了反。
  郦筑昙和这位少将军一起杀出军营,一共斩杀了十一位大大小小的将领,军营里的血已经汇聚成小溪,把沿海的海岸都染红了一片。
  一番血站后,郦筑昙和少将军屠至已经占领了南岭这块地盘,现在的南岭已经换了主人了。
  滚烫的千层饼被摊贩用油纸包好,于洲掏出两枚铜钱递了过去,心中想道,怪不得那天郦筑昙浑身是血,原来是经历了一番这样的血战。
  可是他不好好地在军营里庆功,跑到深山老林里洗澡又是为了什么,真是叫人想不明白。
  于洲背着笙歌尽,身影逐渐消失在熙攘的人群中。
  郦筑昙和屠至谋反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汴京天子的耳朵里,皇甫泓当即雷霆震怒,已经派军攻打郦筑昙,势必要夺回南岭。
  南岭地市险峻,易守难攻,郦筑昙用兵如神,更有屠至、孔林风、陆子文这样的人才为他所用,哪里是那么容易战败的。
  胤雪王朝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郦筑昙占领南岭后便解除了海禁,使南岭可以与邻国进行贸易往来。
  陆子文最擅长经商,解了海禁之后没几个月,便从海运中赚了好大一笔银钱。
  只是这些银钱还是远远不够,若想成就一番霸业,必须拥有强大的财力支撑。
  只是这钱要从哪来呢?
  众人忧心不已,郦筑昙却淡定自若,他带着贯征和一坛酒消失了半个月。
  半个月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财万贯的富商献出了10万两白银。
  孔林风倒吸冷气,一双丹凤眼看着风尘仆仆的郦筑昙,都快不认识他了。
  “你从哪里搞出的这些钱,难道是你以这富商的全家性命要挟,逼他献出了这些白花花的银子?”
  郦筑昙坐在桌前喝着温好的烈酒,笑眯眯地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猪养肥了就是为了杀猪吃肉么,今天大旱,咱们汴京里头的皇帝却穷奢极欲,四处搜罗天下美男,又大兴土木修建行宫,据说里头的浴池底下铺的都是夜明珠呢。”
  郦筑昙咽下烈酒,刀子似的烈酒顺着喉咙流入腹中,身子一下子热了起来。
  就像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平时看着像一潭不起波澜的深水,只有饮上一口,才知道有多么辛辣。
  他把玩着手里的酒杯,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修建行宫需要银子,百姓手里没了银子,你说这银子能从哪来,皇甫泓只好打起了那些富户的主意,他最近抄了两个富商的家,和织造局千丝万系的周家也没逃得过。”
  孔林风冷笑连连:“且看他起高楼,且看他宴宾客,我就等高楼坍塌的那一天。”
  “快了,不急。”郦筑昙又喝了一口烈酒,烈酒在胸膛中融化,辛辣的热意涌入四肢肺腑,他闭上眼,整个人都快要在这醇厚的烈酒中融化,用沉醉的声音轻声说道。
  夜色已深,屋中燃着一盏黯淡的烛火,卧在榻上的郦筑昙辗转反侧。
  他捧着一角被子,在心里细细地算着日子。
  距离那一次调养内息已经过了半个月,还有半个月,那个很是不好招惹的男人就要找上门来了。
  他那次血战之后心情烦闷,便想要到人迹罕至之处静静心,可是他千算万算也没想到会在山涧处遇见于洲。
  若不是他的体质为世所罕见的阴水之体,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一想到那调养内息的滋味,郦筑昙被子底下的脚趾都蜷缩了起来,泛着浅红的雪白指尖撕扯着被角,心中已经开始惧怕起来。
  那种滋味,实在不愿意回想第二次。
  若是单纯的痛苦也就罢了,男子汉大丈夫,也不至于忍受不了一些皮肉之苦。
  可是那种令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他一塌糊涂的滋味,郦筑昙每每回想都会狠狠地打上一个哆嗦。
  上一次与于洲调养内息正是月中十五那一日,下个月十五,那个男人便要寻来了!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临近,郦筑昙简直如鲠在喉,连吃进嘴里的饭都没了味道。
  他担心受怕地数着日子,可是时间的流逝不会因个人之意而停滞。
  十月十四那一日,郦筑昙正在帐中商议军事,朝廷派来的援兵已经到了南越,屠至正准备派一队轻骑绕道敌军后方烧毁粮草。
  就在此时,缠绕在郦筑昙腰间的贯征突然躁动了起来。
  郦筑昙神色一变,掌心轻轻按住躁动的贯征,强作镇定地对屠至说道:“屠将军,我突然想起一件要紧事,烧毁敌军粮草的事你先与孔兄商议。”
  还不等屠至回话,他就起身快步离去,帐中的孔林风和屠至看着他急匆匆地走出帐篷,都是一头雾水。
  “他身后是有鬼在追么?”孔林风问道。
  “也许事态紧急,方才让筑昙如此失态。”屠至说道。
  他对郦筑昙的称呼颇为亲昵,孔林风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心中对屠至深感同情。
  郦筑昙那只狐狸惯会玩弄人心,若是喜欢了他,便是注定要深情错付的。
  可悲,可叹。
  话说郦筑昙飞也似地一阵乱走,因为他的面容太过引人注目,慌乱之间也不忘戴上斗笠和荷包。
  他心神不定加上慌不择路,一直往人多的地方走,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处烟花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