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178章荒野旅途(1更)
  如果把某“大少爷”身上的装备卖掉,都够吉恩嗨上好几天的,这还不算单兵携行具背包里的东西。
  以林克表现出来的一切,背包里的东西怕是很值钱。
  这不,这小子又把什么东西塞到自己大侄女嘴巴里去了!吉恩视线余光看着这一幕。
  从蒂娜开心的表情,还有舔舐的动作,感觉有点像……糖?
  荒野世界危机遍布,种植、加工、生产各个环节都受到限制。
  生活必需品还好点,糖这种东西不吃又不会死,是大城市里的奢侈品,价格很高。
  这败家子大少,辣么大一根,就大白天拿来哄哄小女孩开心?浪费。
  换成劳资,绝对拿去勾搭城里细皮嫩肉的某某夫人、小姐什么的。老不修眼睛突然就有点绿了。
  ……
  赶路的日子远比林克想像中更有趣,也更危险。
  尤其是第二天中午,离开了克劳德家三百公里后,原本稀疏低矮的植物变得密集起来。
  入眼几百米范围,到处是三五米高度的灌木杂草从,真正的树木不并多。
  即便如此,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也比昨天的荒漠地带多出几倍。
  除了体积较小的虫子,大多数飞禽走兽蕴含的神性粒子都在20能源点以上。
  有些狼、狗类的怪物一窝十几甚至几十只,普通二三十级的职业者撞上,很容易丢掉小命——比如蒂娜。
  其它非群居的生物单次数量一两只,但沿路不断出现,动辄一口咬来,同样危险。
  四个人手中都拿着冷兵器,蒂娜左手还加了一块骨盾,增强防御能力。
  押后的林克拿着一把a2合金剑,没事就用技能杀这些小怪刷熟练度。
  最前方的克劳德右手拿着刀刃都有两米的c1合金巨刀,左手也拿上了长约一米五,铲子形状的合金工具——这是他平时用来挖土的东西。
  遇见零星小怪物一铲子过去,扫断拍飞它们,比用巨刀省力。
  跟在克劳德后的吉恩老头也差不多,不想在小怪身上浪费子弹,弄出动静,所以右手左轮很少开火,左手小铲子挥舞不断。
  像斗士也会使用枪械,而且命中率还不低,射手自然可以使用近战兵器,对付小怪也还行。
  这样的前进方式,倒是便宜了林克。
  除去太显眼的,被击毙的小怪尸体回收了个一大半,前进一小时也能赚个三五百点。
  同时,还能与蒂娜讨论路边某些植物的成分,再装作不经意地问吉恩一句“你怎么看”。
  吉恩脸上笑眯眯,心中玛卖批。
  但看到前面拿着巨刀的克劳德,他只能忍了,乖乖给林克科普一下。
  克劳德单独警告过吉恩,这一路上大事另说,举手之劳的小事务必照顾林克。
  而克劳德这人有个很操蛋的脾气——护短。
  一般情况下,吉恩很喜欢,因为自己是他老朋友,克劳德绝对会站在他这边。
  但现在?他显然要为以前克劳德的保护还债了。
  克劳德也是故意的。
  林克刚接触时就喜欢问东问西,但人家不问个人隐私,只是问一些荒野常识——包括动植物、矿物的用途。
  面对债主的“业务咨询”,不善言辞的克劳德也只能回答,最后把这任务交给了蒂娜。
  现在有了走南闯北到处浪的吉恩,不用白不用,反正不用给他钱。
  材料记录与收集有了一定成果,常见的动植物、矿物等记录不少。
  部分稀少的东西,危险性较高和有一定用处的也记录了一些。
  代价就是吉恩每次听见“吉恩先生,你怎么看”这句话就想打人。
  开头两天,也是给没出过远门的蒂娜和林克的适应期,所以走慢一点没问题。
  第三天起,四人前进速度开始加快。
  晚上四人终于进入一处聚居地小镇留宿,日常人数几百人停留也不算小了。
  之前的地方资源稀少,根本没这种聚居地,都是在野外找合适的地方露宿。
  此刻进入这小镇,克劳德满脸怀念之色,悠悠然叹息:“好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
  吉恩:“谁让你躲那么穷的地方的,这次回来,你也可以带着蒂娜在大城市定居了。”
  克劳德微微摇头:那也要回得来才行!不然那些吝啬鬼舍得拿出太阳之泪?
  蒂娜说是去接受教导,其实算是半个人质,免得他拿到太阳之泪就跑路。
  不过克劳德也不傻,早就确定他出发的那天,就是蒂娜接受教导的时间。
  他进山与恐惧眼魔决战前,那位影武士必须拿出最关键的东西——晋升影武士的窍门。
  别忘了,克劳德也是有个人终端的人了,完全可以及时确定这一点。
  当然,同行的那些人同样能与后方城中联系,
  等克劳德一路前进,再与恐惧眼魔开战,蒂娜的存在就不重要了。
  那时,她就能找机会离开。
  如果林克要求一起来,克劳德或许还会担心一下女儿。
  如今有一次晋升+属性破限的林克在,保护一个无关紧要的蒂娜问题不大。
  克劳德也不怀疑林克的人品,财富、实力、地位不缺。
  当然,荒野世界的变太大少爷不少,无事生非,专门尝强扭的瓜的也有。
  但克劳德和林克相处,始终觉得他和自己有那么一点相似,做事直接,懒得掩饰。
  林克真要能骗过自己,克劳德也认了:有这么厉害的演技,用得着在自己这里浪费那么多时间?去骗吉恩不是更好。
  思绪纷乱中,四人进入小镇。
  蒂娜满脸兴奋。
  她以前是来过这种小镇的,只不过就像古代农民赶集那样,次数不太多。
  每次克劳德都会给她买一些吃的穿的,因此下意识喜欢“赶集”。
  林克却是单纯的好奇,兴奋?这点人可能还没芝加哥一栋公寓楼的住户多,有啥可兴奋的。
  入眼来往的人群,几乎与他最早见到的克劳德父女穿着差不多,严格说是差很多。
  破破烂烂的拼凑护甲,脏得堪比拖布的衣物遮脸围巾,带着缺口锈迹焊痕的各种武器,这些都只是其次。
  真正体现林克四人与其他人生活质量的是……靴子。
  标准版战斗服的靴子造型,在林克这过了几十年和平生活的人眼中,就是“傻大憨粗,狗shi一坨”。
  但与此刻周围的人脚下穿的那些东西比起来,战斗靴简直是“典雅高贵,奢华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