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节
  清欢的行李并不多,鉴于她身份特殊,皇帝特许她不必向任何人行礼,还赐了她一面通行无阻的令牌。他可没动过清欢的脑筋,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虽说还是喜欢鲜嫩娇美的小姑娘,清欢容色不足气质来凑,皇帝却从一开始就没打过她的意思——原因无他,他喜欢娇弱无知的美人,可以任意捏圆搓扁那种,清欢看起来就不好糊弄,又熟知药理,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这样的女子,一旦存了不轨之心,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上了年纪,就越发怕死了。
  清欢很快就在太医院混得如鱼得水,她说的什么求教医术当然是借口,温了了本身的医术不说,便是她从前,就已经学习过更高明的医术,所以她一到太医院,俨然就成了这群老太医的头儿,太医们大多醉心医术,并无门户性别之见,清欢也不吝教导,因此在太医院的生活,可比在玄祯身边快活多了。
  拒绝掉玄祯后,对方来寻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婉拒,次数一多,玄祯也歇了心思。毕竟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怎么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他不来,清欢更高兴。
  她在等待一个时机,这种事情从来急不得,时机未到,她大可尽情玩耍,谁都碍不着她。
  某次一个宫妃突发恶疾,她刚入宫不久,因为肌肤如雪腰肢极细,深得皇帝的喜欢,已经接连半个多月都翻牌子了。结果突然爆出恶疾的消息,皇帝震怒,太医们却诊治不出个缘由来,个个愁眉苦脸。按照皇上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他们实在很有可能脑袋搬家。
  要是死了,以后还怎么跟了了姑娘学习医术?
  皇帝勒令太医院的人全部都到宫妃的寝殿去,清欢也理所当然地抓过去,哗啦啦跪了一地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男子,身着粗布麻衣的她自然十分显眼。
  皇帝都要把她给忘了,如今瞧见她,顿时眼睛一亮:“温了了!”
  “民女在。”
  时机来了!
  “快过来,快来给朕的爱妃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颤抖不止脸色发青神志不醒?太医院这群废物,朕白养他们了!”
  清欢笑吟吟从地上起来:“陛下此言差矣,太医们为宫妃诊病,要隔帘问脉,一旦遇到恶疾,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实在不算他们的过错。”
  她挽起袖子,顿时露出一截白玉般的手腕来。这段时间在太医院,什么粗活都不用做,药草不用她采也不用她晒,每天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太医院还有专门负责为宫妃调理的太医——结果全让她给享受了。所以这会儿手上的茧子没了,皮肤更是白的发亮,因为姿容清秀,反倒显出一股清冷之气,倒不像是人世间的人物了。
  ☆、第844章 第八十八碗汤(三)
  第八十八碗汤(三)
  然而就在清欢的手要搭在宫妃腕上的前一秒, 一道冷淡且清凉的声音传来:“皇上,此女来路不明, 若是对娘娘包藏祸心,可如何是好?”
  清欢顺着这声音望过去,只瞧见一名站在皇帝身侧, 身体微微弯着,看似恭谨,眼底却没有丝毫感情的人。她看着对方的时候, 对方也正看着她, 只是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明明生的只是清秀,眉眼浅淡, 仿佛一瞬间就要化作写意画消散于笔墨之间, 偏生站在那里,就愣是有一种出尘的气息。
  想来这位就是大内总管宁公公了。之前的洗尘宴上清欢无缘与其一见,听说是被皇帝派去做了什么差事。这位可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谁见了都要惧怕三分,只因此人看似清淡, 实则心狠手辣, 排除异己, 但凡与他不痛快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与皇帝差不多的年岁,却肌肤白皙,眼角连一丝皱纹也无, 看着极其干净通透。垂在身侧的双手修长如玉,因为年纪不小,因而除了少年气外,又不失岁月沉淀的气度与威仪。若不是清欢知道他是个太监,真要以为这位是皇亲国戚。
  皇帝极其信任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太监总管,他能够登上皇位,其中可少不了宁公公的功劳,可以说没有宁公公,就没有今日的皇帝。因而他给予了宁公公极大的权力,甚至将历来皇帝亲自掌管的防渐处交由他掌控,替他成为耳目监听朝政,也因此,这位宁公公所到之处,简直可以说是寸草不生。
  但凡他出现的地方,都是要历经鲜血洗涤的。
  皇帝考虑了两秒,看看清欢又看看宁公公,半晌犹豫不决。对宁公公的本事,清欢又有了新的认识。皇帝并非没有主见的昏君,相反,他仁政爱民杀伐决断,可以称得上是一位非常称职的明君。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明君,一个太监的一句话,就让他改变了心意,实在是不得不让人在意。
  “若是死了,也是娘娘没有福气,命中该当有此一劫。”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皇帝改了口:“也罢,你们都退下吧。”
  太医们都抹了把汗,知道今儿个脑袋不会跟身体分家了。清欢看着床上因为痛楚不安的宫妃,她看起来很小,能有十五岁吗?真的置之不理的话,必死无疑。
  她向来是不怕死的,于是问了一句:“皇上,若是民女保证能将娘娘医好,皇上可否会给民女一个机会?”顿了下,又道,“民女瞧着娘娘这花一般的年纪,若是这样香消玉殒,当真是可惜。想来娘娘心中也是这样想,便是自己没有福气,若是能在世上多停留数日,伴在皇上身边,也是她心之所向。”
  这话可是说到皇帝心坎儿里去了。他心中挂念着美人,听清欢说能治,便问:“此言当真?你真能治好爱妃的病?”
  “民女愿以项上人头担保。”
  皇帝道:“既然如此,你便试试,若是不行,休怪朕不念情分。”
  清欢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情分,救三皇子的是温了了又不是她,真换做她的话,救不救三皇子都是个未知数呢。
  宁公公没有再阻止,而是冷淡地站在一边。
  宫妃又不是生病,而是中蛊,清欢一眼就瞧了出来。她没想到的是皇宫中也有擅长用蛊之人,而且用的还是极其恶毒的蛛丝蛊。此蛊如其名,只有指甲盖大小,从任意孔洞进入人体,然后在男女交|合之际从女体进入男体,吸干男子精气,最后人死,却查不出任何毛病来。
  她掏出随身的小布包,里头整整齐齐码着几排金针。
  皇帝已经出去了,只剩下宁公公。他就那样淡漠地看着她,仿佛在观赏她的表演。
  如果没有人,清欢直接将小胖虫拿出来便可,只可惜宁公公在,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凭空变出一只虫子来,更何况那小家伙现在不知道趴在孟婆庄里哪一朵花上安眠——太懒了。
  金针封穴,而后点着沾了香油的布条,放在宫妃的七窍处,因为不知道蛊会从哪里出来,所以清欢事先将其六窍封住,只留下用来呼吸的一只鼻孔。
  慢慢地,香油味儿开始弥漫,一只小指甲盖大的黑色多足爬虫,缓缓从美人鼻孔中爬出,清欢眼疾手快一针刺中,然后迅速包入布条内再用烛火点燃,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啪!虫子便死了。
  皇帝若是看到美人鼻孔爬虫,只怕日后都要有阴影了。以色侍人,便是有这点不好。
  等到她处理完,才发现宁公公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此事告一段落,皇帝见爱妃苏醒,龙心大悦,当天便赏了不少东西给她,还赐她正五品医官之名,也就是说,日后她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太医院了。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不过这意外之喜来的快,去的也快……比如说当晚,清欢刚把皇帝赏赐的东西一一玩赏过,脱了衣裳准备洗澡,可人才进了浴桶,头发刚刚挽起,就突然有黑衣人破窗而入,连反应时间都没给她,就将她用绸布裹了起来,随后眼睛被蒙上嘴巴被堵住——整个人宛如一只没有四肢的毛毛虫——
  ????这什么play????这什么展开????
  她被一人扛在身上,那人很明显是个强壮的男子,因为她的肚子刚好硌在对方的肩头,硬邦邦的让她很疼。
  夜风吹在身上是很舒服的,如果她的头发不要那么乱,身体也不要被裹的结结实实的话。
  先是在屋顶飞跃了好一会儿,然后落地,接着不知道进了什么地方,周遭先是从黑暗变成光明,然后又从光明变成黑暗,因为走路有回声,所以清欢猜测他们是在地道里。
  这样又走了好一会儿,终于停下了。
  清欢被放在一个很软的东西上,然后门被关上,四周彻底寂静。
  她挣扎了两下,仍然被裹得严实,随后她试图甩掉眼睛上的黑布,结果无效,于是她又努力用舌头去顶嘴里的布团,结果舌头都顶酸了也没有用,她觉得自己流口水了……这副模样一定很挫。
  就在这时,清欢听到了脚步声。那人步伐极轻,慢吞吞地走到了她面前,但却没有行动。就像是面对待宰的猎物前的审视,哪里肉嫩,哪里好下刀……然后。
  两根指头捏起她的下巴,迫使她将嘴巴张的更大,都酸了!
  堵口的布团被取出,换了一个光溜溜圆滚滚的球状物……黑布下清欢瞪大了眼,虽然她什么都看不见。
  接着绸布也被解开,要掉不掉的挂在身上,清欢基本可以想象自己此刻是个什么样的状态。她是不反对偶尔跟喜欢的男人玩一点小情趣啦,但问题是这次是谁?她很确定自己这段时间在皇宫待的很乖,除了今天给皇帝的女人驱蛊以外什么都没做过。
  “果然这样,看起来要顺眼多了呵。”
  这个声音……
  蒙眼的黑布被拿掉,果然是他!
  清欢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当她看到绑匪之后,第一时间不是害怕也不是惊慌更不是呼救,而是先朝那人的裤裆处看了一眼……都没那话|儿了,把她绑成这样意义何在?
  宁公公又不是个傻的,当然明白清欢那是什么眼神。他的手指异常冰冷,拂过清欢面颊的时候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露在外头的肌肤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今天你与咱家唱反调的事情,让咱家很不开心。”
  宁公公的声音是很好听的,像清酒,带着少年音,却又有着成熟男人才有的深沉。清欢从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就觉得很动人,这个人长得虽说一般,却愣是叫人觉得赏心悦目,除了那张清秀的面孔之外,浑身上下简直无一处不精巧,无一处不动人。
  但她并不会因此就小瞧他。年纪轻轻就成为皇帝的亲信,帮助皇帝登上大宝,见识过皇帝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却还能深得天性多疑的帝王信任,掌管特|务及暗杀机构防渐处……这位宁公公远不像他外表看起来无害。
  今日他阻止皇帝靠近宫妃,应该就是已看出对方中了蛊,那他是怎么知道的?
  清欢很想解释,想告诉他这位大佬咱们之间有误会,可她嘴里含着那东西,连个屁都放不出来,只能用水汪汪的真诚的大眼睛凝视对方,希望对方与自己心有灵犀,给她一个辩驳的机会。
  结果让她失望了,宁公公他老人家不像是那种宽容的人。
  他摸完她下巴后甩了下手,很嫌弃的样子,清欢心想又不是我要你摸的,你自己主动的还嫌弃我??
  她用眼神谴责他,告诉他:我是皇帝亲封的女医官。
  宁公公他看懂了,但他不在乎:“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清欢:“……”
  大佬,您能先把我解开,咱们好好谈谈么?
  再不济,先把她嘴里的这玩意儿拿出来吧??戴在脸上很好看吗?
  ☆、第845章 第八十八碗汤(四)
  第八十八碗汤(四)
  宁公公自然没想过要跟清欢谈。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这样无知而愚蠢的同他作对了, 倒是让他有几分怀念。清欢之所以让他高看几眼,是因为她和他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自然是不一样的, 她活了无数的岁月,哪怕她化作一颗顽石,也必然是山巅最显眼的那一颗。
  清欢觉得自己遇到变态了。她忍不住又朝宁公公的裤裆处看了一眼, 满心想的都是这人都这样了,能行吗……她倒是不讨厌宁公公,毕竟生得如此普通却这样叫人过目不忘的男子是少见的。她也不歧视太监, 有没有那东西对她来说也不是很重要, 她就是比较好奇,这位少了一部分, 还能有这方面的渴求?
  这间密室里血腥味弥漫, 定然有不少人死在这儿,想来是防渐处的刑房,清欢暂时不想在这里来一发。
  所以说,如果能好好谈谈的话就再好不过了。但根据现在的情况看, 宁公公他老人家不像要跟她谈的样子——明明可以合作的,干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呢?
  宁公公被她这毫不掩饰的视线看笑了, 他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不知死活, 谁人都知宁渊是残缺之人, 也不乏一些胆大包天的骂他做阉狗废人,可那些人最后都死了。宁渊已经很多年、很多年不曾见过这样大剌剌打量的目光了。
  他轻轻叹了一声:“本来没想叫你这么快死的。”因为她很特别,他本来想留她一阵子,结果她的眼神让他很不愉悦, 因此也只好送她上路了。
  清欢眨着水汪汪的眼,宁公公见她似乎是真的很渴望要说话——说来也奇怪,他们二人只是这样相视一眼,就知道对方没有表达出来的意思。修长的指头在清欢脑后一抹,清欢嘴里的东西就掉了出来,她先是小奶狗一样伸着舌头喘了两口气,然后极度没有节操地表白:“公公误会了!小女子只是见公公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一时间被迷住心魂,因而眼睛不听使唤而已。谁让公公生得如此完美呢?小女子一介女流,哪里扛得住?”
  宁公公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可他确实被清欢逗笑了。都什么时候了,死到临头,还敢跟他开玩笑。
  清欢一看他眼神就知晓不好,面上虽是笑着,眼里却没有丝毫情感,就连手指头都抬了起来,分明是要将她碾死的架势。命定之人啊,你一定要对你未来一定会爱的死去活来的姑娘这样残忍吗?前世这份情缘不曾相遇,导致江山灭绝国运崩坏,现在好不容易见了面,你将人剥了个干净却要直接动手——清欢真诚无比地说:“请公公直视小女子的眼睛,小女子所言句句属实,小女子对公公您是一见钟情啊!!!”
  然后,她发现宁公公白玉般的耳朵红了。
  这位虽然杀人无数,干的又是脏活儿,骨子里却纯情得很,瞧着是个老变态,其实爱情的边儿都没沾过。宫里对食的太监宫女不少,可从没有人敢亵渎他。清欢这样热烈奔放又毫不羞耻的言论,让他又是窝火又是恼怒,还有几分莫名的波动。
  真、真好看……清欢在心里感叹了一声,就算是清秀平凡的外表,也是倾城色啊。她更真诚地表达自己的爱慕:“小女子今日之所以敢在皇上面前与公公作对,就是想引起公公您的注意,否则哪里来这样和您独处的机会呢?看在小女子一片痴心的份上,不如公公就遂了小女子的心愿,你我春风一度,做对露水鸳鸯?”
  宁公公虽然耳根微微泛红,理智却不曾失去分毫,他本就觉得清欢特别,将她绑来也只是想审问套话,结果却被她一通胡搅蛮缠,搞得忘了本身意图。
  她和每一个世界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她一出现,就应该独一无二,得到世人赞叹爱慕。
  只是他很快意会过来,什么露水鸳鸯,“咱家又不是男人,如何遂你心愿?”
  清欢快活一笑:“与有缘人做快乐事,何须身体完整。”高|潮的方法那么多,她一点都不介意伴侣是无根之人,一旦入了她的眼,哪怕是女子或是鬼物也无妨。
  她言辞凿凿掷地有声,宁公公惊讶地发现此人说的竟然是真话,无半分虚假。他目光复杂,看着这个被迫跪在他面前身无寸缕却有着一双明亮美眸的女子。
  她长得当真算不得绝色,顶多是个清丽佳人,放在环肥燕瘦的皇宫根本不够看,哪怕是平日里伺候皇帝起居的宫女,也比她生的要美貌些。可外表的美丑是短暂的,皮囊里蕴藏的灵魂才叫宁公公心惊。
  多么美丽而又耀眼,令人忍不住想要亲近与触摸。
  意动间,他已经解开清欢的束缚了。她倒是大方得很,随手用绸布包了下身子,又用手指爬了爬长发,建议道:“下次可以让他们温柔一点吗?这一路我头发都吹的没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