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因为准备的不多,自家人肯定舍不得吃,只有年三十晚,妈妈才会大方地拿出一碗油豆腐烧肉,让一家人解解馋。
为了省钱,也为了油水足,让油豆腐入味,买的肉往往会非常肥,运气好一点的,下面会带一点点瘦肉,叶纤红从小怕油腻,一般只能吃两个油豆腐。
如果馋肉了,偷偷去夹肥肉下面的瘦肉,被妈妈看到,就会一筷子打过来。
有客人来了,一般也是油豆腐烧肉当主菜,其它的像糟好的鸡肉,给每个客人夹一块,就不会再劝第两次了,至于他们姐弟,一块都吃不到了。
印象中只有去干外婆家,才能吃得丰盛一点。
干外婆疼惜姐弟俩,总会把糟得香香的鸡腿,往姐弟俩每人碗里塞一个,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是自家养的鸡,不但肉质好,鸡也特别大,一只阉鸡有七八斤,鸡腿非常大,有时候整个吃完,饭也吃饱了。
重生后,叶纤红还没有到亲戚家吃过饭,所以也有二十年没见过这些菜,没想到今天有机会,重温这些传统的农家大菜。
原以为今天一大家团聚,舅舅会拿酒出来庆祝,没想到像平时一样,直接把饭盛出来让大家吃。
根本没有准备酒。
叶纤红和胡向阳面面相觑,非常惊讶,现在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
这种坚守传统的家庭,几十年前或许还很常见,经过十年动乱,现在应该已经非常罕见了吧?
难怪外公当初会这么狠心,或许在他看来,这样做才是正常的吧?
现在能低下头,向女儿道歉,接妈妈回家,也是因为年纪大了,心变软了,才愿意违背自己的本意,做出牺牲吧?
这样一想,叶纤红对这个老人,也有了更一步的了解。
叶知书对这一切早习惯了,接过饭后先递给郑建国,再接过来放在自己面前。
“大家随便吃——”看到大家面前都有饭了,外公拿起筷子,说了这句代表可以开吃的话,就端起饭碗开始扒饭,于是大家也低着头开始吃饭。
整个吃饭的过程,外公没有再说一句话,其它人也没敢出声,现场只听见安静吃饭喝汤的声音。
倒是舅舅看叶纤红只夹了一个油豆腐在吃,没有碰别的菜,以为她客气,想了想,夹了块扣内到她碗里。
叶纤红看到这么肥腻的肉,顿时苦了脸,转头看见胡向阳大大方方地在夹腊肉吃,一付幸灾乐祸的笑容,就把扣肉夹起来,塞到他碗里,还用力压了压,让肉和饭混在了一起。
胡向阳手一抖,筷子差点掉地上,连忙拿住了。
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又不好意思再夹出来,只好硬着头发,把这块扣肉吃了下去。
安安看到了,对着姐姐笑了笑,夹起一块扣肉到自己碗里,几口就吃了下去。
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发现他最近胃口好得吓人,这种半肥半瘦的肉,最合他的胃口,这么大块的肉,几口就下肚了。难怪这几个月长得这么快,转眼从一米七不到,长到一米七八了。
照他现在的情形,估计还要长,应该不会比胡向阳矮多少。
转头看妈妈,发现她吃得非常慢,脸上的表情有些恍惚,似乎每一口饭菜,都带着满满的回忆。
对妈妈来说,在父亲和哥哥的身边,重新吃上一次老家的饭菜,应该是她这二十年来,最大的梦想吧!
这个愿望今天虽然实现了,可是二十年过去了,老家的一切早已是人是物非,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感觉了。
没有这种人生经历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复杂的心情。
叶纤红的心隐隐作痛,不忍再看。
前世她也在异乡生活了二十多年,对家的渴望一点不比母亲少,所以重生后看到妈妈和弟弟,才会这么激动。
但是她比母亲幸运,回到了十九岁那年,可以一切重新开始,弥补以前的遗憾。
而母亲却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她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十九岁姑娘,离开家乡,到现在回来,已是一个满面风霜的中年女人。
不但家里的父亲,已是满头白发,老态龙钟,连当年她可以抱着撒娇的哥哥,也快成半个糟老头了,这种痛,世上哪有东西可以医治的?
父亲郑建国全程也是面无表情,偶尔扫一眼母亲,又默默转过头去。
外公坐在上横头,低着头同样吃得非常慢,他的脸本来就刚硬,看不出喜怒哀乐,只是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说完他的内心,其实也是不平静的。
全程最正常的,要数大表哥了,或许从小就是这样的环境过来的,所以一点也没有不适。
又是在自己家吃饭,想吃什么就夹什么,吃得非常多,却不快,大概跟学医有关,知道吃东西要细嚼慢咽。
叶纤红忍不住就想,为什么那些亲人团聚后,都要喝酒庆祝,或许这个时候,把自己喝醉,才能暂时忘了这种痛苦吧?
像妈妈外公舅舅这样清醒着,其实每一刻都是煎熬!
这顿饭可以说是叶纤红重生以来,吃得最安静的一次。
回头又一想,从健康的角度来讲,这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只要大家以后习惯了这种改变,适应新生活,或许妈妈和家人,才会恢复以前的快乐时光吧!
吃完饭,叶纤红也没有坐着陪他们的想法,直接下了桌,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种了不少植物,因为种下没多久,还没长高,只有一颗似乎以前就在的广玉兰,开着碗大的花,给院子遮了一片阴凉的地方。
刚才进来时没留意,现在才发现院子里种的植物,大多是中药材,叶纤红仔细看了看,只认识枸杞、党参等有限的几种。
她会认识它们,倒不是对中药有什么研究,而是在深圳时,买来煲过汤,所以有印象。
看到一株药材边缘新长出了几棵草,叶纤红随手把它们拔掉。
第五十一章突破关系
“怎么?你认识它们?”叶纤红正蹲在一颗党参面前时,后面听到外公的声音。
“嗯,这是党参,我用它煲过汤。”叶纤红也没有自以为是,老老实实地说了原因。
“哦。”听说是这个原因,外公的语气就有些失望。
老人年纪大了,总希望自己家传的中医,能好好传承下去,可是两个孙子好像志不在此,所以虽然学了十多年,进步依然有限。如果外孙女有基础,他倒有心把这些教给她。
“外公,我认识的不多,那几株是什么中药,你教教我吧——”叶纤红倒没想过学医,只是想收集一些有用的中药,种到空间里,所以认识草药是第一步。
“这是田七,它最大的作用是散瘀止血,消肿定痛。这是鱼腥草,主要用于清热解毒,利尿消肿,对肺炎,疟疾,水肿,痔疮,湿疹等各种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见她感兴趣,外公就开始耐心地讲解。
等外公说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又问:“外公,你种这些药材,是想自己培育吗?”
“哪里用得着自己培育,山里到处都有,有需要去采好了。”外公笑道,指了指屋前屋后的山:“再说山里采来的药性好,自己种的就差远了。院子里种这些,是因为采多了没用完,就随手种下了,都是常用的药材,有急用采了也方便——”
“原来如此。”叶纤红点点头。“难怪中医都喜欢用天然的野生药材,不喜欢买种植的,原来药性差了些。”
“那你这里有种人参吗?”叶纤红又问。
她很早就梦想着在空间里,种出上百年的人参来,不仅仅是想赚钱,也希望身边亲人有病痛,可以用来救急。
农村一直有人参能吊命的说法,影视剧里也有这样的桥段:某家当家的快不行了,只剩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小辈赶快去切一片百年人参或千年人参含在嘴里面,吊住最后一口气,不交代好遗产怎么分,坚决不让断气。
如果真有这个功能,那家人万一犯急病,至少能争取到送医的时间。
要知道很多急病,如果晚一步送医,就会成为终身遗憾。
“傻丫头,人参对气候和土壤的要求非常高,东北那边才有生长,我们这边的气候不合适。”外公对她异想天开的想法笑了。
“哦。”叶纤红有些失望。
这么说来,想在空间种人参的希望没有了?
“怎么,你想种人参?”叶纤红的表情没有逃过外公的眼睛,他笑着问道。
“想啊!”叶纤红装傻。“人参算是最贵重的中药了吧?我当然很好奇,可惜搞不到种子——”
“如果你只是想种着玩,种子我这里倒是有。”外公看着她,就像看着当初离家前的女儿,笑着说道。“上次有老朋友去了趟东北,带了不少人参回来,还带了些籽,想种很容易,就是不好养活。”
“没事,没事。”叶纤红一听,喜出望外。“只要能种就行。”
见外孙女这么兴奋,外公拍拍她的头,带她上了楼,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柜里的抽屉,拿出一包报纸包着的东西,摊开后倒出一半,找了张纸包起来,递给叶纤红。
“谢谢外公。”叶纤红兴奋地接过。
心里很想欢呼,自己向往了这么久,一直想种人参,没想到今天才在外公这里弄到了种子,终于可以在空间种上中药了。
两人回到楼下,站在院子的树荫下乘凉。
“外公,你还有别的珍贵药材的种子吗?”叶纤红得陇望蜀,又可怜巴巴地向外公讨东西。
“你还想种什么?”外公惊讶地问。
这个外孙女的爱好真奇特,别的小姑娘只喜欢各种奇花异草,她倒好,居然只喜欢种中药?
“什么枸杞啊,铁皮枫斗啊——只要能补身子的,我都喜欢——”叶纤红想了半天,只说了这么几个名字。
别说她不学无术,要知道大多数中国人,除了知道人参鹿茸这么几样药材,其它的谁知道啊?
“老房子那里还有一些药材,如果你喜欢,回去的时候,就带一些回去。”外公虽然觉得外孙女这样有些胡闹,浪费了好药材,不过想想女儿,又觉得没必要舍不得。
“谢谢外公。”叶纤红连忙道谢。
祖孙俩在院子聊了这么久,倒是慢慢消除了隔阂,跟普通人家的祖孙俩,已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叶知书夫妻站在屋檐下,看着鬼精灵的女儿,陪着老父亲说话。
老父亲现在精神十足,声若洪钟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安慰。
安安这时候和小表哥混熟了,两人站在一边,聊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
“表哥,这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这次陪妈妈出来,估计得住一两天,郑兴安在家呆不住,就想到附近走走看看。
“好玩?”小表哥叫叶祺信,听到安安的话,就皱了皱眉,“我们欣昌最有名的地方,当然是大佛寺,不过路有些远,现在去玩天气太热,没意思?”
“那后面山上有没有好玩的地方?”郑兴安又问。
老家虽然也有山,不过全是低矮的丘陵,连野生动物都没有。这边的山高多了,或许有动物也不一定。
“后山?要不我们去后山的水库边玩怎么样?那边有不少小河,可以挖泥鳅、捉黄鳝,还可以摸螺丝,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捉到甲鱼呢?”
“真的啊,那我们等一下就去吧!”郑兴安惊喜地说道。
“行。”今天姑姑一家来了,他也可以趁机偷懒了:“等晚一点没那么热了,我们就去。”
在院子阴凉处站了一会,几人就回屋了。
毕竟现在已是七月了,中午的太阳很大,最高温度超过三十了,大家在屋时聊了一会家常,就有些无聊。
叶家人平时生活单纯,不玩牌,不打麻将,可以说什么娱乐都没有,叶纤红就感觉很无趣。
为了省钱,也为了油水足,让油豆腐入味,买的肉往往会非常肥,运气好一点的,下面会带一点点瘦肉,叶纤红从小怕油腻,一般只能吃两个油豆腐。
如果馋肉了,偷偷去夹肥肉下面的瘦肉,被妈妈看到,就会一筷子打过来。
有客人来了,一般也是油豆腐烧肉当主菜,其它的像糟好的鸡肉,给每个客人夹一块,就不会再劝第两次了,至于他们姐弟,一块都吃不到了。
印象中只有去干外婆家,才能吃得丰盛一点。
干外婆疼惜姐弟俩,总会把糟得香香的鸡腿,往姐弟俩每人碗里塞一个,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是自家养的鸡,不但肉质好,鸡也特别大,一只阉鸡有七八斤,鸡腿非常大,有时候整个吃完,饭也吃饱了。
重生后,叶纤红还没有到亲戚家吃过饭,所以也有二十年没见过这些菜,没想到今天有机会,重温这些传统的农家大菜。
原以为今天一大家团聚,舅舅会拿酒出来庆祝,没想到像平时一样,直接把饭盛出来让大家吃。
根本没有准备酒。
叶纤红和胡向阳面面相觑,非常惊讶,现在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
这种坚守传统的家庭,几十年前或许还很常见,经过十年动乱,现在应该已经非常罕见了吧?
难怪外公当初会这么狠心,或许在他看来,这样做才是正常的吧?
现在能低下头,向女儿道歉,接妈妈回家,也是因为年纪大了,心变软了,才愿意违背自己的本意,做出牺牲吧?
这样一想,叶纤红对这个老人,也有了更一步的了解。
叶知书对这一切早习惯了,接过饭后先递给郑建国,再接过来放在自己面前。
“大家随便吃——”看到大家面前都有饭了,外公拿起筷子,说了这句代表可以开吃的话,就端起饭碗开始扒饭,于是大家也低着头开始吃饭。
整个吃饭的过程,外公没有再说一句话,其它人也没敢出声,现场只听见安静吃饭喝汤的声音。
倒是舅舅看叶纤红只夹了一个油豆腐在吃,没有碰别的菜,以为她客气,想了想,夹了块扣内到她碗里。
叶纤红看到这么肥腻的肉,顿时苦了脸,转头看见胡向阳大大方方地在夹腊肉吃,一付幸灾乐祸的笑容,就把扣肉夹起来,塞到他碗里,还用力压了压,让肉和饭混在了一起。
胡向阳手一抖,筷子差点掉地上,连忙拿住了。
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又不好意思再夹出来,只好硬着头发,把这块扣肉吃了下去。
安安看到了,对着姐姐笑了笑,夹起一块扣肉到自己碗里,几口就吃了下去。
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发现他最近胃口好得吓人,这种半肥半瘦的肉,最合他的胃口,这么大块的肉,几口就下肚了。难怪这几个月长得这么快,转眼从一米七不到,长到一米七八了。
照他现在的情形,估计还要长,应该不会比胡向阳矮多少。
转头看妈妈,发现她吃得非常慢,脸上的表情有些恍惚,似乎每一口饭菜,都带着满满的回忆。
对妈妈来说,在父亲和哥哥的身边,重新吃上一次老家的饭菜,应该是她这二十年来,最大的梦想吧!
这个愿望今天虽然实现了,可是二十年过去了,老家的一切早已是人是物非,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感觉了。
没有这种人生经历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复杂的心情。
叶纤红的心隐隐作痛,不忍再看。
前世她也在异乡生活了二十多年,对家的渴望一点不比母亲少,所以重生后看到妈妈和弟弟,才会这么激动。
但是她比母亲幸运,回到了十九岁那年,可以一切重新开始,弥补以前的遗憾。
而母亲却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她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十九岁姑娘,离开家乡,到现在回来,已是一个满面风霜的中年女人。
不但家里的父亲,已是满头白发,老态龙钟,连当年她可以抱着撒娇的哥哥,也快成半个糟老头了,这种痛,世上哪有东西可以医治的?
父亲郑建国全程也是面无表情,偶尔扫一眼母亲,又默默转过头去。
外公坐在上横头,低着头同样吃得非常慢,他的脸本来就刚硬,看不出喜怒哀乐,只是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说完他的内心,其实也是不平静的。
全程最正常的,要数大表哥了,或许从小就是这样的环境过来的,所以一点也没有不适。
又是在自己家吃饭,想吃什么就夹什么,吃得非常多,却不快,大概跟学医有关,知道吃东西要细嚼慢咽。
叶纤红忍不住就想,为什么那些亲人团聚后,都要喝酒庆祝,或许这个时候,把自己喝醉,才能暂时忘了这种痛苦吧?
像妈妈外公舅舅这样清醒着,其实每一刻都是煎熬!
这顿饭可以说是叶纤红重生以来,吃得最安静的一次。
回头又一想,从健康的角度来讲,这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只要大家以后习惯了这种改变,适应新生活,或许妈妈和家人,才会恢复以前的快乐时光吧!
吃完饭,叶纤红也没有坐着陪他们的想法,直接下了桌,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种了不少植物,因为种下没多久,还没长高,只有一颗似乎以前就在的广玉兰,开着碗大的花,给院子遮了一片阴凉的地方。
刚才进来时没留意,现在才发现院子里种的植物,大多是中药材,叶纤红仔细看了看,只认识枸杞、党参等有限的几种。
她会认识它们,倒不是对中药有什么研究,而是在深圳时,买来煲过汤,所以有印象。
看到一株药材边缘新长出了几棵草,叶纤红随手把它们拔掉。
第五十一章突破关系
“怎么?你认识它们?”叶纤红正蹲在一颗党参面前时,后面听到外公的声音。
“嗯,这是党参,我用它煲过汤。”叶纤红也没有自以为是,老老实实地说了原因。
“哦。”听说是这个原因,外公的语气就有些失望。
老人年纪大了,总希望自己家传的中医,能好好传承下去,可是两个孙子好像志不在此,所以虽然学了十多年,进步依然有限。如果外孙女有基础,他倒有心把这些教给她。
“外公,我认识的不多,那几株是什么中药,你教教我吧——”叶纤红倒没想过学医,只是想收集一些有用的中药,种到空间里,所以认识草药是第一步。
“这是田七,它最大的作用是散瘀止血,消肿定痛。这是鱼腥草,主要用于清热解毒,利尿消肿,对肺炎,疟疾,水肿,痔疮,湿疹等各种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见她感兴趣,外公就开始耐心地讲解。
等外公说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又问:“外公,你种这些药材,是想自己培育吗?”
“哪里用得着自己培育,山里到处都有,有需要去采好了。”外公笑道,指了指屋前屋后的山:“再说山里采来的药性好,自己种的就差远了。院子里种这些,是因为采多了没用完,就随手种下了,都是常用的药材,有急用采了也方便——”
“原来如此。”叶纤红点点头。“难怪中医都喜欢用天然的野生药材,不喜欢买种植的,原来药性差了些。”
“那你这里有种人参吗?”叶纤红又问。
她很早就梦想着在空间里,种出上百年的人参来,不仅仅是想赚钱,也希望身边亲人有病痛,可以用来救急。
农村一直有人参能吊命的说法,影视剧里也有这样的桥段:某家当家的快不行了,只剩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小辈赶快去切一片百年人参或千年人参含在嘴里面,吊住最后一口气,不交代好遗产怎么分,坚决不让断气。
如果真有这个功能,那家人万一犯急病,至少能争取到送医的时间。
要知道很多急病,如果晚一步送医,就会成为终身遗憾。
“傻丫头,人参对气候和土壤的要求非常高,东北那边才有生长,我们这边的气候不合适。”外公对她异想天开的想法笑了。
“哦。”叶纤红有些失望。
这么说来,想在空间种人参的希望没有了?
“怎么,你想种人参?”叶纤红的表情没有逃过外公的眼睛,他笑着问道。
“想啊!”叶纤红装傻。“人参算是最贵重的中药了吧?我当然很好奇,可惜搞不到种子——”
“如果你只是想种着玩,种子我这里倒是有。”外公看着她,就像看着当初离家前的女儿,笑着说道。“上次有老朋友去了趟东北,带了不少人参回来,还带了些籽,想种很容易,就是不好养活。”
“没事,没事。”叶纤红一听,喜出望外。“只要能种就行。”
见外孙女这么兴奋,外公拍拍她的头,带她上了楼,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柜里的抽屉,拿出一包报纸包着的东西,摊开后倒出一半,找了张纸包起来,递给叶纤红。
“谢谢外公。”叶纤红兴奋地接过。
心里很想欢呼,自己向往了这么久,一直想种人参,没想到今天才在外公这里弄到了种子,终于可以在空间种上中药了。
两人回到楼下,站在院子的树荫下乘凉。
“外公,你还有别的珍贵药材的种子吗?”叶纤红得陇望蜀,又可怜巴巴地向外公讨东西。
“你还想种什么?”外公惊讶地问。
这个外孙女的爱好真奇特,别的小姑娘只喜欢各种奇花异草,她倒好,居然只喜欢种中药?
“什么枸杞啊,铁皮枫斗啊——只要能补身子的,我都喜欢——”叶纤红想了半天,只说了这么几个名字。
别说她不学无术,要知道大多数中国人,除了知道人参鹿茸这么几样药材,其它的谁知道啊?
“老房子那里还有一些药材,如果你喜欢,回去的时候,就带一些回去。”外公虽然觉得外孙女这样有些胡闹,浪费了好药材,不过想想女儿,又觉得没必要舍不得。
“谢谢外公。”叶纤红连忙道谢。
祖孙俩在院子聊了这么久,倒是慢慢消除了隔阂,跟普通人家的祖孙俩,已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叶知书夫妻站在屋檐下,看着鬼精灵的女儿,陪着老父亲说话。
老父亲现在精神十足,声若洪钟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安慰。
安安这时候和小表哥混熟了,两人站在一边,聊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
“表哥,这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这次陪妈妈出来,估计得住一两天,郑兴安在家呆不住,就想到附近走走看看。
“好玩?”小表哥叫叶祺信,听到安安的话,就皱了皱眉,“我们欣昌最有名的地方,当然是大佛寺,不过路有些远,现在去玩天气太热,没意思?”
“那后面山上有没有好玩的地方?”郑兴安又问。
老家虽然也有山,不过全是低矮的丘陵,连野生动物都没有。这边的山高多了,或许有动物也不一定。
“后山?要不我们去后山的水库边玩怎么样?那边有不少小河,可以挖泥鳅、捉黄鳝,还可以摸螺丝,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捉到甲鱼呢?”
“真的啊,那我们等一下就去吧!”郑兴安惊喜地说道。
“行。”今天姑姑一家来了,他也可以趁机偷懒了:“等晚一点没那么热了,我们就去。”
在院子阴凉处站了一会,几人就回屋了。
毕竟现在已是七月了,中午的太阳很大,最高温度超过三十了,大家在屋时聊了一会家常,就有些无聊。
叶家人平时生活单纯,不玩牌,不打麻将,可以说什么娱乐都没有,叶纤红就感觉很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