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2)
  小事?袁耀坤气得火冒三丈,他都没和大人握过手呢,这个不知道什么来路的导演竟然敢揩油,谁给他的胆子?
  严导,您恐怕不知道,林先生是我老板,我的生死存亡就是他一句话的事情,你觉得这是小事?我若不追究到底,回头死的就是我了。
  什么?严正匡才知道那位林先生的来头这么大,顿时慌了神,也不管面子不面子了,袁总,我错了,我这就给林先生道歉去,您别生气,林先生大人有大量不会跟我计较的。
  袁耀坤回了他一个冷笑,那你试试看吧,如果林先生不生气,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如果还有下次,哪怕你多看他一眼,我就让人挖了你的眼睛!
  严正匡丝毫不怀疑他的话,浑身冒起冷汗,他才知道,原来袁耀坤也是个狠人,以前只是因为没人冒犯到他而已。
  好好,我一定诚心诚意道歉,您放心。严正匡抖索着把手机还给吴子文,立即对林澍鞠躬道歉,林先生,刚才是我猪油蒙了心,多有冒犯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次吧。
  林澍并没有多看他一眼,对张绎说:我先回去了,你拍完戏跟我说一声,我来接你。
  张绎点点头,让许洋送他回去,被林澍拒绝了,不用了,我骑车。
  等他离开,剧组的人还没反应过来,看严导毕恭毕敬地将人送出去,点头哈腰的模样哪还有半点刚才的气势,也都明白了,这位林先生来头是真的不小,可这样的人物,竟然对张绎那么好,可见两人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
  一时间,关于张绎的身份猜测有多了好几个版本,心里阴暗的人自然会觉得张绎这是抱上了一条金大腿,难怪事业一帆风顺,资源这么好,刚出道半年就能演男主。
  和张绎关系普通的则心想:以后对张绎要更尊敬一些才行,有这么个靠山,张绎要大红只是时间问题,和他搞好关系准没错。
  郁浩然拍了拍张绎的肩膀,小声说:严导吓坏了,刚才我就劝他道歉,他不听。
  张绎对严正匡的印象直线下降,冷着一脸说:他那叫不见棺材不掉泪。
  不过我真没想到林先生真的是幺寰的幕后老板,他也太年轻了。
  张绎眼神怪异地瞅了他一眼,心道:如果我告诉你林澍的年纪,怕吓死你。
  当然,张绎自己也不知道林澍的具体年纪,他怀疑林澍本人都不知道,千万年的寿命谁还能一岁一岁地数啊?
  第71章 这叫浪漫
  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严导失踪了半个小时后就回来了,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正常,开机继续,表演继续,只是有心人发现,一整个下午,严导都没敢对上张绎的眼睛,对他说话也客客气气的,连一次ng都没有。
  张绎一个下午演的格外顺利,但也格外糟心,有些片段明明可以更好可是导演却当做看不到,仿佛随便他怎么演都可以,真不知道这样的电视剧拍出来会成什么样子。
  不过导演要求低,演员也不受累,否则在这寒风凛冽的大冬天一个动作重复无数次无疑是受累的,天黑收工,张绎裹着羽绒服回去,在门口看到等候在那的林澍,他换了一件黑色短款风衣,裤子也换成了黑色收脚牛仔裤,笔直的大长腿斜跨在机车上,进出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免不了被他吸引。
  张绎小跑着过去,问道:什么时候来的,我原本想坐保姆车回去的,也没多远。
  林澍把帽子递给他,说好了我来接你的。
  张绎顶着众人羡慕的目光坐上机车的后座,因为人多没好意思搂住林澍的腰,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林澍低头瞥了一眼,什么也没说,油门一加,飞快窜了出去。
  张绎因惯性往后倒,然后双手紧紧移到林澍的腰上,像抱着救生圈似的抱着林澍的腰,一点也不敢放松。
  林澍嘴角微微勾起,放慢速度,免得张绎回去又晕的吃不下饭。
  孙一凡他们已经习惯了自由活动,开着车回去,孙一凡坐在开着暖气的车里喝着热饮,小声说:大人也太奇怪了,大冬天的居然骑摩托车,风多大啊,吹的人脸都跟刀割似的,绎哥可是普通人类,经不起这样折腾。
  车里一阵沉默,良久骁途才无奈地说:这叫浪漫,你一个刚出山的小妖懂什么?人类肯定更喜欢这样的二人世界,不是有个词叫速度激情吗?
  吴子文摸了摸下巴,回忆着说:可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想做在自行车后面笑,大概意思应该是说更愿意坐宽敞的豪车而不愿意坐两轮吹风的车子吧。
  骁途笑骂道:你是不是傻?那辆机车是自行车能比的吗?那辆车的价格比我们这辆高多了,换我也宁愿坐那辆两轮的。
  你说的对,我们大人那是要什么有什么,确实是天底下最富有的男人了,谁跟着他都不亏。
  所以妖族内部都在感慨,张绎真是好命,居然能被大人看上,真不知道他前几世积了什么福。
  反正这种事是羡慕不来的,好歹我们还是绎哥的身边人,别的妖连大人的脸都没见过,我们却能经常见到,还能说上话,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
  孙一凡咬着吸管点头,是啊,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居然能离大人这么近。
  等他们回去,就看到那辆拉风的机车停在门口,屋子里没声音,张绎他们并不在家。
  郁浩然也回来了,他和张绎一人住一半的院子,共用一个厨房,吃了几天大锅饭他今天也准备自己下厨,原本还打算问问张绎和林先生要不要一起,结果得知他们并不在家。
  孙一凡他们照例去吃了剧组的大锅饭,冬天天黑的快,冷风飕飕地刮着,他们回屋的时候特意留了门,孙一凡还给张绎发了信息,告诉他厨房里给他们留了一锅鸡汤,让他回来喝了暖暖身子,虽然大家觉得没必要。
  张绎带林澍去了镇上一家口碑不错的餐馆,点了几道当地的菜,又要了一瓶啤酒,和林澍一边说话一边吃。
  家里人多,中午大家都在片场所以两人可以安静地吃顿饭,晚上肯定就不行了,我更喜欢这样和林澍两个人不受打扰的吃饭,虽然对方基本都在看着他吃。
  张绎吃了中午那顿合胃口的饭菜,晚上这顿就有些吃不下了,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厨艺,天南地北的菜色都会做吗?
  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学的挺杂,也不知道具体是哪里的菜色,不过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随便查一查就知道你家乡流行什么菜了。
  张绎喝了一口高度数的白酒,这里的酒难入口,火辣辣的,从舌头一路烧到胃里,他才喝了一杯就全身暖烘烘的了。
  那你有心了。张绎撑着下巴看他,此时外头天全黑了,小餐馆里只有几盏昏黄的日光灯,这样的灯光下看林澍,令他全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仿佛随时随地都能羽化登仙。
  于是他便问了:林先生,这么多年了,您为什么没有成仙呢?还是说,这已经是仙人了?
  林澍一听他这话就知道他喝高了,明明才一杯白酒下肚,没想到张绎酒量这么差,他随手在两人周围布下一道结界,平静地问:你觉得仙和妖有什么区别吗?
  我不知道,我们道家的古籍里只记载了妖,并不知道神仙是什么样的,不过我们祖上有些天师会自己封自己是神仙,他们法力高强,连百姓都供奉他们。
  林澍对天一道算是熟悉的了,也是看着天一道从辉煌走向衰败的,说实话,对那些自诩天下救世主的道士,林澍并没有好感,而那几个被奉为神仙的臭道士就更令人不耻了,都是是非不分只懂降妖除魔的傻子。
  仙人只是凡人对功德无量或是法力高强的人的一种称唿,上古时代,各界都有法力高强的人物,这些人在普通人眼里就是神仙,不过他们都陨落了,到如今,已经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了。
  不啊,如果是这样解释,那我觉得你算得上是了,至少纵观全世界,林先生应该算是最有本事的人物了。
  对于张绎的赞美,林澍心里并不以为然,你们人类不是常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任何人都有自身的弱点,我也不例外,在某方面我是比别人强些,但只要抓住弱点,同样不堪一击。
  张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理智告诉他不宜继续这个话题,于是又给自己倒了杯酒,喝了一口才说:我不想知道这个,我就好奇,林先生以前有喜欢过的人物吗?
  林澍没有立即回答,先回忆了一下喜欢这个词的意思,不太确定地问:你这喜欢是指哪方面的?
  张绎大笑起来,算了算了,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代沟,某些方面很难沟通。
  林澍不悦地反驳:我并不觉得,我一直在与时俱进,只要你说清楚,我就能明白。
  那你就当我没问吧,我突然又不想知道了。张绎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对眼前这个妖的好奇心不要太大,知道太多并没有好处。
  可不明白为什么,他对林澍的好奇心越来越浓,想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他惶惶地想:也许终有一天,他会走向自己不愿意走的那条路上,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张绎拍拍脸颊,他是一喝酒就脸红的人,白里透红的肌肤很好看,加上喝醉酒眼神都是水濛濛的,看着比平时稚嫩了不少,其实算算年纪,他也不过二十岁而已。
  走吧,回去了,这里的晚上可冷了,还是躺在炕上舒服。
  林澍突然想起来,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去找住宿,这个时间估计也很难找到住的地方了,张绎在他面前起身,拿着手机去付款,然后朝林澍勾勾手,走吧,咱们得走回去了,正好散散酒味。
  走出餐馆,冷风一吹,张绎顿时清醒了几分,看着走在身旁的大妖,神色有点怔愣,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妖界大佬这么心平气和地相处,如果说出去,恐怕都没人相信。
  可是为什么呢?他真的太想知道了,林澍为什么会愿意和他交往呢?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
  算了算了,问的那么清楚做什么呢?人家给面子他接着就是,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
  林澍见他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蹙眉,像是在想什么深奥难解的问题,他瞥了眼张绎的手腕,那串木珠还好好地戴着。
  张绎裹紧外套,这地方冷是真的冷,风吹的脸都要干裂了,我还是喜欢南方的冬天,虽然湿冷湿冷的,但起码在户外不至于被冻死。
  林澍脱下外套披在他肩膀上,张绎愣了愣,然后拿下来还给他:不用不用,我穿的很多,只不过这天气穿再多都觉得冷,而且你这件风衣除了好看真没有保暖作用。
  说完他又瞥了眼林澍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提议说:虽然我知道你不冷,但你好歹入乡随俗吧,做做样子也好,免得被人当异类,我看孙一凡他们就挺上道的啊,冬天好歹还知道穿件薄薄的羽绒服。
  林澍解释说:我与他们品种不一样,耐寒能力也不一样。
  哦~张绎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生长在北方的树吧,难怪不怕冷。
  林澍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解释他的说法,在他生长的那个时代,其实很难分清东南西北,而且那时候整个地球的气候也不是这样的。
  走回住所,张绎看到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搓了一把脸,我现在觉得当演员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职业,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戏,演绎不同的人生,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为了拍戏,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一次。
  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他有漫长的生命,不过人类不同,短暂的几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实很难。
  如果你准备在这一行干下去,喜欢总比不喜欢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说的对,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师,可是最近我仔细想想,我之所以以这个职业为目标,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从小师父就说我将来一定会成才,我也这么认为,十几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人就有点缓不过来,脑子里一根筋似的想在这个行业做出点名堂来,可试过了才知道,不行就是不行,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变成果实,事倍功半,反而是进了娱乐圈,我发现自己如鱼得水,每个导演都夸过我,夸着夸着我就真的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了,是不是挺可笑的?
  林澍认真地看着他,为什么觉得可笑?他们又不是骗你的。
  一半一半吧,你要知道,人类说话呢都是喜欢夸的,他们会把你五成的好说成十成,一来嘛,让你增加自信心,更有动力,二来嘛,也许是因为你背后的人,所以我理智的时候都把这种夸赞减半来听。
  林澍觉得没必要,既然你都说了,人类就是这样的性格,那有何必那么理智,他们夸你就收着,你本来就很优秀,我看过你演戏,确实挺有天赋的,至少演什么像什么。
  能得林澍一句夸奖,张绎心情异常好,忍不住吹起了小曲儿,等推开家门,还不忘跟他说一句:谢谢啊,我突然有信心在这个行业走下去了。
  那很好,我也期待你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天。
  张绎想了想,笑了起来,好,到时候我把我的第一座奖杯送给你,就当纪念,等千百年后,你从库存里看到这个奖杯,说不定还能想起我来。
  这话题就不太美好了,林澍选择不接话,两人一起进门,没有叨扰到别人,四面的屋子都亮着灯,大家都还没睡,不过谁也没出来看他们一眼。
  林澍让张绎回房间,自己去厨房烧水,看到炖锅里还有鸡汤,也舀了一碗带进去。
  张绎已经换好了睡衣,这边太冷,水资源稀缺,他们也就没有天天洗澡,但对于南方人来说,没有洗澡睡觉本来不算什么,但如果要和别人同床共枕就有些尴尬了。
  那个你今晚还是住这儿?
  林澍把水杯和碗放下,回头看着他说:今天忘记去找住宿了,再借住一晚?
  张绎摸摸鼻子,我觉得你就算去找也找不到像样的,镇上能租的都被剧组租了,反正你也住不了几天,不如就住我这儿吧?
  林澍点点头,瞥了眼床头放着的小树苗,也好,那就打扰了。
  不会不会。张绎走过去喝了一碗水,白酒喝多的后遗症来了,口干舌燥,浑身发热,脑子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发蒙,他觉得他有必要立即睡觉,免得发酒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