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是,末将领命!”
“黄彪,昨天小伏击战,我命你带着弓箭手候着,等我的号令,你怎么提前进宫?若不是杜将军及时接应,我就要被你这个莽撞的人坏了大事。自己出去,到军法处领十军棍,不得有异议。”
黄彪顿时垮下一张脸,昨天擒拿一群小探子斥候,自己见人数少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还是被这小都督发现了,无奈下应了声“末将领命”,就出去领棍子去了。
“李参谋,北地一代的情报分析,我要一份最详细的报道,你马上加紧对斥候的布置,也许很快,我们又要有一场大战了。”
李参谋点头道:“末将明白,只是北地部落众多,前日一个小队误入了一处小部落之中,大意##。”
“不要跟我说这些,”青夏突然抬起头来,双眼锐利的看着他说道:“误入北地百姓的生活圈,是你的部下的#意合失误,耽误了情报的回传,就有可能毁掉全军的性命。我们如今在别人的地盘,没有厚重的城池给你坚守,你们就要把自己当做匈奴人,当做强悍的匈奴骑兵,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想象匈奴人在我们的国土上是怎么做的,你们就业怎样做就好了。”
李参谋一惊,大声说道:“都督的意思是,让我们将一整个部落的人都屠杀?”
“有何不可?”青夏眉梢一扬,说道:“匈奴人人皆兵,拿起刀枪就是战士,放下兵刀就是百姓,战场的铁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难道还要跟敌人讲仁义吗?我们既然要征服北地,就不要奢望用道德经去感化他们。反正都是仇人,不在乎再多加上一条血债,武力永远是最##有用的语言,你们是我带出来的,我只负责将你们带回去,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李参谋是东齐文官出身,一时还有些接受不了青夏的说辞,反而是那些武将,暗暗在心底感叹了一声。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就算他们这些满手血腥的汉子,也无法将手伸向那些不拿刀剑的百姓。他们却不知道,青夏在现代部队中,特工守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以再不伤害祖国利益的基础上不择手段。
更何况,是那些本来就是,或者即将是军人的匈奴?
“若是不能胜任,就让你的部下小心点,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参谋连忙点头,领命应是。
青夏将手上签署好的文件交给下面的书信官,说道:“这些信件,全都是海市卢忠勇大人的,你找十个人分十个方向送出去,记住,一定要至少有三个人被人截下,被人抢走的信件,至于怎样办到这一点,要不要牺牲性命,就你们自己去研究吧。”
书信官应了一声,就退了下去。青夏伸出手指,按在太阳穴上,对着一众人说道:“好了,你们先下去吧。”
众将沉声应是,齐齐退下。
帘子一动,只剩下宋杨和青夏,青夏站起身来,转身走进了内帐,只见一名乌金长袍的男子坐在小几旁,正在十分惬意的喝着茶,面容沉静,姿态潇洒。
青夏淡淡一笑,顺势在一旁坐下,拿起另一只茶杯,倒了一杯,仰头喝下去,斜眼打量着他,说道:“你倒是够悠闲。”
男子一笑,声音醇厚,面色自得,道:“风高浪急,世道艰险,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大人位高权重,在下除了随遇而安,听凭差遣外,还能如何呢?大人一言九鼎,必不会为难我,只要我乖乖听话,便无性命之虞,又何必担惊受怕,做那妇人之#呢?”
青夏闻言忍俊不禁,说道:“你还真是胸怀宽广。”
男子笑道:“大人夸奖了。”
原来这人#就是金家的家主金少凰,青夏大军开战之前,她曾带着重病前往金家,任命金少凰为军需官,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将这东南第一大富豪强行带到了草原上来。而楚军此次征伐的费用,自然由财大气粗的金军需官包揽了。
金少凰说是从军,实际上却好像是##一样,当日大军出发的那一天,金家的车队直直送了三十多里,金少爷的马车大大小小共有二十辆之多,上面所载之物品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简直可以去周游列国。各中换季衣衫,出席各种场合的棉衣华服,熏衣的香料,睡前的熏香,他喜欢中意的香陶蒸炉,惯用的洗漱用具,光是澡盆就带了三个,两个马车都装不下。还有金少爷兴之所至需要的古筝和长萧,喜欢吃的干果茶点,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烤台和铁钳火炭,青夏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问他这有什么用,人家大少爷很是温和的回答她,路上若是打到野味,他们可以野外烧烤,登时#满朝武将为之绝倒,不知道这是去打仗还是去踏青。北地少蔬菜,他们家竟然还拉来了满满的一车新鲜瓜果,并带着两名金家的厨子一路跟随,伺候金少爷饮食。
明白的人知道这金家大少爷是此次北地会盟的大军军需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楚国的公主要和亲塞外,夏都督所带的是送亲的队伍呢。
不过青夏也并没有阻止,她此行本来就没想过要秘密进行,既然如此,那声势就搞得越大越好,最好让各国都知道,南楚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东南总督,带着二十辆马车来和匈奴人会盟,简直是不知死活。
青夏老实不客气的唱着金少凰的茶,吃着他的点心,一点不自在的神色都没有。好在金少凰也是个大方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他这个无所事事的军需官缓缓的站起身来,晃了晃手腕,神态闲适着说道:“美酒配佳肴,香茗留音韵,吃了茶,理应弹奏一首。”
说罢,就掀起古琴上的青布,端坐在古琴之后,手指一拨,就是一串动听的音符。
青夏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男人玉面剑眉,周身上下都是养尊处优所带出的丝丝贵气,此人架子之大,享受的程度,恐怕连楚离这个一国之君都不能相比。
想到这里,青夏不由得有些兴致阑珊,楚离虽是一国之君,实则真的有享受到什么呢?天子,天子,究竟撑起的是谁的天下?所为的,又是谁的子民?
青夏站起身来,也不管身后叮叮咚咚弹奏曲子的金少凰,径直就走了出去。大帐的帘子一掀开,映入眼帘的满满都是碧绿清脆的大草原,再一次回到这里,青夏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温暖,她屏退侍卫,只余宋杨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白石山虽然名义上是山,实际上不过是几块垒起来的石头,不过两人多高,可是在一望无际平坦的草原上,就显得十分醒目了。
白石山前面,是一处瓦蓝的海子,不是很大,但是却让周围的牧草十分茂密。青夏知道,这里原本是住着人的,因为自己的到来,这里的百姓都搬走了,也许自己走后,他们还会回来。
草原上的风很大,吹的青夏的长袍猎猎翻飞,满头长发随风而动,像是一匹上好的绢子。夕阳如火,染红了半面天空,远方的草,也像是着火了一样,青夏目光悠远,望着远方,#像那条地平线下随时都会跃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人会骑着战马,风驰电掣的奔来,拥有锐利的眉眼和孤傲的面容。
这里,已经不是第一次涉足了。
八年前,她曾在这里等待杨枫,一住就是两年,三年前,她曾在这里徘徊七个月,寻找秦之炎的下落。如今,她又带着千军万马,和塞外匈奴绝杀谋划,只为寻找那个任性倔强的男人。
她的一生,似乎都是在等待和寻找,为这个人,为那个人,从来没有为她自己,认真的、好好的活过一次。
可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呢?有人安享田园是福,有人位高权重是福,有的人子孙满堂是福,有人富甲天下是福,还有的人,要君临天下、降伏四海、统一大陆,才会觉得幸福。然而有的人,只有那么一个愿望,只想见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够实现,就是她的福。
走什么路,又怎是别人能够掌握的,命运在左右你的时候,你又怎知不是你的性格早已注定了会有今日?
春花秋月,西风瘦马,这些圣人严重的过眼云烟,终于还是世人看不开的凡尘劫数,勘不破。
“夏大人好兴致啊!”
不用回头,青夏就知道是谁来了,她轻笑一声,说道:“我的兴致,向来没有你好。”
金少凰笑着走上前来,衣带飘香。不同于燕回那种浓郁的花香香粉,金少凰所用,全都是上好的兰香,味道独特,却又并不刺鼻。
“我向来以为江南景致天下第一,却没想到这苦寒的塞外,也有这般令人心旷神怡的所在。”
青夏闻言回道:“江南烟雨,流水小桥精致如画,北地大漠,草原坦荡豪爽大气,各有各的长处和瑰美。”
金少凰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青夏说道:“哦?那在大人心中,是喜欢江南的精致,还是北地的大气呢?”
说者想必无心,听着却登时起意,青夏微微挑眉,看着金少凰俊颜中带着精明的脸孔,淡淡的说道:“都不喜欢,本官天生劳碌命,只喜欢四处奔波。”
金少凰略略一扬眉,转过头去,笑盈盈的说道:“原来大人曾经是个踏遍青山的逍遥人,难怪见识这般广博。”
“这个世上,又有谁能做到真正的逍遥呢?富庶如金少爷,不是也要为家族的生意前途而东西奔波吗?”
金少凰一愣,夕阳照射在他的衣衫上,有着淡淡云雾的飘渺,一时间,恍惚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一般。
青夏略略失神,连忙说道:“互市之举,早晚实行,就算是个幌子,也不会推迟多久,这里面获利有多大,金公子不会不知道。此行,就算是我不主动找公子,公子想必也是要前来的,金家独行,耗资巨大,有帝国军队保驾护航,并一举探明匈奴各个部落的关系和经济情况,公子这笔买卖并不亏本。”
金少凰短暂的#愣之后,眼神越发带着一丝难掩的锐利,声音略略有些低沉,缓缓的说道:“于是,大人将计就计,就成全了在下?”
“不是成全,只是合作。”
“合作?”金少凰转过身去,看着瓦蓝的海子,声音轻嘲,缓缓说道:“大人与我,并不相熟,更无了解,缺乏信任,如何合作?”
青夏摇了摇头,说道:“那些都并不重要,只有共同的利益,才会让彼此的合作亲密无间。恰好我有兵,你有钱,匈奴、西域、日本、西洋,就是你我共同的利益所在,我实在想不出你会拒绝的理由。”
清风微扬,青草清香,青夏低声说道:“金公子富甲天下,交游广阔,屯粮储物,耳目发达,竟然能独立支持巨船远航而不被人所知,别人只道是钱可通神,本官却知这里面的深浅,可不仅仅钱财就可办到。得陇望蜀就是人之常情,公子胸怀广阔,气吞山河,又有万顷之财,隐藏#势,怎能让在下相信你只甘愿做一个富家翁?”
金少凰的面色终于渐渐凝重了起来,#转过头去,看着青夏,双目锋芒含而不露,却越发的锐利逼人。青夏转过身来,双目直视着金少凰的双眼,沉声说道:“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想,也不管你将来如何做,但是最起码现在,你我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我希望我们能通力合作,不要互相拆台。至于以后,金家是如何走势,就在你了,若是真的有针锋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兴刀兵,也不无不可。”
说罢,青夏缓缓的抬起手来,五只细小的铜管托在她洁白的掌心之中,上面雕刻着细碎的金翅鸟花纹,那是金家传递情报的方式,信件就封在铜管之中,铜管的蜡还没有开封,证明青夏并没有偷看里面的内容。
哗的一声,铜管沉入湖底,青夏淡淡一笑,伸出右手,眉目间有着满满的自信的光彩。
金少凰沉吟半晌,终于洒然一笑,潇洒的伸出手来,握住了青夏的手掌。
“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
青夏一笑:“乐意之至。”
天边一朵红霞掠过,大地苍茫一片,百草摇曳,北地茫茫。
六合归一 第一百七十一章:彼岸花开
太静的夜,反而让人无法安睡,秋后的草原,隐隐已经可以预见盛极之后的衰败,油绿一片的牧草,到处都是清新的草香,高及成年男子的腰,白色绣着黑龙的帐篷掩映在其中,就像是一座座小小的土坡。青夏披了件外袍,撩开帘子,跟守夜的黑衣卫打了个招呼,就缓缓走出营地。
帐篷的一角,宋杨拄着枪站着,听到响动,转过头来,见是青夏,也不作声,只是在后面缓步的跟着。
夜里的草原,有着一种别样的美,漆黑的天幕上星子寥落,月亮又大又圆,四野里清辉遍洒,天空中不时的有夜行的苍鹰飞过,黑色的翅膀在上空划过蜿蜒的痕迹,飒爽的飞向远处的高山。夜风吹起,青草波动如同海浪一般,一浪接着一浪。
青夏来到白石山脚下,靠坐在一块光洁的石头上,一身黑色的披风,几日的奔波劳碌,使得她越发的消瘦了起来,尖尖小小的一张脸上,眼睛明亮且漆黑,像是面前那夜幕上漆黑的海子。长草摇曳,将她的身影隐藏在里面,偶尔,只能看到飘逸的长发,乌黑浓密,像是上好的绸缎。
呜咽的箫声幽幽响起,白石山的山腰上,一个一身青色长袍的男子端坐其上,大风吹来,拂过他披散的长发和清俊的衣角,飘飘忽忽,直如振翅欲飞的大鸟。
夜色弥漫,雾气重重,青草唰唰作响,一切都像是不切实际的幻境。久久,山腰上的箫声渐渐消失,男子轻袍#落的走下来,坐在青夏的身边,声音醇厚舒缓,再这样寂静的夜色中听起来带着丝丝的沙哑和静谧。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没想到大人和在下一样。”
青夏也不转头,轻声说道:“我认识的一个人,也很擅长音律,箫吹的极好。”
金少凰一愣,眉梢淡淡上挑,嘴角淡淡的牵起一抹笑容,眼眸狭长,仿佛有水流涌过,波光粼粼,“大人,深夜不睡,竟是在这里缅怀故人吗?”
见青夏不回答。金少凰自顾自的说道:“能在这个时候被大人挂念的,一定是很重要的人,不妨让在下猜一下。恩,是大人的知己?亲人?抑或是相恋红颜?”
青夏转过头去看了他一眼,只见男子眉目##,隐隐都是掩饰不住的金玉磊落之气,不如商人般的市侩,却也并不是淡泊的清和。青夏淡淡一笑,笑容里带着丝丝苦涩和怀念,岁月恍惚不定,如今,再一次想起的时候,竟不是曾经的那般痛彻心扉了,余下的只是大片大片的苍凉和无奈。
突然小腹一痛,青夏眉头微微一皱,面色登时就白了起来。
金少凰发觉,沉声问道:“大人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在下为大人看看?”
青夏转头,眉梢一挑,说道:“公子精通医道吗?”
“略懂,在下一个朋友出身名医世家,精通医理,在下耳余目染下也懂了点皮毛。”
青夏站起身来,说道:“多谢公子好意,本官只是旧疾,并不防事。草原夜里寒气重,公子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
金少凰欣然点头,目送青夏离去的身影,含笑而望。
“大人,”宋杨走上前来,清楚的看到了背对着金少凰的青夏的面色毫无血色,一双眉几乎拧在一起,有着深刻的苦痛痕迹。
青夏略略摇头,伸出手来阻止住宋杨要过来搀扶的手,背脊挺拔,一步一步沉着的走向中军大帐。
不长的一段路,却显得是那般的遥远,合上大帐的帘子,青夏靠在柱子上,身上的衣衫几乎全部湿透。
角落的牛油灯静静的燃着,偶尔爆出一丝细细的火花,青夏疲乏的闭上眼睛,声音微弱,几不可闻,像是跟别人说,又像是对自己说的一样。
“我一定可以。”
时间呼啸而过,穿越生死,大片大片的岁月凋零在这五个字里。
高高的苍穹上,有寂寞的神邸记下了这一句话,用黄金的笔蘸着世间生灵用鲜血汇成的浓墨,于华夏的史书上留下那女子一生中唯一的信仰。多少年后,当她红颜老去之时再一次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才发现,她的一辈子似乎都在重复着这一句话。
未来的那一日,苍白的女子抓着那个男人的手,于生命的末端露出她顿悟一生的缅怀而满足的微笑,轻轻的说,我一直以为,我一定可以,却不知,我的力量只有那么大,能完成的,也只有那么多。我为何会那么傻,其实,只要你平安,也就可以了。
我已经丢失过一次,不想连这一次,也是无能为力。只要你平安,也就可以了。
漆黑的天幕上,云卷云舒,远方的你,可平安吗?
大军随后出发,经过鹿哒草原,湖旱盆地,沿着逐峡河一路向下,进入了蒙古境内,前面再有两日的路程,就是白登山了。
这里的白登三和青夏记忆中的白登山在方位上有很大的偏差,已经深入蒙古,靠近科尔沁草原。此时的科尔沁草原青草茂盛,土壤肥沃,远不像记忆中的那般荒凉。青夏的大军所过之处,一片寂静,荒无人烟,向来此地的居民都已经先行逃跑了。
先行官廖璧来报,说是斥候抓到了骨力阿术的探马,青夏心下冷笑,吩咐放人,就命人在科尔沁扎营。
果然,傍晚就见到骨力阿术的来使,三百多个蒙古汉子身穿皮铠,露出半个膀子,在大营西面的一处高地等候,青夏带着三百黑衣卫赶到的时候,这群人正在煮饭,浓烈的酒香和马奶香气混合在一处,有着醉人的味道。一名大汉回头看了青夏一眼,突然轻蔑的哼了一声,竟然也不进去通报。
黄彪站在青夏身边,见了登时大怒,嗜血的舔了舔嘴唇,双眼阴狠的说道:“都督,这些人不识抬举,让属下将他们剐了,再让那个什么骨头算术派几个懂事的人来。”
青夏缓缓的摇了摇头,微微眯起了眼睛,手按在腰间轻轻的摩挲,锋利的匕首寒芒刺激着她的指尖肌肤。只见之前那个大汉拿起一只架上刚刚烤熟的肥羊,抽出小刀似乎想要切肉,青夏嘴角一挑,突然只听刷的一声,一身黒裘的年轻将军一把抽出了黄彪腰间的战刀,冷厉的刀锋在火把的映照下历然长啸,呼啸带风,悚然向着大汉的方向迅猛而去。
惊呼声霎时间响成一片,所有匈奴人全都惊恐的站起身来,然而却怎及青夏战刀来势之快,战刀寒芒毕露,速度猛烈如电,轰然斩在匈奴大汉的羊腿上,骨肉碎裂声顿时响彻,战刀来势不减,刷的一下插在燃烧着的火堆里大火呼的一声燃的半人多高,劈啪作响。而此时,那只被战刀斩断的羊腿,刚刚掉落在大汉的手上。
“黄彪,昨天小伏击战,我命你带着弓箭手候着,等我的号令,你怎么提前进宫?若不是杜将军及时接应,我就要被你这个莽撞的人坏了大事。自己出去,到军法处领十军棍,不得有异议。”
黄彪顿时垮下一张脸,昨天擒拿一群小探子斥候,自己见人数少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还是被这小都督发现了,无奈下应了声“末将领命”,就出去领棍子去了。
“李参谋,北地一代的情报分析,我要一份最详细的报道,你马上加紧对斥候的布置,也许很快,我们又要有一场大战了。”
李参谋点头道:“末将明白,只是北地部落众多,前日一个小队误入了一处小部落之中,大意##。”
“不要跟我说这些,”青夏突然抬起头来,双眼锐利的看着他说道:“误入北地百姓的生活圈,是你的部下的#意合失误,耽误了情报的回传,就有可能毁掉全军的性命。我们如今在别人的地盘,没有厚重的城池给你坚守,你们就要把自己当做匈奴人,当做强悍的匈奴骑兵,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想象匈奴人在我们的国土上是怎么做的,你们就业怎样做就好了。”
李参谋一惊,大声说道:“都督的意思是,让我们将一整个部落的人都屠杀?”
“有何不可?”青夏眉梢一扬,说道:“匈奴人人皆兵,拿起刀枪就是战士,放下兵刀就是百姓,战场的铁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难道还要跟敌人讲仁义吗?我们既然要征服北地,就不要奢望用道德经去感化他们。反正都是仇人,不在乎再多加上一条血债,武力永远是最##有用的语言,你们是我带出来的,我只负责将你们带回去,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李参谋是东齐文官出身,一时还有些接受不了青夏的说辞,反而是那些武将,暗暗在心底感叹了一声。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就算他们这些满手血腥的汉子,也无法将手伸向那些不拿刀剑的百姓。他们却不知道,青夏在现代部队中,特工守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以再不伤害祖国利益的基础上不择手段。
更何况,是那些本来就是,或者即将是军人的匈奴?
“若是不能胜任,就让你的部下小心点,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参谋连忙点头,领命应是。
青夏将手上签署好的文件交给下面的书信官,说道:“这些信件,全都是海市卢忠勇大人的,你找十个人分十个方向送出去,记住,一定要至少有三个人被人截下,被人抢走的信件,至于怎样办到这一点,要不要牺牲性命,就你们自己去研究吧。”
书信官应了一声,就退了下去。青夏伸出手指,按在太阳穴上,对着一众人说道:“好了,你们先下去吧。”
众将沉声应是,齐齐退下。
帘子一动,只剩下宋杨和青夏,青夏站起身来,转身走进了内帐,只见一名乌金长袍的男子坐在小几旁,正在十分惬意的喝着茶,面容沉静,姿态潇洒。
青夏淡淡一笑,顺势在一旁坐下,拿起另一只茶杯,倒了一杯,仰头喝下去,斜眼打量着他,说道:“你倒是够悠闲。”
男子一笑,声音醇厚,面色自得,道:“风高浪急,世道艰险,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大人位高权重,在下除了随遇而安,听凭差遣外,还能如何呢?大人一言九鼎,必不会为难我,只要我乖乖听话,便无性命之虞,又何必担惊受怕,做那妇人之#呢?”
青夏闻言忍俊不禁,说道:“你还真是胸怀宽广。”
男子笑道:“大人夸奖了。”
原来这人#就是金家的家主金少凰,青夏大军开战之前,她曾带着重病前往金家,任命金少凰为军需官,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将这东南第一大富豪强行带到了草原上来。而楚军此次征伐的费用,自然由财大气粗的金军需官包揽了。
金少凰说是从军,实际上却好像是##一样,当日大军出发的那一天,金家的车队直直送了三十多里,金少爷的马车大大小小共有二十辆之多,上面所载之物品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简直可以去周游列国。各中换季衣衫,出席各种场合的棉衣华服,熏衣的香料,睡前的熏香,他喜欢中意的香陶蒸炉,惯用的洗漱用具,光是澡盆就带了三个,两个马车都装不下。还有金少爷兴之所至需要的古筝和长萧,喜欢吃的干果茶点,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烤台和铁钳火炭,青夏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问他这有什么用,人家大少爷很是温和的回答她,路上若是打到野味,他们可以野外烧烤,登时#满朝武将为之绝倒,不知道这是去打仗还是去踏青。北地少蔬菜,他们家竟然还拉来了满满的一车新鲜瓜果,并带着两名金家的厨子一路跟随,伺候金少爷饮食。
明白的人知道这金家大少爷是此次北地会盟的大军军需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楚国的公主要和亲塞外,夏都督所带的是送亲的队伍呢。
不过青夏也并没有阻止,她此行本来就没想过要秘密进行,既然如此,那声势就搞得越大越好,最好让各国都知道,南楚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东南总督,带着二十辆马车来和匈奴人会盟,简直是不知死活。
青夏老实不客气的唱着金少凰的茶,吃着他的点心,一点不自在的神色都没有。好在金少凰也是个大方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他这个无所事事的军需官缓缓的站起身来,晃了晃手腕,神态闲适着说道:“美酒配佳肴,香茗留音韵,吃了茶,理应弹奏一首。”
说罢,就掀起古琴上的青布,端坐在古琴之后,手指一拨,就是一串动听的音符。
青夏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男人玉面剑眉,周身上下都是养尊处优所带出的丝丝贵气,此人架子之大,享受的程度,恐怕连楚离这个一国之君都不能相比。
想到这里,青夏不由得有些兴致阑珊,楚离虽是一国之君,实则真的有享受到什么呢?天子,天子,究竟撑起的是谁的天下?所为的,又是谁的子民?
青夏站起身来,也不管身后叮叮咚咚弹奏曲子的金少凰,径直就走了出去。大帐的帘子一掀开,映入眼帘的满满都是碧绿清脆的大草原,再一次回到这里,青夏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温暖,她屏退侍卫,只余宋杨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白石山虽然名义上是山,实际上不过是几块垒起来的石头,不过两人多高,可是在一望无际平坦的草原上,就显得十分醒目了。
白石山前面,是一处瓦蓝的海子,不是很大,但是却让周围的牧草十分茂密。青夏知道,这里原本是住着人的,因为自己的到来,这里的百姓都搬走了,也许自己走后,他们还会回来。
草原上的风很大,吹的青夏的长袍猎猎翻飞,满头长发随风而动,像是一匹上好的绢子。夕阳如火,染红了半面天空,远方的草,也像是着火了一样,青夏目光悠远,望着远方,#像那条地平线下随时都会跃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人会骑着战马,风驰电掣的奔来,拥有锐利的眉眼和孤傲的面容。
这里,已经不是第一次涉足了。
八年前,她曾在这里等待杨枫,一住就是两年,三年前,她曾在这里徘徊七个月,寻找秦之炎的下落。如今,她又带着千军万马,和塞外匈奴绝杀谋划,只为寻找那个任性倔强的男人。
她的一生,似乎都是在等待和寻找,为这个人,为那个人,从来没有为她自己,认真的、好好的活过一次。
可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呢?有人安享田园是福,有人位高权重是福,有的人子孙满堂是福,有人富甲天下是福,还有的人,要君临天下、降伏四海、统一大陆,才会觉得幸福。然而有的人,只有那么一个愿望,只想见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够实现,就是她的福。
走什么路,又怎是别人能够掌握的,命运在左右你的时候,你又怎知不是你的性格早已注定了会有今日?
春花秋月,西风瘦马,这些圣人严重的过眼云烟,终于还是世人看不开的凡尘劫数,勘不破。
“夏大人好兴致啊!”
不用回头,青夏就知道是谁来了,她轻笑一声,说道:“我的兴致,向来没有你好。”
金少凰笑着走上前来,衣带飘香。不同于燕回那种浓郁的花香香粉,金少凰所用,全都是上好的兰香,味道独特,却又并不刺鼻。
“我向来以为江南景致天下第一,却没想到这苦寒的塞外,也有这般令人心旷神怡的所在。”
青夏闻言回道:“江南烟雨,流水小桥精致如画,北地大漠,草原坦荡豪爽大气,各有各的长处和瑰美。”
金少凰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青夏说道:“哦?那在大人心中,是喜欢江南的精致,还是北地的大气呢?”
说者想必无心,听着却登时起意,青夏微微挑眉,看着金少凰俊颜中带着精明的脸孔,淡淡的说道:“都不喜欢,本官天生劳碌命,只喜欢四处奔波。”
金少凰略略一扬眉,转过头去,笑盈盈的说道:“原来大人曾经是个踏遍青山的逍遥人,难怪见识这般广博。”
“这个世上,又有谁能做到真正的逍遥呢?富庶如金少爷,不是也要为家族的生意前途而东西奔波吗?”
金少凰一愣,夕阳照射在他的衣衫上,有着淡淡云雾的飘渺,一时间,恍惚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一般。
青夏略略失神,连忙说道:“互市之举,早晚实行,就算是个幌子,也不会推迟多久,这里面获利有多大,金公子不会不知道。此行,就算是我不主动找公子,公子想必也是要前来的,金家独行,耗资巨大,有帝国军队保驾护航,并一举探明匈奴各个部落的关系和经济情况,公子这笔买卖并不亏本。”
金少凰短暂的#愣之后,眼神越发带着一丝难掩的锐利,声音略略有些低沉,缓缓的说道:“于是,大人将计就计,就成全了在下?”
“不是成全,只是合作。”
“合作?”金少凰转过身去,看着瓦蓝的海子,声音轻嘲,缓缓说道:“大人与我,并不相熟,更无了解,缺乏信任,如何合作?”
青夏摇了摇头,说道:“那些都并不重要,只有共同的利益,才会让彼此的合作亲密无间。恰好我有兵,你有钱,匈奴、西域、日本、西洋,就是你我共同的利益所在,我实在想不出你会拒绝的理由。”
清风微扬,青草清香,青夏低声说道:“金公子富甲天下,交游广阔,屯粮储物,耳目发达,竟然能独立支持巨船远航而不被人所知,别人只道是钱可通神,本官却知这里面的深浅,可不仅仅钱财就可办到。得陇望蜀就是人之常情,公子胸怀广阔,气吞山河,又有万顷之财,隐藏#势,怎能让在下相信你只甘愿做一个富家翁?”
金少凰的面色终于渐渐凝重了起来,#转过头去,看着青夏,双目锋芒含而不露,却越发的锐利逼人。青夏转过身来,双目直视着金少凰的双眼,沉声说道:“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想,也不管你将来如何做,但是最起码现在,你我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我希望我们能通力合作,不要互相拆台。至于以后,金家是如何走势,就在你了,若是真的有针锋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兴刀兵,也不无不可。”
说罢,青夏缓缓的抬起手来,五只细小的铜管托在她洁白的掌心之中,上面雕刻着细碎的金翅鸟花纹,那是金家传递情报的方式,信件就封在铜管之中,铜管的蜡还没有开封,证明青夏并没有偷看里面的内容。
哗的一声,铜管沉入湖底,青夏淡淡一笑,伸出右手,眉目间有着满满的自信的光彩。
金少凰沉吟半晌,终于洒然一笑,潇洒的伸出手来,握住了青夏的手掌。
“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
青夏一笑:“乐意之至。”
天边一朵红霞掠过,大地苍茫一片,百草摇曳,北地茫茫。
六合归一 第一百七十一章:彼岸花开
太静的夜,反而让人无法安睡,秋后的草原,隐隐已经可以预见盛极之后的衰败,油绿一片的牧草,到处都是清新的草香,高及成年男子的腰,白色绣着黑龙的帐篷掩映在其中,就像是一座座小小的土坡。青夏披了件外袍,撩开帘子,跟守夜的黑衣卫打了个招呼,就缓缓走出营地。
帐篷的一角,宋杨拄着枪站着,听到响动,转过头来,见是青夏,也不作声,只是在后面缓步的跟着。
夜里的草原,有着一种别样的美,漆黑的天幕上星子寥落,月亮又大又圆,四野里清辉遍洒,天空中不时的有夜行的苍鹰飞过,黑色的翅膀在上空划过蜿蜒的痕迹,飒爽的飞向远处的高山。夜风吹起,青草波动如同海浪一般,一浪接着一浪。
青夏来到白石山脚下,靠坐在一块光洁的石头上,一身黑色的披风,几日的奔波劳碌,使得她越发的消瘦了起来,尖尖小小的一张脸上,眼睛明亮且漆黑,像是面前那夜幕上漆黑的海子。长草摇曳,将她的身影隐藏在里面,偶尔,只能看到飘逸的长发,乌黑浓密,像是上好的绸缎。
呜咽的箫声幽幽响起,白石山的山腰上,一个一身青色长袍的男子端坐其上,大风吹来,拂过他披散的长发和清俊的衣角,飘飘忽忽,直如振翅欲飞的大鸟。
夜色弥漫,雾气重重,青草唰唰作响,一切都像是不切实际的幻境。久久,山腰上的箫声渐渐消失,男子轻袍#落的走下来,坐在青夏的身边,声音醇厚舒缓,再这样寂静的夜色中听起来带着丝丝的沙哑和静谧。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没想到大人和在下一样。”
青夏也不转头,轻声说道:“我认识的一个人,也很擅长音律,箫吹的极好。”
金少凰一愣,眉梢淡淡上挑,嘴角淡淡的牵起一抹笑容,眼眸狭长,仿佛有水流涌过,波光粼粼,“大人,深夜不睡,竟是在这里缅怀故人吗?”
见青夏不回答。金少凰自顾自的说道:“能在这个时候被大人挂念的,一定是很重要的人,不妨让在下猜一下。恩,是大人的知己?亲人?抑或是相恋红颜?”
青夏转过头去看了他一眼,只见男子眉目##,隐隐都是掩饰不住的金玉磊落之气,不如商人般的市侩,却也并不是淡泊的清和。青夏淡淡一笑,笑容里带着丝丝苦涩和怀念,岁月恍惚不定,如今,再一次想起的时候,竟不是曾经的那般痛彻心扉了,余下的只是大片大片的苍凉和无奈。
突然小腹一痛,青夏眉头微微一皱,面色登时就白了起来。
金少凰发觉,沉声问道:“大人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在下为大人看看?”
青夏转头,眉梢一挑,说道:“公子精通医道吗?”
“略懂,在下一个朋友出身名医世家,精通医理,在下耳余目染下也懂了点皮毛。”
青夏站起身来,说道:“多谢公子好意,本官只是旧疾,并不防事。草原夜里寒气重,公子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
金少凰欣然点头,目送青夏离去的身影,含笑而望。
“大人,”宋杨走上前来,清楚的看到了背对着金少凰的青夏的面色毫无血色,一双眉几乎拧在一起,有着深刻的苦痛痕迹。
青夏略略摇头,伸出手来阻止住宋杨要过来搀扶的手,背脊挺拔,一步一步沉着的走向中军大帐。
不长的一段路,却显得是那般的遥远,合上大帐的帘子,青夏靠在柱子上,身上的衣衫几乎全部湿透。
角落的牛油灯静静的燃着,偶尔爆出一丝细细的火花,青夏疲乏的闭上眼睛,声音微弱,几不可闻,像是跟别人说,又像是对自己说的一样。
“我一定可以。”
时间呼啸而过,穿越生死,大片大片的岁月凋零在这五个字里。
高高的苍穹上,有寂寞的神邸记下了这一句话,用黄金的笔蘸着世间生灵用鲜血汇成的浓墨,于华夏的史书上留下那女子一生中唯一的信仰。多少年后,当她红颜老去之时再一次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才发现,她的一辈子似乎都在重复着这一句话。
未来的那一日,苍白的女子抓着那个男人的手,于生命的末端露出她顿悟一生的缅怀而满足的微笑,轻轻的说,我一直以为,我一定可以,却不知,我的力量只有那么大,能完成的,也只有那么多。我为何会那么傻,其实,只要你平安,也就可以了。
我已经丢失过一次,不想连这一次,也是无能为力。只要你平安,也就可以了。
漆黑的天幕上,云卷云舒,远方的你,可平安吗?
大军随后出发,经过鹿哒草原,湖旱盆地,沿着逐峡河一路向下,进入了蒙古境内,前面再有两日的路程,就是白登山了。
这里的白登三和青夏记忆中的白登山在方位上有很大的偏差,已经深入蒙古,靠近科尔沁草原。此时的科尔沁草原青草茂盛,土壤肥沃,远不像记忆中的那般荒凉。青夏的大军所过之处,一片寂静,荒无人烟,向来此地的居民都已经先行逃跑了。
先行官廖璧来报,说是斥候抓到了骨力阿术的探马,青夏心下冷笑,吩咐放人,就命人在科尔沁扎营。
果然,傍晚就见到骨力阿术的来使,三百多个蒙古汉子身穿皮铠,露出半个膀子,在大营西面的一处高地等候,青夏带着三百黑衣卫赶到的时候,这群人正在煮饭,浓烈的酒香和马奶香气混合在一处,有着醉人的味道。一名大汉回头看了青夏一眼,突然轻蔑的哼了一声,竟然也不进去通报。
黄彪站在青夏身边,见了登时大怒,嗜血的舔了舔嘴唇,双眼阴狠的说道:“都督,这些人不识抬举,让属下将他们剐了,再让那个什么骨头算术派几个懂事的人来。”
青夏缓缓的摇了摇头,微微眯起了眼睛,手按在腰间轻轻的摩挲,锋利的匕首寒芒刺激着她的指尖肌肤。只见之前那个大汉拿起一只架上刚刚烤熟的肥羊,抽出小刀似乎想要切肉,青夏嘴角一挑,突然只听刷的一声,一身黒裘的年轻将军一把抽出了黄彪腰间的战刀,冷厉的刀锋在火把的映照下历然长啸,呼啸带风,悚然向着大汉的方向迅猛而去。
惊呼声霎时间响成一片,所有匈奴人全都惊恐的站起身来,然而却怎及青夏战刀来势之快,战刀寒芒毕露,速度猛烈如电,轰然斩在匈奴大汉的羊腿上,骨肉碎裂声顿时响彻,战刀来势不减,刷的一下插在燃烧着的火堆里大火呼的一声燃的半人多高,劈啪作响。而此时,那只被战刀斩断的羊腿,刚刚掉落在大汉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