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我推荐鹰眼!直接监视全岛动态!]
  [鹰眼是很不错,就是如果要覆盖全岛的话,应该是比较贵的吧。我以前有买过一个,覆盖范围是直径两百米,都要七八万了。]
  [不然就是用超距离望远镜吧,那个便宜又好用,就是需要从高处看,有点麻烦。]
  [或者买个热感监控仪?反正你们都是活人,肯定能够监测出来的嘛!]
  ……
  这些人提出来的方案,夏珍全部都打开商城搜索了一下。
  第一个鹰眼功能是最符合夏珍此刻需求的,可惜也是最贵的。
  想要覆盖全岛,起码要二十五万,这价格就有点太高了,所以夏珍搁置了这个选项。
  她又看了超距望远镜和热感监控仪,其中超距望远镜是最便宜的,一个只要五万块,而且功能很多样,最远可以检测到三千米外动态,唯一的要求就是要高。
  否则被遮挡住了视线,什么都看不到了。
  夏珍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买这个。
  同时,她又买了一粒猴脑果。
  这个果子她在干邑岛上的时候经常购买,价格很实惠,而且持续时间为半小时,足够她使用。
  购买完成后,她暂时关闭了摄像仪器,吃了猴脑果,又带着超距望远镜爬上了她找到了最高的一棵树。
  那树粗略目测有将近三十米,树干粗壮而且笔直,底部很光滑没有借力的地方,很难爬。
  好在夏珍吃了猴脑果,手脚灵活不似常人,没多久直接爬到了树顶上,掏出了怀中的超距望远镜朝四周望去。
  ☆、089-交心
  第22章
  超距望远镜能看到方圆三公里距离内的景物, 如果想要特别看某个东西,还能够针对那一物体放大镜头, 仔细观察,是个野外携带的利器。
  再加上位置高,周围一览无余。
  岛屿上到处都是巨树和灌木丛,叶片连接在一起, 望过去一片绿色,要从中找到几个人, 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夏珍坐在树上接连不断地看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一抹突出的颜色。
  那是一抹非常突兀的白色,夏珍立马调整超距望远镜,放大了镜头, 观察了一会儿,才能够确定对方的身份。
  是林学磊。
  借助望远镜虽然能够看到他, 但实际上, 两个人的距离还有至少千米以上, 更别提压根在两个不同的方向。
  夏珍打算朝着南边的方向继续前进,可是林学磊却是往北方走, 如果不是她用bug一般的望远镜找出了他的方向。
  两个人这几天是没可能碰见的了。
  夏珍回顾了一下,发现参加比赛到现在, 她似乎是一次都没有遇见过林学磊。
  上回发生了火灾,林学磊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出现的人。
  关于他的情况,现在完全是零。
  夏珍确定了林学磊的位置以及前进方向后,立马就从树上爬下来。
  朝着北方一路紧赶慢赶, 本来就不是很早,赶到了天开始黑了还是没有遇见林学磊。
  在停下来休息与继续前进中,夏珍犹豫了一会。
  不过考虑到,这时候林学磊肯定是原地休息不会再前进,这是个赶上他的好机会。
  夏珍边走边从包里拿出手电,又走了一个小时,天色终于从昏暗彻底暗了下来。
  夏珍从包里又拿出了望远镜,天这么黑,她就没打算要借着望远镜找到人。
  只是希望能够借助它,看到在夜色中的火焰。
  毕竟他们肯定是要生火的,一是用来取暖,二是用来驱赶蚊虫野兽,免得它们近身。
  火光在夜色中很是明显,不过转了一圈,夏珍透过望远镜就看到了远处的一抹光亮。
  虽然很微弱,但确实存在。
  夏珍心中一喜,不再犹豫赶过去。
  *
  在岛上待了一周,林学磊碰到的人虽然不多,但警惕性依旧很强。
  这都要多亏了史同这个好队友。
  是的,在两个人分开后,林学磊越想越不对劲。
  当时可以说是当局者迷,但之后只需要再多多想一下,就会发现史同字里行间有多少的漏洞。
  节目组是为了让他们找到物资点,然后在比赛中生存更久,比赛更激烈更精彩才设立物资点的。
  如果钥匙不在物资点的旁边,那物资点用来干什么?搞笑吗?
  离开物资点一天后,林学磊就已经发现了蹊跷处。
  说不埋怨史同,那是不可能的,他林学磊又不是圣人。
  但认真想一想,他们现在不再是队友了,而是竞争者。
  本来嘛,欺骗与谎言就是规则的一部分,掉以轻心让人家得了利,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要怪确实应该怪自己。
  林学磊之后也没有回头再去找物资点了,因为他知道,既然那个点被史同给占据了,就不会再留下什么好处,等着他回头去找。
  他很清楚史同细心的性子,所以林学磊很干脆的放弃了。
  再次看到别的参赛者,这回的林学磊警惕非常。
  反倒是夏珍特别热情的迎了上去,只可惜林学磊一点都不吃她这一套。
  “我刚才就看到附近有火光了,这才走到这边来的。”
  林学磊点头,表示知道了,但也没有表达欢迎,而是自顾自地拨了拨柴堆,让火烧的更旺一些。
  刚才一直在找林学磊,夏珍倒不觉得肚子饿。
  现在终于看到他了,突然肚子咕咕叫起来。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揉揉肚子,自来熟地盘腿坐下来,从包里拿出了最后一块压缩饼干。
  夏珍啃了两口,砸吧了下嘴巴。
  在岛上多数时间吃的都是没有温度的干粮,刚开始还觉得味道不错,可是吃的多了,整个人都麻木了。
  夏珍的嘴巴都尝不住它的味道,只觉得干巴巴的难以下咽。
  正好这里烧着火,夏珍从包里拿出了很久没有用过的三脚架和小锅,在火堆上架起来。
  林学磊还以为她要干什么,本来想组织夏珍,看出了她的意图后,才有些惊讶。
  “你还有这东西?”
  夏珍解释说:“官方准备的啊,很贴心啊,什么东西都有。”
  连女性用品都想到了,是真的很贴心,就是送错了对象。
  “那你这是要煮什么?”
  夏珍在包里掏了半天,翻出了之前煮了半袋子的面粉。
  她将水壶里的水倒了半壶,又将搅拌过的生面粉糊倒到沸水中,掰碎了吃掉一半的压缩饼干。
  水慢慢地被面粉吸干,饼干糊与面粉渐渐地融在一块,变成了饼干面粉糊,饼干是油葱味儿的,跟没有丝毫味道的面粉混在一块,倒是给了面粉些许咸香味。
  这东西实在太简陋了,但在这么简陋的环境中,有东西吃就很好了,夏珍也不挑剔,直接用身上有的东西将就出了一份热食。
  林学磊在一旁看着好玩,见到夏珍将锅端离了火堆上方,才兴致勃勃的问道:“这能吃?”
  “能啊,虽然不算很好吃,但也不难吃。”
  夏珍将锅递给林学磊,“你有没有什么可以装的,反正也做了半锅,你尝尝?”
  “……行啊。”
  林学磊已经吃过晚饭了,是中午剩下来的半块饼干,凑活着吃了,不算饱,但也没有饿得难受。
  看到夏珍那一锅热乎乎的面糊,他看着也有点眼热。
  找来找去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容器,正好有一个水壶已经喝完了,林学磊干脆用水壶来装面糊。
  夏珍给他倒了半壶,剩下来的自己吃。
  混着饼干煮出来的面糊,软软糯糯,有点咸有点香,吃起来有点像小时候给婴儿吃的米糊,最重要的还是……这东西是热的!
  在岛上虽然没有惨到吃不着饭,但除了热水啥子热食都吃不到,只能满足最低的生存需求。这也就导致了明明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东西,林学磊吃着竟然觉得非常的美味。
  只能说,真是苦了他们了。
  冷食不管吃多少,肚子都会觉得空落落的没吃饱;但热食一下肚,林学磊终于有了一周以来,第一次吃饱的感觉。
  他幸福地打了个饱嗝。
  林学磊捏了捏胳膊上的皮肤,叹息道:“来这里前,手上都闲出了赘肉了,在这节目待了一个月,我只剩一层皮了。”
  这话当然是有夸张成分的,但林学磊确实是黑了,又瘦了,不过倒是比之前精神了不少。
  “夏珍哪,你有没觉得我变了?”
  林学磊特别感慨的左边捏捏,右边捏捏,很是感慨的与夏珍说话。
  夏珍忍笑:“有啊,变帅了。”
  对于女生来说,变黑了变瘦了颜值肯定要下降不少;但对于高个子男生来说,变黑了变帅了,颜值却很容易上升了。
  夏珍倒是没有随便乱说。
  闲着也是闲着,许久没和人好好聊天的林学磊,被夏珍一夸,竟然得意说起了他高中的风光:“想当初我也是浑身肌肉的好男儿,最帅篮球小前锋,哎对了,你知道小前锋是干什么的吗?小前锋就是球队里最重要的得分者,而且……”
  夏珍对篮球还算了解,这都多亏了她高中时候的同桌是个球迷,这个球迷是泛概念,不仅仅指代篮球,还有网球、足球、乒乓球,都有着一定的了解。
  刚开始对于这些运动全部两眼一黑的夏珍,跟她做了两年的同桌,被拖着看了两年的比赛,怎么也能了解一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