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好东西呀!
  周志恨不得即刻揣进怀里,却又不得不巴巴儿还给赵六。
  “这东西是赵家的传家宝,永世不得变卖。可我娘如今病得厉害,急需用钱抓药,我前阵子便将它卖给了一个俄国客人,拿了两万块。”
  “你小子也是有孝心,那怎么还会被你娘打?”
  “怎么不打?”说到“被打”,赵六眼圈儿便红了,“娘一听说我把蜜蜡卖了,竟把病气好了!爬起来操了扫帚把就打呀,你看……”他右侧脸上果然是扫帚柄抽出来的红痕。
  “那你还去把传家宝要回来啦?”
  “要不然还能怎么办?跟了人家整三天,一见那红胡子大老爷我就跪,最后人家没办法,只好还给我了。当然,给娘看病的钱也没了。”
  说到这里,赵六眼里满是忧虑。
  ※※※
  赵六一进祥瑞米铺,整个店都变得生气勃勃了。他脾气好,手脚勤快,做生意也不骗客人斤两,两天下来,桂花的面色也渐渐缓和了,甚至主动跟周志讲新来的人请得忒划算。周志得意之余,依然为那块蜜蜡心痒难耐,于是少不得试探赵六。
  “赵六啊,你娘的病怎么样了?”
  “好是好些了,前些日子让大夫瞧过,说是药不能停。”赵六刚搬完米,浑身发热,索性将领子都敞着,那个紫色宝物在他藏族人特有的肌肤上一起一伏。
  “那钱还够么?”周志假装与赵六唠嗑。
  “怎么够得了?”赵六爽爽气气答道,“都快愁死了,那药又贵,还得用人参吊着,哪来那么多钱哪!”
  “赵六啊……”赵六的烦恼为周志增添无限底气,他起身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听我一句话,把那传家宝卖了吧。再怎么宝贵,都不如亲娘的性命要紧,是不是?”
  “不成!会把我娘气死的,我可再不敢了!”赵六连连摆手,急得青筋直跳。
  “也是,嘿嘿……”
  周志竭力劝自己放弃这个想头,却是越劝意志越坚定,从起初“不经意”地提议,终于走到胡搅蛮缠的地步,非要拿到赵六脖子上的传家宝不可。后来把赵六逼得紧了,他只得吼道:“老板,你再纠缠,休怪我赵六不领情,我这就辞工了!”
  “你辞了工,更没收入,可怎么再给你老娘抓药?!”周志不由得也喉咙粗起来了。
  一句话,把赵六说得哑口。他愣愣看着外头阳光洒落雪面的街道,肮脏的积雪堆在每个店铺门口,过了许久,方道:“那……也得我娘同意,你跟我去见了我娘再说!”
  赵六家住的是幽冥街外边老远的一间干打垒里,湿气冲天,因无暇烧柴续火,炕头也是冷的。赵六的娘面色黑红,皱纹一直叠到脖子上,拿被子盖住全身,只露出那颗白发苍苍的头颅,见儿子带了人进来,似乎也有些紧张,努力撑起身子,却很快便软下来了。赵六一下跪在母亲炕边,嘴里咕咕咙咙讲了一些藏语,那老人果然自床上跳起,当下把被子一掀,露出瘦成一把枯骨的身体,她一面狠狠抽打儿子的肩膀,一面呜呜哭着,最后两人抱作一团。
  周志退在一旁,心情忐忑,专等着结果。
  母子二人也渐渐不再激动,又用藏语哇啦哇啦一通之后,赵六总算站起身来,郑重其事地脱下蜜蜡,放到周志手里,道:“娘答应了!”
  “那……钱……”周志激动得声音微微发颤。
  “娘说,上回卖给那俄国人是两万,卖给您也不能偏心加价,还是两万!”
  周志听闻,心头一阵滚热,最后死活丢下三万块,才安心离开,那块蜜蜡发出的芬芳几乎陶醉了他的整个人生……
  次日,赵六没来上工,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都没有来。
  周志也是过了很久才咂摸出真相,这个赵六和他娘,是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他生命里了。然而他们并未离开幽冥街,只不过身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赵氏母子”变成了两个骗子老乡,一男一女,一侦探一老千。
  第四章 复仇女神的战车
  〔乔苏眼前掠过一丝幽暗的凄楚,遂道:“那三个人,也是我杀掉的。”
  “为……为什么?”
  发问的是面色铁青的庄士顿。
  “为了复仇!”乔苏两眼充血,额角浮起一根青筋,在红发下格外扎眼。〕
  【1】
  谭丽珍近期已是理直气壮地懒,因沈浩天横死之后,她暗结珠胎的秘密已大白天下,身边的女同事不再捏她的肚皮取乐,荷官更不敢取笑她半分,反倒有些同情的意思。尤其是潘小月托老章私下给了她一笔钱,说是安胎费,要她好生在赌坊养着,不必再出来干活,这让谭丽珍对老板刮目相看。她从前也是见识过其手段的,道听途说的故事更是悚人,孰料如今却是菩萨心肠,非但没有把她赶出去,反而在赌坊后边腾出一间房来,让她退了外头又窄又闷的租屋,搬进来养着。
  “潘老板果然是好人!”谭丽珍心头热热的,抓住老章道,“我该去当面谢谢她。”
  “不必了。”老章推开她那双刚刚受人恩惠的手,冷冷回道,“老板有这份心意,你只管受着便是。”
  此后,谭丽珍便挺起大肚皮养胎。老章居然还拨了个服务生给她,吃什么用什么都有人照顾,竟也不怎么需要出门。虽然她也有愁孩子生下来之后该何去何从,但转念一想,还是选择走一步看一步。她骨子里是个阴沉的人,也想过把孩子送人,再找个老实人嫁了,将过去一笔抹杀,又觉得如此对不起那个死鬼,可是……她真有在乎过那死鬼的想法?她吃着羊羹,忍不住笑起来,人各有命,活人还顾不过来,哪里还要考虑死人?
  于是放了一百个心下来,尽情享受潘小月的施舍。
  但怀孕期间到底体质有些不一样,不是吃什么都长肉,反倒是吃一半吐一半,半夜胸闷气短,开了窗吹风怕冷,关了窗只烤火又憋得慌,于是为难了伺候她的姑娘凤娟,要天天替她摇扇子通风。凤娟腰身有些粗笨,面盘黑黑红红的,虽健康却不是特别撩人,谭丽珍甚至奇怪赌坊怎么突然没了眼光,竟招了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人进来,于是少不得多问了几句,才知凤娟原是沈浩天的一个堂妹,本是投奔堂哥来的,孰料到了才知依靠的人已经死了,哭得死去活来,老章无法,只得安置了她,这举动倒是为赌坊落得了一些好名声。幽冥街的平头百姓又哪里知道潘小月目前正血洗“仇敌”的秘密行动呢?
  凤娟倒是个实在人,与她堂哥不一样,手脚虽慢些,倒也珍惜这份工作,依她的话讲:“在老家反正也找不着好婆家,不如到这里来碰碰运气,还能接触些有钱人,沾点儿贵气。”她这般天真的表述,倒是让谭丽珍放下了戒心,怀有这类“淘金梦”的女子一抓一大把,凤娟只是其中之一,且依她的外貌,估摸着怎么也不会有攀上高枝变凤凰的一日。所以谭丽珍也不嫌她野心大,只旁敲侧击地劝她:“待挣到些钱,便回老家找个好归宿,莫再生那些不着边际的念头。”
  然而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谭丽珍便觉得不大对劲了。起初是饭菜的问题,她怀上之后便强烈地想吃酸的,连吃个茄子都要拿醋来调。凤娟下厨手艺一般,却也过得去,但某天她却在里边吃到了一些怪东西,嚼在嘴里硬硬的,不是茄子。起初以为是花椒,便也不大在意,只嘱咐那姑娘道:“我不爱吃花椒,以后莫放。”
  孰料那姑娘一脸诧异道:“我也不爱吃,所以没放啊。”
  她这才想起凤娟的菜是从她的量里拨出来的,于是也没往心里去,只强调:“想是不小心放了些,今后注意吧。”
  可次日在酸辣土豆丝里又吃出同样黑乎乎的东西来,还是带须的,她这才紧张起来,再仔细放在手心辨别,竟是切碎的蟑螂!
  这一气非同小可,直接连盘带菜便往凤娟脸上摔了过去。凤娟捂着脸哭了半晌,但不及谭丽珍当晚吐得厉害,且她一连两天粒米不进,后来到底撑不住,抵不住外头冰糖葫芦的叫卖声,巴巴儿跑出去买吃的了。
  黄昏时分,幽冥街上总弥漫一股馋涎欲滴的油烟味,炖菜的气味,卤味铺前吊码整齐的熏腊肠闪闪发亮,还有一些专为俄罗斯人准备的饭馆,大锅的红菜汤包冒着汩汩热气,将那些白皮肤蓝眼珠的食客骨子里的寒气蒸发得干干净净。香甜的空气让零零落落的雪珠子不再冰冷,谭丽珍口中已涌起甘美的唾沫,她走进一家糕饼店,买了好几块酸枣糕,边走边吃,糕屑不停掉在被奶水涨足的胸脯上。
  这个辰光,冷不防有人撞了她一下,她并不动气,只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肚子,冲那冒失鬼打了个饱嗝,方才看清对方从头到脚包着黑斗篷,像从夜色里裁下的一条人影。
  “赶快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