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简锦抿了抿嘴,算是忍住了心头的气,可心里实在恼这人,怎么就这么不开窍,现在是计较的时候吗?
  她这心里越恼,面上偏生越不能显露出来,只好垂下眼帘,说道:“说到底,王爷还是在气我之前和人合伙一块儿欺负您,让您中了毒又蒙受羞辱,可当时情况紧急,我要是不听他的话,那现在咱们两个人都不能站在这里,早被万蛇给吞进肚子里去了。”
  她看神色未变,仍是冷着,倒是想起件事来,不由转了话锋道:“况且头回被野狼攻击时,王爷不也是把我推了出去,咱们两人之间这些帐算来算去,到最后却是一笔勾销了的。”
  她竟是这般想的!要不他当机立断把她推出去了,那头野狼能失了心神,被他用簪子暗算吗?
  楚辜越来越气,怒得喝了一声:“荒唐!”
  简锦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但是这会儿就故意装作不知,反问道:“难道我说的不对?”
  哪里对了?楚辜算是气得说不出话来了,瞪眼盯她。
  眼看两人又要僵持下去,简锦心下好笑,同时消了作弄的念头,认真道:“还请王爷想清楚了,我这条命比不得王爷金贵,没了也就没了,可王爷心里得想想清楚,这样被我拖累了,值得吗?”
  还是这话点到他心尖上去了,说到底楚辜就是个自持矜贵的人。
  他是皇家贵族,是皇帝的儿子,虽然自小不受宠,又早早出了宫,可是他那早去了的母妃却是陆家嫡长房嫡女。
  那陆家的身价不是一般簪缨世家可比的。
  自打始祖打下这大晟的江山下来,陆家代代侍奉在皇帝左右,期间沉浮未定,也有过衰败之势,但好歹是咬着牙挺过来了。
  到现在不但没有呈现出颓唐的势头,反而越发盘根错节,显露出惊人的权势和富贵。
  就算是萧家,这个在近百年的时间里一拔冲天的家族,也要暗暗地忌惮着、巴结着。
  也正因为如此,楚辜虽然失了皇上的宠爱,还是有陆家这方靠台,京城里的世家贵族也不敢小瞧了去,又因着他古怪的性子,愈发退让远离。
  时日久了,他这脸上难免愈发喜怒无色,教人看不出一点波澜来。
  可是在这片闭着幽暗的林子间,他倒实在被激怒了,反而无所顾忌,凶得像要把人一口吃了。
  不过两人纠缠得也够久了,楚辜身上落着伤,体力又虚乏,这胸腔间似火烧着的怒意也渐渐地淡了,被疲倦压了下来。
  这会听见简锦主动认错,态度又是千真万确的诚恳,他也实在犯不着跟自己的命过不去,就将脸色微沉,冷冷道:“你知道就好。”
  顿了顿,他抬眼瞧了眼天色。这夜是彻底深了,唯有高高悬在云端的半抹月仍亮堂着,隐约倒映着澄净的溪水,他就深吸了口气,吩咐道:“取口水来。”
  嘴里实在是口干舌燥。
  简锦知道他这么一说,之前的事就暂且翻过去了,心里头这才松了口气,忙取了一口水来。
  然而楚辜看着她两手掬着口水来,皱起了眉头:“脏不脏?”
  简锦道:“眼下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把水取上来,您就凑合凑合,权当是享受这田园之乐,闭上眼一口气吞了吧,说不定喝完以后还觉得十分甘甜。”
  楚辜惯是有洁癖的,这会怎么也不肯妥协,气极反笑道:“果真是蠢得要命,你去摘一张粗大些的圆叶,裹着一块儿就能把水取上来了。”
  可是这长在林间的草叶时常停着虫鸟的爪牙,不也是不干净的吗?
  这话简锦没说,眼下就图个省事,就道:“还是王爷聪明。”说着又重新去取了一口水来。
  楚辜就着圆叶尖利的边缘将水饮尽了,许是一天都没有进过食,这会既觉得渴,又是饿极了,再让简锦去取一口水来。
  如此两趟,他这才停歇下来,倚着大石,眼眸阖了,懒得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才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你过来,把本王的伤口包扎了。”
  这伤已经耽搁了一天,这会却是痛得已无知觉,简锦到他旁边时,他正好将衣襟拉开来,露出大块的肌肤和锁骨。
  简锦往自己袖口扯了一大块,往他后背的伤口缠上去,却是有一处地方没注意,害得搁在上臂的衣服滑了下来,胸前春光泄露。
  简锦也不是没尝过这些春色的,但这是很早之前的事。
  前世她跟林嘉在一起快七年,算起来也就是读书的这几年时间,蜜里调油,羡煞旁人。
  后来两个人感情淡淡的,完全是她一头热,在感情这方面稀里糊涂的。
  这时候简锦乍一眼看到男人的春光,倒是有些羞赧,脸颊微烫。
  好在他背对着自己,没有察觉到怪异的地方,她这才稳下心神把事办好了。
  第二日醒来,天还蒙蒙亮着,简锦早早地就睁开了眼,起了身以后看到楚辜还就着大石睡觉,身影正背对着自己。
  看他一动不动以为还睡着,简锦也没有吵他,去溪水洗了把脸,又掬了水漱漱口。
  眼看天光大盛,林间虫鸣渐渐起了,简锦觉得不对劲,就悄声走了过去。
  刚刚走到他身旁,他却是侧了侧身,朝着她的方向缓悠悠地睁开了眼,睡眼惺忪,不是十分清明,看到她站在眼前,有些木愣愣的,就开了口道:“扶本王起来。”
  嗓音低沉沙哑,显然是昨夜累极了的。
  看到他有了动静,简锦心里不自觉松了口气,扶他到了溪边漱了漱口,她就道:“王爷还记得出去的路吗?”
  楚辜微微颔首算是应了。
  简锦也没有顾虑,就按照他的指示往野山的出口走去。
  大约行了一个钟头,眼前路愈发分明,看着是要到尽头了,偏生又生出一件事来。
  两人正行到一棵大树下,前方奔来一头体型瘦长的小鹿,快到他们跟前时脚下绊了绊,就倒了下去,挣扎了几回也没能够起来。
  简锦仔细观察,才看到鹿的一条腿被猎夹弄伤了,血淋淋的一块儿,正往外面冒着血。
  又是这么一头小鹿,瞧着就可怜,简锦就想过去帮它腿里嵌着的猎夹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