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她吓得赶紧闭上眼睛,眼前却忽然出现了一幕幕令她熟悉又陌生的画面。
说熟悉,是因为这个画面的最开始和5岁之前所经历的一模一样,可5岁之后,她的人生轨迹却大大的不同了,画面里的她越来越胆小,越来越懦弱,林耀华哪怕再疼爱她,顾仲斌一家哪怕再护着她,她也还是自卑,虽然在村里,像她这样被知青抛弃的孩子并不少。
画面一转,她就被接到了帝都袁家,和这一世的最初开头的一样,袁向媛很讨厌她,袁家人对她也很友善。郑又荣同样的对她并不那么上心。
袁向前作为一个哥哥,一个有责任感的哥哥,理所当然的,袁向前开始命令袁向媛好好照顾她,她和袁向媛的关系渐渐好了起来,和袁向媛的朋友安婉婉也越来越要好。
后来,她们三人成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小团体,上学放学都在一起。
直到初三快中考时,安婉婉将林郑娟找了出去,对林郑娟说了一些掏心窝子的话,她晚上回家便发了一晚上烧,偏偏她心思重,和谁也没说,自己掏钱去买了些药,吃完了就去考试。
考的当然不好,考上了一个偏远地区的高中,每个月都要寄宿,能回来袁家的日子越来越少,和袁家的人也越来越生分,等她高中毕业了,袁家除了每年给她交学费,她们已经没有什么联系了,真真正正的成了一个局外人。
大学毕业后,她回到了西南家乡,一头扎进大山中,成了一名乡村教师,她的日子过得很满足。
直到有一天,她接到袁向媛的电话,袁向前要结婚了,她猛的反应过来,原来向前哥都要结婚了啊?
林郑娟记忆中的袁向前,还是十七岁那年那副高高瘦瘦地样子,一转眼,时间就过得那么快了。
她坐车回了北京,参加了袁向前和安婉婉的婚礼,她的内心是祝福他们的,有情人,总是能终成眷属。
袁向媛不知何时现在了她身边,含泪对她说了声对不起。
她摇摇头,没有谁对不起谁,像她那样的性格,会有谁喜欢呢。
袁向媛说:“我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才知道中考前安婉婉叫你出去了,我不知道她对你说了什么,但我总感觉对不起你。”
她早已释然,她本来就不是袁家人,她只不过是回到了她原本应该待的世界去了而已。只不过,午夜梦回,她却还是会想念那时候袁家给予的片刻温暖。
婚礼结束后,她辞别袁家人,踏上归途,却在进山的那一天遭遇了泥石流,自此香消玉殒。
画面再一转,她便成了孤儿院的一名孤儿,后面的一切,她都知道了。
被迫看完自己的一生,她睁开眼睛,四周黑漆漆的一片,袁向媛的呼吸还响在耳边,仿佛刚刚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她的错觉,可林郑娟却睁着眼睛,怎么睡也睡不着了。
刚刚那个梦,是真的发生过,还是因为她白天想起来了这件事情,夜里做梦便自动将内容补完整了,林郑娟坐起来倒了杯水喝,睁着眼睛就是一夜。
第二天一早便起不来了,额头发热,浑身酸痛无力,袁向媛起床一摸她的额头就知道坏菜了,赶紧下楼找退烧片来给林郑娟吃下。
林郑娟吃了药,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袁向媛看她这样子也去上不了学了,敲了郑又荣的房门和郑又荣说了一声后吃过袁向前做的早餐就走了。
走在路上,袁向前问:“你昨晚抢娟子被子了?”
袁向媛快冤枉死了,“我睡觉那么老实,怎么可能抢娟子被子嘛?”
袁向前嗯了一声,“记得给娟子请假。”
***
郑又荣穿上衣服,带上体温计上了二楼,把体温计夹在林郑娟的腋下后坐在床边看她,摸摸林郑娟的额头,热得烫手,5分钟后,郑又荣拿出温度计,39°,她赶紧去打了温水来,用两个毛巾互相交换着来给林郑娟降温。
袁国庆也起床了,她不方便进林郑娟的房间,便在门口敲了门,郑又荣去开了门,袁国庆问:“怎么样了?”
“39°,媛媛说给娟子吃了退烧药了,这一时半会儿的也不能打针啊。”郑又荣有些发愁。
袁国庆点点头,“一会儿就退了,我待会儿去给你买点早餐,你吃了以后给孩子煮点小米粥和鸡蛋,别让孩子饿着,今天就不要去上班了。”
郑又荣也是这么打算的,于是干脆的点头道:“那你一会儿顺道儿拐去单位帮我请请假。”
袁国庆点着头下了楼。
郑又荣返回房间,林郑娟的被子额头的烧已经退去不少了,郑又荣松了一口气,等了一会儿,林郑娟的烧不上来了,她才放心的下楼去给林郑娟做早餐。
袁国庆正好也买了早餐上来了,郑又荣去给林郑娟煮了粥,才在桌子上匆匆坐下吃早餐。
林郑娟在楼上昏睡着,她梦中梦到了很多东西,有的一闪而过却似曾相识,有的就那么挂在哪里,她却丝毫没有印象,等她醒过来,天色已经大亮了,她吓了一跳,就这个点儿,上学肯定迟到了。
一坐起来,她脑袋却晕乎乎的。
郑又荣端着粥进来了,叫到她醒了,笑着道:“还难受吗?”
林郑娟点点头,道:“妈,你怎么没去上班啊?”
郑又荣把粥放在桌子上,“你都发烧了我还咋去上班啊,快吃点东西,一会儿我带你去打一针。”
林郑娟想起来了,她确实发烧了,袁向媛还给她吃了退烧药来着,接过郑又荣手里的勺子,林郑娟吃了一碗小米粥两个蘸酱油的鸡蛋。
吃完饭穿上衣服,林郑娟和郑又荣去诊所打了针,回到家,林郑娟上床躺着时已经不迷糊了。
躺在床上好久,她都不知道,她做的那个到底是什么梦,究竟是不是真实发生过的。
纠结那些没有意义,活在当下,过在当下才是最要紧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思来想去,觉得这章发在这里比别的地方更加合适,这章所表达的意思是,是娟子一直都是林郑娟,不论哪一世她都是她,只是区别于记忆有没有恢复罢了。
一会儿还要去打针,我心悲痛!
第29章 【第029章】
第29章
年轻人的病来得急也好得快, 睡了一天, 等袁向媛放学回来的时候林郑娟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已经能够活蹦乱跳的了,但为了保险起见, 郑又荣还是让林郑娟在家多休息了一天。
这一天郑又荣没有留在家陪着林郑娟, 林郑娟一个人在家呆着无聊,不想看书也不想看电视, 躺着又睡不着,正无所事事的玩指甲时,她忽然想起很久没有收到顾仲斌的信了, 于是便穿上衣服, 带上帽子,拿上门口邮箱的钥匙,走到院子外面的墙上打开前几天袁国庆才让人装上的邮箱,邮箱里静静的躺着两封信, 林郑娟心里一喜。
如林郑娟所愿, 一封是顾仲斌写来的,一封是西南那边来的。
林郑娟拿着信回家,先打开西南那边寄来的,信是顾叔珍写来的,随信寄来的,还有二十块钱现金,这些钱就是林郑娟和她爸爸林耀华名下的那几亩地租给别人家种的租金了。
分地的时候是按人头分的, 每人一亩田,两亩地,林郑娟家人少,一共只有两亩水田四亩旱地。这个时代杂交水稻只是在听说阶段,还没谁家种过,因此亩产量非常低,一亩能收个400斤水稻就相当不错了,但除去46.3%的农业税以后,剩下的水稻只够自己吃和留种的了。
旱地里的玉米豆子照样要交税,交了税以后大多数人家的粮食都不够吃,粮食不够吃怎么办呢,只能开荒,她爸爸林耀华就是在开荒的时候不慎掉下悬崖的,悬崖太高,下去找都没找得到人,只找到了一块块破碎的衣服布料,村里人都说,她爸爸是被狼吃了。
林郑娟抬头望着天花板,这个世界怎么就是那么不公平,好人没有好报,坏人却一生平安。
一目三行的看完了顾叔珍写来的信,得知顾伯军要结婚了,林郑娟很高兴,她琢磨着一会儿要去街上买些结婚用品寄回去。
林郑娟打定主意后便打开顾仲斌的来信,信上说的都是些训练时的趣事儿,还有寄来了半个月的津贴,让她给顾叔珍买件好看的裙子,林郑娟噗嗤一声笑了。
她洗漱好关上门拿着钱就出门了,林郑娟去的是她一直知道但是没有去过的那个市场。
北风呼呼的吹着,哪怕穿着厚厚的棉裤羽绒服风一吹来就跟没穿衣服似得,让人瑟瑟发抖。
林郑娟从大院的后门出来,没走几步,就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林郑娟放下捂着嘴巴的手打招呼,“龙奶奶,买菜回来了?”龙奶奶家就在袁家的后面,从林郑娟房间见到的那堵墙就是她家的。
因为两家离得近,时不时的也会互相串串门说说八卦。
龙奶奶今年已经60岁了,老早就从工厂退休了,现在在家带带小孙子,没事儿出去溜溜弯,日子过得也挺舒服的,她闻言笑着道:“恩,今天早市上的肉挺新鲜的,你这是要去哪儿啊?你妈说你昨天生病了,好点了吗?”
“病早就好了,出去外面逛逛街买点作业本钢笔什么的。”林郑娟才不会傻傻的说买东西寄回家呢。她敢发誓,她要是这么说了,不出一个上午,整个部队大院的人都知道她林郑娟是个白眼狼了,拿着继父家的钱补贴乡下的穷亲戚。
袁向媛说了,这个龙奶奶是院里有名的碎嘴子,和她说话得防着点儿。
龙奶奶笑眯了眼,“哟,那你就快去吧。”
林郑娟和龙奶奶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一溜烟儿跑了,在她身后,龙奶奶和附近的吃瓜群众道:“这就是国庆家的那个便宜闺女了,听我孙女说了,读书可厉害了呢。”
“怎么个厉害儿法儿啊?”
“从那么偏远的乡下来的,考试考了个年级第一,厉害不厉害?”
渐行渐远,后面的话林郑娟已经听不见了,不过就算怎么夸她她也不会觉得她有多高兴,因为这样的夸赞就像是空中的泡沫,风一吹就能破,禁不起一点打击,只要她在外面说错了一句话,那今天这些夸赞就会全部翻转。
所以有什么好高兴的呢?
进了市场,林郑娟四处看了看,找了个专门卖婚庆用品的摊子,摊子不大,一溜用品都在地上摆着。
林郑娟四处看了看,不好拿走的不要,没有特色的不要,看来看去,最适合的东西只有床上用品了,可这摊子上的床上用品料子差不说,还难看。
走走停停的,她终于在半个小时候买到了一床暗红色的印着大花的毛毯,毯子很厚,毛很软,就是价格贵了点,花了20块钱,刚好今天收到的租金花完了。
剩下的就是顾仲斌交代的给顾叔珍买衣服了,顾叔珍的身量不高,今年才上一年级,她按照记忆中的高度胖度比划了一下,买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
等把东西都买好了,林郑娟才拎着东西去邮局邮寄,顺便也在邮局给顾仲斌写了回信。
返回家时,她想起她糊弄龙奶奶的话,又买了两个本子一只钢笔。
还没到家呢,她远远的就看到了家门口前围了一堆人,林郑娟吓了一跳,赶紧撒丫子跑过去,到家了她才发现,出事的不是她家,而是隔壁的林家。林郑娟松了一口气。
刚刚吓得她各种各样的猜测都出来了,什么着火,爆炸,进小偷,真是吓死她了。
她用手拉拉龙奶奶的衣摆,“龙奶奶,这是干啥呢?”
龙奶奶看见是她,对她道:“林团长家要搬家,搬到团驻地家属院去,说是孩子大了父亲不在身边不好教。”
林郑娟点点头,但她还是不明白,搬家就搬家,怎么就这么多人来围观呢?
可能是看见林郑娟一脸困惑的模样,龙奶奶身边一个年轻一点的妇女说:“真是个小姑娘,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搬家啊哪里能都搬得走,总有一些是搬不走的。”
言下之意她们就是来要那些搬不走的东西的了,林郑娟恍然大悟。
了解清楚是什么情况了,林郑娟也不在门口这耗着了,大风刮得挺冷的,她打开家门进了家,龙奶奶想听些八卦的,按耐住贪心跟着她进了屋。
林郑娟给龙奶奶倒了一杯水,询问龙奶奶:“龙奶奶,你看电视吗?”
龙奶奶喝了口水摆摆手,“不看不看,那玩意儿啊吵得人头疼。”
林郑娟坐在沙发上,离龙奶奶远一点的地方,龙奶奶四处打量了一下屋子,道:“娟子啊,袁家人对你好不?”
林郑娟从来没有被人问过这个问题,一时间有些懵逼,再看到龙奶奶那充满八卦欲望的双眼时,她一下子就淡定了,“好啊。”
龙奶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不太高兴了,她继续给林郑娟挖坑道:“我前段时间可看到你袁叔叔给媛媛买了新皮鞋了,给你买了吗?”
这件事情林郑娟知道,但龙奶奶可说错了,袁国庆拿回来的那双皮鞋可不是他买的,而是袁向媛的二姨出去出差给袁向媛带回来的,那双鞋子很漂亮,粉红色的真皮皮鞋,鞋面上面镶了一圈白色小珍珠,用比鞋面还要淡一些的水红色给做成了花托的模样将珍珠托住。当时龙奶奶就抱着她家小孙子来看了个稀罕,林郑娟也记得当初郑又荣也和龙奶奶解释过了,现在龙奶奶再拿这样的话来刺激她,几个意思?
挑拨离间这么明显,这人莫不是把她当成了傻子?
林郑娟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龙奶奶,那双鞋当时我妈妈不就告诉你了吗?鞋子是媛媛二姨给她带的,人家和我非亲非故的,为啥要给我买?”
被林郑娟这么直白的说了出来,龙奶奶脸上挂不住,正好外面林家搬家搬得差不多了,她便借口着去看看有没有家里要用得到的东西便走了。
她走了以后,林郑娟把喝过的水杯放进厨房洗碗池子里洗干净拿出来晾上。
像龙奶奶这样的喜欢挑拨离间的人并不少,等着看她和袁家笑话的人也从来不会少,林郑娟深深的感觉自己的疲惫。
下午郑又荣下班回来,林郑娟和郑又荣反应了龙奶奶这个事儿,郑又荣也气的不轻,她嘱咐林郑娟:“下次你再见到龙奶奶你就绕道走,别往他跟前凑,这人嘴巴太碎,最会曲解别人的意思。”
林郑娟深恨自己为什么手贱去拉了龙奶奶的衣摆。
郑又荣越想越生气,她当初和袁国庆结婚的时候就没少被龙奶奶明里暗里挤兑,她为了邻里和谐都忍了,可她没想到她的不作为会让龙奶奶胆子这么大,直接上别人家来挑拨离间了。
郑又荣把肉剁得震天响。
说熟悉,是因为这个画面的最开始和5岁之前所经历的一模一样,可5岁之后,她的人生轨迹却大大的不同了,画面里的她越来越胆小,越来越懦弱,林耀华哪怕再疼爱她,顾仲斌一家哪怕再护着她,她也还是自卑,虽然在村里,像她这样被知青抛弃的孩子并不少。
画面一转,她就被接到了帝都袁家,和这一世的最初开头的一样,袁向媛很讨厌她,袁家人对她也很友善。郑又荣同样的对她并不那么上心。
袁向前作为一个哥哥,一个有责任感的哥哥,理所当然的,袁向前开始命令袁向媛好好照顾她,她和袁向媛的关系渐渐好了起来,和袁向媛的朋友安婉婉也越来越要好。
后来,她们三人成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小团体,上学放学都在一起。
直到初三快中考时,安婉婉将林郑娟找了出去,对林郑娟说了一些掏心窝子的话,她晚上回家便发了一晚上烧,偏偏她心思重,和谁也没说,自己掏钱去买了些药,吃完了就去考试。
考的当然不好,考上了一个偏远地区的高中,每个月都要寄宿,能回来袁家的日子越来越少,和袁家的人也越来越生分,等她高中毕业了,袁家除了每年给她交学费,她们已经没有什么联系了,真真正正的成了一个局外人。
大学毕业后,她回到了西南家乡,一头扎进大山中,成了一名乡村教师,她的日子过得很满足。
直到有一天,她接到袁向媛的电话,袁向前要结婚了,她猛的反应过来,原来向前哥都要结婚了啊?
林郑娟记忆中的袁向前,还是十七岁那年那副高高瘦瘦地样子,一转眼,时间就过得那么快了。
她坐车回了北京,参加了袁向前和安婉婉的婚礼,她的内心是祝福他们的,有情人,总是能终成眷属。
袁向媛不知何时现在了她身边,含泪对她说了声对不起。
她摇摇头,没有谁对不起谁,像她那样的性格,会有谁喜欢呢。
袁向媛说:“我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才知道中考前安婉婉叫你出去了,我不知道她对你说了什么,但我总感觉对不起你。”
她早已释然,她本来就不是袁家人,她只不过是回到了她原本应该待的世界去了而已。只不过,午夜梦回,她却还是会想念那时候袁家给予的片刻温暖。
婚礼结束后,她辞别袁家人,踏上归途,却在进山的那一天遭遇了泥石流,自此香消玉殒。
画面再一转,她便成了孤儿院的一名孤儿,后面的一切,她都知道了。
被迫看完自己的一生,她睁开眼睛,四周黑漆漆的一片,袁向媛的呼吸还响在耳边,仿佛刚刚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她的错觉,可林郑娟却睁着眼睛,怎么睡也睡不着了。
刚刚那个梦,是真的发生过,还是因为她白天想起来了这件事情,夜里做梦便自动将内容补完整了,林郑娟坐起来倒了杯水喝,睁着眼睛就是一夜。
第二天一早便起不来了,额头发热,浑身酸痛无力,袁向媛起床一摸她的额头就知道坏菜了,赶紧下楼找退烧片来给林郑娟吃下。
林郑娟吃了药,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袁向媛看她这样子也去上不了学了,敲了郑又荣的房门和郑又荣说了一声后吃过袁向前做的早餐就走了。
走在路上,袁向前问:“你昨晚抢娟子被子了?”
袁向媛快冤枉死了,“我睡觉那么老实,怎么可能抢娟子被子嘛?”
袁向前嗯了一声,“记得给娟子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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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又荣穿上衣服,带上体温计上了二楼,把体温计夹在林郑娟的腋下后坐在床边看她,摸摸林郑娟的额头,热得烫手,5分钟后,郑又荣拿出温度计,39°,她赶紧去打了温水来,用两个毛巾互相交换着来给林郑娟降温。
袁国庆也起床了,她不方便进林郑娟的房间,便在门口敲了门,郑又荣去开了门,袁国庆问:“怎么样了?”
“39°,媛媛说给娟子吃了退烧药了,这一时半会儿的也不能打针啊。”郑又荣有些发愁。
袁国庆点点头,“一会儿就退了,我待会儿去给你买点早餐,你吃了以后给孩子煮点小米粥和鸡蛋,别让孩子饿着,今天就不要去上班了。”
郑又荣也是这么打算的,于是干脆的点头道:“那你一会儿顺道儿拐去单位帮我请请假。”
袁国庆点着头下了楼。
郑又荣返回房间,林郑娟的被子额头的烧已经退去不少了,郑又荣松了一口气,等了一会儿,林郑娟的烧不上来了,她才放心的下楼去给林郑娟做早餐。
袁国庆正好也买了早餐上来了,郑又荣去给林郑娟煮了粥,才在桌子上匆匆坐下吃早餐。
林郑娟在楼上昏睡着,她梦中梦到了很多东西,有的一闪而过却似曾相识,有的就那么挂在哪里,她却丝毫没有印象,等她醒过来,天色已经大亮了,她吓了一跳,就这个点儿,上学肯定迟到了。
一坐起来,她脑袋却晕乎乎的。
郑又荣端着粥进来了,叫到她醒了,笑着道:“还难受吗?”
林郑娟点点头,道:“妈,你怎么没去上班啊?”
郑又荣把粥放在桌子上,“你都发烧了我还咋去上班啊,快吃点东西,一会儿我带你去打一针。”
林郑娟想起来了,她确实发烧了,袁向媛还给她吃了退烧药来着,接过郑又荣手里的勺子,林郑娟吃了一碗小米粥两个蘸酱油的鸡蛋。
吃完饭穿上衣服,林郑娟和郑又荣去诊所打了针,回到家,林郑娟上床躺着时已经不迷糊了。
躺在床上好久,她都不知道,她做的那个到底是什么梦,究竟是不是真实发生过的。
纠结那些没有意义,活在当下,过在当下才是最要紧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思来想去,觉得这章发在这里比别的地方更加合适,这章所表达的意思是,是娟子一直都是林郑娟,不论哪一世她都是她,只是区别于记忆有没有恢复罢了。
一会儿还要去打针,我心悲痛!
第29章 【第029章】
第29章
年轻人的病来得急也好得快, 睡了一天, 等袁向媛放学回来的时候林郑娟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已经能够活蹦乱跳的了,但为了保险起见, 郑又荣还是让林郑娟在家多休息了一天。
这一天郑又荣没有留在家陪着林郑娟, 林郑娟一个人在家呆着无聊,不想看书也不想看电视, 躺着又睡不着,正无所事事的玩指甲时,她忽然想起很久没有收到顾仲斌的信了, 于是便穿上衣服, 带上帽子,拿上门口邮箱的钥匙,走到院子外面的墙上打开前几天袁国庆才让人装上的邮箱,邮箱里静静的躺着两封信, 林郑娟心里一喜。
如林郑娟所愿, 一封是顾仲斌写来的,一封是西南那边来的。
林郑娟拿着信回家,先打开西南那边寄来的,信是顾叔珍写来的,随信寄来的,还有二十块钱现金,这些钱就是林郑娟和她爸爸林耀华名下的那几亩地租给别人家种的租金了。
分地的时候是按人头分的, 每人一亩田,两亩地,林郑娟家人少,一共只有两亩水田四亩旱地。这个时代杂交水稻只是在听说阶段,还没谁家种过,因此亩产量非常低,一亩能收个400斤水稻就相当不错了,但除去46.3%的农业税以后,剩下的水稻只够自己吃和留种的了。
旱地里的玉米豆子照样要交税,交了税以后大多数人家的粮食都不够吃,粮食不够吃怎么办呢,只能开荒,她爸爸林耀华就是在开荒的时候不慎掉下悬崖的,悬崖太高,下去找都没找得到人,只找到了一块块破碎的衣服布料,村里人都说,她爸爸是被狼吃了。
林郑娟抬头望着天花板,这个世界怎么就是那么不公平,好人没有好报,坏人却一生平安。
一目三行的看完了顾叔珍写来的信,得知顾伯军要结婚了,林郑娟很高兴,她琢磨着一会儿要去街上买些结婚用品寄回去。
林郑娟打定主意后便打开顾仲斌的来信,信上说的都是些训练时的趣事儿,还有寄来了半个月的津贴,让她给顾叔珍买件好看的裙子,林郑娟噗嗤一声笑了。
她洗漱好关上门拿着钱就出门了,林郑娟去的是她一直知道但是没有去过的那个市场。
北风呼呼的吹着,哪怕穿着厚厚的棉裤羽绒服风一吹来就跟没穿衣服似得,让人瑟瑟发抖。
林郑娟从大院的后门出来,没走几步,就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林郑娟放下捂着嘴巴的手打招呼,“龙奶奶,买菜回来了?”龙奶奶家就在袁家的后面,从林郑娟房间见到的那堵墙就是她家的。
因为两家离得近,时不时的也会互相串串门说说八卦。
龙奶奶今年已经60岁了,老早就从工厂退休了,现在在家带带小孙子,没事儿出去溜溜弯,日子过得也挺舒服的,她闻言笑着道:“恩,今天早市上的肉挺新鲜的,你这是要去哪儿啊?你妈说你昨天生病了,好点了吗?”
“病早就好了,出去外面逛逛街买点作业本钢笔什么的。”林郑娟才不会傻傻的说买东西寄回家呢。她敢发誓,她要是这么说了,不出一个上午,整个部队大院的人都知道她林郑娟是个白眼狼了,拿着继父家的钱补贴乡下的穷亲戚。
袁向媛说了,这个龙奶奶是院里有名的碎嘴子,和她说话得防着点儿。
龙奶奶笑眯了眼,“哟,那你就快去吧。”
林郑娟和龙奶奶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一溜烟儿跑了,在她身后,龙奶奶和附近的吃瓜群众道:“这就是国庆家的那个便宜闺女了,听我孙女说了,读书可厉害了呢。”
“怎么个厉害儿法儿啊?”
“从那么偏远的乡下来的,考试考了个年级第一,厉害不厉害?”
渐行渐远,后面的话林郑娟已经听不见了,不过就算怎么夸她她也不会觉得她有多高兴,因为这样的夸赞就像是空中的泡沫,风一吹就能破,禁不起一点打击,只要她在外面说错了一句话,那今天这些夸赞就会全部翻转。
所以有什么好高兴的呢?
进了市场,林郑娟四处看了看,找了个专门卖婚庆用品的摊子,摊子不大,一溜用品都在地上摆着。
林郑娟四处看了看,不好拿走的不要,没有特色的不要,看来看去,最适合的东西只有床上用品了,可这摊子上的床上用品料子差不说,还难看。
走走停停的,她终于在半个小时候买到了一床暗红色的印着大花的毛毯,毯子很厚,毛很软,就是价格贵了点,花了20块钱,刚好今天收到的租金花完了。
剩下的就是顾仲斌交代的给顾叔珍买衣服了,顾叔珍的身量不高,今年才上一年级,她按照记忆中的高度胖度比划了一下,买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
等把东西都买好了,林郑娟才拎着东西去邮局邮寄,顺便也在邮局给顾仲斌写了回信。
返回家时,她想起她糊弄龙奶奶的话,又买了两个本子一只钢笔。
还没到家呢,她远远的就看到了家门口前围了一堆人,林郑娟吓了一跳,赶紧撒丫子跑过去,到家了她才发现,出事的不是她家,而是隔壁的林家。林郑娟松了一口气。
刚刚吓得她各种各样的猜测都出来了,什么着火,爆炸,进小偷,真是吓死她了。
她用手拉拉龙奶奶的衣摆,“龙奶奶,这是干啥呢?”
龙奶奶看见是她,对她道:“林团长家要搬家,搬到团驻地家属院去,说是孩子大了父亲不在身边不好教。”
林郑娟点点头,但她还是不明白,搬家就搬家,怎么就这么多人来围观呢?
可能是看见林郑娟一脸困惑的模样,龙奶奶身边一个年轻一点的妇女说:“真是个小姑娘,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搬家啊哪里能都搬得走,总有一些是搬不走的。”
言下之意她们就是来要那些搬不走的东西的了,林郑娟恍然大悟。
了解清楚是什么情况了,林郑娟也不在门口这耗着了,大风刮得挺冷的,她打开家门进了家,龙奶奶想听些八卦的,按耐住贪心跟着她进了屋。
林郑娟给龙奶奶倒了一杯水,询问龙奶奶:“龙奶奶,你看电视吗?”
龙奶奶喝了口水摆摆手,“不看不看,那玩意儿啊吵得人头疼。”
林郑娟坐在沙发上,离龙奶奶远一点的地方,龙奶奶四处打量了一下屋子,道:“娟子啊,袁家人对你好不?”
林郑娟从来没有被人问过这个问题,一时间有些懵逼,再看到龙奶奶那充满八卦欲望的双眼时,她一下子就淡定了,“好啊。”
龙奶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不太高兴了,她继续给林郑娟挖坑道:“我前段时间可看到你袁叔叔给媛媛买了新皮鞋了,给你买了吗?”
这件事情林郑娟知道,但龙奶奶可说错了,袁国庆拿回来的那双皮鞋可不是他买的,而是袁向媛的二姨出去出差给袁向媛带回来的,那双鞋子很漂亮,粉红色的真皮皮鞋,鞋面上面镶了一圈白色小珍珠,用比鞋面还要淡一些的水红色给做成了花托的模样将珍珠托住。当时龙奶奶就抱着她家小孙子来看了个稀罕,林郑娟也记得当初郑又荣也和龙奶奶解释过了,现在龙奶奶再拿这样的话来刺激她,几个意思?
挑拨离间这么明显,这人莫不是把她当成了傻子?
林郑娟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龙奶奶,那双鞋当时我妈妈不就告诉你了吗?鞋子是媛媛二姨给她带的,人家和我非亲非故的,为啥要给我买?”
被林郑娟这么直白的说了出来,龙奶奶脸上挂不住,正好外面林家搬家搬得差不多了,她便借口着去看看有没有家里要用得到的东西便走了。
她走了以后,林郑娟把喝过的水杯放进厨房洗碗池子里洗干净拿出来晾上。
像龙奶奶这样的喜欢挑拨离间的人并不少,等着看她和袁家笑话的人也从来不会少,林郑娟深深的感觉自己的疲惫。
下午郑又荣下班回来,林郑娟和郑又荣反应了龙奶奶这个事儿,郑又荣也气的不轻,她嘱咐林郑娟:“下次你再见到龙奶奶你就绕道走,别往他跟前凑,这人嘴巴太碎,最会曲解别人的意思。”
林郑娟深恨自己为什么手贱去拉了龙奶奶的衣摆。
郑又荣越想越生气,她当初和袁国庆结婚的时候就没少被龙奶奶明里暗里挤兑,她为了邻里和谐都忍了,可她没想到她的不作为会让龙奶奶胆子这么大,直接上别人家来挑拨离间了。
郑又荣把肉剁得震天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