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崛起香江 第164节
外面傻强像是等的有些急了,在楼下喊道:“坚哥,你好了没有?宴会快要开始!”
石玉凤说:“你怎么不叫傻强上来?外面吹风多冷啊!”
“马上要走了,上来做咩?”石志坚说完,系好领带转身朝外面走去,嘴里道:“晚上别等我了,你们睡先!”
“又不回来,还把不把这里当做家了?”
“妈妈,我长大就要嫁给小舅舅嘛!”宝儿依偎过去,抱着石玉凤大腿撒娇道。
石玉凤一把把她抱起来,“嫁个鬼!靓仔没好心,你记清楚了!”
……
傻强开着车驶过中环大道,进入太平山路时,石志坚朝外面看了一眼,传说中的山顶豪宅区就在眼前。
傻强羡慕地看了一眼外面,激动道:“坚哥,这就是太平山的山顶啊!唉,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进山顶豪宅吃饭。”
“听说这里的房子一栋就要上百万,有钱都买不到!”
石志坚笑了笑,“那是因为港督就住在这里,你要是让港督搬去石硖尾,咱们原先那些破楼保准涨价上天!”
“那咱们把港督绑了过去!奶奶的熊,也让咱们发发财!”
石志坚觉得傻强这话很有建设性,绑架港督,听起来好威风。
不过更威风的却是住在这太平山顶的华人,大亨,大佬,船王,探长,任何一个人站出来跺一跺脚,就能让香港震三震。
这些人,才是香港真正的主人!
很快,轿车抵达山顶别墅区。
巨大的铁闸门打开着,一个身穿青色长褂一副管家模样的男子站在一旁,姿势很是熟练地应对着那些莅临宾客。
管家姓吴,叫吴光忠,做这一行差不多三十年,被业界人士尊称为“管家中的霸主”。
在此之前,吴管家曾经服侍过香港第一探长姚木。
姚木当年可是叱咤黑白两道的大人物,连鬼佬警司都不得不对他尊敬三分。
据说当年姚木最威风的时候,半夜想要吃一口细蓉,黑白两道为了巴结他的人能手捧细蓉从尖沙咀排到山顶道。
作为姚木管家,吴光忠伺候他多年,享受到了很多人没受过的待遇,也受到了无数人的尊敬。
想当年,凡是见到他的人无不恭敬有加,尊称他一声“吴管家”,或者“吴先生”。
那一刻吴光忠的内心是喜悦的,是满足的。
做管家到他这份上,夫复何求?
吴管家伺候姚木多年,直到姚木退休,再然后姚木中风在家请了专业的医护人员照顾,反倒像他这种擅长交际应酬的管家没了必要。
同时,姚木家门口开始从车水马龙变成门可罗雀,那些曾经对吴光忠尊敬有加的眼神不见了,巴结他的人没有了。
甚至很多人开始称呼他“老吴”,语气轻佻,毫无敬意。
人走茶凉,果然如此。
就在吴管家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姚家时,雷洛朝他抛出了橄榄枝。
聪明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雷洛如日中天,而他吴光忠就可以借助雷洛的权势,重新成为“人上人”。
此刻,吴光忠面带笑容地接待着每一位莅临雷府的贵宾,这些人有政界要员,江湖大佬,还有很多高级警司,督察等等。
吴光忠应付的很是熟练,从那些人脸上他又看到了那种谄媚与逢迎。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傻强把车停好,下车前碰碰石志坚的肩膀,摆正领带问道:“坚哥,你看我今晚样子靓不靓?”
傻强难得穿一套西装,加上人高马大,还挺有型。
“不错,只比我差一点点。”
吴光忠也看到两人,心说又是两个愣头青。
这种后生仔他见多了,不管是当年还是现在,那些想要攀权附贵,借机上位的大有人在。
“两位留步,请问有无邀请函?”吴光忠拦住了石志坚和傻强。
毕竟是高级宴会,莅临贵宾都收到了邀请函,有了这玩意你才能入内。
傻强傻了眼,一拍大腿,“糟糕,我忘记拿了!”
石志坚把自己的邀请函从怀中拿出来递给吴光忠,扭头对傻强说:“找一找,是不是放车上了?”
“没在车上,在家里!”傻强都快哭了,他住的好远,来回一趟怕是这宴会都要结束。
“坚哥,我好钟意这次宴会的,我不想错过!”傻强苦着脸说。
石志坚扭身看向吴光忠,“通融一下可好?”
“不行。”
吴光忠很有原则,他猜想眼前这个年轻人下一步应该会掏钱收买自己,自己呢,就会严厉拒绝。
是的,自己要给雷先生留下好印象,不为钱财所动,是个值得信赖的好管家,他花那么多钱邀请自己,绝对是物有所值。
石志坚没有掏钱,而是笑了笑对吴光忠说:“那能不能帮忙通知一声,就说有人忘记邀请函,被拦在外面?”
“不行,我很忙。”
“是很忙,还是不愿意?”石志坚看着这位老古板管家。
吴光忠有些不爽了,这些愣头青真是不知好歹。
“我不愿意,又如何?”吴光忠姿态摆的很高。
石志坚笑了,凑过去,对着吴光忠耳边说了一句话。
吴光忠脸色大变。
石志坚招呼傻强道:“好了,我们进去!”
“呃?你和他说了什么?”傻强一脸糊涂。
“我对他讲,我叫傻强,再不让路一枪打爆你的头!”
“呃?你干嘛用我名字?我的枪呢,怎么跑你手上去了?”
看着傻强追赶石志坚进入别墅,吴光忠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深深看了石志坚一眼,说道:“此子倘若真敢杀我,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第230章 【枭雄!】
石志坚带着傻强进入了雷洛豪宅内。
放眼望去,草坪上已经站着很多西装笔挺的宾客,还有打打闹闹的小孩、陪同出席的女人。
虽然是冬季,这些男女却全都一身名牌,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穿着香艳的晚礼服,穿金戴银,珠光宝气,更有甚者穿着名贵的貂皮大衣,宛若上海滩的暴发户,令人侧目。
前院里则摆满各式点心,酒水,菜肴和茶点。
在细雪飘洒下,自助餐台点着固体蜡,布菲冒着美食溢出来的香气,给这个冬日增添了一丝炙热的色彩。
那些被聘请来服务贵宾的服务生,一个个打着领结,穿着马甲,左手背后,右手优雅地托举着托盘,托盘上放着香槟,红酒,还有鸡尾酒。
一名肥胖的晚礼服女子取了一杯玛格丽特,非常优雅地朝服务生示意了一下,表示感谢。
服务生也非常优雅地托着托盘微微鞠躬,表示了回谢。
如此和谐绅士的一幕出现在这里,让人不禁感叹大不列颠绅士风度在香港的流传。
上流社会人人争着学习英伦礼仪。
下层人民在饥饿与困苦的边缘线上挣扎。
如此局面,多么和谐!
在豪华别墅宽阔的大厅内,正中间是一座女神沐浴的雕塑喷泉,泉水喷洒,叮咚作响。
周围一组乐队演奏着悠扬的音乐,小提琴手更是架着小提琴眼神迷醉地在原地转悠。
一群喜欢歌舞的男女聚集在一起等候着舞会的开始。
旁边不远处,有身穿便装的警探,还有身穿清一色唐装的江湖人时不时地在周围巡逻,他们眼神犀利,犹如猎犬。
在这个黑白不分的年代,他们和平共处,服务一个大佬,那就是总华探长雷洛。
“坚哥,我第一次来这种场面,要做咩呀?”傻强在灯红酒绿中乱了分寸,甚至有些分不清东西。
他的目光时不时掠过那些身穿超短裙的洋婆子,对石志坚说:“这样的女人要是在石硖尾早被抓去浸猪笼!”
看到那些穿着晚礼服,又露着左右半球的中国女人,他又说:“不知羞耻,成何体统!打死我也不会娶这样的老婆!”
傻强嘴巴上说得厉害,实际行动却出卖了他,他的眼神飞啊飞,像小蜜蜂采蜜一样从洋婆子飞到晚装女身上,从她们的胸飞到屁股,再到脸蛋,然后猛咽一口唾沫,意犹未尽。
石志坚见傻强发问,就说:“既然是盛宴,那就该吃吃,该喝喝,洛哥请客,客气什么!”
说话间,正好一个服务生路过,石志坚随手从托盘里拿起一杯金黄色的香槟:“呐,这就是传说中的香槟,很贵的,比五加皮,还有汽水饮料贵很多,一瓶足足五六百。”
“啊,五六百?”傻强急了,直接左右开弓,从托盘上取下两杯,不由分说两下喝光,一擦嘴道:“最少赚了一百!”
石志坚朝他扬扬下巴,“斯文些,要有礼貌,看见那些鬼佬没有,喝酒要慢慢的,轻轻的,抿一口再一口。”
傻强笑了:“喝酒咩,又不是舔盘子,鬼佬就是鬼佬,最钟意这些鬼东西!”
话虽这么说,傻强还是学着石志坚模样,又取了一杯香槟,然后照猫画虎,托着杯子,仰着下巴,龇牙咧嘴,抬手和石志坚碰杯,嘴里道:“切丝。”
饮过香槟,傻强也彻底放开了,第一时间跑去自助餐台找吃的。
他食量大,也不懂好赖,只捡那些看起来很贵的吃,什么鲍鱼翅肚,海鲜之类的,装了满满一餐盘,看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傻强吞下一只鲍鱼,舔舔手指,对石志坚说:“坚哥,那锅鲍鱼被我给一锅端了,你要不要尝一下?”
石志坚挥挥手,“别客气,我不怎么饿。”
“坚哥,你可真是不懂生活,这么多好吃的都不知道吃。学学我,来之前先拉了三泡屎,裤腰带松了三个扣,现在不要说这一点鲍鱼了,就算再来两锅我也能吃的完!”
石志坚朝傻强竖起大拇指,并没有因为傻强的粗鄙小看他,反倒竖起大拇指:“能吃是福!”
傻强乐了,看一眼周围那些诧异的目光,笑骂道:“那些傻佬以为我傻,傻子才会干站着什么都不吃!吃饱了肚子是自己的,饿死了没人心疼你!”
石志坚笑了笑,没说什么,这时候一根拐杖杵在他腰间,熟悉声音道:“举起手来!”
石玉凤说:“你怎么不叫傻强上来?外面吹风多冷啊!”
“马上要走了,上来做咩?”石志坚说完,系好领带转身朝外面走去,嘴里道:“晚上别等我了,你们睡先!”
“又不回来,还把不把这里当做家了?”
“妈妈,我长大就要嫁给小舅舅嘛!”宝儿依偎过去,抱着石玉凤大腿撒娇道。
石玉凤一把把她抱起来,“嫁个鬼!靓仔没好心,你记清楚了!”
……
傻强开着车驶过中环大道,进入太平山路时,石志坚朝外面看了一眼,传说中的山顶豪宅区就在眼前。
傻强羡慕地看了一眼外面,激动道:“坚哥,这就是太平山的山顶啊!唉,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进山顶豪宅吃饭。”
“听说这里的房子一栋就要上百万,有钱都买不到!”
石志坚笑了笑,“那是因为港督就住在这里,你要是让港督搬去石硖尾,咱们原先那些破楼保准涨价上天!”
“那咱们把港督绑了过去!奶奶的熊,也让咱们发发财!”
石志坚觉得傻强这话很有建设性,绑架港督,听起来好威风。
不过更威风的却是住在这太平山顶的华人,大亨,大佬,船王,探长,任何一个人站出来跺一跺脚,就能让香港震三震。
这些人,才是香港真正的主人!
很快,轿车抵达山顶别墅区。
巨大的铁闸门打开着,一个身穿青色长褂一副管家模样的男子站在一旁,姿势很是熟练地应对着那些莅临宾客。
管家姓吴,叫吴光忠,做这一行差不多三十年,被业界人士尊称为“管家中的霸主”。
在此之前,吴管家曾经服侍过香港第一探长姚木。
姚木当年可是叱咤黑白两道的大人物,连鬼佬警司都不得不对他尊敬三分。
据说当年姚木最威风的时候,半夜想要吃一口细蓉,黑白两道为了巴结他的人能手捧细蓉从尖沙咀排到山顶道。
作为姚木管家,吴光忠伺候他多年,享受到了很多人没受过的待遇,也受到了无数人的尊敬。
想当年,凡是见到他的人无不恭敬有加,尊称他一声“吴管家”,或者“吴先生”。
那一刻吴光忠的内心是喜悦的,是满足的。
做管家到他这份上,夫复何求?
吴管家伺候姚木多年,直到姚木退休,再然后姚木中风在家请了专业的医护人员照顾,反倒像他这种擅长交际应酬的管家没了必要。
同时,姚木家门口开始从车水马龙变成门可罗雀,那些曾经对吴光忠尊敬有加的眼神不见了,巴结他的人没有了。
甚至很多人开始称呼他“老吴”,语气轻佻,毫无敬意。
人走茶凉,果然如此。
就在吴管家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姚家时,雷洛朝他抛出了橄榄枝。
聪明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雷洛如日中天,而他吴光忠就可以借助雷洛的权势,重新成为“人上人”。
此刻,吴光忠面带笑容地接待着每一位莅临雷府的贵宾,这些人有政界要员,江湖大佬,还有很多高级警司,督察等等。
吴光忠应付的很是熟练,从那些人脸上他又看到了那种谄媚与逢迎。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傻强把车停好,下车前碰碰石志坚的肩膀,摆正领带问道:“坚哥,你看我今晚样子靓不靓?”
傻强难得穿一套西装,加上人高马大,还挺有型。
“不错,只比我差一点点。”
吴光忠也看到两人,心说又是两个愣头青。
这种后生仔他见多了,不管是当年还是现在,那些想要攀权附贵,借机上位的大有人在。
“两位留步,请问有无邀请函?”吴光忠拦住了石志坚和傻强。
毕竟是高级宴会,莅临贵宾都收到了邀请函,有了这玩意你才能入内。
傻强傻了眼,一拍大腿,“糟糕,我忘记拿了!”
石志坚把自己的邀请函从怀中拿出来递给吴光忠,扭头对傻强说:“找一找,是不是放车上了?”
“没在车上,在家里!”傻强都快哭了,他住的好远,来回一趟怕是这宴会都要结束。
“坚哥,我好钟意这次宴会的,我不想错过!”傻强苦着脸说。
石志坚扭身看向吴光忠,“通融一下可好?”
“不行。”
吴光忠很有原则,他猜想眼前这个年轻人下一步应该会掏钱收买自己,自己呢,就会严厉拒绝。
是的,自己要给雷先生留下好印象,不为钱财所动,是个值得信赖的好管家,他花那么多钱邀请自己,绝对是物有所值。
石志坚没有掏钱,而是笑了笑对吴光忠说:“那能不能帮忙通知一声,就说有人忘记邀请函,被拦在外面?”
“不行,我很忙。”
“是很忙,还是不愿意?”石志坚看着这位老古板管家。
吴光忠有些不爽了,这些愣头青真是不知好歹。
“我不愿意,又如何?”吴光忠姿态摆的很高。
石志坚笑了,凑过去,对着吴光忠耳边说了一句话。
吴光忠脸色大变。
石志坚招呼傻强道:“好了,我们进去!”
“呃?你和他说了什么?”傻强一脸糊涂。
“我对他讲,我叫傻强,再不让路一枪打爆你的头!”
“呃?你干嘛用我名字?我的枪呢,怎么跑你手上去了?”
看着傻强追赶石志坚进入别墅,吴光忠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深深看了石志坚一眼,说道:“此子倘若真敢杀我,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第230章 【枭雄!】
石志坚带着傻强进入了雷洛豪宅内。
放眼望去,草坪上已经站着很多西装笔挺的宾客,还有打打闹闹的小孩、陪同出席的女人。
虽然是冬季,这些男女却全都一身名牌,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穿着香艳的晚礼服,穿金戴银,珠光宝气,更有甚者穿着名贵的貂皮大衣,宛若上海滩的暴发户,令人侧目。
前院里则摆满各式点心,酒水,菜肴和茶点。
在细雪飘洒下,自助餐台点着固体蜡,布菲冒着美食溢出来的香气,给这个冬日增添了一丝炙热的色彩。
那些被聘请来服务贵宾的服务生,一个个打着领结,穿着马甲,左手背后,右手优雅地托举着托盘,托盘上放着香槟,红酒,还有鸡尾酒。
一名肥胖的晚礼服女子取了一杯玛格丽特,非常优雅地朝服务生示意了一下,表示感谢。
服务生也非常优雅地托着托盘微微鞠躬,表示了回谢。
如此和谐绅士的一幕出现在这里,让人不禁感叹大不列颠绅士风度在香港的流传。
上流社会人人争着学习英伦礼仪。
下层人民在饥饿与困苦的边缘线上挣扎。
如此局面,多么和谐!
在豪华别墅宽阔的大厅内,正中间是一座女神沐浴的雕塑喷泉,泉水喷洒,叮咚作响。
周围一组乐队演奏着悠扬的音乐,小提琴手更是架着小提琴眼神迷醉地在原地转悠。
一群喜欢歌舞的男女聚集在一起等候着舞会的开始。
旁边不远处,有身穿便装的警探,还有身穿清一色唐装的江湖人时不时地在周围巡逻,他们眼神犀利,犹如猎犬。
在这个黑白不分的年代,他们和平共处,服务一个大佬,那就是总华探长雷洛。
“坚哥,我第一次来这种场面,要做咩呀?”傻强在灯红酒绿中乱了分寸,甚至有些分不清东西。
他的目光时不时掠过那些身穿超短裙的洋婆子,对石志坚说:“这样的女人要是在石硖尾早被抓去浸猪笼!”
看到那些穿着晚礼服,又露着左右半球的中国女人,他又说:“不知羞耻,成何体统!打死我也不会娶这样的老婆!”
傻强嘴巴上说得厉害,实际行动却出卖了他,他的眼神飞啊飞,像小蜜蜂采蜜一样从洋婆子飞到晚装女身上,从她们的胸飞到屁股,再到脸蛋,然后猛咽一口唾沫,意犹未尽。
石志坚见傻强发问,就说:“既然是盛宴,那就该吃吃,该喝喝,洛哥请客,客气什么!”
说话间,正好一个服务生路过,石志坚随手从托盘里拿起一杯金黄色的香槟:“呐,这就是传说中的香槟,很贵的,比五加皮,还有汽水饮料贵很多,一瓶足足五六百。”
“啊,五六百?”傻强急了,直接左右开弓,从托盘上取下两杯,不由分说两下喝光,一擦嘴道:“最少赚了一百!”
石志坚朝他扬扬下巴,“斯文些,要有礼貌,看见那些鬼佬没有,喝酒要慢慢的,轻轻的,抿一口再一口。”
傻强笑了:“喝酒咩,又不是舔盘子,鬼佬就是鬼佬,最钟意这些鬼东西!”
话虽这么说,傻强还是学着石志坚模样,又取了一杯香槟,然后照猫画虎,托着杯子,仰着下巴,龇牙咧嘴,抬手和石志坚碰杯,嘴里道:“切丝。”
饮过香槟,傻强也彻底放开了,第一时间跑去自助餐台找吃的。
他食量大,也不懂好赖,只捡那些看起来很贵的吃,什么鲍鱼翅肚,海鲜之类的,装了满满一餐盘,看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傻强吞下一只鲍鱼,舔舔手指,对石志坚说:“坚哥,那锅鲍鱼被我给一锅端了,你要不要尝一下?”
石志坚挥挥手,“别客气,我不怎么饿。”
“坚哥,你可真是不懂生活,这么多好吃的都不知道吃。学学我,来之前先拉了三泡屎,裤腰带松了三个扣,现在不要说这一点鲍鱼了,就算再来两锅我也能吃的完!”
石志坚朝傻强竖起大拇指,并没有因为傻强的粗鄙小看他,反倒竖起大拇指:“能吃是福!”
傻强乐了,看一眼周围那些诧异的目光,笑骂道:“那些傻佬以为我傻,傻子才会干站着什么都不吃!吃饱了肚子是自己的,饿死了没人心疼你!”
石志坚笑了笑,没说什么,这时候一根拐杖杵在他腰间,熟悉声音道:“举起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