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
  勋世奉向前走了两步,他就站在我的面前,我忽然觉得他很高,比平时还要高。(嗯……,木有穿高跟鞋就这点悲催,一下子好像双腿被砍下两截……)
  他的眼睛随意瞟了一下我的椅子,还有旁边桌子上摆放着一口没有动的水果蛋糕。
  “这个蛋糕不好吃吗?”他问我。
  我有些尴尬,总不能告诉他,是因为早上吃他做的三明治吃多了,一直撑到现在吧……
  我告诉他,需要节食。
  “你最近的工作重心不是已经转向幕后了吗?节食压力还是这样重?”
  我赶紧点头,说,可是,我还是一个演员啊,演员就不能放纵自己,不然,镜头让我死的很难看。(随后,我在心中偷偷的说,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康斯坦丁,连linda姐都只敢吃草不敢吃饭,说实话,这年头儿,哪个女人敢大口大口的往自己的嘴巴里面塞入甜蜜噎满喉的碳水化合物?)
  勋世奉翻手打开雨伞,撑起来,然后转身向庭院走去,我因为有些痴呆,居然没有跟上去。
  他有些不悦的回头,伸出另外一只手给我。
  “过来。”
  他的声音不高,淡淡的,似乎说的大声一些就可以累到他,只是他的话语从来没有商量的口吻,确定性的意味很明确,我被他的声音蛊惑着,懵懵的伸出了手,握住他的手指,随后,他反过来抓住我的手,拉进他的伞底下,我们一起向庭院走回去。
  “明天做什么?”
  他忽然转身问我,并且看着我说话。
  我想了想,回答,改剧本。
  “那部新戏不是正在开拍吗?为什么还需要修改剧本?”
  我,事情每天都在改变,所以我需要参考廖安的意见重新修订剧本。
  “哦。”
  他淡淡回应了一下,不再问我什么。
  我自己一个人回到房间中,mary姑娘帮我准备了一个干燥的大毛巾,帮我擦干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还有双腿,她还问我,需不需要开热水冲个澡,再换一条裙子,勋先生让您7点的时候到一楼musichall,他在那里等您。
  我从镜子中看了看自己,显得是有些狼狈,于是赶紧跑去冲澡,出来之后,mary姑娘帮我把出去吃晚饭的裙子都找出来了,一条长达脚面的象牙色裸肩长裙,裙子面料是纯色的丝绸,比雪纺和蕾丝显得厚重,这长裙的裙摆稍微有一些大,但是整体看起来,并没有很夸张。穿上之后我就知道mary为什么让我穿它了,它的腰身紧绷到我需要小心翼翼的呼吸,别说再吃8个三明治了,就是多喝一口南瓜浓汤,我都需要伸长脖子再呼吸。
  我囧。
  穿好了高跟鞋,mary从隐藏的首饰盒子中拿出一条项链,就是我放在北京的那条拥有3颗8克拉粉钻以及1000颗粉红色碎钻组成浪漫团花的收藏级珠宝项链!就在我想要抱怨我的项链过于不合时宜的时候,mary把我的头发长发吹干,然后全部卷成浪漫的卷子,让它们自己披散着,她甚至还给我化了一个裸妆,只是夜晚选用的口红比较艳丽。
  ——只是和勋世奉一个人的晚餐,需要这样隆重夸张吗?
  ☆、162
  musichall.
  这是一间诡异的融合了传统中国的建筑风格以及西方奢华品味的会客厅,天花板很高,全部是暗红色原木刻出来的图案,只是,中国人一般不选用这些图案,这些图案更多的见于欧洲那些穷奢极侈的古堡当中。
  天花板正中间吊着水晶灯的灯口上方,用原木雕刻着繁复的花朵,锦簇一般的牡丹,莲花,栀子,还有为它们点缀的大量细小的绣球花。靠近茶几的旁边有一个小支架,上面放着一个香炉,瑰奢的香气飘荡出来,弥漫于整个屋子当中。原木雕花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白色镶嵌黄金丝线的羊绒地毯。
  勋世奉换好了一身稍微显得有些凝重,却并不夸张的夜礼服,坐在黑色丝绒沙发上,正在看书。那是一本很古旧的英文版的《麦克白》,墨绿色的硬皮壳子,甚至还用皮革包裹住,而他手腕上的8克拉的钻石袖扣因为翻书的动作,在水晶灯下熠熠生辉。
  他听见我走进来,手腕一动,把书合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拉住我的手,“走吧。”
  我被他拉着走了一步,急忙问,——去哪里?
  “吃饭。”
  啊!这个……我,我早上吃多了三明治,还木有完全消化啊!
  照例,又是三辆黑色的梅赛德斯。
  这三辆车子在上海夜晚如同迷宫一般的道路上来回穿行,最后,停在一座相当古旧的江南宅院门前,这里不能说门庭若市,因为这个大门就让人想到古代小说中那些侯门公府,绝顶的高贵冷艳。
  门外人并不多,只是,这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个个穿着高贵华美的衣服,从价值数百万的豪车上走下来,让我以为走进了好莱坞的制片厂。
  可是,这里却是真实的。
  车辆停稳。
  也许,作为贵宾中的vip,为勋世奉拉开车门的居然都是最近在电视上很露脸的风投新贵!他们在外面寒暄了几句,趁机,我把我这边的门锁的死死的。
  我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土豆,被放在火上烧烤。
  作为公众人物(粉红色的小明星一枚),我不想与另外一个大众眼界之外的巨鳄的jq在萌芽期间就被人因为这个消息无论对于我,还是对于勋世奉都会让我们迅速处于各自的舆论压力漩涡当中。
  我可能是他十几年的猎艳生涯中,最cheap的一个;而他,则有可能让我的绯闻八卦更加诡谲与扑朔迷离。
  更重要的是:——他答应过我,我们的关系不让外人知晓。
  可是……
  啪嗒。
  车门被解锁,接着,勋世奉从外面拉开了车门,伸手给我,“下车。”
  我双手抱着前面的椅子后背,像是念咒一般的喃喃自语,勋世奉低下头,手指扣住我的手腕,又说了一句,“下车。”
  我仰起头,——等……等一下,这样做,让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木有。
  说着,我甚至想要扳起来他扣住我手腕的手指。
  “不想等。”
  他来了一句。
  我惊诧啦,什么?……
  他的手指纹丝未动。
  终于。
  我被他扯下了轿车。一路上,我都被他拉着,我害怕遇到认识的人,于是,尽可能的低着头,让头发遮挡住我的面孔。
  勋世奉忽然小声说了一句,“不用这么小心翼翼,来这里的人一般都不看电视剧,也不知道你是谁。”他的口吻绝对称不上是愉快。他,“把头抬起来,你毕竟不是一只蜗牛。”
  于是,我听他的话,抬起脸颊。
  很快,我发现勋世奉只说对了一半。
  这里充斥着银行家,风投,或者各种工商业领袖们没有错。他们这样的人,把财富当做数字,把生意当呼吸,一天当中恨不得压榨出48个小时的时间来工作,以全部生命投入到赚钱赚钱的活动当中去!
  他们也许真的不知道我是谁,他们不看电视剧,也不看八卦新闻,他们不知道我就是et的alice,可是,他们都知道一件事——我是勋世奉的女人!
  ……
  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小众聚会。
  我脚下园子的来历让我猜中了,就是一处私邸,这里曾经属于晚晴重臣、‘中国工商之父’盛宣怀,也就是断了胡雪岩的资金链,让他穷的只剩下胡庆余堂的另外一个红顶商人的府邸。这里,就像琥珀保留了生命消逝的临界点那种永恒的美丽一般,保留了赫赫扬扬盛氏家族大厦即将崩溃之前的奢侈与辉煌。
  园子的桂花树下,摆了一长排的花梨木长桌,上面放着精美的如同艺术品一般的菜肴。
  所有的美食,全是按照清朝大才子袁枚写的《随园食单》中的古法烹制而成。
  尤其是放在新汝窑盘子中的云林鹅,完全是依照食单,一丝不苟的用三把茅柴小火慢蒸。夹起来一口,放入嘴中,鹅肉烂如泥,并且肉汤异常鲜美,再配上这边独特供应的古法甜米酒,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朱门翰林一般的享受啊!!
  我很有自知之明,一个人站在放着好吃的长桌前面。
  这里人少,聚会上来的人对美食没有那么大的欲望,他们大多单手拿着细长的香槟酒杯,摇晃着谈论着古今中外,天南海北,并且也开始入乡随俗的开始谈论起古代典籍。当然,这里不是大学的讲堂,没有人想要成为清高的知识分子,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要在人前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最后,为自己争取一个绝美的好价钱。
  来这里的人,都是来做生意的。
  我以为勋世奉也是。
  结果……
  当我吃完了鲥鱼,芙蓉肉,汤鳗,王太守八宝豆腐,甚至连根本不是当季的蒸蟹都挖了一勺蟹膏放在嘴里,……,我勋世奉一直站在我身后。
  他就那么站着。
  旁边有人,不,应该说有很多人,甚至可以说所有在场的人都似乎想要过来与他攀谈,可是他的脸色很明显的在他的脑门上贴了一行标签——别来烦老子!
  他的周围似乎拥有一个强大冰冷的气场,隔绝他人与千里之外。
  我回想了一下,这一整天,……,他好像没有吃东西?……
  男人就和小孩子一样,饿了就脾气不好。
  我赶紧把手中的勺子放下,从旁边又拿了一个干净的盘子,从桌子上挑了几样我觉得他可能爱吃的东西,拿起一把银叉,对他说,——饿不饿,我们到那边柳树下的凉亭吃点东西吧。
  他看我一眼,我几乎怀疑,他也要像勋暮生一样,给我一个冷哼。
  可是他没有。
  只是点了点头。
  随即,伸手,拉住我空着的那只手,十指紧扣向凉亭走过去。
  顿时,我有一种霸王龙从侏罗纪穿越过来,在园林游街时候的感觉——所到之处,一片沉默,众人退散。
  囧。
  举办这次聚会的主人肯定是一个风雅之徒。
  即使不是,那么ta也是一个附庸风雅的家伙。
  凉亭周围竟然让他们挖了一个弯弯曲曲的水道,流淌着潺潺弱水,并且在活水的上游的尽头,竟然有两个身穿白衬衣黑马甲制服的侍应生拿着盛着古法甜米酒的金点黑底的小小漆器酒杯,放入流水当中,客人们可以随时弯□体,从水道中捞起来酒杯,品尝美酒。
  哇塞!这就是活生生的‘曲水流觞’!
  勋世奉正在安静而优雅的吃东西,我从水道中捞出来两个小碗,问他,喝不喝?他摇头,于是,我毫不客气的全部喝掉!
  “艾小姐,勋先生。”
  亭子中,忽然出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手中拿着一本精美的画册,双手放在我的面前。我惊讶于他居然知道我姓艾,不过他的眼睛直接越过我看着勋世奉,异常恭敬的说,“已经准备好了。”
  勋世奉略微一点头,在黑西装的男人离开之后,勋世奉放下银叉,淡淡的问我,“看看这个,有你喜欢的东西吗?”
  我一翻开画册,登时傻眼。
  第一页,印着一幅毛笔字,是雍正爷的御笔——百年富贵水中花。
  雍正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家伙,他好像是个佛教徒,在中国帝制时代,皇帝一般最好不要暴露最的宗教信仰,不然会被青史嘲笑为懦弱,因为,大家认为,皇帝本人就是宗教,除了天地祖宗以及他亲爹,他不需要膜拜其他人。雍正爷的字不能说比他爹,他儿子好到哪里去,可是因为清宫曾经大火,把他的御笔真迹烧的差不多了,所以现在市面上的拍卖价格,他是他们祖孙三代中最高的。这样一幅字,差不多就要500万上下。
  第二页,则是一套翡翠首饰。
  第三页,是另外一套翡翠首饰。
  第四页,是一个用老坑玻璃种的翡翠雕刻的佛头,色泽浓艳,用黑色四线打了一个纽襻,可以挂在手腕上随时把玩,又或者可以吊在复古的大布包包上做装饰,只是,这个佛头的尺寸,没个500万也下不来。
  第五页后面是几幅明清时代的文人字画,最后,甚至还有一整套明朝末年的紫檀木的家具。
  这个画册看上去很美好,都是我‘喜欢’的,却没有一个是我买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