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从此整死渣男,挥霍潇洒,叼个老狼浪起来~
  第2章 重生
  明珠望着床顶幔帐,天青底粉嫩枝丫,是她夏日里最爱用的一种床幔料子。
  她缓缓吐出一口气息,还好,一切都过去了,好好往前看,只当前世是一场噩梦就好。
  不过,欠了她的,她两辈子都忘不了。
  那一日,火光漫天,叛匪杀入皇城,血水流到胭脂河里,倒让清清河水真成了红色胭脂。
  别人眼中叛匪,在明珠眼中就是大英雄真汉子。身为丞相之女,她自然知道大昌朝气数已尽。连年天灾,又遇上无道昏君,为了一己之私横征暴敛,百姓早已被逼得没了活路,造反之势自然一日烈似一日。
  只是她也太也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不够好,就在被欺凌前一瞬间看到英雄出场。
  只可惜,画本子里都是骗人的,她没遇上英雄救美,却反而在混乱中被那昏君皇上当做人质抹了脖子。
  明珠也是郁闷,明明英雄都答应昏君一切要求,那昏君竟然吓得尿了裤子手抖将她杀了。
  简直没有天理,明珠自觉死得太冤。
  就因为太冤枉,魂魄竟然在皇宫里饶了一个月方才离去。
  为此,明珠知道了一些身后之事,也留下一些迷茫之处。
  她最惊讶,为何那一脸大胡子的英雄会因她死而悲痛,还为她守足七天灵才正式登基为帝。
  不止如此,竟然力排众议,将她追封为皇后。
  明珠心里叹气,想她十岁那年路上遇到过一个神棍,说她是天生凤命,差点吓死她。
  不过,那神棍得了她十两封口费,转头便逮着别的女子说天生凤命。恨的她差点要亲自追回那个大骗子,要回那十两银子。
  现在看来,那人也不算骗子。死凤凰也是凤凰。
  只是,大胡子新皇是疯子吧,无缘无故为何要封她为后?
  有人以为这是新皇讨好旧臣,用死人换取太平。谁料皇后下葬之后,新皇便大开杀戒。
  杀了贵妃一宫人不说,萧相家里也满门抄斩,只留萧相一人被关在小屋子里受尽屈辱,却求死不得。
  满朝文武得出结论,新皇就是个疯子,全凭心意做事,大家还是小心为好。
  看到萧家众人下场如此凄惨,明珠就放心得重新投胎去了。只是胎没投成,竟然重活一世。
  既然有幸再来,明珠发誓,第一要好好保护好弟弟,再不让他意外身亡。
  第二再不能好吃懒做,定要好好偷摸发家致富,在南边置地买宅子,京城乃至北方大乱之前,带着弟弟逃到南方继续过富足日子。
  再者就是弄清楚大胡子新皇到底是谁,恕她记性不好,当真没记得二人有什么瓜葛。但若没有瓜葛,新皇何至于此。每天夜里看棺材那眼神可骗不了人,何况一般人谁敢闲着没事撩棺材玩。
  最后,才是要慢慢和萧家众人磨着玩。
  重活一辈子,复仇只是人生一小部分,顺带手解决罢了,最重要还是过得好。
  计划太多,总得一步一步来。至少现在,该如何享受就如何享受,谁知道下一步走到哪里去呢。
  明珠躺在床上,懒洋洋开口道:“小夏。”
  小夏别看爱吃人胖,但手脚十分麻利,听见姑娘叫,顺手就捧着一杯温水送上。
  “姑娘,多少喝两口,刚刚看您脸有些红,别上了火。”
  小春慢了半拍,忍不住心里骂道:小夏这丫头能吃就算了,还这样能拍马屁,当真是讨厌。好在,小夏长相一般,圆盘子脸一个,哪里有她样子娇俏。为此,小春也不和她计较,由着她做活去。
  明珠笑道:“你倒是懂得养生。也是,爱吃之人自然多少懂些。”
  小夏扭着胖身子不依,“人家就是胃口略好,姑娘可别埋汰人。”
  看那胖虫子一般扭曲的样子,明珠忍不住笑起来。
  小夏也跟着笑,心道,姑娘高兴就好。这都快半个月了,总感觉姑娘即使笑着也很冷淡。还好,这两日有好转迹象。
  她伴着姑娘一同长大,当真看不得姑娘受委屈。只是,小夏也奇怪,不说萧家人心底如何想,但面上当真不敢委屈姑娘。为何,姑娘这些日子不高兴呢。
  “姑娘,大小姐还在厢房等着您呢,来了一个多时辰了,您要不见上一面?看她一个人孤零零也怪可怜的。”小春微微笑道。
  明珠随意撇了她一眼,原来是懒得太过计较,如今可容不下吃里扒外之人。
  “也罢,既然看她可怜,你就过去陪着吧,我这里有她们几个就好。”明珠脾气还算好,不然早就将多日积攒的火气撒出来了。
  小春虽觉得姑娘这话好似话中有话,但又觉得自己可能多想,毕竟姑娘语气很是正常,并没有不满之感。
  “奴婢还是喜欢陪着姑娘,说不得大小姐已经走了呢。”小春倒也不傻。
  明珠抬眼一笑,“你过去瞧瞧吧。天一热,我这身子就懒得动弹。你替我过去说几句话,省的怠慢了人。”她懒得叫琳琅一声姐姐。
  小春点头应下,便当真退了下去,陪着大小姐去了。
  小夏冷哼一声,“姑娘惯得她。”
  明珠便笑:“难不成没惯你?”
  小夏想说她和小春不一样,她可忠心耿耿。但又觉得这样说没意思,便只嘟着胖嘴巴白了姑娘一眼没说话。
  主仆二人对视一笑,倒也不再多说,心里明白就好。
  琳琅见了小春便站起来笑道,“可是妹妹醒了?”
  “是呢,姑娘让奴婢来陪陪大小姐。大小姐可不要嫌弃奴婢。”小春笑道。
  琳琅拿出一枚银环送给小春,“前几日看着好看买的,给你戴着玩。咱们相府,你可是头一份的好看,当丫头当真是埋没了你。”
  只要琳琅想哄一个人,多数不会失败。只她内心有些不安,明明面上没看出什么,但她就是觉得明珠和她有了隔阂。
  原来也不是多亲,但至少比现在强。
  小春当即便不再摆姿态,亲亲热热和琳琅聊起家常来。她最自傲的便是这张脸蛋,恨不能天下人都看到她有多美。
  聊了两刻钟,琳琅也没打听到什么正经事,白费了一副银环。
  她心中暗骂,也对,若是有脑子的,也不会被轻易哄过来。只有小春这种货色,才能将卖主做得十分心安理得。
  也罢,哄好了,多少也有用处,不定何时便能派上用处。
  红酥、黄藤忍不住为主子鸣不平,“这二小姐架子也忒大,咱们来了半日,她连面都未露。”
  琳琅轻轻摇头,“不得无礼。”叹了一口气,声音暗淡下去,“妹妹自然有摆架子的资本。”
  谁让明珠是定国公家外孙女,谁让她是嫡出,谁让她手中握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嫁妆呢。
  明珠休息过来,便和几个丫头说起明日安排。晚膳之前,她去了祖母的静心院。虽然不喜欢这位祖母,但规矩还是要守的。
  大昌朝女子虽可以外出,但也要禀告家人准允才可。明珠不想被人拿这个说事,便也走上一遭。
  刚一进静心院,便听屋子里很是热闹,女人的笑声不断。
  明珠抿嘴一笑,呵,这是继母和几个姨娘们围着那老太婆讨好卖乖呢。
  也是,萧相手里这几年也越来越阔绰,但骨子里并不是大方人。对这些女人,养得很好,衣服吃食不缺,但也仅限于此,并不给太多零用钱,赏东西也有数。
  家里银两大部分被萧相拿在自己手里,一部分给了母亲,留给焦氏的活钱便不多,更别提一众姨娘们。
  为此,这些姨娘才日日哄着老太太高兴,好从她手里得些好处。
  明珠望着一屋子美人,心里便骂父亲还真是会做人。
  外面都说萧相对原配很是情深义重,恨不得替原配去死。可是,但凡有人细想,也知道这种情爱有多假。
  明珠母亲那样身份和美貌,嫁给当初这个一贫如洗的探花郎。只因三年无出,便被婆婆安排了两个小妾。
  就如本以为两人爱情是白月光一般美好,硬生生糊上了一坨肮脏不明之物。以明氏心高气傲,以她对萧郎真爱,哪里受得住这个。
  且夫君指天发誓只爱她一人,却又打着孝顺的名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鬼混,还抢先生下庶女,是个女人都受不了。
  明珠心道,她母亲当真是想不开,竟然生生将自己憋屈死,真是毁了国公府的牌子。
  前尘往事,明珠知道的也并不太清楚,但这些年隐隐约约总也知道个大概。是以,她能对祖母和父亲,还有那些个女人喜欢才怪。
  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面上还要过得去,毕竟不是撕破脸的时候。
  “祖母,今儿精神可好,孙女看你气色很是不错。”明珠微笑道,和一普通孙女并无差别。
  祖母吴氏见到明珠便忍不住心口不舒服,实在这张脸和明氏太像,让她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吴氏乡下出身,最讨厌一副贵女气派,总觉得这类女人背地里笑话她蠢笨粗俗又无知。
  越不自信,就越是讨厌别人,这是吴氏一贯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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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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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路遇
  吴氏虽不喜明珠,但也记得儿子嘱托,不敢像骂儿媳们那样出口粗话,只能憋住气,僵硬笑道:“还好,好在有儿孙们孝顺,尤其是你母亲和姨娘们,还有琳琅、琉璃过来陪我说说话,日子才算舒坦。”
  明珠点头微笑,并不接话。她自然能听出吴氏这是拐弯抹角说她不孝。
  真是天大的冤枉,明珠想着若是她日日无事有事过来凑趣,才会让老太太更不好过啊,说不得能少活十年。
  她这一片赤诚之心,被说做不孝,心里就不是很痛快呢。
  焦氏看气氛略有些尴尬,就笑道:“我们能来老祖宗这里伺候,是我们的福分。别人都说老祖宗可是这天底下数一数二好命有福之人,我们能沾上一丝半点,都受用不尽。”
  她心道婆婆明明都忍了这么多年,就忍彻底多好,何必说这些是个人都能听出来的埋怨话。不过也是,凭着老太太张口粗语的爱好,能这么拐着弯说都算忍到极致了。
  “明珠今儿来也正好,跟我说说喜爱什么款式颜色的衣服。昨日相爷还说,天气热了,很该给老祖宗和孩子们添置些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