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尸鬼
这怪异的红珠飞至邀月身前,邀月见状后,急忙伸手将其接住。
这时,面无表情的白无忧终于有了反应,就见他茫然的走到邀月身后,缓缓开口,道出两个字来,“主人。”
邀月冷声道命令道:“随我来。”
白无忧微微把头一点,而后便跟着邀月一同离去。只是无人发现,就在他转身之际,嘴角却是突然微微上扬,好似流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另一方面,安宁成战神府内。
林萧此时坐在上首,金罗、林宗二人立于两侧,此外厅中还站着一人,只见这个人面若枯槁,身形瘦小,眼窝深陷,嘴唇乌青,就像是从哪个坟茔中爬出来的死尸一般。
此人名为柳树根,江湖上知道他本名的人少之又少,但若提起“尸鬼”这个绰号,那可谓是人所皆知,绝大多数人更对其闻之色变。
这尸鬼是华宇帝国境内,为数不多的血脉觉醒者之一,他的能力非常诡异,是可以控制尸体,甚至能与尸体进行交流。平时他所出没的地方,大多都是些乱坟岗、义庄之类,并因常年与死尸打交道,久而久之人们便给他起了这么一个绰号。
面对这么一个怪人,金罗此时却满脸笑意,他道:“老鬼,今儿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了?你平时不是最讨厌活人多的地方吗!”
尸鬼哑然一笑,用他那老鸹般的嗓音说道:“天龙在闭关之前,让我去打听的事情,我已经打听清楚了,这次过来就是想当面跟他详谈此事。”
林萧道:“我爹还未出关,还请刘老暂且先在府上住下。”
尸鬼点了点头,“也好,那就有劳贤侄替老夫腾出个僻静的地方。”
林萧道:“这个好办,林宗,你去给柳老伯安排一下,另外吩咐下去,任何人不要打搅柳老伯清修。”
“是,少主。”林宗领命而去。
这时,尸鬼又道:“我听说白小子跑去漠北找血奴,至今未回是吗?”
林萧皱了皱眉,叹了口气道:“是呀,我已派人前去打探消息,只是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老白的下落,也不知他到底怎么样了。”
尸鬼却是哈哈一笑,“贤侄不必担心,漠北血奴的修为,与白小子仅在伯仲之间,若真打起来的话,谁也奈何不了谁。”
金罗说道:“话虽如此,可漠北毕竟是血奴的地盘,更何况血奴的独门绝技凝血咒神鬼莫测,就算境界相同,但凝血咒一经施展,只怕白无忧也难以招架啊。”
尸鬼不以为然道:“这点你们大可不必担心,早年间白氏兄弟曾从老夫这偷去两颗锁魂蛊,而这锁魂蛊又恰恰是那凝血咒的克星。白无忧这小子天资聪慧,应该早已参透此蛊的玄妙之处,所以凝血咒奈何不得他的。”
林萧和金罗听闻这话以后,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柳老,这锁魂蛊究竟是何物呀,为何能够克制凝血咒呢?”
尸鬼答道:“凝血咒乃是血奴独创的一种奇术,是以结界之力暂时封印人之心智,使其记忆丧失,只受那血契的指使。而那锁魂蛊却恰恰与之相反,莫说是一大活人了,就算是一具尸体,这锁魂蛊都能让他生前的记忆重现。”
林萧哑然道:“锁魂蛊竟然如此神奇!”
“贤侄若是感兴趣的话,老夫也可送你一颗。”
林萧急忙摆手道:“多谢柳老美意,只是我对蛊这东西有些抵触,所以还是算了吧。”
金罗嘿嘿一笑道:“既然少主不要,那老鬼你就送给我吧。”
“歇着吧。”
“你……”
尸鬼没再理会金罗,对林萧说道:“时候不早了,贤侄也早些休息吧,老夫先行告退。”
林萧点头道:“好,柳老慢走。”
目送尸鬼离开之后,林萧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也不知为何,打小时候起,我就对柳老犯怵,直到现在,我在面对他的时候,还是有些紧张。”
金罗笑道:“也许是这老鬼成天跟尸体接触,身上多多少少也沾了些鬼气吧,再加上他那人不人鬼不鬼的造型,更让人见了发寒。”
“对了金叔,你与刘老好像认识很久了吧,能给我讲一讲他的故事吗?”
金罗点了点头,回忆道:“确实很久了,认识老鬼的时候,我和主上都还年轻,老鬼要年长我们几岁,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偏偏公子,哪像现在这样……”
通过金罗的一番回忆,林萧对于这个尸鬼的来历,这才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早在几十年前,战神林天龙还是个少年的时候,曾去过一个名为青花村的地方,那里家家户户都以种植烟草为生,颇为富裕。
而尸鬼柳树根,就是这青花村中最大一户人家的公子,当时的林天龙少年得志,可谓是意气风发,同时又善交天下豪杰,他听说这柳树根有一独门绝技,能让死人重新站起来走路,心下觉着十分好奇。
于是他就找到了柳树根,想亲眼见识一下这门绝技。柳树根这个人心高气傲,但唯独与林天龙极为投缘,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成了知己好友。
柳树根不仅表演了他的独门绝技,并且还留林天龙在青花村住了一段时间,并在临别前,他还送给林天龙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因此林天龙对与柳树根之间的情谊非常重视。
岂料两年后,当林天龙再一次故地重游的时候,却发现青花村竟然已经不复存在,柳树根也不知去向。疑惑之下,林天龙四处打听,终于得知这青花村不知为何得罪了一伙土匪。
这伙土匪极为凶残,他们一夜间杀光了青花村所有的人,并将整个村子付诸一炬。
林天龙得知此事以后,火冒三丈,立誓要替好友报仇,于是他独身一人闯入土匪老巢,大杀三天三夜,终于将数百名土匪全给砍了。
然而巧合的是,就在林天龙杀尽土匪之时,那座名为清风岭的小山,也就是土匪老巢所在之处,竟被数之不清的会活动尸体给团团围住,而带领这些行尸走肉的正是失踪已久的柳树根。
此时的柳树根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偏偏公子,而是面容枯槁,不人不鬼形如死尸一般。
当柳树根率领着他那死尸大军赶往土匪窝的时候,却见土匪尽数被灭,唯有身受重伤的林天龙,浑身浴血的站在那里。
自那以后,柳树根就与林天龙成了生死至交,只不过柳树根的性格大变,成天泡在死人堆里,研究一些令人胆寒的怪玩意儿,所以婉拒了林天龙的邀请,没去皇城住下。
此外,对于柳树根的修为,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境界。
不过据金罗猜测,白无忧兄弟二人联手,都打不过尸鬼,由此可见,他极有可能也早已突破至尊者境,但由于行为古怪,且不喜与活人接触,所以人们对此才毫不知情罢了。
林萧闻言后,大为感慨道:“没想到我爹年轻那会儿,竟然也如此血性啊。”
金罗哈哈一笑,“要不然战神之名从何而来呀。”
林萧又道:“可是那些土匪当时为何要灭了青花村呢?”
金罗摇了摇头:“对此,你爹和老鬼都是只字不提,所以就连我也不清楚其中的因由。”
林萧若有所思道:“既然柳老如此厉害,那么他说老白没事,多半不会有假。”
岂料这话刚一出口,就见林宗突然急急跑来,“少主,大事不妙!”
金罗急忙问道:“何事如此惊慌?”
林宗道:“探子来报,白无忧变成了一个傻子,并且还成了人奴,被人当众拍卖。”
“啊?”林萧一听这话,顿时站起身道:“竟有此事?是何人胆敢公开拍卖我战神府的人,活腻了吗?”
林宗道:“消息不假,不过这件事也有蹊跷之处,那场拍卖会是金钱帮主办的,但钱不多本人似乎并没有插手白无忧之事,将他推出来卖的是一个名为血百合的漠北组织。”
“血百合?”金罗皱了皱眉,“那不是个开妓、院的吗,莫非白无忧这家伙色迷心窍,竟栽在了青、楼女子手上?”
林宗摇头道:“金帅有所不知,这血百合并非想象中的那般简单,她们在黄沙城可谓是只手遮天,黑白两道都要看她们脸色行事。”
金罗一听这话,顿时勃然大怒,“娘的,黄沙城主还有那里的守军都是白吃干饭的吗,竟然受一群娘们儿摆布,这还了得!”
林萧皱着眉头道:“金叔您先别动怒,漠北地处偏远,那里鱼龙混杂,势力繁多,我们对那里的形式了解极少。”说罢,他有问向林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消息?”
林宗道:“有,少主、金帅,你们知道拍下白无忧的人是谁吗?”
“谁啊?”
“正是叶枫兄弟!”
林萧和金罗一听,似乎都有些没想到,金罗哑然道:“这白无忧到底卖了几块钱?据我所知,叶兄弟跟小黑兄弟浑身上下加在一起,也就才几百两金吧。”
林宗道:“此事怪就怪在这里,白无忧最终好像是以一千四百万金被兄弟拿下的,而这笔钱竟然是钱不多,与无双帝国的大土豪金不换和出的。”
林萧和金罗闻言又是一惊,林萧道:“两大帝国首富同时资助叶枫?”
正当三人说话间,一个俏丽的身影,旁若无人的走了进来,正是林萧的未婚妻姚琳公主,就听她说道:“刚刚你们好像谈到了我金爷爷,他该不会也来华宇帝国了吧?”
金罗好奇道:“公主的所说的金爷爷是……”
姚琳撇了他一眼道:“就是大土豪金不换呀,他与我爷爷,也就是无双帝国的太上皇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至交,听父皇说,当年他俩一个建起金钱帝国,一人建起权利帝国,相互帮衬,关系牢不可破。”
众所周知,无双帝国在几十年前,曾经历过一场变革,而正是这场变革导致了旧皇陨落,新皇登基。而这新朝的开国之君,便是姚琳的爷爷——姚乘风。
这时,面无表情的白无忧终于有了反应,就见他茫然的走到邀月身后,缓缓开口,道出两个字来,“主人。”
邀月冷声道命令道:“随我来。”
白无忧微微把头一点,而后便跟着邀月一同离去。只是无人发现,就在他转身之际,嘴角却是突然微微上扬,好似流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另一方面,安宁成战神府内。
林萧此时坐在上首,金罗、林宗二人立于两侧,此外厅中还站着一人,只见这个人面若枯槁,身形瘦小,眼窝深陷,嘴唇乌青,就像是从哪个坟茔中爬出来的死尸一般。
此人名为柳树根,江湖上知道他本名的人少之又少,但若提起“尸鬼”这个绰号,那可谓是人所皆知,绝大多数人更对其闻之色变。
这尸鬼是华宇帝国境内,为数不多的血脉觉醒者之一,他的能力非常诡异,是可以控制尸体,甚至能与尸体进行交流。平时他所出没的地方,大多都是些乱坟岗、义庄之类,并因常年与死尸打交道,久而久之人们便给他起了这么一个绰号。
面对这么一个怪人,金罗此时却满脸笑意,他道:“老鬼,今儿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了?你平时不是最讨厌活人多的地方吗!”
尸鬼哑然一笑,用他那老鸹般的嗓音说道:“天龙在闭关之前,让我去打听的事情,我已经打听清楚了,这次过来就是想当面跟他详谈此事。”
林萧道:“我爹还未出关,还请刘老暂且先在府上住下。”
尸鬼点了点头,“也好,那就有劳贤侄替老夫腾出个僻静的地方。”
林萧道:“这个好办,林宗,你去给柳老伯安排一下,另外吩咐下去,任何人不要打搅柳老伯清修。”
“是,少主。”林宗领命而去。
这时,尸鬼又道:“我听说白小子跑去漠北找血奴,至今未回是吗?”
林萧皱了皱眉,叹了口气道:“是呀,我已派人前去打探消息,只是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老白的下落,也不知他到底怎么样了。”
尸鬼却是哈哈一笑,“贤侄不必担心,漠北血奴的修为,与白小子仅在伯仲之间,若真打起来的话,谁也奈何不了谁。”
金罗说道:“话虽如此,可漠北毕竟是血奴的地盘,更何况血奴的独门绝技凝血咒神鬼莫测,就算境界相同,但凝血咒一经施展,只怕白无忧也难以招架啊。”
尸鬼不以为然道:“这点你们大可不必担心,早年间白氏兄弟曾从老夫这偷去两颗锁魂蛊,而这锁魂蛊又恰恰是那凝血咒的克星。白无忧这小子天资聪慧,应该早已参透此蛊的玄妙之处,所以凝血咒奈何不得他的。”
林萧和金罗听闻这话以后,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柳老,这锁魂蛊究竟是何物呀,为何能够克制凝血咒呢?”
尸鬼答道:“凝血咒乃是血奴独创的一种奇术,是以结界之力暂时封印人之心智,使其记忆丧失,只受那血契的指使。而那锁魂蛊却恰恰与之相反,莫说是一大活人了,就算是一具尸体,这锁魂蛊都能让他生前的记忆重现。”
林萧哑然道:“锁魂蛊竟然如此神奇!”
“贤侄若是感兴趣的话,老夫也可送你一颗。”
林萧急忙摆手道:“多谢柳老美意,只是我对蛊这东西有些抵触,所以还是算了吧。”
金罗嘿嘿一笑道:“既然少主不要,那老鬼你就送给我吧。”
“歇着吧。”
“你……”
尸鬼没再理会金罗,对林萧说道:“时候不早了,贤侄也早些休息吧,老夫先行告退。”
林萧点头道:“好,柳老慢走。”
目送尸鬼离开之后,林萧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也不知为何,打小时候起,我就对柳老犯怵,直到现在,我在面对他的时候,还是有些紧张。”
金罗笑道:“也许是这老鬼成天跟尸体接触,身上多多少少也沾了些鬼气吧,再加上他那人不人鬼不鬼的造型,更让人见了发寒。”
“对了金叔,你与刘老好像认识很久了吧,能给我讲一讲他的故事吗?”
金罗点了点头,回忆道:“确实很久了,认识老鬼的时候,我和主上都还年轻,老鬼要年长我们几岁,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偏偏公子,哪像现在这样……”
通过金罗的一番回忆,林萧对于这个尸鬼的来历,这才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早在几十年前,战神林天龙还是个少年的时候,曾去过一个名为青花村的地方,那里家家户户都以种植烟草为生,颇为富裕。
而尸鬼柳树根,就是这青花村中最大一户人家的公子,当时的林天龙少年得志,可谓是意气风发,同时又善交天下豪杰,他听说这柳树根有一独门绝技,能让死人重新站起来走路,心下觉着十分好奇。
于是他就找到了柳树根,想亲眼见识一下这门绝技。柳树根这个人心高气傲,但唯独与林天龙极为投缘,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成了知己好友。
柳树根不仅表演了他的独门绝技,并且还留林天龙在青花村住了一段时间,并在临别前,他还送给林天龙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因此林天龙对与柳树根之间的情谊非常重视。
岂料两年后,当林天龙再一次故地重游的时候,却发现青花村竟然已经不复存在,柳树根也不知去向。疑惑之下,林天龙四处打听,终于得知这青花村不知为何得罪了一伙土匪。
这伙土匪极为凶残,他们一夜间杀光了青花村所有的人,并将整个村子付诸一炬。
林天龙得知此事以后,火冒三丈,立誓要替好友报仇,于是他独身一人闯入土匪老巢,大杀三天三夜,终于将数百名土匪全给砍了。
然而巧合的是,就在林天龙杀尽土匪之时,那座名为清风岭的小山,也就是土匪老巢所在之处,竟被数之不清的会活动尸体给团团围住,而带领这些行尸走肉的正是失踪已久的柳树根。
此时的柳树根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偏偏公子,而是面容枯槁,不人不鬼形如死尸一般。
当柳树根率领着他那死尸大军赶往土匪窝的时候,却见土匪尽数被灭,唯有身受重伤的林天龙,浑身浴血的站在那里。
自那以后,柳树根就与林天龙成了生死至交,只不过柳树根的性格大变,成天泡在死人堆里,研究一些令人胆寒的怪玩意儿,所以婉拒了林天龙的邀请,没去皇城住下。
此外,对于柳树根的修为,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境界。
不过据金罗猜测,白无忧兄弟二人联手,都打不过尸鬼,由此可见,他极有可能也早已突破至尊者境,但由于行为古怪,且不喜与活人接触,所以人们对此才毫不知情罢了。
林萧闻言后,大为感慨道:“没想到我爹年轻那会儿,竟然也如此血性啊。”
金罗哈哈一笑,“要不然战神之名从何而来呀。”
林萧又道:“可是那些土匪当时为何要灭了青花村呢?”
金罗摇了摇头:“对此,你爹和老鬼都是只字不提,所以就连我也不清楚其中的因由。”
林萧若有所思道:“既然柳老如此厉害,那么他说老白没事,多半不会有假。”
岂料这话刚一出口,就见林宗突然急急跑来,“少主,大事不妙!”
金罗急忙问道:“何事如此惊慌?”
林宗道:“探子来报,白无忧变成了一个傻子,并且还成了人奴,被人当众拍卖。”
“啊?”林萧一听这话,顿时站起身道:“竟有此事?是何人胆敢公开拍卖我战神府的人,活腻了吗?”
林宗道:“消息不假,不过这件事也有蹊跷之处,那场拍卖会是金钱帮主办的,但钱不多本人似乎并没有插手白无忧之事,将他推出来卖的是一个名为血百合的漠北组织。”
“血百合?”金罗皱了皱眉,“那不是个开妓、院的吗,莫非白无忧这家伙色迷心窍,竟栽在了青、楼女子手上?”
林宗摇头道:“金帅有所不知,这血百合并非想象中的那般简单,她们在黄沙城可谓是只手遮天,黑白两道都要看她们脸色行事。”
金罗一听这话,顿时勃然大怒,“娘的,黄沙城主还有那里的守军都是白吃干饭的吗,竟然受一群娘们儿摆布,这还了得!”
林萧皱着眉头道:“金叔您先别动怒,漠北地处偏远,那里鱼龙混杂,势力繁多,我们对那里的形式了解极少。”说罢,他有问向林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消息?”
林宗道:“有,少主、金帅,你们知道拍下白无忧的人是谁吗?”
“谁啊?”
“正是叶枫兄弟!”
林萧和金罗一听,似乎都有些没想到,金罗哑然道:“这白无忧到底卖了几块钱?据我所知,叶兄弟跟小黑兄弟浑身上下加在一起,也就才几百两金吧。”
林宗道:“此事怪就怪在这里,白无忧最终好像是以一千四百万金被兄弟拿下的,而这笔钱竟然是钱不多,与无双帝国的大土豪金不换和出的。”
林萧和金罗闻言又是一惊,林萧道:“两大帝国首富同时资助叶枫?”
正当三人说话间,一个俏丽的身影,旁若无人的走了进来,正是林萧的未婚妻姚琳公主,就听她说道:“刚刚你们好像谈到了我金爷爷,他该不会也来华宇帝国了吧?”
金罗好奇道:“公主的所说的金爷爷是……”
姚琳撇了他一眼道:“就是大土豪金不换呀,他与我爷爷,也就是无双帝国的太上皇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至交,听父皇说,当年他俩一个建起金钱帝国,一人建起权利帝国,相互帮衬,关系牢不可破。”
众所周知,无双帝国在几十年前,曾经历过一场变革,而正是这场变革导致了旧皇陨落,新皇登基。而这新朝的开国之君,便是姚琳的爷爷——姚乘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