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你不是要进城吗?可以跟我一起去,你坐后座。”赵庆宇道。
坐后座?开什么玩笑?
哪怕是在现代社会,这种前后座的亲密关系,一般只有情侣吧?更别说现在还没开放的年代了。
这不是故意落人口舌,让人捕风捉影吗?
陆溪才不干这种傻事呢。
她很快就明白了村长媳妇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是想给她和赵庆宇拉红线吧。
可她没想到,赵庆宇居然也是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居然还说要让她坐在他的车后座?
陆溪抗拒极了,想也不想的拒绝,她的话也直白,“不用了,这样影响不好。我以前麻烦你,以后不会了。”
说完,她转身就跑了,害怕多跟他说一句话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而那头,村长媳妇见陆溪走得很快,没有那个意思,立刻知道陆溪对赵庆宇的态度是什么样的了——
看来,她是拉错红线了。
村长媳妇登时后悔了起来,早知道陆溪对赵庆宇没好感,她就不乱说话了。
赵庆宇看着她的背影,神色变幻莫测,十分晦涩难懂。
半晌后,他露出一抹自嘲的笑来。
忽然不知道怎么才好了。
-
第三天,陆溪终于成功借到自行车,进城寄了信。因为昨天的不愉快经历,让陆溪更加觉得,有一辆自己的代步车势在必行,村长媳妇既然已经生出了要给她拉红线的心思,那不等到她定下来,她肯定是不会罢休的,今天有一个赵庆宇,明天还会有别人,陆溪越想越头疼,整个头都要大了。
她又改了改信,在信里朝三哥诉苦,然后飞快将信寄了出去,就盼望着三哥能给她搞到自行车的票。
回来时,陆溪又买了不少吃的。
她买了两只活禽——两只鸭子。然后还有牛皮糖、冰糖和盐,这种简单的调料。
因为陆秀英给她才那五块钱,陆溪想了想,然后又买了一罐麦乳精。
这可是稀罕物,一般人家喝都喝不到的呢。
不过陆溪买来并不心疼,一想起她那两个小侄子常年缺少营养,身子瘦瘦小小的样子,她就觉得给孩子补补一些必须的微量元素还是很有必要的。怎么着,身高能长高还是要尽量长高的吧,先天的潜力不论,后天可一点都不能缺着了。
陆溪对这两个孩子比对自己还要关照,街上有卖给姑娘擦得雪花膏的,装在圆圆的小盒子里,闻起来香香的,陆溪都没舍得给自己买,更便宜的红头绳都不要。她一心想将两个小侄子培养好,从内而外,都要培养好。
回家后,陆建雄看到这灌麦乳精,吓得差点晕了过去,一边念叨道:“败家子诶,败家子诶……”
捂着胸口,一副快晕过去的样子。
陆家的人都没见过麦乳精长什么,今天可算是见着了。
陆秀英也觉得,这玩意儿贵重了,就是城里的有钱人都不一定能消费得起,何况他们这种穷人?
只是她心疼钱,却更心疼女儿,听到陆建雄一副快死过去的样子,立即道:“你说谁败家子?闺女心善,懂得往家里带东西,那是孝敬!你看看别人家的闺女,又哪个像她这样,又做饭又买东西的?呸!身在福中不知福!”
陆建雄是不可能说得过的她,当下诶声叹气,真想吃几口糠来冷静冷静。
陆溪道:“爸,妈,你们别说了,该怎么花钱,我心里有数,你们就放心吧。”
不放心也不行啊!谁敢说她啊?
陆建雄翻了个白眼,不搭理。
因为家里人都没吃过麦乳精,这对陆溪来说不算好吃的东西,对陆家的人来说,却是难得的补品,所以陆溪给每个人都冲了一碗,谁也不亏待。
何氏自己喝了一口之后,把自己那碗给孩子,一边喝一边哭道:“真好喝啊,喝完我死了也甘愿了。要不是小姑,我哪能喝这么好喝的东西?”
“大嫂,你自己喝,孩子们有。”陆溪阻止了她。
何氏这才没有继续递给孩子。
陆大本想给孩子吃的,一听妹妹这么说,一仰头,也全都喝下去了。
一瞬间,一股充满浓浓奶香的味道充斥着口腔,除了奶香,还有清甜的麦香,味道说不出的好。
他们确实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陆大一时间也百感交集,觉得妻子说的对。
要不是小妹,他怕是进棺材了,也不能吃到呢。当下,他就捧着个碗,感慨的说:“小妹心地好,顾家,会心疼人,我果然没看错人。”
陆溪:“……”
陆溪脸都给说红了,觉得他们也太好满足了吧?
那老两口还在端着碗看,舍不得喝,哆哆嗦嗦不知道在说什么,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陆溪一扬手,就给他们倒进嘴里了。
咕咚咕咚,不自觉的咽下去。
喝完后,陆建雄嗖的一下站起来,着急道:“干什么?就这么喝了,我味还没尝出来呢!”
“给你喝就不错了,谁让你张着嘴呛着了?”陆秀英冷嘲热讽。
老两口又在拌嘴了。
陆溪摇摇头,然后进入厨房准备今天晚上的晚餐。
今天从城里回来,她买了两只鸭子,一只打算留下来,做甜辣卤鸭,等着下次进城的时候卖。如果销路好,下次可以多做一点。而其中一只,则是要今晚吃了。
之前腌的那缸青梅已经被逼出不少的酸水,陆溪倒了半碗,等待使用。
她提溜着那只鸭,在鸭头上拔了点毛,然后拿着菜刀,干净利落就剁了。红色的鲜血流出来,滴入那碗酸水中,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很快就染红了那微黄的液体。
陆溪拿着一根筷子,用力往鸭头上划开的伤口往里戳,让残余的血流出来,一个是清血,出去骚味,一个是鸭血也是一道美味,一会儿要用来做酱的。
等鸭子彻底的失去动静后,陆溪才放开它,而此时,厨房已经烧起水来了。
何氏提着一壶烧开的水往鸭子身上烫。
而陆溪则是把刚刚接到的那碗鸭血搅拌搅拌,免得凝固了。
酸水的作用一个是给鸭血增加底味,一个是防止鸭血凝固成块。
搅动好了之后,陆溪才蹲下来,和何氏一起把鸭毛拔了个干净。
把内脏掏空之后,就让何氏处理鸭肠和鸭肝鸭肾,而陆溪则是提着光溜溜的鸭子,往厨房走去。
今天吃的是白切鸭,讲究的就是原汁原味。
陆溪没有怎么处理鸭子,直接整只放进大锅里,加入水没过鸭子,往里头丢了香叶、八角、桂皮,又倒了点酒,差不多就能压住鸭子的骚味了。
盖上大火煮开,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翻个面继续水煮,等筷子可以插入鸭子肉里,不带出血水就说明熟透了。
陆溪把煮熟的鸭子拎起来,煮鸭子的水也不到掉,直接往里面加点米,煮起粥来,加点盐调味,粥的味道就很好了。
接下去就是最后一道工序了。
粥煮好了之后,提下灶台,上锅,下油。
这一步,是要煮鸭血酱。
油稍微多放一点,热了之后,倒入鸭血不停的搅拌,直到鸭血变得黏稠变色,就可以完成了。
起锅尝尝味道,要是盐的味道不够,就再调个味。
最后还要放入这道菜的灵魂,紫苏。
把紫苏切碎,然后放进鸭血酱里搅拌搅拌,就是一道简单美味的鸭血酱。白切鸭切块之后,蘸着酱吃,那味道形容都形容不出来,简直人间美味。
这种吃法,是以前陆溪学到的,是桂菜里面的做法,陆家这边不这么吃,当陆溪端上来一碗看上去黑乎乎,好像很黑暗料理的鸭血酱时,其他人面色都有不同程度的紧绷,很怀疑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
陆溪第一个夹了块鸭肉,然后鸭血酱里头一裹,往嘴里放,说不出别的话,只是比了个大拇指。
陆秀英将信将疑,也学着她的吃法,试了一下。
这一放进嘴里,眼睛就不由得瞪大,只顾着“嗯嗯”几声,然后就狼吞虎咽下去了。
好吃!太好吃了!
就连用煮鸭水煮的粥,味道也是说不出的好。
本来鸭子的肉骚味是很重的,可是这粥喝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既能吃到米的清香,又能吃到肉香,两者结合在一起,绝了!
见陆秀英欣喜的样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然后被这道菜深深的折服了。
一只鸭子很快就见了底,吃完了,一点也没剩下。
陆建雄本来担心女儿这么花钱,迟早把家底败光的,可这一顿肉,又把他心底那点担忧给抚平了。
美食当前,那就……以后再说吧。陆建雄想。
-
等到陆溪培养的蘑菇成熟了第二批之后,她就摘下来打算拿去卖掉了。
这一次的成品比第一次还多,足足有七八十斤,陆溪一个人是背不动了的,陆秀英便让陆建雄和陆大请了假,陪着陆溪进城去卖蘑菇。
在他们出门之前,陆秀英还千叮咛万嘱咐,让陆溪带他们两好好认认路,人人主顾,这样一来,以后陆溪只负责东西的制作,然后卖的活儿就交给两个大老爷们了。
毕竟卖东西有危险,要是不小心被抓起来,说不定要被关起来教育一顿,还要游街。
陆溪一个没有出嫁的女儿家,哪能做这些事情啊?得冒多大的风险?
但两个男人就不一样。
男人皮糙肉厚,被抓了,被打了也不打紧,哪怕被关起来教训一顿,也就像被跳蚤扫了一下而已,根本算不得事情。
陆建雄深以为然,他也觉得不能总是让闺女这么天天往外跑了,关键是,还乱花钱!
三个人就一起出发了。
因为人多,所以陆溪多拿了些东西,之前酿的杨梅酒,还有一些山上挖来的新鲜山货,家里舍不得吃的,都拿来卖了。
这一次陆溪没能骑自行车,而是和另外两人一起步行走路。
到了城里之后,陆溪带着陆大和陆建雄来到居民区,先跟大叔碰了面,然后和他交易了一下。
拖陆溪的福,这个月来,大叔家的伙食不错,虽然钱的花项多了,但人的精气神也上来了,再也不会像饿死鬼一样,见到吃的就亮眼放光。
大叔现在口味变得挑剔起来,对于蘑菇什么的,再没有很迫切的需求,一个是之前买的还有,二个是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所以这一次,大叔只要了陆溪带来的卤鸭,整只买下来,一共五块钱。
这只鸭买下来的时候有五斤,一斤四毛钱,所以只花了两块钱,稍微加工转手卖出去,刨去成本后,就赚了三块钱!
坐后座?开什么玩笑?
哪怕是在现代社会,这种前后座的亲密关系,一般只有情侣吧?更别说现在还没开放的年代了。
这不是故意落人口舌,让人捕风捉影吗?
陆溪才不干这种傻事呢。
她很快就明白了村长媳妇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是想给她和赵庆宇拉红线吧。
可她没想到,赵庆宇居然也是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居然还说要让她坐在他的车后座?
陆溪抗拒极了,想也不想的拒绝,她的话也直白,“不用了,这样影响不好。我以前麻烦你,以后不会了。”
说完,她转身就跑了,害怕多跟他说一句话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而那头,村长媳妇见陆溪走得很快,没有那个意思,立刻知道陆溪对赵庆宇的态度是什么样的了——
看来,她是拉错红线了。
村长媳妇登时后悔了起来,早知道陆溪对赵庆宇没好感,她就不乱说话了。
赵庆宇看着她的背影,神色变幻莫测,十分晦涩难懂。
半晌后,他露出一抹自嘲的笑来。
忽然不知道怎么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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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陆溪终于成功借到自行车,进城寄了信。因为昨天的不愉快经历,让陆溪更加觉得,有一辆自己的代步车势在必行,村长媳妇既然已经生出了要给她拉红线的心思,那不等到她定下来,她肯定是不会罢休的,今天有一个赵庆宇,明天还会有别人,陆溪越想越头疼,整个头都要大了。
她又改了改信,在信里朝三哥诉苦,然后飞快将信寄了出去,就盼望着三哥能给她搞到自行车的票。
回来时,陆溪又买了不少吃的。
她买了两只活禽——两只鸭子。然后还有牛皮糖、冰糖和盐,这种简单的调料。
因为陆秀英给她才那五块钱,陆溪想了想,然后又买了一罐麦乳精。
这可是稀罕物,一般人家喝都喝不到的呢。
不过陆溪买来并不心疼,一想起她那两个小侄子常年缺少营养,身子瘦瘦小小的样子,她就觉得给孩子补补一些必须的微量元素还是很有必要的。怎么着,身高能长高还是要尽量长高的吧,先天的潜力不论,后天可一点都不能缺着了。
陆溪对这两个孩子比对自己还要关照,街上有卖给姑娘擦得雪花膏的,装在圆圆的小盒子里,闻起来香香的,陆溪都没舍得给自己买,更便宜的红头绳都不要。她一心想将两个小侄子培养好,从内而外,都要培养好。
回家后,陆建雄看到这灌麦乳精,吓得差点晕了过去,一边念叨道:“败家子诶,败家子诶……”
捂着胸口,一副快晕过去的样子。
陆家的人都没见过麦乳精长什么,今天可算是见着了。
陆秀英也觉得,这玩意儿贵重了,就是城里的有钱人都不一定能消费得起,何况他们这种穷人?
只是她心疼钱,却更心疼女儿,听到陆建雄一副快死过去的样子,立即道:“你说谁败家子?闺女心善,懂得往家里带东西,那是孝敬!你看看别人家的闺女,又哪个像她这样,又做饭又买东西的?呸!身在福中不知福!”
陆建雄是不可能说得过的她,当下诶声叹气,真想吃几口糠来冷静冷静。
陆溪道:“爸,妈,你们别说了,该怎么花钱,我心里有数,你们就放心吧。”
不放心也不行啊!谁敢说她啊?
陆建雄翻了个白眼,不搭理。
因为家里人都没吃过麦乳精,这对陆溪来说不算好吃的东西,对陆家的人来说,却是难得的补品,所以陆溪给每个人都冲了一碗,谁也不亏待。
何氏自己喝了一口之后,把自己那碗给孩子,一边喝一边哭道:“真好喝啊,喝完我死了也甘愿了。要不是小姑,我哪能喝这么好喝的东西?”
“大嫂,你自己喝,孩子们有。”陆溪阻止了她。
何氏这才没有继续递给孩子。
陆大本想给孩子吃的,一听妹妹这么说,一仰头,也全都喝下去了。
一瞬间,一股充满浓浓奶香的味道充斥着口腔,除了奶香,还有清甜的麦香,味道说不出的好。
他们确实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陆大一时间也百感交集,觉得妻子说的对。
要不是小妹,他怕是进棺材了,也不能吃到呢。当下,他就捧着个碗,感慨的说:“小妹心地好,顾家,会心疼人,我果然没看错人。”
陆溪:“……”
陆溪脸都给说红了,觉得他们也太好满足了吧?
那老两口还在端着碗看,舍不得喝,哆哆嗦嗦不知道在说什么,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陆溪一扬手,就给他们倒进嘴里了。
咕咚咕咚,不自觉的咽下去。
喝完后,陆建雄嗖的一下站起来,着急道:“干什么?就这么喝了,我味还没尝出来呢!”
“给你喝就不错了,谁让你张着嘴呛着了?”陆秀英冷嘲热讽。
老两口又在拌嘴了。
陆溪摇摇头,然后进入厨房准备今天晚上的晚餐。
今天从城里回来,她买了两只鸭子,一只打算留下来,做甜辣卤鸭,等着下次进城的时候卖。如果销路好,下次可以多做一点。而其中一只,则是要今晚吃了。
之前腌的那缸青梅已经被逼出不少的酸水,陆溪倒了半碗,等待使用。
她提溜着那只鸭,在鸭头上拔了点毛,然后拿着菜刀,干净利落就剁了。红色的鲜血流出来,滴入那碗酸水中,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很快就染红了那微黄的液体。
陆溪拿着一根筷子,用力往鸭头上划开的伤口往里戳,让残余的血流出来,一个是清血,出去骚味,一个是鸭血也是一道美味,一会儿要用来做酱的。
等鸭子彻底的失去动静后,陆溪才放开它,而此时,厨房已经烧起水来了。
何氏提着一壶烧开的水往鸭子身上烫。
而陆溪则是把刚刚接到的那碗鸭血搅拌搅拌,免得凝固了。
酸水的作用一个是给鸭血增加底味,一个是防止鸭血凝固成块。
搅动好了之后,陆溪才蹲下来,和何氏一起把鸭毛拔了个干净。
把内脏掏空之后,就让何氏处理鸭肠和鸭肝鸭肾,而陆溪则是提着光溜溜的鸭子,往厨房走去。
今天吃的是白切鸭,讲究的就是原汁原味。
陆溪没有怎么处理鸭子,直接整只放进大锅里,加入水没过鸭子,往里头丢了香叶、八角、桂皮,又倒了点酒,差不多就能压住鸭子的骚味了。
盖上大火煮开,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翻个面继续水煮,等筷子可以插入鸭子肉里,不带出血水就说明熟透了。
陆溪把煮熟的鸭子拎起来,煮鸭子的水也不到掉,直接往里面加点米,煮起粥来,加点盐调味,粥的味道就很好了。
接下去就是最后一道工序了。
粥煮好了之后,提下灶台,上锅,下油。
这一步,是要煮鸭血酱。
油稍微多放一点,热了之后,倒入鸭血不停的搅拌,直到鸭血变得黏稠变色,就可以完成了。
起锅尝尝味道,要是盐的味道不够,就再调个味。
最后还要放入这道菜的灵魂,紫苏。
把紫苏切碎,然后放进鸭血酱里搅拌搅拌,就是一道简单美味的鸭血酱。白切鸭切块之后,蘸着酱吃,那味道形容都形容不出来,简直人间美味。
这种吃法,是以前陆溪学到的,是桂菜里面的做法,陆家这边不这么吃,当陆溪端上来一碗看上去黑乎乎,好像很黑暗料理的鸭血酱时,其他人面色都有不同程度的紧绷,很怀疑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
陆溪第一个夹了块鸭肉,然后鸭血酱里头一裹,往嘴里放,说不出别的话,只是比了个大拇指。
陆秀英将信将疑,也学着她的吃法,试了一下。
这一放进嘴里,眼睛就不由得瞪大,只顾着“嗯嗯”几声,然后就狼吞虎咽下去了。
好吃!太好吃了!
就连用煮鸭水煮的粥,味道也是说不出的好。
本来鸭子的肉骚味是很重的,可是这粥喝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既能吃到米的清香,又能吃到肉香,两者结合在一起,绝了!
见陆秀英欣喜的样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然后被这道菜深深的折服了。
一只鸭子很快就见了底,吃完了,一点也没剩下。
陆建雄本来担心女儿这么花钱,迟早把家底败光的,可这一顿肉,又把他心底那点担忧给抚平了。
美食当前,那就……以后再说吧。陆建雄想。
-
等到陆溪培养的蘑菇成熟了第二批之后,她就摘下来打算拿去卖掉了。
这一次的成品比第一次还多,足足有七八十斤,陆溪一个人是背不动了的,陆秀英便让陆建雄和陆大请了假,陪着陆溪进城去卖蘑菇。
在他们出门之前,陆秀英还千叮咛万嘱咐,让陆溪带他们两好好认认路,人人主顾,这样一来,以后陆溪只负责东西的制作,然后卖的活儿就交给两个大老爷们了。
毕竟卖东西有危险,要是不小心被抓起来,说不定要被关起来教育一顿,还要游街。
陆溪一个没有出嫁的女儿家,哪能做这些事情啊?得冒多大的风险?
但两个男人就不一样。
男人皮糙肉厚,被抓了,被打了也不打紧,哪怕被关起来教训一顿,也就像被跳蚤扫了一下而已,根本算不得事情。
陆建雄深以为然,他也觉得不能总是让闺女这么天天往外跑了,关键是,还乱花钱!
三个人就一起出发了。
因为人多,所以陆溪多拿了些东西,之前酿的杨梅酒,还有一些山上挖来的新鲜山货,家里舍不得吃的,都拿来卖了。
这一次陆溪没能骑自行车,而是和另外两人一起步行走路。
到了城里之后,陆溪带着陆大和陆建雄来到居民区,先跟大叔碰了面,然后和他交易了一下。
拖陆溪的福,这个月来,大叔家的伙食不错,虽然钱的花项多了,但人的精气神也上来了,再也不会像饿死鬼一样,见到吃的就亮眼放光。
大叔现在口味变得挑剔起来,对于蘑菇什么的,再没有很迫切的需求,一个是之前买的还有,二个是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所以这一次,大叔只要了陆溪带来的卤鸭,整只买下来,一共五块钱。
这只鸭买下来的时候有五斤,一斤四毛钱,所以只花了两块钱,稍微加工转手卖出去,刨去成本后,就赚了三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