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晨梦
考虑完凌宇东,蓝静怡的心更加空落落的,不知道还能去找到哪个朋友,在踏实的肩膀上好好哭一场。
“最珍贵的人”身体有恙,而且,从前两次的联系中,蓝静怡能感觉到,朋友似乎不太想让自己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也只能作罢。
顾凝眉也算是她比较是熟识的人,但是,蓝静怡心下纠结,顾少毕竟和苏倾城更熟,而且又是个男人,若是去找他,传到苏倾城耳朵里,难免又有些不好,干脆放弃。
至于小苏秦和小莫言,蓝静怡一想到两个孩子,眼泪就越发泛滥成灾,她真得好想好想他们,好想再看他们两个一眼,抱他们一次。
尤其是小苏秦,蓝静怡还清楚地记得在游乐园里,那个懂事的小男孩紧紧搂住她的脖子,叫她“妈咪”,和她约定“要好好照顾爹地”,蓝静怡因为自己爽约而哭个不停,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向远在苏家的小苏秦道歉,希望孩子能够原谅自己,好好地长大。
偌大的s市,几千万人口,她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人。蓝静怡不免摇了摇头,唇边挂着苦笑,感叹自己的可悲。眼看这条不知名的路就要走到了尽头,蓝静怡不禁放慢了脚步,不知该朝哪个方向去。
“姑娘,买本杂志吧!都是这个月新出的。”
年老的声音突然吸引了蓝静怡的注意,抬眼望去,杂志摊位后站着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大爷,正笑吟吟地看着蓝静怡,很明显,刚才就是他在跟蓝静怡打招呼,想让蓝静怡买本杂志
蓝静怡曾经也管理过杂志社,也算是实打实的行内人,自然了解,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扩展,杂志社越来越难以维持生计,同理,卖杂志的商家也越来越难销售出去。也难怪,老大爷干脆就开口叫卖,多卖出一本,他也能多挣一点吃饭钱。
虽然刚刚净身出户,囊中羞涩的蓝静怡还是走到了摊位旁,浏览起各色各样的杂志,心里想着,反正她一时半会也没地方去,干脆就买本杂志,找个咖啡店,点一杯咖啡,坐到晚上再想办法解决住宿问题。
“姑娘,”慈眉善目的老大爷对蓝静怡和蔼地说,眉开眼笑的模样像极了庙里的弥勒佛,“看你的年纪不大,可以多看看学习类的杂志,趁着年轻,多学点知识,总没坏处的。不像我们这些老人家,活到老,却根本没心思学到老喽!”
伴随着老大爷开怀的大笑声,蓝静怡不禁暂时放下了心中的愁绪,也跟着扬起嘴角,浅笑出声,还跟老大爷随意地聊起天来:“大爷,这些杂志里,卖得最好的是哪本呢?”
听到蓝静怡的疑问,老大爷急忙扒拉了一下摊位上的杂志,最终拿起一本杂志,边递给蓝静怡,边解释:“喏!就这本,卖得可好啦!幸亏你来得巧,今天早上刚到货,就有好多等了一个月的人来买,这不,就剩下这一本啦!”
蓝静怡伸出白皙纤细的手,接过那本据说非常畅销的杂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一个怀抱着幼小婴儿的异国女性。
母亲和孩子的皮肤都很黝黑,明显来自非洲国家,而且母子两个都很瘦弱,而且是那种接近于皮包骨头的瘦弱,不难看出,是来自于十分贫困的国家。孩子的眼睛由于过度瘦小而被凸显的很大,琥珀色的瞳孔里满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没有血色的小嘴咕哝着,在一点一点吸吮着母亲黑乎乎的手指,在指间下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到已经干涸的血渍,读者可以由此知道,母亲正用自己的血液喂养孩子,可见已经贫困的无法果腹的境地了。
封面上清晰的特写令人不禁感到震撼,蓝静怡只觉得刚刚平静下来的心湖又一次不可避免地泛起层层涟漪。目光从特写处转移,蓝静怡惊讶地看到这本异常紧俏的杂志的名字——
《晨梦》!
竟然是《晨梦》!这是蓝静怡的第一反应。然而只讶异了一秒钟,蓝静怡就淡淡地注视着封面上用温柔的隶书体印上的杂志名称,心下恍然。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她也像老大爷口中那些等了整整一个月的人一样,在每个月的月中,焦急而又兴奋地等待着《晨梦》的出刊,虽说不至于“茶不思,饭不想”,却也到了连做梦都梦见买到了《晨梦》的最新一刊,从梦中笑着醒过来。
精致的封面,充实的内容,温暖的文字,构成了吸引一大批读者的《晨梦》。也是,除了稳稳屹立于杂志界这么多年的《晨梦》,还有哪本杂志,能够刚一出刊就卖得只剩下一本?
答案是——绝对没有。
随意翻开手中的杂志,蓝静怡恰好翻到了作者枫叶的专栏,就是用洋溢着爱的文字将封面上那对母子的故事叙述出来。蓝静怡不免回忆起,在“苏菲娅”拍卖行的洗手间里,枫叶,也即是方若叶亲自为她吹干被水淋湿的头发,用厚厚的毛毯裹住她濒临僵硬的身体,帮助她脱离生命危险。
方若叶是她的恩人,也曾说过要成为她的朋友。蓝静怡的心中不禁因为在s市里又多了一个可以联系的人而涌出一股暖流,并且一点一点地蔓延至全身。
付了钱,蓝静怡与老大爷告别,走到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掏出包包里的手机,在数字键盘上按下了方若叶的号码。
“喂,静怡?”
方若叶的手机号码很快拨通,听着已经熟悉的温柔声音,蓝静怡的眼泪第n次汇聚在眼眶里,盈盈点点,仿佛下一秒就能马上滴落下来。调整了一下呼吸,蓝静怡勉强笑着开口,说:“若叶,你现在在哪里?”
“我还在丹麦,这次的杂志主题需要的材料比较多,恐怕还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回国。静怡,怎么了?你找我有事?”不解蓝静怡打来电话的原因,方若叶大胆地猜想着,不禁为自己心底希望的答案而欣喜若狂,“或许,静怡你是不是愿意接受我的专访了?如果是的话,我真的是太开心了!”
苦涩地笑了一下,蓝静怡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方若叶之所以要采访她,绝大一部分原因毫无疑问是因为她是苏倾城的妻子,以至于有很高的话题点,而现在,她和苏倾城虽然还没有正式离婚,但是已经算是彻底分开了,还有什么理由登上方若叶的专栏呢?难道,要以苏倾城的第一任妻子的身份接受专访吗?蓝静怡本就不愿意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自然不可能借助苏倾城炒作,只可惜,要让方若叶再一次失望了。
“若叶,”蓝静怡有些为难地回答,“不是这样的,我打电话给你是、是想问问你,能不能暂时收留我?”
“收留?”听到蓝静怡打来的动机,手机那头的方若叶语气中满是惊讶,被苏倾城捧在掌心里的女人,何谈“收留”?也实在是担心蓝静怡,方若叶小心翼翼地柔声询问蓝静怡事情的来龙去脉,“静怡,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和苏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犹豫了一下,蓝静怡心想,方若叶也不是外人,还是曾经就过自己的生命的恩人,对她实话实说,并没有什么关系。思及此处,蓝静怡极力保持平淡地开口,把刚才在风行宾馆发生的一切,连同被傅风云开车带到豪生大酒店的细节,全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方若叶,提到苏倾城的次数越多,蓝静怡的心痛之感就越来越频繁。蓝静怡也不知道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心如坚石,不为所动。
“静怡,”了解完事情始末的方若叶马上用严肃的口吻对蓝静怡问道,“你现在是不是没有地方住?”
无力地点了点头,蓝静怡才想起远在美人鱼之乡的方若叶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便小声地开口回应:“是的。”
“那好。静怡,你听着,我之前也试着创作过几部长篇小说,为了保持足够安静的写作环境,我就在s城东南边的郊区买了一幢简装两层小楼,虽然不是精装,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有所有生活必备的家电和家具。”
方若叶镇定自若地为蓝静怡安排着以后这段时间的饮食起居,缜密周详的考虑使得蓝静怡产生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家人的温暖感,几乎要落下泪来,“现在这种情况,苏少一定会大张旗鼓地找你的,你也不方便出门采购食材。这样,我住在那里的时候,经常定一家餐馆的外卖,餐馆老板是一对老夫妻,菜做得很干净,味道也不错,我帮你打电话给餐馆说一声,以后定时定点送到小楼去。郊区那边的居民都比较朴实,你要是太闷了,可以在附近的集市或者林子里逛逛。不过要记住,千万不能走得太远,以免被苏倾城派出的手下看到。等我从丹麦回国,就马上赶过去看你。”
“最珍贵的人”身体有恙,而且,从前两次的联系中,蓝静怡能感觉到,朋友似乎不太想让自己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也只能作罢。
顾凝眉也算是她比较是熟识的人,但是,蓝静怡心下纠结,顾少毕竟和苏倾城更熟,而且又是个男人,若是去找他,传到苏倾城耳朵里,难免又有些不好,干脆放弃。
至于小苏秦和小莫言,蓝静怡一想到两个孩子,眼泪就越发泛滥成灾,她真得好想好想他们,好想再看他们两个一眼,抱他们一次。
尤其是小苏秦,蓝静怡还清楚地记得在游乐园里,那个懂事的小男孩紧紧搂住她的脖子,叫她“妈咪”,和她约定“要好好照顾爹地”,蓝静怡因为自己爽约而哭个不停,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向远在苏家的小苏秦道歉,希望孩子能够原谅自己,好好地长大。
偌大的s市,几千万人口,她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人。蓝静怡不免摇了摇头,唇边挂着苦笑,感叹自己的可悲。眼看这条不知名的路就要走到了尽头,蓝静怡不禁放慢了脚步,不知该朝哪个方向去。
“姑娘,买本杂志吧!都是这个月新出的。”
年老的声音突然吸引了蓝静怡的注意,抬眼望去,杂志摊位后站着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大爷,正笑吟吟地看着蓝静怡,很明显,刚才就是他在跟蓝静怡打招呼,想让蓝静怡买本杂志
蓝静怡曾经也管理过杂志社,也算是实打实的行内人,自然了解,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扩展,杂志社越来越难以维持生计,同理,卖杂志的商家也越来越难销售出去。也难怪,老大爷干脆就开口叫卖,多卖出一本,他也能多挣一点吃饭钱。
虽然刚刚净身出户,囊中羞涩的蓝静怡还是走到了摊位旁,浏览起各色各样的杂志,心里想着,反正她一时半会也没地方去,干脆就买本杂志,找个咖啡店,点一杯咖啡,坐到晚上再想办法解决住宿问题。
“姑娘,”慈眉善目的老大爷对蓝静怡和蔼地说,眉开眼笑的模样像极了庙里的弥勒佛,“看你的年纪不大,可以多看看学习类的杂志,趁着年轻,多学点知识,总没坏处的。不像我们这些老人家,活到老,却根本没心思学到老喽!”
伴随着老大爷开怀的大笑声,蓝静怡不禁暂时放下了心中的愁绪,也跟着扬起嘴角,浅笑出声,还跟老大爷随意地聊起天来:“大爷,这些杂志里,卖得最好的是哪本呢?”
听到蓝静怡的疑问,老大爷急忙扒拉了一下摊位上的杂志,最终拿起一本杂志,边递给蓝静怡,边解释:“喏!就这本,卖得可好啦!幸亏你来得巧,今天早上刚到货,就有好多等了一个月的人来买,这不,就剩下这一本啦!”
蓝静怡伸出白皙纤细的手,接过那本据说非常畅销的杂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一个怀抱着幼小婴儿的异国女性。
母亲和孩子的皮肤都很黝黑,明显来自非洲国家,而且母子两个都很瘦弱,而且是那种接近于皮包骨头的瘦弱,不难看出,是来自于十分贫困的国家。孩子的眼睛由于过度瘦小而被凸显的很大,琥珀色的瞳孔里满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没有血色的小嘴咕哝着,在一点一点吸吮着母亲黑乎乎的手指,在指间下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到已经干涸的血渍,读者可以由此知道,母亲正用自己的血液喂养孩子,可见已经贫困的无法果腹的境地了。
封面上清晰的特写令人不禁感到震撼,蓝静怡只觉得刚刚平静下来的心湖又一次不可避免地泛起层层涟漪。目光从特写处转移,蓝静怡惊讶地看到这本异常紧俏的杂志的名字——
《晨梦》!
竟然是《晨梦》!这是蓝静怡的第一反应。然而只讶异了一秒钟,蓝静怡就淡淡地注视着封面上用温柔的隶书体印上的杂志名称,心下恍然。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她也像老大爷口中那些等了整整一个月的人一样,在每个月的月中,焦急而又兴奋地等待着《晨梦》的出刊,虽说不至于“茶不思,饭不想”,却也到了连做梦都梦见买到了《晨梦》的最新一刊,从梦中笑着醒过来。
精致的封面,充实的内容,温暖的文字,构成了吸引一大批读者的《晨梦》。也是,除了稳稳屹立于杂志界这么多年的《晨梦》,还有哪本杂志,能够刚一出刊就卖得只剩下一本?
答案是——绝对没有。
随意翻开手中的杂志,蓝静怡恰好翻到了作者枫叶的专栏,就是用洋溢着爱的文字将封面上那对母子的故事叙述出来。蓝静怡不免回忆起,在“苏菲娅”拍卖行的洗手间里,枫叶,也即是方若叶亲自为她吹干被水淋湿的头发,用厚厚的毛毯裹住她濒临僵硬的身体,帮助她脱离生命危险。
方若叶是她的恩人,也曾说过要成为她的朋友。蓝静怡的心中不禁因为在s市里又多了一个可以联系的人而涌出一股暖流,并且一点一点地蔓延至全身。
付了钱,蓝静怡与老大爷告别,走到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掏出包包里的手机,在数字键盘上按下了方若叶的号码。
“喂,静怡?”
方若叶的手机号码很快拨通,听着已经熟悉的温柔声音,蓝静怡的眼泪第n次汇聚在眼眶里,盈盈点点,仿佛下一秒就能马上滴落下来。调整了一下呼吸,蓝静怡勉强笑着开口,说:“若叶,你现在在哪里?”
“我还在丹麦,这次的杂志主题需要的材料比较多,恐怕还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回国。静怡,怎么了?你找我有事?”不解蓝静怡打来电话的原因,方若叶大胆地猜想着,不禁为自己心底希望的答案而欣喜若狂,“或许,静怡你是不是愿意接受我的专访了?如果是的话,我真的是太开心了!”
苦涩地笑了一下,蓝静怡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方若叶之所以要采访她,绝大一部分原因毫无疑问是因为她是苏倾城的妻子,以至于有很高的话题点,而现在,她和苏倾城虽然还没有正式离婚,但是已经算是彻底分开了,还有什么理由登上方若叶的专栏呢?难道,要以苏倾城的第一任妻子的身份接受专访吗?蓝静怡本就不愿意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自然不可能借助苏倾城炒作,只可惜,要让方若叶再一次失望了。
“若叶,”蓝静怡有些为难地回答,“不是这样的,我打电话给你是、是想问问你,能不能暂时收留我?”
“收留?”听到蓝静怡打来的动机,手机那头的方若叶语气中满是惊讶,被苏倾城捧在掌心里的女人,何谈“收留”?也实在是担心蓝静怡,方若叶小心翼翼地柔声询问蓝静怡事情的来龙去脉,“静怡,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和苏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犹豫了一下,蓝静怡心想,方若叶也不是外人,还是曾经就过自己的生命的恩人,对她实话实说,并没有什么关系。思及此处,蓝静怡极力保持平淡地开口,把刚才在风行宾馆发生的一切,连同被傅风云开车带到豪生大酒店的细节,全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方若叶,提到苏倾城的次数越多,蓝静怡的心痛之感就越来越频繁。蓝静怡也不知道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心如坚石,不为所动。
“静怡,”了解完事情始末的方若叶马上用严肃的口吻对蓝静怡问道,“你现在是不是没有地方住?”
无力地点了点头,蓝静怡才想起远在美人鱼之乡的方若叶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便小声地开口回应:“是的。”
“那好。静怡,你听着,我之前也试着创作过几部长篇小说,为了保持足够安静的写作环境,我就在s城东南边的郊区买了一幢简装两层小楼,虽然不是精装,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有所有生活必备的家电和家具。”
方若叶镇定自若地为蓝静怡安排着以后这段时间的饮食起居,缜密周详的考虑使得蓝静怡产生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家人的温暖感,几乎要落下泪来,“现在这种情况,苏少一定会大张旗鼓地找你的,你也不方便出门采购食材。这样,我住在那里的时候,经常定一家餐馆的外卖,餐馆老板是一对老夫妻,菜做得很干净,味道也不错,我帮你打电话给餐馆说一声,以后定时定点送到小楼去。郊区那边的居民都比较朴实,你要是太闷了,可以在附近的集市或者林子里逛逛。不过要记住,千万不能走得太远,以免被苏倾城派出的手下看到。等我从丹麦回国,就马上赶过去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