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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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是老鳖永生难忘的一天,她经历十几个小时非人的折磨和煎熬,终于诞下一个五斤八两的健康男婴。
  这一天同样给陪产的沈何启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尽管母亲就是一名妇产科医生,但这是沈何启第一次看一名产妇从气定神闲,到皱着眉头,到痛苦地呻/吟,最后到无法抑制地哭叫,面目狰狞,冷汗淋漓,昔日连长一颗痘都要愁眉苦脸的臭美少女,何曾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大腹便便的样子在人前形象尽失。
  老鳖被送进产房,沈何启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两手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后来她看着小推车里那个皱巴巴丑兮兮的粉团子,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千百年来会有这么多的女人愿意承受这么大的痛苦给这么个小玩意生命,生产之苦只是暂时,但是加速衰老,身材变形,记忆力下降,还有听着都令人脊背发凉的侧切,这些后遗症将伴随一个女人终生。
  晚十点,金铮前来医院接沈何启回家,沈何启一上车第一句话又一次提醒他要他做好安全措施。
  金铮张张嘴,还没来得及发声,沈何启先发制人:“没跟你求欢!我跟你说真的,实在太吓人了,吓得我性/欲都没了。”
  这就有点狠了,金铮太阳穴一跳:“……沈何启你别这样。”
  狼心狗肺惯了的沈何启却突然浑身冒起孝心和人情味的圣光:“我想马上回家看我妈,我看你也回去看你妈妈吧。”
  鉴于沈何启前科累累,吃过太多次亏金铮已经不相信这个女人会有这样深重的良知,所以嗤笑着盖棺定论:“你在逃避性生活。”
  沈何启气结:“不是!”
  “证明给我看。”他循循善诱,活像只修炼千年的狐妖,“跟你爸妈说声,说你今天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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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上几天,大年三十如期而至,前夜下了几粒小雪,路上差不多都化干净了,只剩湿漉漉的痕迹,从视觉上就透出一股寒冷,树梢和屋檐上有薄薄的积雪。大街上张灯结彩,同时也空空荡荡,曾从五湖四海赶来拥挤这座城市的人们辛劳了一年,此刻也已经身处久别的家乡,与家人共享团圆。
  金沈两家都有和老人一起阖家过年的习惯,并不方便两家人聚在一块过,就约定好了让两个孩子一边一年轮着来,前一年的年夜饭金铮在沈家吃的,这一年就轮到了沈何启到金家过年。
  “唉。”路上沈何启摇头晃脑唉声叹气,“待会吃完晚饭就27了。你说我们怎么就27了呢?金铮,你有没有觉得26岁和27岁之间差很多?”
  “没觉得啊。”男人对年龄没有女人这么敏感,在金铮看来26和27和其他任意两个相邻的岁数一样都只是一岁的差距。
  “有的,26岁听着还小,27岁一下子就好老了!”
  “实岁还不满26呢,你可以对外宣称你25。”
  “哪有这种说法的……”这并不能安慰沈何启,x市普遍讲虚岁,且风俗讲究,在年夜饭歇筷之时就长一岁,连零点都不让等,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年轻一辈也都习惯用虚岁。
  她长吁短叹了半路,后半路因为金铮踩了两次比较急的刹车,她有些晕车便住了嘴。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她还没恢复过来,平时最闹腾的人没了心思跟吴森煜和老猫豆子玩闹,精神不佳地落了座,满桌子精致的菜肴于她味同嚼蜡,草草吃了几口就不愿意再动筷。
  “你最近是不是又有点不爱吃饭。”金铮问道,自从沈何启正常进食之后他也渐渐不再防贼似的管着她要她吃东西,所以他也不大确定,只隐隐约约觉得最近几次和她一起吃饭她似乎总是半道剩饭。
  “哪有。”沈何启矢口否认,“我今天是晕车了。我前天还半夜煮夜宵了呢。”
  金铮没反驳她只是烧开了水,而剩余的步骤都是他完成的:“饭不吃了那喝一碗汤,这汤很好喝,全场mvp。”
  金铮端给她的是一碗意式南瓜汤,煮的浓厚香醇,上面浮着一层厚厚的芝士,色香味俱全,然这充满奶香味的美味佳肴在一个晕车的人闻来就是令人作呕的腻。沈何启舀起一勺,凑近鼻端还没来得及尝一口,胸口就泛起一阵强烈的恶心。
  “算了不吃了,这味道闻的想吐。我头好晕,躺会去。”沈何启咽下喉咙口泛上的酸水,捂着脑袋站起来,“大家慢吃。”
  随着沈何启走开,桌上此起彼伏的关心安静下去,只剩金锦哄吴森煜吃饭和吴森煜笑闹个不停的声响。
  金甚在外孙拿勺子“咚咚”敲击餐桌的声响里看向金铮:“下礼拜的慈善酒会,我就不去了,你做东家,你也是时候多结交些人脉和关系了。”
  第129章
  金铮应下,然后草草扒了几口饭就放下了碗去找沈何启,电视被她调成了静音,载歌载舞的画面像一场没头没脑的哑剧。她侧身躺在沙发上,大衣的帽子戴在头上,一手曲起垫在脑后,一手懒洋洋地垂在边上招呼走过的老猫豆子:“过来。”
  豆子看她一眼,逃也似的朝她的反方向跑了。从某方面来说,豆子比吴森煜精明,至少被沈何启蹂躏了两次之后,它看到她宛如看到一座瘟神,知道躲是上策。
  金铮嘲笑她:“狗都嫌。”
  “这是猫。”沈何启瞪他,身体不舒服的缘故没什么气势,眼刀显得软绵绵,随后她如法炮制招呼金铮,“过来。”
  待遇和猫一个级别,金铮没和她抗议,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
  沈何启身体上挪几寸,头枕到他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金铮手掌捧过她的脸,低头在她嘴角烙下一个一触即离的吻:“ 27岁快乐。”
  唇上仿佛还残留着他嘴唇柔软的触感,原本沈何启想说“好老,不快乐。”但沉溺于他的眼神,年龄不再是禁忌,衰老也不再是噩梦,她剩满腔的喜乐与满足,说:“同乐。”
  “十年前的现在我们是不是正在组队呢。”
  “嗯,年夜饭催了四次,我妈差点把我劈了。”
  “我妈也是。”
  还在天马行空地忆往昔峥嵘岁月,吴森煜狼吞虎咽吃完晚饭迫不及待过来找沈何启玩:“启启。”
  金铮止了话头,不厌其烦再一次教育吴森煜:“又叫启启,没大没小,叫舅妈。”
  吴森煜拒绝接受教育,倔强地又叫一声:“启启。”他凑近沈何启,两颗黑葡萄似的大眼珠闪烁着纯真的光芒,想让和沈何启陪他搭积木,但又不直接明说,而是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和金铮谈恋爱。”沈何启捏一把他的脸。
  这回答又苏又撩,金铮低头看她一眼忍不住勾了唇角,再抬头,一本正经赶外甥,“舅妈头疼,你找妈妈陪你玩。”
  “吴森煜,你好像一个雪媚娘啊,雪媚娘成精。”沈何启看着吴森煜白花花胖嘟嘟的脸蛋却来了精神,捏两把还不够,最后干脆支起身子扣住人孩子的后脑勺在他脸上咬了一口。
  咬起来也跟雪媚娘似的,软绵绵嫩生生。
  吴森煜喜欢和她玩不代表他能忍受被她咬一口,痛倒是不痛,但不妨碍他惊恐地捂着脸蛋扯开嗓子哭一场。
  沈何启自认下口很轻,不解问金铮:“他是不是以为我想吃了他。”
  听到“吃了他”这三个字,信以为真的吴森煜哭的更加大声。
  金铮哭笑不得,去把孩子揽过来哄。沈何启的顽劣和日益壮大的恶趣味金铮见惯不惯,作为惩罚他抬腿震她一下:“长不大了?”
  “诶别抖,头疼呢。”
  沈何启和金铮的27岁,就在这兵荒马乱中的嘈杂中正式拉开了帷幕。
  每逢过年,x市家家户户都会挑一顿饭的时间宴请有来往的亲朋好友,年初几天是最繁忙饭局也最集中的时间,基本不会有空档,有时还会碰上不同的亲戚在同一个时间请客,一家几口人甚至要分成两三波去不同的地方赶场子。
  金铮和沈何启毕竟还没有正式压帖,尚不名副其实,所以没去对方的亲戚家做客,各自忙着在各种或亲或疏的七大姑八大姑家打牌赌博和应付“什么时候结婚”的话题。
  前一年过年的时候两人一直凑不到时间,正月初五才有空正式见了一面。这一年更夸张,直到正月初七终于因为那场慈善晚会成功聚首。
  沈何启和金铮交往超过一年半,却才区区第二次参加这种听起来就很高大上的大型社交场合。金铮本身也不是爱凑这种热闹的人,但凡能推的基本不会去,而沈何启怀着好奇心去长过一次市面之后就再也不愿意踏足:“穿着高跟鞋在那装一晚上淑女,有这个时间我怎么不去酒吧蹦迪呢?”
  金铮原做好苦口婆心才能把沈何启说服的打算,没想到这一次她大概是太久不见他了,他满腹的草稿一句都没用上,她已经欣然应允。
  下午的时候金铮带着沈何启去做造型,她在无数眼花缭乱的礼服中皱着眉头挑三拣四,任由造型师在一旁天花乱坠给她建议也不为所动,最后看中了一条简单的黑色绸质吊带裙,修身款式。她两指捻住一小块布料将裙子拉出来,第一眼金铮知道:就是它了。
  皮肤白,脖子细长,人又纤瘦,这种裙子穿上不好看都难,虽然款式和色彩都不够惊艳不够能打,但是胜在落落大方,就是与她脖子上挂的玉佩不太搭,造型师想给她换个项链,她捏着玉佩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换,这个玉佩我不摘的。”
  这场慈善晚会虽然打着慈善的幌子——当然,慈善也不是假的,但是金甚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给儿子铺路构建关系网,随着年岁增大,精力渐渐不如从前,金甚渐渐有放权的意思,将一场晚宴彻底交到金铮手里,是在告诉所有人他羽翼下的幼崽已经可以独当一面。
  宴席设在一座位于山顶的会所中,车子沿着曲折蜿蜒的山路行驶,天还没有完全暗,天边夕阳融化在云里,晕染出漫无边际的暗红色,与越来越重的夜色慢慢重叠,美轮美奂。
  “我好像真的胖了不少,这裙子怎么这么紧身,我都呼吸困难了。”沈何启调整裙子,有些不适地扭扭身子,转头又怪罪到金铮头上,“让你天天养猪一样喂我。”
  “我怎么喂你了,我都一个礼拜没见你了,自己过年吃多了也怪到我头上来。”话完金铮就意识到自己这是在默认沈何启确实胖了,立刻不动声色凭着舌灿莲花扭转形势,“穿着最小号的礼服说自己胖,在我面前说说就算了,别人听到还以为你装逼呢。”
  阿标也立刻回头拍马屁:“沈小姐还胖呢?您的腰都快比我的腿细了。”
  沈何启满意了。
  车到山顶的时候,天几乎彻底黑了下来,四周围绕着白气,也不知是云是雾,会所身处其中显得有些朦胧,建筑灯火通明,照亮天鹅绒般的夜空。
  除了业界精英、与金家交好的世家,不少明星与商界新贵也在受邀名单上,金铮顺道把林纵横喊过来撑场面,大大增加了这场宴会的曝光率和受关注的程度,一向对儿子打游戏深恶痛绝嗤之以鼻的金甚自从知道金铮和林纵横是相识于游戏,甚至连女朋友都是在游戏里培养的感情之后,终于第一次正视儿子的兴趣爱好。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什么,金铮作为金家唯一的儿子,有必须要负的责任和必须牺牲的自由。
  宴会厅内。
  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也假意周旋,虚与委蛇。
  沈何启站在金铮身旁扮花瓶,笑得脸僵站得脚疼还饿得前胸贴后背,源源不断的人前来打招呼,她主要负责在金铮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时笑的更得体,并对对方阿谀奉承谦虚上几句。
  金铮上台。
  “尊敬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非常感谢大家抽空前来……”
  沈何启收起虚假的微笑,眼里只剩下他,一丝不苟的发,鲜少穿的正装,镇定平稳的语调,淡然自若的气场。
  都说崇拜是保鲜爱情的不二法宝,这么多年来,她确实从未停止崇拜着这个男人,从学生时代一直延续至今,他始终是她追逐的光,所以即便相识十年有余相恋一年半,她仍会因为他而清晰感觉到内心因欢喜产生的悸动。
  这样的金铮有些陌生和疏离,却并不会让沈何启觉得遥远,她没错过金铮缓缓扫过全场的目光移到她身上时那短暂的、特殊的停留。她有种与有荣焉的小确幸,同时也像是唯一一个拥有打开地宫宝库钥匙的人,她知道这个看似优雅清贵的男人在私底下不正经的样子,坏笑着和她唱反调的样子,温柔的一塌糊涂的样子。
  “小加四,又对着阿铮犯花痴呢?”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
  是陈伟业,x市五爸爸剩余的三个都在一块,正式场合个个西装笔挺人模狗样,也都携了女伴。
  吴勉还是带了小夜莺,据说和小夜莺的交往时间已经远远打破他往年的最高记录数倍,圈子里盛传他好事将近,但当事人从未松过口。
  江文韬和陈伟业的女伴沈何启都是第一次见。沈何启用一眼的功夫把陈伟业的女伴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前段时间听闻陈伟业家里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大概就是这一个。温婉乖巧的样子,一身粉裙,是个娇滴滴的公主,和李姝杰完全不是同一种风格。虽然赴宴女伴不等于是女朋友,但至少这是默认她踏入他生活的态度。
  陈伟业在李姝杰结婚后就变了性子,时间的力量令人惊叹,任谁都想不到有朝一日陈伟业竟会是x市五爸爸里面最成熟也最寡言的人,往常最藏不住话的人把心彻底封了起来,连他从前马首是瞻的金铮也不能触及他的内心世界分毫。陈伟业已经很少和他们一起在killers组队,他确实也忙,但大家都心知肚明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如今的心境已经沧桑得感受不到游戏的魅力。
  金铮的致词很简短,前后加起来不超过两分钟。
  他下来以后吴勉跟他告状:“你简直不敢想象你在台上的时候沈何启怎么看你的。”
  金铮莞尔,搂过沈何启的腰,也不看她,故意装模作样问吴勉:“怎么看的?”
  “真他妈的眼睛里有光。我以前一直不信这句话。”
  大家都笑起来,尽管是出于善意的调侃,沈何启还是难为情,她瞪一眼吴勉,扭头又对上金铮似笑非笑的眼睛,说:“我要去厕所。”
  “渣渣你慢点,这么高的鞋跟你别摔了。”金铮在背后提醒她。
  “还害羞了。”背后又传来那群男人的调笑,沈何启简直是一口老血吐出来,也顾不上脚疼,走的越发迅速。
  上厕所不过是借口,她洗了双手回到宴会厅,找了一圈看到金铮又在和几个她不认识的人聊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偷得浮生半日闲打算去一旁的小阳台歇一歇,转身前,饥肠辘辘地对着长桌上精美的甜点不是不心动,不过想到似乎丰满了一圈的身材还是放弃,转而拿了一些低卡的食物闪身走进了阳台。
  小阳台上没有开灯,只有幽幽月光洒进来,还摆着一张秋千椅,绳子由编制的藤蔓织成,恰巧有暖风从墙上对着吹下来,与外面热闹的世界隔绝。
  沈何启甩掉高跟鞋坐了下去,舒展一下受尽折磨的脚掌,脚尖施力,身子随着秋千轻轻晃荡,她很快把碟子里的食物吃了个干净,仍是觉得腹中饥饿,接着她开始在是否要继续进食和最近自己的食欲是不是有点大中纠结,思考得太过专注以致完全没有注意到玻璃上映出有第二个人走进了这方小小的天地。
  来人看了她的背影几秒钟,淡淡开口:“干嘛一个人在这里?”
  沈何启闻声回头,满身的惬意收回,她弯下腰快速穿上鞋子,说:“我走了。”
  擦肩而过的瞬间她的手臂被拉住。
  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她停了挣扎。
  “我建议你来见见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