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117.失落
范诚旭一张小脸绷得紧紧,认真地把孙成斌的话听了进去。孙叔父说的没错,要为父母伸冤,义母是做不到的,亲生的外祖父都没有了消息,现在能帮他们的,只有眼前这位爹爹的老友。
他很想去京城问问自己的外祖父,为什么他会置他们兄弟俩于不顾,难道亲生的外祖父外祖母,还不如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义母不成?
他还想学武艺学兵法,他爹爹就是个武将,他也要当个武将,还要当一个最威风的武将,到时候带兵马直杀到鞑子的老巢去,让他们在他的有生之年,再也不敢犯边。到时候,人们就会说,是范俊丰将军的儿子把鞑子给打残了,给大夏朝几十年的太平。
他要让所有的人在提到自己爹爹的时候,都充满了羡慕,因为他有一个好儿子,而不是背着叛国的罪名,连尸首都不知道落到何处。
还有娘,失踪的娘,也许娘还活着,在哪个地方受苦,只等着自己的儿子去救她于水火。
范诚旭的眼神越来越坚定,面对着孙成斌道:“好,我跟孙叔父去!”
“好!”孙成斌抚掌大笑,“不愧是你爹爹的好儿子!”
范诚阳不明所以地看着哥哥,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高媛百感交集,愣愣地看着突然之间就长大了的范诚旭,人家都说男孩子的成长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果然如此。不过就是下了一个决定,可再看他,就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儿童的懵懂无知,范诚旭用自己的方式,成长为了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少年。
可是,他只有八岁。
高媛鼻子一酸,一行清泪猝不及防地流了下来。范诚旭选择的这条道路何其艰难,也许穷其一生也难以达到目标。他自己知道吗?
她这边泪眼婆娑,那边范诚旭的心里也不好受。亲爹亲娘的仇要报,眼前这位救他养他的义母之恩,更是要报。他对着高媛跪了下去,抱着她的膝盖道:“娘,孩儿不孝,辜负了娘的一番好意。孩儿定努力读书习武,将来给娘养老。”
范诚阳伸出小手去擦高媛的眼泪:“娘不哭,不哭。”
嘴里让高媛不哭,他自己的眼泪却如断线之珠滚滚而落,却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伤心。
高媛伸手,把范诚旭拉起来:“旭哥儿,你知不知道,你以后会走一条多艰难的路?要付出多少艰辛?太苦了,太难了……”
“娘,孩儿不怕。”范诚旭声音朗朗,透着儿童没有的坚定,“孩儿知道,娘是怕孩儿受苦,可玉不琢,不成器,孩儿若只求温饱小康,又怎么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孙成斌的眼睛亮得惊人,真是个好孩子啊,有志气!
生怕高媛的眼泪软化了范诚旭的斗志,他急忙道:“柴娘子也莫要伤心,承大任之人,无不苦心劳骨,方能成大业。有这样的孩儿,柴娘子该高兴才是。”
高媛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情感作祟,舍不得罢了。最重要的是,范诚旭做了决定,范诚阳也是要跟着的。她做不来让两个孩子分离的事情,情感上的伤痛是避免不了的。
范诚阳怎么也没有想到,为什么这个姓孙的叔父一来,自己就要和哥哥一起离开娘,要到别人的家里去。
他懵懵懂懂地问:“娘也去吧?我们什么时候回来?还要去接叔父和大哥的。”
高媛蹲下身子平视着他:“娘不去,你和哥哥去。等你们学好了本事就可以回来。”却是不敷衍他,把他的问题都回答了。
范诚阳恍然大悟:“是去书院吗?”
就像叔父和大哥一样去了书院,隔一段日子就回家一趟?
高媛忍住心中酸痛点头:“是了,孙叔父家里也有个书院,只是这个书院有些小,学生也不多,阳哥儿和哥哥去了要好好学,学好了本事回来看娘。”
范诚阳大声应道:“好,我好好学,也去考秀才。”
孙成斌见高媛三言两语就把范诚阳哄好了,不由暗暗高兴。范诚旭不愧是长子,很有长子的担当,说服他基本上不费功夫。可这个范诚阳就不一样了,还是一团孩气呢。又不能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现在见他高高兴兴地跟着自己回家,一颗心总算安定了下来。
他立刻吩咐点墨准备出发,兄弟俩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孙成斌也看不上那些东西,干脆就什么都不要了。饶是如此,高媛还是把一个玉蝉和一个金项圈递给了范诚旭:“玉蝉是你的,金项圈是阳哥儿的,都是你们爹娘留下的东西,好好收着,也是个念想。”
范诚旭还以为这两样东西早被夏竹带走了呢,没想到还被娘好好收着,感激地收了,小心翼翼地揣到了怀里。
范诚阳坐在车厢里,从窗口兴奋地冲着高媛摆手:“娘,我很快就回来啊,娘在家不要想我。”
高媛强笑:“好,娘在家等着阳哥儿回来。”
范诚阳嘟起了小嘴:“娘不去接我吗?你都去接叔父和大哥了。”
高媛:“是娘说错了,娘自然是去接你和哥哥的。”
范诚阳觉得今天的娘很奇怪,老说错话,一直把二哥说成哥哥。不过,他都已经是要上书院读书的大孩子了,心胸总要开阔一些,就不跟娘计较这个了。
马车碌碌而行,周围簇拥着一群下人,有几个还一瘸一拐的。高媛站在门口目送马车远去,深知这俩孩子以后怕是难见到了。
自己想得再好,做得再多,毕竟也无法提供这两个出身显贵的孩子的全部需要。温饱小康,是多少升斗小民追求的梦想,在自己所处的现代,更是上升成为整个国家一段日期的奋斗目标。而在这里,对于范诚旭这样的孩子来说,仅仅是最低等的满足,距离他想要做的,还有太遥远的一段距离。
平反、扬名,或许再加上家族的复兴,这么重的担子,小哥俩那稚嫩的肩膀可扛得住?
就这么走了啊,自己在他们的生命里,果然就是个过客么?
生离死别,是这个世界上不得不接受的伤痛。她叹了口气,马车早就拐了弯,完全消失在了她的视野里。就好像范诚旭兄弟俩在她的生命中消失一般,再也不见。
孙成斌说的好听,还说什么自己可以去看他们。当她是无知的傻子吗?就他那样的门楣,巴不得自己和他家再无瓜葛吧?要不然为什么临走的时候,点墨硬塞给她一个荷包?
荷包不大,也不甚鼓,更不沉,打开一看,果然是一张银票,还是张巨额银票,上头明晃晃的“一千两”三个字刺痛了她的眼睛。
呵呵,跟两个孩子被通缉时的悬赏一样多呢。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巧合,高媛也懒得管那么多了。蔫蔫地关了门,上了栓,突然觉得自己竟然无事可做了起来。
若是在平常这个时间,得琢磨着做午饭了。虽然范诚阳被她养得不怎么挑食了,可小孩子的成长需要充分的营养,还要顾及口味,每顿饭都要她好好想想的。吃完了饭还得收拾锅灶碗筷,给他们哥俩洗衣服,给四个孩子做冬衣鞋袜,还要考虑夜市的生意,更要抽出时间来处理空间里的田地……
一天到晚只嫌时间不够用,忙得跟个陀螺似的,恨不得事情少些再少些才好。可事情真的少下来了,她又觉得失落了。
呸,难道自己还真的是个受苦受累的命不成?上辈子努力读书上学追求的是什么?还不是财务自由的悠闲日子。这辈子有车有房还有闲钱,更重要的是还有个随身的空间在,就是来个想走就走的旅行,也比上辈子方便许多,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走了这两个,她还有两个呢!
再说,自己才多大?心理年龄暂时不论,就生理年龄来看,也不过二十四岁,正值青春妙龄的时候。就算是这个时代的人早熟早婚什么的,这个年龄也绝对不算大。她这个空巢老人的心态算怎么回事?
莫名伤感什么的,可不适合她这种人。又不是官家姑娘,闲得没事儿干。过些天自家那俩就回来了,上回儿子就说了,想吃糖醋腌萝卜。她还嫌太麻烦没时间做呢,这回可算是有时间了。
整理心情向来是她的强项,这是上辈子就锻炼出来的技能,帮着她熬过了许多旁人看来艰难的时光,如今照旧用得上。高媛就放下失落,去厨房拿了个背筐,到菜市场上买了一筐萝卜回来。
深秋时的萝卜,又脆又甜,还便宜。一大筐萝卜,也不过就花了十几文钱。就是因为萝卜便宜,她都没在空间里种了,觉得太过浪费土地资源,虽然她的空间目前还是空地比较多。还是那句话,把荒地养成熟地,实在是太困难的一件事情了。
把一筐萝卜洗干净费了她不少功夫,深秋水凉,她也不难为自己,在灶上烧了热水,掺成温水来用。洗完了一个便放到空间里一个,在空间那种极度需要水分补充的地方,很快就干了。
忙碌起来,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等把一筐萝卜都洗干净在空间里摆了一地之后,天都要黑了。
一个人的饭好对付,她随便吃了点东西,什么也不想干,直接倒头大睡。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还吓了自己一跳,昨天晚上怎么忘记把俩孩子带到空间里来呢?看不到自己,会不会把他们俩吓坏了?
急匆匆出了空间,看到空荡荡的房子才想起来昨天的事情,赶紧给自己找事情做,要不又得陷入那种悲伤失落的情绪不能自拔了。
空间加剧了糖醋腌萝卜干燥的过程,一夜之间就达到了在外面晾晒两三天的效果,还没有尘土。她去摘了两个苹果两个梨,拨了十来根胡萝卜,劈了十来根芹菜,又摘了许多长辣椒都洗干净了,放在一边晾水的功夫,把萝卜切成大片,把昨天就洗干净晾干水的菜坛子搬过来,把萝卜片放了进去。
等把萝卜都切完了,刚才洗的菜都也干了,一律切成片装进去,又剥了蒜,同样切片放到菜坛子里。她准备的萝卜太多,一下子装满了仨坛子。加糖,加白醋,加盐,晾好的白开水往里一浇,盖过食材之后,盖盖子,封坛。
放在空间里,七八天之后就能吃。韧中有脆,酸中带甜,再加上辣椒提味,正是一家人都喜欢的味道。佐粥也好,配面也罢,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样的泡菜萝卜能保存不少时间,若是精心些,就是留到来年春天也不是不可能。每年秋天她都做一些,到了冬天不方便把新鲜菜蔬拿出来的时候,就是个相当不错的菜肴。就连挑食的范诚阳,也吃得津津有味。
停,不能再想了。
高媛查看着自己的成果:三坛子泡菜萝卜。自家三口人吃是够了,可自己现在不是没事儿干吗?再说柴文道叔侄俩回来说过,有些同窗,尤其是本地的同窗,每次回去的时候大都会带些小食给其余同窗分享的。自己也曾经让他们俩带些五香毛豆之类的带回去,这个泡菜萝卜其实也是可以的吧?
当地人吃萝卜,大都直接是把萝卜整个拿粗盐腌制的,自己这种泡菜萝卜的做法,是上一世在网上学的。当年吃食堂吃腻了,心血来潮学了做过一次。宿舍里空间有限,买了三根萝卜回去做了,配菜更是可怜兮兮的一点儿,她还是忍着菜贩子的白眼买的。费了那许多功夫,眨眼就被大家瓜分了。
头一次做的试验品都如此受欢迎,还是在南北饮食风格都具备的大学食堂背景之下。放到这个时代,应该也会大受欢迎吧?
要不,也试试到夜市里卖一卖?自己现在虽然也算是有钱人了,可这不是在家没事儿干吗?
就算不到夜市去,菜市场里也好啊,卖给胡同口的粥铺也成啊。最不济,还能拿给自家孩子到书院去送人情呢。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趁着萝卜正便宜,买萝卜去。
在柴文道叔侄俩再次回来前的几天时间里,高媛就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到了腌制泡菜版的糖醋腌萝卜的工作中去。她需要用繁重复杂的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只要过了最难捱的这几天,时间和大脑就会自动地抹去大部分伤痛,让她能够坦然地面对失去两个孩子的现实。
于是,在柴文道叔侄俩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了盛了满满一大盘的糖醋腌萝卜,还有许多菜坛子。
他很想去京城问问自己的外祖父,为什么他会置他们兄弟俩于不顾,难道亲生的外祖父外祖母,还不如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义母不成?
他还想学武艺学兵法,他爹爹就是个武将,他也要当个武将,还要当一个最威风的武将,到时候带兵马直杀到鞑子的老巢去,让他们在他的有生之年,再也不敢犯边。到时候,人们就会说,是范俊丰将军的儿子把鞑子给打残了,给大夏朝几十年的太平。
他要让所有的人在提到自己爹爹的时候,都充满了羡慕,因为他有一个好儿子,而不是背着叛国的罪名,连尸首都不知道落到何处。
还有娘,失踪的娘,也许娘还活着,在哪个地方受苦,只等着自己的儿子去救她于水火。
范诚旭的眼神越来越坚定,面对着孙成斌道:“好,我跟孙叔父去!”
“好!”孙成斌抚掌大笑,“不愧是你爹爹的好儿子!”
范诚阳不明所以地看着哥哥,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高媛百感交集,愣愣地看着突然之间就长大了的范诚旭,人家都说男孩子的成长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果然如此。不过就是下了一个决定,可再看他,就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儿童的懵懂无知,范诚旭用自己的方式,成长为了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少年。
可是,他只有八岁。
高媛鼻子一酸,一行清泪猝不及防地流了下来。范诚旭选择的这条道路何其艰难,也许穷其一生也难以达到目标。他自己知道吗?
她这边泪眼婆娑,那边范诚旭的心里也不好受。亲爹亲娘的仇要报,眼前这位救他养他的义母之恩,更是要报。他对着高媛跪了下去,抱着她的膝盖道:“娘,孩儿不孝,辜负了娘的一番好意。孩儿定努力读书习武,将来给娘养老。”
范诚阳伸出小手去擦高媛的眼泪:“娘不哭,不哭。”
嘴里让高媛不哭,他自己的眼泪却如断线之珠滚滚而落,却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伤心。
高媛伸手,把范诚旭拉起来:“旭哥儿,你知不知道,你以后会走一条多艰难的路?要付出多少艰辛?太苦了,太难了……”
“娘,孩儿不怕。”范诚旭声音朗朗,透着儿童没有的坚定,“孩儿知道,娘是怕孩儿受苦,可玉不琢,不成器,孩儿若只求温饱小康,又怎么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孙成斌的眼睛亮得惊人,真是个好孩子啊,有志气!
生怕高媛的眼泪软化了范诚旭的斗志,他急忙道:“柴娘子也莫要伤心,承大任之人,无不苦心劳骨,方能成大业。有这样的孩儿,柴娘子该高兴才是。”
高媛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情感作祟,舍不得罢了。最重要的是,范诚旭做了决定,范诚阳也是要跟着的。她做不来让两个孩子分离的事情,情感上的伤痛是避免不了的。
范诚阳怎么也没有想到,为什么这个姓孙的叔父一来,自己就要和哥哥一起离开娘,要到别人的家里去。
他懵懵懂懂地问:“娘也去吧?我们什么时候回来?还要去接叔父和大哥的。”
高媛蹲下身子平视着他:“娘不去,你和哥哥去。等你们学好了本事就可以回来。”却是不敷衍他,把他的问题都回答了。
范诚阳恍然大悟:“是去书院吗?”
就像叔父和大哥一样去了书院,隔一段日子就回家一趟?
高媛忍住心中酸痛点头:“是了,孙叔父家里也有个书院,只是这个书院有些小,学生也不多,阳哥儿和哥哥去了要好好学,学好了本事回来看娘。”
范诚阳大声应道:“好,我好好学,也去考秀才。”
孙成斌见高媛三言两语就把范诚阳哄好了,不由暗暗高兴。范诚旭不愧是长子,很有长子的担当,说服他基本上不费功夫。可这个范诚阳就不一样了,还是一团孩气呢。又不能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现在见他高高兴兴地跟着自己回家,一颗心总算安定了下来。
他立刻吩咐点墨准备出发,兄弟俩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孙成斌也看不上那些东西,干脆就什么都不要了。饶是如此,高媛还是把一个玉蝉和一个金项圈递给了范诚旭:“玉蝉是你的,金项圈是阳哥儿的,都是你们爹娘留下的东西,好好收着,也是个念想。”
范诚旭还以为这两样东西早被夏竹带走了呢,没想到还被娘好好收着,感激地收了,小心翼翼地揣到了怀里。
范诚阳坐在车厢里,从窗口兴奋地冲着高媛摆手:“娘,我很快就回来啊,娘在家不要想我。”
高媛强笑:“好,娘在家等着阳哥儿回来。”
范诚阳嘟起了小嘴:“娘不去接我吗?你都去接叔父和大哥了。”
高媛:“是娘说错了,娘自然是去接你和哥哥的。”
范诚阳觉得今天的娘很奇怪,老说错话,一直把二哥说成哥哥。不过,他都已经是要上书院读书的大孩子了,心胸总要开阔一些,就不跟娘计较这个了。
马车碌碌而行,周围簇拥着一群下人,有几个还一瘸一拐的。高媛站在门口目送马车远去,深知这俩孩子以后怕是难见到了。
自己想得再好,做得再多,毕竟也无法提供这两个出身显贵的孩子的全部需要。温饱小康,是多少升斗小民追求的梦想,在自己所处的现代,更是上升成为整个国家一段日期的奋斗目标。而在这里,对于范诚旭这样的孩子来说,仅仅是最低等的满足,距离他想要做的,还有太遥远的一段距离。
平反、扬名,或许再加上家族的复兴,这么重的担子,小哥俩那稚嫩的肩膀可扛得住?
就这么走了啊,自己在他们的生命里,果然就是个过客么?
生离死别,是这个世界上不得不接受的伤痛。她叹了口气,马车早就拐了弯,完全消失在了她的视野里。就好像范诚旭兄弟俩在她的生命中消失一般,再也不见。
孙成斌说的好听,还说什么自己可以去看他们。当她是无知的傻子吗?就他那样的门楣,巴不得自己和他家再无瓜葛吧?要不然为什么临走的时候,点墨硬塞给她一个荷包?
荷包不大,也不甚鼓,更不沉,打开一看,果然是一张银票,还是张巨额银票,上头明晃晃的“一千两”三个字刺痛了她的眼睛。
呵呵,跟两个孩子被通缉时的悬赏一样多呢。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巧合,高媛也懒得管那么多了。蔫蔫地关了门,上了栓,突然觉得自己竟然无事可做了起来。
若是在平常这个时间,得琢磨着做午饭了。虽然范诚阳被她养得不怎么挑食了,可小孩子的成长需要充分的营养,还要顾及口味,每顿饭都要她好好想想的。吃完了饭还得收拾锅灶碗筷,给他们哥俩洗衣服,给四个孩子做冬衣鞋袜,还要考虑夜市的生意,更要抽出时间来处理空间里的田地……
一天到晚只嫌时间不够用,忙得跟个陀螺似的,恨不得事情少些再少些才好。可事情真的少下来了,她又觉得失落了。
呸,难道自己还真的是个受苦受累的命不成?上辈子努力读书上学追求的是什么?还不是财务自由的悠闲日子。这辈子有车有房还有闲钱,更重要的是还有个随身的空间在,就是来个想走就走的旅行,也比上辈子方便许多,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走了这两个,她还有两个呢!
再说,自己才多大?心理年龄暂时不论,就生理年龄来看,也不过二十四岁,正值青春妙龄的时候。就算是这个时代的人早熟早婚什么的,这个年龄也绝对不算大。她这个空巢老人的心态算怎么回事?
莫名伤感什么的,可不适合她这种人。又不是官家姑娘,闲得没事儿干。过些天自家那俩就回来了,上回儿子就说了,想吃糖醋腌萝卜。她还嫌太麻烦没时间做呢,这回可算是有时间了。
整理心情向来是她的强项,这是上辈子就锻炼出来的技能,帮着她熬过了许多旁人看来艰难的时光,如今照旧用得上。高媛就放下失落,去厨房拿了个背筐,到菜市场上买了一筐萝卜回来。
深秋时的萝卜,又脆又甜,还便宜。一大筐萝卜,也不过就花了十几文钱。就是因为萝卜便宜,她都没在空间里种了,觉得太过浪费土地资源,虽然她的空间目前还是空地比较多。还是那句话,把荒地养成熟地,实在是太困难的一件事情了。
把一筐萝卜洗干净费了她不少功夫,深秋水凉,她也不难为自己,在灶上烧了热水,掺成温水来用。洗完了一个便放到空间里一个,在空间那种极度需要水分补充的地方,很快就干了。
忙碌起来,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等把一筐萝卜都洗干净在空间里摆了一地之后,天都要黑了。
一个人的饭好对付,她随便吃了点东西,什么也不想干,直接倒头大睡。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还吓了自己一跳,昨天晚上怎么忘记把俩孩子带到空间里来呢?看不到自己,会不会把他们俩吓坏了?
急匆匆出了空间,看到空荡荡的房子才想起来昨天的事情,赶紧给自己找事情做,要不又得陷入那种悲伤失落的情绪不能自拔了。
空间加剧了糖醋腌萝卜干燥的过程,一夜之间就达到了在外面晾晒两三天的效果,还没有尘土。她去摘了两个苹果两个梨,拨了十来根胡萝卜,劈了十来根芹菜,又摘了许多长辣椒都洗干净了,放在一边晾水的功夫,把萝卜切成大片,把昨天就洗干净晾干水的菜坛子搬过来,把萝卜片放了进去。
等把萝卜都切完了,刚才洗的菜都也干了,一律切成片装进去,又剥了蒜,同样切片放到菜坛子里。她准备的萝卜太多,一下子装满了仨坛子。加糖,加白醋,加盐,晾好的白开水往里一浇,盖过食材之后,盖盖子,封坛。
放在空间里,七八天之后就能吃。韧中有脆,酸中带甜,再加上辣椒提味,正是一家人都喜欢的味道。佐粥也好,配面也罢,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样的泡菜萝卜能保存不少时间,若是精心些,就是留到来年春天也不是不可能。每年秋天她都做一些,到了冬天不方便把新鲜菜蔬拿出来的时候,就是个相当不错的菜肴。就连挑食的范诚阳,也吃得津津有味。
停,不能再想了。
高媛查看着自己的成果:三坛子泡菜萝卜。自家三口人吃是够了,可自己现在不是没事儿干吗?再说柴文道叔侄俩回来说过,有些同窗,尤其是本地的同窗,每次回去的时候大都会带些小食给其余同窗分享的。自己也曾经让他们俩带些五香毛豆之类的带回去,这个泡菜萝卜其实也是可以的吧?
当地人吃萝卜,大都直接是把萝卜整个拿粗盐腌制的,自己这种泡菜萝卜的做法,是上一世在网上学的。当年吃食堂吃腻了,心血来潮学了做过一次。宿舍里空间有限,买了三根萝卜回去做了,配菜更是可怜兮兮的一点儿,她还是忍着菜贩子的白眼买的。费了那许多功夫,眨眼就被大家瓜分了。
头一次做的试验品都如此受欢迎,还是在南北饮食风格都具备的大学食堂背景之下。放到这个时代,应该也会大受欢迎吧?
要不,也试试到夜市里卖一卖?自己现在虽然也算是有钱人了,可这不是在家没事儿干吗?
就算不到夜市去,菜市场里也好啊,卖给胡同口的粥铺也成啊。最不济,还能拿给自家孩子到书院去送人情呢。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趁着萝卜正便宜,买萝卜去。
在柴文道叔侄俩再次回来前的几天时间里,高媛就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到了腌制泡菜版的糖醋腌萝卜的工作中去。她需要用繁重复杂的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只要过了最难捱的这几天,时间和大脑就会自动地抹去大部分伤痛,让她能够坦然地面对失去两个孩子的现实。
于是,在柴文道叔侄俩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了盛了满满一大盘的糖醋腌萝卜,还有许多菜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