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简宝华转身看着染春,染春是外祖母替她选的大丫鬟,十岁的年纪,像个小大人一样,最沉稳不过,简宝华的许多品性与做人的道理,都是同她的身上学到的。只是可惜,染春很早便去了,永远停驻在女子最美的年华。
  眼底滑过一次可惜,柒夏也匆匆忙忙跟过来,她撅着嘴便道:“小姐,你跑的好快。”
  柒夏这个丫头,是舅母替她选的。柒夏是家生子,她的娘在生了三个小子之后,只有柒夏是个姑娘,真真是疼她,原本是特地求了恩典,不做丫鬟的,谁知道舅母见到了柒夏之后,便生了想要让柒夏到简宝华身边的主意。柒夏的性子活泼,舅母觉得简宝华年纪小小,到京都里有些怕生,想替她找个伴儿。
  简宝华的生母已撒手人寰,父亲与母亲伉俪情深无意再去,原本是准备亲自教养女儿的,谁知道在简宝华五岁的那年,被外放到南方沿海一带。一番思量之后,简宝华就住在了外祖家中。因为染春的性子沉稳,原本在外祖的家中,她跟着染春,身上总是带着不合时宜的小大人的气息。舅母担心她太过于孤僻,特地同柒夏的母亲说了些,柒夏也不用签卖身契,权当是简宝华的玩伴了。
  所以柒夏领着大丫鬟的份额,却不能完全算作是简宝华的丫鬟。
  柒夏像是一尾灵动的游鱼,在她简宝华的水塘里激起欢快的水花,简宝华如同舅母料想的那般,渐渐活泼了起来。
  “不快的。”简宝华温声说道,她的眼睛亮闪闪的,眼前的一切让她新鲜又快活。
  无论是染春还是柒夏,都是她成亲以前用的丫鬟,一个早早逝去,另一个嫁了人,她们是她最初的美好回忆。见着两个丫鬟,她便心中欢喜。
  柒夏便笑了,她生的好,笑起来的时候两点梨涡露出,让人心中也生温暖,“染春姐姐会担心的。”
  染春的担心是有道理的,简宝华记得小时候的自己身体不太好,总是爱生病。因此,外祖母和舅母总是想着法儿来给她调养身子。大约就是六岁时候,她不再生病,因为常用滋补的食物,人也是胖乎乎的。
  “我不跑了。”简宝华抬起头,看着染春说道。
  “姑娘懂事了。”染春并不相信,不过仍然笑着肯定简宝华。
  “小姐。”花匠放下了手中的铜制大剪刀,给简宝华请安。
  简宝华颔首,便带着丫鬟,往正厅的方向去了。
  简宝华顺着院子中的小径走到正厅的时候,舅母恰巧就要进门。
  “舅母。”
  简宝华脆生生喊着,那穿着天青色上裳,绛色下衣裙的女子就转过身来。白净的面上扬着笑,笑意一直到眼底,“宝丫头。”
  简宝华此时忘了刚刚应下染春不再奔跑的话,足尖点地,向着舅母就跑了过去,她的披风被风扬起弧度。何氏身后的大丫鬟悄无声息沾在何氏的身后,以免宝华姑娘没得轻重,撞在何氏的身上。
  如今的简宝华怎会犯这样的错误?等到距离何氏近的时候,她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身后的披风缓缓回落到她的背后,“舅母。”伸出嫩藕一般的手臂,环住了何氏。
  整个人埋在了何氏的怀中,何氏是信佛的,还在院中请了一尊观音,经年累月,身上也沾染了檀香的味道。这熟悉的味道让简宝华双目有些发酸。简宝华自幼丧母,在外祖母府中的时候,舅母十分宠她,舅母在简宝华的心中是如同母亲一般的存在。她贪婪地嗅着何氏身上的味道,想着她柔和的面颊,想着她温柔的杏眼,想着她眼底下一颗多情的泪痣。
  “宝丫头,还不舒服吗?”生病的时候,孩子是最粘人的,何氏担心简宝华生了病,蹲下身子,就用额头想要去探简宝华的额头。
  “舅母,我没生病,我若是病了,我就差人和外祖母说一声了。”简宝华的双手抓着何氏的衣袖,这一切美好的像是梦境一般,泪珠儿终于落下,但不肯让何氏见到自己落泪,把脸埋在她的颈间,说话待着瓮声瓮气的含糊。
  “没生病,宝丫头今个儿怎么这么粘人?”何氏失笑,把简宝华整个人都抱了起来。
  做了皇子妃、皇后到后来又是太后,简宝华许久不曾被人这样抱起,因为身子凌空,整个人都僵直了,也让何氏看到了她通红的眼。
  “怎么哭了?”何氏的两弯柳叶眉蹙了起来,“受了什么委屈?给舅母说。”何氏和丈夫统共只生了两个儿子,简宝华在五岁的时候送到齐府里,小姑娘性子乖巧,她把简宝华当做女儿在疼爱,现在见到她红了眼,便揣摩起哪儿让小姑娘伤了心。
  简宝华有些不好意思,她毕竟是经历两世的人,只是一时失态,调整好情绪,两弯清水潭中浸润过的黑玛瑙珠一般的眼弯起,眼底的笑意让人见着便觉心暖,“舅母,我就是见着你高兴。”
  “傻丫头。”何氏自见到简宝华笑起时候,便也忍不住弯了唇角,小姑娘笑起来的时候太过于讨喜,这双眼睛灵动的亮比星辰。她见着简宝华笑成这般,也终于放下心来,当做刚刚小姑娘红眼的事情放了下来。
  简宝华现在是一个胖乎乎的小姑娘,何氏抱了这一小会儿,就觉得她往下滑,手臂往上再托了托。
  因为何氏的动作,简宝华的血液上涌,整个脸都红彤彤的,挣扎着要从何氏的身上下来。
  何氏本想要再抱一会儿,怎奈何简宝华扭得像是搅股糖一般,她实在是抱不住,便把简宝华放了下来。“舅母老了,抱不动宝丫头了。”
  “才不是。”简宝华伸出手,抓住何氏的手,何氏的出身好,十指不沾阳春水,手指修长而纤细,她不爱带什么护甲,指甲修剪得齐整,单看她一只手,便觉得十分动人。“是我太胖了。”
  两人拉着手,就入了内间。
  外祖母便这样见着两人进来,等到坐下之后,对着简宝华说道:“宝华,身子好些了吗?”
  这会儿的功夫,日头比刚刚盛了,外祖母端着身子坐着,阳光顺着窗棱温柔的洒在她的身上,额心佩着抹额,缀着细小的宝石,在阳光下灿灿的亮着。和之后的外祖母相比,眼前的她,更为年轻,少了之后眼底那挥之不去的疲惫。
  “好多了。”简宝华也不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只能含糊说道。
  齐老夫人也不在意简宝华的回答,她又把目光放在了染春的身上。
  简宝华看着齐老夫人,与寻常的老夫人相比,她显得有些严肃了,她并不太爱笑,喜欢简宝华,又不知道怎样放下架子,与简宝华亲昵。她的鬓发,只瞧得见并不大多的雪白,但是简宝华知道,这是细心梳拢过的结果。齐老夫人年龄已经很大了,随着岁月的流逝,今后纷至沓来的噩耗,华发只会越生越多。
  简宝华抿着唇,小脸也蓦地严肃起来,垂下了眼睫,蝶翼一般的长睫轻轻颤抖,她的手放在裙摆上,食指轻轻点着腿。细细思量今后的祸事,又如何去避开。
  何氏看着简宝华,忍不住就笑了,胖乎乎的小脸,偏生沉了下来,像是在思索。她的脊背挺得极直,如同端坐在上方的老夫人一样。
  何氏看看老夫人,又看看简宝华,简宝华的这般作态明显是同老夫人学的,忽的又想要叹气,没娘的孩子她实在是有些心疼。
  齐老夫人的余光扫向了何氏,猜出了何氏的感慨,问过了染春,确定简宝华已经无事,便说道:“吃饭吧。”顿了顿,便说道:“我昨个儿夜里收到了老太爷的来信,他已经启程了,还有几日就要到了。这次是因为去了之后,有些水土不服,耽搁了几天,不然早就该回来了。”
  简宝华一楞,霎时间明了此时的时间,外祖父回乡祭祖就要返回,以往都是准时回的,这一次耽搁之后,回来没多久……就去了。
  她的双手捏成了拳,长睫颤抖。
  外祖父的死,便是她要改变的第一桩事。
  第5章 吃喝
  齐家吃饭是食不言寝不语的,简宝华稳稳拿着筷著,加了一块儿腊肉炒嫩笋,野猪肉被腌制过后,肉质紧实,炒肉之前特地涤去了多余的盐分,咸香在口舍之中绽开。简宝华的眼睛一亮,胃口大开,手中的筷子便再夹了一块儿。作为一个静养在宫里的老者,她已经许久不曾吃过这般简单,不适合老者吃的菜了。
  何氏抿唇一笑,先前简宝华生了病,病中只喝白粥,恐怕是憋坏了,用公筷夹了一块儿红烧肉道简宝华的碗中。
  红烧肉的颜色红艳艳的,肉皮下脂方只有薄薄一层,好似焖肉的时候,肥油都闷到了下层的梅干菜里。
  她小时候确实喜欢吃红烧肉,但嫁了人之后,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红烧肉对她就有些腻了。
  简宝华看向了何氏,她眼角的细纹里也盛着笑意。
  不忍拂了何氏的好意,简宝华夹了红烧肉吃了起来。
  原本是硬着头皮的,谁知道吃了之后,便觉得美味至极。红烧肉被闷得极烂,肉皮却还有些筋道,最下面的瘦肉也是有嚼劲。越吃就越觉得香,简宝华选了小时候最爱的肉食吃了下去。
  她做了许久的老者,这般大块吃着肉,口腹满足心中也是满足。简宝华吃到七分饱的时候就放慢了筷,慢慢等着外祖母和何氏吃过了之后,才停下了筷。
  见着老夫人用完,身后的大丫鬟兰草上前,手里稳稳捧着托盘,给老夫人漱口。
  齐老夫人并不急着端起缠枝如意纹瓷杯,而是对简宝华说道:“是做得不和口味,还是身上没有好,你吃的比往常少。”
  少时的她吃饭是十二分饱,所以才有了圆润的脸,和胖乎乎的手。通晓人事的她,如今断然不会如此,“我看书中说,要吃七八分饱就够了。”
  齐老夫人没有料到简宝华这般说,眉头皱起,“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怎能吃七八分饱?”
  外祖母本就是不苟言笑之人,现下板着脸,看上去更是不好亲近。
  她小时候确实有些害怕外祖母,简宝华忍不住想到了过去,如果不是后来,她恐怕一直会对外祖母敬而远之。
  何氏见简宝华不说话,以为她被齐老夫人的语气吓到了,连忙说道:“老夫人是关心你,好不容易病好了,再饿病了怎么办?”
  简宝华一笑,露出米粒一般的白牙,璀璨的眸子弯了起来,“我不饿。”拍了拍肚子,声音软糯,“以前都是吃撑,不好的。我吃的比七八分多一点。”对外祖母也一笑,“外祖母,我吃的九分饱哩。”
  孩子的笑容比春花还要灿烂,落英缤纷,她见过简宝华怯生生的笑,想哭而不敢哭的笑,如今的笑容是第一遭见到。
  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盏,清了清嗓子说道,“那就好。”
  染春也端了茶盏递给了简宝华,端起了杯盏,自然而然呷了一口,漱过口过,以手掩口,吐了出来。
  齐老夫人见着简宝华的动作,手上一停,她的动作如行云如流水,寻常的动作带着独特的韵味和美感,这样的举止,她只在宫里头的人身上见过。
  简宝华用帕子沾了沾唇,何氏见着简宝华不动,诧异挑眉,稀奇道:“宝丫头如今也沉得住起了。两个哥哥要回来,还风雨不动的坐着。”
  简宝华虽然摸清楚了如今大概的时候,具体的日子还不分明,听到了何氏的这一番话,模模糊糊想起来了这段往事,过往的浓雾被拂开,留着如薄纱一般的轻雾。外祖父回来前的那一次休沐日,何氏答应带她外出,可以去书院接两位表兄。
  她因为贪睡,没有过来请安,等到磨磨蹭蹭起来了之后,就听说舅母一早的时候,已经出门。因为这个,她还掉了几滴泪,幸而有染春哄她,给她做了竹蜻蜓,才让她破涕为笑。
  简宝华点头,“什么时候出发?”先太祖定了章程,亲自在京都设立了书院与武院,而当时的帝后则设立了女院,供女子学经史子集及琴棋书画,以陶冶情操。简宝华被父亲送入到外祖家生活,也有此中的考量,约莫六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入女院进学。
  这三院,女院的制度宽松,每五日可休一日,女院更是坐落于城东一带,每个休沐日可以回去,寻常同教长说一声,也可以回去休息。书院与武院则要严得多,每十日可休半日,吃住都是在院中不得擅自离开,每月的月末可以连休两天,这两日也是有水分的,第一天的上午,须得做了早课才能离开。这两院位于京郊飞鹤山,从最西边的西华门出去,还要行小半个时辰的路,才到山下,书院位于半山腰,武院则是在山顶,从山上下来,还需要至少一刻钟。
  “老夫人。”何氏看向了齐老夫人,“我带着宝丫头去逛逛,正好去买些料子,给三个孩子做身衣服。”
  齐老夫人自然是点头,“你看着办就是。”
  先要采买,再去书院,时间有些紧,何氏不耽搁,当即让人备车,带简宝华出了门。
  坐着马车,简宝华就出了齐府大门,撩起了帷幕,回头看那齐府两字,黑底鎏金字,在已经升起的太阳下,亮的几乎要晃了人的眼,亮的几乎让人落泪。
  简宝华要放下帷幕,何氏就笑着说道:“放下做什么?瞧瞧街上多热闹。”
  简宝华一愣,蓦地想起不是隆钦帝当政,作为一个女子,撩起车的帷幕往外看没什么不体统可言。
  “好。”简宝华甜甜一笑,从窗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铁打的京都流水的人,现在与过去,过去与将来,都没什么不同。宽敞的路上,最多的就是行人,偶有青帷马车行过。沿街的叫卖声不断,汉子的叫卖声是粗犷的,若是女子的叫卖声,则是婉约如同歌一般,悠悠荡荡一曲三折入了人的耳,入了人的心。
  她干脆双臂搁在棱处,继续看着。齐府的马车并不算好,行在水磨石的地面上,微微晃晃,若是她还是老人家,可真是受不住,她现在年纪小,精神头仍是十足。
  齐府位于京都的西南角,京都四个方位之中,皇城位于北端,其他四个方位,离皇城越近,就越贵,齐府位于西南一隅,不好也不坏。不过这个方位最妙就是离西市不大远,西市是京都之中最为热闹的所在。
  东西两市,东市为贵,西市则为平,据说还有远道而来的杂戏班子在西市里表演,可惜她去西市的时候,从未见过。
  简宝华眯了眯眼,她的爹爹在沿海,给海上行商的混乱局面整顿一新,拟定了章程,当地繁华不说,日后更是有少见的海外玩意到京都里买卖。那时候的东西两市,比如今还要热闹一倍有余。
  在简宝华看来,现在的西市的人并不多,但何氏显然并不这样认为,抓着简宝华的手,“这里人多,莫要淘气。”
  简宝华点头应下。
  何氏仍不放心,又和丫鬟们交代了一番,拉着简宝华的手,往里走。
  简宝华原本是有些兴致的,没过多久就懒得张望。毕竟她身量矮小,西市里的人又多,从她的角度,只看得到人的下半身,各式的衣裙间或一两件衣帛飘飘,有什么好看的。
  何氏很快就选了布料,见着一路简宝华都乖巧,特地买了一包山楂球塞到简宝华的手中。
  简宝华看着山楂球,山楂裹着糖霜,白色的霜衣可见红彤彤的山楂,煞是好看,可简宝华已不爱这酸味。想到早晨吃红烧肉的经验,心想许吃了之后便会喜欢,于是就咬了一口。小脸皱成了一团,咕噜噜的,手中的山楂就掉在了地上,当真酸的紧。想到后市的冰糖葫芦,她发愁地看着山楂球。冰糖葫芦串成一串,澄澈的糖浆厚厚一层裹着山楂,薄薄的糖霜实在是掩不住山楂的酸。
  何氏有些诧异,“你往常不是最爱吃山楂球吗?”
  “好酸。”
  “那就不吃了吧。”何氏本就不爱吃酸的,“既然山楂球你不喜欢,还想吃什么?”
  简宝华原本是想说不吃的,忽的想到两个表兄最爱的是西市的一家酱猪手,许多年后卖那酱猪手的摊主不卖了,就再也不曾吃过那味道。
  “酱猪手。”
  何氏一听就知道简宝华念着她的两个兄长,那两个小子是无肉不欢,简宝华虽然吃肉,但是不吃酱猪手的,这显然酱猪手是他们两人喜欢的,心中一暖,手摸着简宝华的头发。孩童的发丝相较于成人的更为柔软,手心里是绒绒的痒意,“不用管那两个臭小子,家里已经给他们备下了。”
  “不是的。”简宝华歪了歪头,说道:“我记得飘香阁不远处,有一家酱猪手,味道很好,府里头的没有那家的好吃。”
  因为一路没有耽搁,飘香阁也不远,何氏便说道:“那就去吧。”
  简宝华没有吃过,原本还担心自己找不到地方,谁知道恰巧有一家卖卤菜的今个儿开张,那卖肉的妇人扬声喊着,“祖传秘方酱猪手,好吃的很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