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71节
可这是莫炀出生的地方,他在十三岁之前一直生活在这里。
于是林馥馥试着多去喜欢这里,多发现发现这里的美好之处。很快她发现,这里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
到的时候莫家门口已经摆上了花圈,昨天就有人送过来了一些。
莫家在州南市的房子也是自建房,但其实比烽市的房子要更老旧一些。也是这两年的时候经过一轮翻新,里面的装修焕然一新。
在丧葬习俗上,州南市和烽市差不多,都是需要选择一个适合下葬的日子先火化然后再下葬。在此期间,一些信奉之人会请一些道士先生念经做法。
林馥馥记忆里还是小时候参加的葬礼,印象最深的则是她曾祖母的葬礼。曾祖母高寿,享年96岁,走的时候十分安详。林爸爸说曾祖母是睡着的时候走的,无病无痛。
进入莫家正门,里面早已经摆起了灵堂。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没有戴口罩也没有戴墨镜,大大方方的样子。
林馥馥看了眼正中间于芳芳的黑白照片,下意识颔了颔首。转眼,林馥馥便看到了莫炀的爸爸。
“莫叔叔。”林馥馥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
莫易云朝林馥馥点了点头。
从新闻媒体上,莫易云早早便得知儿子和林馥馥确认了关系,但却从未跟他提及。
年过五旬的莫易云保养地十分年轻,是那种让人看不出年龄的样子。
林馥馥不免将莫叔叔与自己的爸爸林建安作比较,她爸爸这辈子勤苦劳作,脸上早已经爬上了皱纹,黑发间也不知何时染上了白。可莫叔叔不同,他梳着精致的三七分,如同海报上的靓丽型男。
莫易云也尝试着跟莫炀打招呼,只是莫炀从头至尾未曾拿正眼看过他一眼。
陈坤山闻讯而来,一脸询问地目光看着朱嘉上。
朱嘉上一脸为难,陈坤山轻叹了一口气。
当了莫炀十年的经纪人,这个时候的陈坤山却比莫易云更加心疼莫炀。
第62章 (*^▽^*)
入夜后的州南市比烽市要更加冷一些, 近几日虽然都是艳阳天, 但到深夜, 温度常常只有零下三四度。
莫炀要守夜。
接连几个晚上莫炀都要守在于芳芳的灵柩前, 一夜不可睡眠。
这一个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林馥馥给家里打了电话, 把于芳芳去世的消息跟妈妈说了。
那头的薛白梅十分震惊, 问:“你现在在州南市?”
“嗯,我早上随莫炀来的。”林馥馥没有隐瞒。
薛白梅叹了口气,“哎, 好吧。你在那边懂事点,该帮忙的要帮忙, 别给人家添乱知道吗?”
“嗯,我知道。”但事实上,林馥馥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上什么忙。从中午过来到现在, 她一直跟在莫炀的身边,莫炀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的手,他也不让她干任何事情。只是到了晚上的时候, 莫炀带着她到了他的房间,他让她洗漱休息。
林馥馥并没有说于芳芳是自杀的,但那头的薛白梅似乎也猜到了一二,说:“你于阿姨这辈子活得很压抑,走了或许更轻松一些吧。我和你爸过两天也来送一送。”
做了多年的邻居,最后一程是要送的。
林馥馥和妈妈又说了几句,然后给自己的主管打了个电话请假。
这些日子她无论如何是要陪在莫炀身边的。
请假很顺利,主管并没有多问什么。
一通忙活完, 楼下响起道士先生做法的声音。
林馥馥依稀记得,当年在曾祖母的灵堂前,亦是这般的声音。有拉二胡的,有吹唢呐的,还有弹琵琶的。那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懂,但是对这些乐器十分好奇。
没多久,楼下的二胡声变了。
林馥馥循声下楼,就见莫炀手中拿着一把二胡。
他穿得依旧单薄,微微低垂着头,一手拿弓,一手按着琴弦。
这是一首什么曲子林馥馥不懂,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听着。
曲调很是欢快,似乎难度也很高,一下子将人带离守灵的严肃气氛。
这二胡是一名先生的,眼下二胡由莫炀在拉,先生则站在一旁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莫炀,眼底似乎是赞叹。
林馥馥依稀记得,二胡是莫炀前一段时间才刚学的,他学生时代并没有学过这个乐器。今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本是和先生在一起抽烟的,无意间知道先生也做了十年的法事。年龄一说,竟和莫炀同龄,都是二十六岁。
先生说:“小时候家里困苦,被母亲逼着学拉琴,这样跟着做一场法事酬劳也不少。”
莫炀手里夹着烟,抽得意兴阑珊。夜晚的风肆意,将他手上的烟头吹得星火发红。莫炀猛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被风吹散。
他是让林馥馥上了楼才来抽那么一口的,自从在她面前保证不抽烟,他就一直没有再抽过。就想着,今晚破一次戒。
年少时抽烟其实颇有点逆反的心里。
现在呢?
莫炀也不知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他特地站在迎风口,让寒风拍在自己的身上、脸上。
那时候心里不敢忤逆母亲的严肃教导,所以背地里学会了抽烟这个东西,算是一种变相的反抗。但莫炀一直也没有让母亲知道自己会抽烟一事,前些日子说起,莫炀才知道林馥馥一直知道他会抽烟。
她说她好像懂他为什么要抽烟,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为了耍酷抽烟,但其实一直都不酷,她说:“莫炀,你以后心里有什么心事就告诉我吧,别抽烟好不好呀?我不喜欢你抽烟。”
她总是用软软甜甜的声音哄他,哄得他晕头转向,哄得他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
这支烟其实才抽了一半,莫炀伸手摸了摸那把二胡,对先生说:“是把好琴。”
先生找到知音,笑着说:“这把琴跟了我十年,当年我妈砸锅卖铁花了大价钱给我买的营生,的确是挺不错的一把琴。”
说到琴,莫炀想起家里那台老式的钢琴,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架钢琴。
于芳芳当年买这架钢琴的时候特地带莫炀去看了价格,她说:“学好琴,以后你能把买琴的钱挣回来。说到挣钱其实最庸俗,但人又免不了庸俗。阿炀,我希望你的人生有所成就,不要走我老路。”
这句话不知为何莫炀一直记得。
他记得这句话的原因不是因为想要感谢母亲这句话,而是想着有一天反驳她:“我不想有任何成就,只想过得简简单单。”
但这句话莫炀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说出口。
现在,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莫炀眯着眼抽了一口烟,接过先生手上的这把琴,继而把手上尚为燃尽的烟放在一旁,他道:“我来献丑一曲。”
等这一曲拉完,他放在一旁的烟早已经燃尽。
林馥馥就站在不远。
莫炀把二胡交还给先生后朝林馥馥走来,轻声问她:“怎么了?”
林馥馥说:“我听到琴声就下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在拉二胡。”
“闲得慌。”莫炀淡笑说。
人虽然看似在笑,但好像并没有什么笑意,林馥馥感受到的只是孤寂的容颜。
不远处摆着几张牌桌,莫易云正招呼着一些亲朋在打牌,谈笑风生。
守夜的晚上不可能一直干坐着,打牌到通宵是常事,莫易云认识的朋友多,最会招呼这种事情。
时间尚早,莫炀重新牵着林馥馥的手,他说:“我带你去酒店休息吧。”
他不该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屋子里的。
这里,多少有些让人忌讳。
但其实林馥馥的心里一点都不害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摇摇头,“不要,我要在这里陪你。”
“我晚上要在楼下守着。”他的意思是不能陪她在楼上睡觉了。
林馥馥点点头,“我知道,我也在楼下陪你。”
“傻瓜。”
林馥馥拉着莫炀的手,他的手真的太冰冷了。
她忍不住板着脸对他说:“你多穿点衣服好不好?小心感冒了呀。”
林馥馥早上来的时候特地给莫炀带了一件羽绒服,有大大的毛领,看起来特别能够保暖,但是他却不穿。
莫炀点点头,“等会儿就穿。”
= = =
屋内总是要暖和许多的。
这是莫炀的卧室,但是莫炀很少在这里住。这里也早装修一新,根本看不出他幼时生活过的痕迹。但是书桌前摆放着一张照片,是莫炀和他妈妈的合照,看样子,那时候的莫炀不过也才五六岁的样子。
从莫炀和他妈的相处看来,其实一直没有太多的亲昵。儿时的莫炀总是会很依赖母亲,那时候两三岁,无论母亲怎么打他骂他,他总是会伸手扑进母亲的怀里。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母子的本能被渐渐弱化。
林馥馥洗漱完毕浑身暖呼呼的,她把莫炀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怀里,说是让他取暖。
莫炀的手很大,好像一掐就能将她的腰给掐断了似的。
“晚上吃饱了吗?”
林馥馥点点头。
今晚莫家摆了七大桌,算起来,吃饭的人就有七十余人,很是热闹。
不知为何,丧葬时总是无比热闹的。平日里无人问津的于芳芳,也不知道哪里多出来那么多的亲朋好友,这似乎成了中国丧葬习俗的一种通病。
莫炀也洗漱了一番,整个人从浴室出来之后精神看起来也好了许多。
林馥馥把带来的保暖内衣都让他穿上,又让他穿上厚厚的毛衣,外面再套一件羽绒服。这样,她就放心满意了。
莫炀低头看着自己这一身行头,忍不住把林馥馥拥入怀中抱了抱。
他是有些庆幸的,庆幸带她来了。
两人重新下了楼。
莫炀给林馥馥搬了一张躺椅,两人就坐在烤炉前。
有了烤炉,暖意倍增。
期间有人前来打招呼,但林馥馥都不认识,只能拿出手机来翻了翻朋友圈,第一条翻到的就是武冬旭的:【人有旦夕祸福。】
于是林馥馥试着多去喜欢这里,多发现发现这里的美好之处。很快她发现,这里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
到的时候莫家门口已经摆上了花圈,昨天就有人送过来了一些。
莫家在州南市的房子也是自建房,但其实比烽市的房子要更老旧一些。也是这两年的时候经过一轮翻新,里面的装修焕然一新。
在丧葬习俗上,州南市和烽市差不多,都是需要选择一个适合下葬的日子先火化然后再下葬。在此期间,一些信奉之人会请一些道士先生念经做法。
林馥馥记忆里还是小时候参加的葬礼,印象最深的则是她曾祖母的葬礼。曾祖母高寿,享年96岁,走的时候十分安详。林爸爸说曾祖母是睡着的时候走的,无病无痛。
进入莫家正门,里面早已经摆起了灵堂。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没有戴口罩也没有戴墨镜,大大方方的样子。
林馥馥看了眼正中间于芳芳的黑白照片,下意识颔了颔首。转眼,林馥馥便看到了莫炀的爸爸。
“莫叔叔。”林馥馥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
莫易云朝林馥馥点了点头。
从新闻媒体上,莫易云早早便得知儿子和林馥馥确认了关系,但却从未跟他提及。
年过五旬的莫易云保养地十分年轻,是那种让人看不出年龄的样子。
林馥馥不免将莫叔叔与自己的爸爸林建安作比较,她爸爸这辈子勤苦劳作,脸上早已经爬上了皱纹,黑发间也不知何时染上了白。可莫叔叔不同,他梳着精致的三七分,如同海报上的靓丽型男。
莫易云也尝试着跟莫炀打招呼,只是莫炀从头至尾未曾拿正眼看过他一眼。
陈坤山闻讯而来,一脸询问地目光看着朱嘉上。
朱嘉上一脸为难,陈坤山轻叹了一口气。
当了莫炀十年的经纪人,这个时候的陈坤山却比莫易云更加心疼莫炀。
第62章 (*^▽^*)
入夜后的州南市比烽市要更加冷一些, 近几日虽然都是艳阳天, 但到深夜, 温度常常只有零下三四度。
莫炀要守夜。
接连几个晚上莫炀都要守在于芳芳的灵柩前, 一夜不可睡眠。
这一个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林馥馥给家里打了电话, 把于芳芳去世的消息跟妈妈说了。
那头的薛白梅十分震惊, 问:“你现在在州南市?”
“嗯,我早上随莫炀来的。”林馥馥没有隐瞒。
薛白梅叹了口气,“哎, 好吧。你在那边懂事点,该帮忙的要帮忙, 别给人家添乱知道吗?”
“嗯,我知道。”但事实上,林馥馥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上什么忙。从中午过来到现在, 她一直跟在莫炀的身边,莫炀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的手,他也不让她干任何事情。只是到了晚上的时候, 莫炀带着她到了他的房间,他让她洗漱休息。
林馥馥并没有说于芳芳是自杀的,但那头的薛白梅似乎也猜到了一二,说:“你于阿姨这辈子活得很压抑,走了或许更轻松一些吧。我和你爸过两天也来送一送。”
做了多年的邻居,最后一程是要送的。
林馥馥和妈妈又说了几句,然后给自己的主管打了个电话请假。
这些日子她无论如何是要陪在莫炀身边的。
请假很顺利,主管并没有多问什么。
一通忙活完, 楼下响起道士先生做法的声音。
林馥馥依稀记得,当年在曾祖母的灵堂前,亦是这般的声音。有拉二胡的,有吹唢呐的,还有弹琵琶的。那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懂,但是对这些乐器十分好奇。
没多久,楼下的二胡声变了。
林馥馥循声下楼,就见莫炀手中拿着一把二胡。
他穿得依旧单薄,微微低垂着头,一手拿弓,一手按着琴弦。
这是一首什么曲子林馥馥不懂,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听着。
曲调很是欢快,似乎难度也很高,一下子将人带离守灵的严肃气氛。
这二胡是一名先生的,眼下二胡由莫炀在拉,先生则站在一旁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莫炀,眼底似乎是赞叹。
林馥馥依稀记得,二胡是莫炀前一段时间才刚学的,他学生时代并没有学过这个乐器。今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本是和先生在一起抽烟的,无意间知道先生也做了十年的法事。年龄一说,竟和莫炀同龄,都是二十六岁。
先生说:“小时候家里困苦,被母亲逼着学拉琴,这样跟着做一场法事酬劳也不少。”
莫炀手里夹着烟,抽得意兴阑珊。夜晚的风肆意,将他手上的烟头吹得星火发红。莫炀猛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被风吹散。
他是让林馥馥上了楼才来抽那么一口的,自从在她面前保证不抽烟,他就一直没有再抽过。就想着,今晚破一次戒。
年少时抽烟其实颇有点逆反的心里。
现在呢?
莫炀也不知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他特地站在迎风口,让寒风拍在自己的身上、脸上。
那时候心里不敢忤逆母亲的严肃教导,所以背地里学会了抽烟这个东西,算是一种变相的反抗。但莫炀一直也没有让母亲知道自己会抽烟一事,前些日子说起,莫炀才知道林馥馥一直知道他会抽烟。
她说她好像懂他为什么要抽烟,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为了耍酷抽烟,但其实一直都不酷,她说:“莫炀,你以后心里有什么心事就告诉我吧,别抽烟好不好呀?我不喜欢你抽烟。”
她总是用软软甜甜的声音哄他,哄得他晕头转向,哄得他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
这支烟其实才抽了一半,莫炀伸手摸了摸那把二胡,对先生说:“是把好琴。”
先生找到知音,笑着说:“这把琴跟了我十年,当年我妈砸锅卖铁花了大价钱给我买的营生,的确是挺不错的一把琴。”
说到琴,莫炀想起家里那台老式的钢琴,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架钢琴。
于芳芳当年买这架钢琴的时候特地带莫炀去看了价格,她说:“学好琴,以后你能把买琴的钱挣回来。说到挣钱其实最庸俗,但人又免不了庸俗。阿炀,我希望你的人生有所成就,不要走我老路。”
这句话不知为何莫炀一直记得。
他记得这句话的原因不是因为想要感谢母亲这句话,而是想着有一天反驳她:“我不想有任何成就,只想过得简简单单。”
但这句话莫炀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说出口。
现在,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莫炀眯着眼抽了一口烟,接过先生手上的这把琴,继而把手上尚为燃尽的烟放在一旁,他道:“我来献丑一曲。”
等这一曲拉完,他放在一旁的烟早已经燃尽。
林馥馥就站在不远。
莫炀把二胡交还给先生后朝林馥馥走来,轻声问她:“怎么了?”
林馥馥说:“我听到琴声就下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在拉二胡。”
“闲得慌。”莫炀淡笑说。
人虽然看似在笑,但好像并没有什么笑意,林馥馥感受到的只是孤寂的容颜。
不远处摆着几张牌桌,莫易云正招呼着一些亲朋在打牌,谈笑风生。
守夜的晚上不可能一直干坐着,打牌到通宵是常事,莫易云认识的朋友多,最会招呼这种事情。
时间尚早,莫炀重新牵着林馥馥的手,他说:“我带你去酒店休息吧。”
他不该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屋子里的。
这里,多少有些让人忌讳。
但其实林馥馥的心里一点都不害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摇摇头,“不要,我要在这里陪你。”
“我晚上要在楼下守着。”他的意思是不能陪她在楼上睡觉了。
林馥馥点点头,“我知道,我也在楼下陪你。”
“傻瓜。”
林馥馥拉着莫炀的手,他的手真的太冰冷了。
她忍不住板着脸对他说:“你多穿点衣服好不好?小心感冒了呀。”
林馥馥早上来的时候特地给莫炀带了一件羽绒服,有大大的毛领,看起来特别能够保暖,但是他却不穿。
莫炀点点头,“等会儿就穿。”
= = =
屋内总是要暖和许多的。
这是莫炀的卧室,但是莫炀很少在这里住。这里也早装修一新,根本看不出他幼时生活过的痕迹。但是书桌前摆放着一张照片,是莫炀和他妈妈的合照,看样子,那时候的莫炀不过也才五六岁的样子。
从莫炀和他妈的相处看来,其实一直没有太多的亲昵。儿时的莫炀总是会很依赖母亲,那时候两三岁,无论母亲怎么打他骂他,他总是会伸手扑进母亲的怀里。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母子的本能被渐渐弱化。
林馥馥洗漱完毕浑身暖呼呼的,她把莫炀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怀里,说是让他取暖。
莫炀的手很大,好像一掐就能将她的腰给掐断了似的。
“晚上吃饱了吗?”
林馥馥点点头。
今晚莫家摆了七大桌,算起来,吃饭的人就有七十余人,很是热闹。
不知为何,丧葬时总是无比热闹的。平日里无人问津的于芳芳,也不知道哪里多出来那么多的亲朋好友,这似乎成了中国丧葬习俗的一种通病。
莫炀也洗漱了一番,整个人从浴室出来之后精神看起来也好了许多。
林馥馥把带来的保暖内衣都让他穿上,又让他穿上厚厚的毛衣,外面再套一件羽绒服。这样,她就放心满意了。
莫炀低头看着自己这一身行头,忍不住把林馥馥拥入怀中抱了抱。
他是有些庆幸的,庆幸带她来了。
两人重新下了楼。
莫炀给林馥馥搬了一张躺椅,两人就坐在烤炉前。
有了烤炉,暖意倍增。
期间有人前来打招呼,但林馥馥都不认识,只能拿出手机来翻了翻朋友圈,第一条翻到的就是武冬旭的:【人有旦夕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