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81节
朱嘉上也注意到家里亮着灯,顺口问:“小林妹妹在啊?”
莫炀“嗯”了一声,单单一个语气词,也听得出来心情似乎很好的样子。
朱嘉上口里嚼着槟榔,跟着车内的音响哼着歌,笑说:“有人等着的滋味真好啊。”
水湘谢这一代属于豪宅,各种绿化建设地无人能及。可即便是建设地再好,也无法填满人内心的空虚和寂寞。
朱嘉上他今年也二十六岁了,工作忙归忙,但是他跟着莫炀倒是没有什么压力,所以挺开心。但是在外久了难免会想家,想到家就会想起家中的温暖,那温暖是家人制造的。
莫炀的情况不同,看似自幼习惯了独立,可一旦有个柔软触及他的心底,他便会沦陷。林馥馥就是莫炀的那个柔软。
车辆缓缓在家门口停下。
莫炀跨下了车,脸上还带着些许的疲惫。
今晚一轮弯月挂在高空中,繁星点点。
朱嘉上直接坐在车上没有下来,他滑下驾驶座的车窗,单手撑在上面对莫炀说:“明儿个中午我来接您,学校那边是下午彩排。”
莫炀点点头,“你回去路上小心。”
“嗯,那是必须。”
等莫炀下了车,朱嘉上转而吐了嘴里的槟榔点了烟。
莫炀戒烟已经有一段时间,平日里当他的面抽烟他也不会说什么,但今晚不同,他要回来,他怕自己身上沾染了烟味林馥馥会不喜欢,所以也霸道的不让朱嘉上在车上抽烟。
正如莫炀所料那般,林馥馥还真的睡着了。他快速地在玄关换了鞋,继而轻手轻脚朝沙发走去。
早前林馥馥在看的那部电影早已经放完,眼下不知是哪一部电影在放送。灯光昏暗,零星有些声音从电视音响里传来。
空旷且足有两百平的客厅,却因为沙发上握着的这人显得无比温暖。
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平凡无奇的晚上,却让莫炀的内心酥软成一片。他不忍打扰,走到林馥馥面前蹲下来看着她。
从腊月初九到腊月二十四,这一转眼他和她两个人分开也已经有两周的时间。虽然两个人每天都会视频聊天,但到底和面对面见面不同。
莫炀想极了她,想到她身上的软糯,想到她身上的香甜,想到她抱着他娇娇地撒娇,他就想放下一切回来。
总是有那么些时候,莫炀总想着半夜回来清晨离开,哪怕只能见面相处那么一两个小时都好。可这段时间高强度的宣传,有心无力,往往一天几个地方跑,一到休息的时间,他人坐在椅子上都闭着眼睛能睡着。
林馥馥睡在沙发上不算舒服,她动了动身子,试图调整一下睡姿。可不知是莫炀的气息太霸道还是心有灵犀,她幽幽睁开眼睛。
莫炀就在眼前,唇角带着淡淡笑意。
林馥馥有那么片刻失神,随即反应过来准备坐起来,不料莫炀却直接覆了过来。
他轻轻压在她的身上,埋在她身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熟悉的味道,让他沉沦、深陷。
林馥馥渐渐清醒过来,她伸手揉了揉一下眼睛,继而双手勾住莫炀的脖子。
许是刚睡醒的原因,她的声音低低的,小声地说:“你刚回来的吗。”
“有一会儿了。”他想到上次她也在沙发上睡着,他本打算把她抱到楼上去睡却将她弄醒了,所以这次才没有这么做。本想着,就让她睡吧,她什么时候醒了,他就再抱她上楼。
林馥馥的双手在莫炀发尾打转,刺刺短短的发又较之前来说理短了些。
剪短发似乎会上瘾,莫炀理发也简单,自己拿着剃刀一推,根本不需要劳烦发型师。
“现在几点钟啦?”林馥馥问。
莫炀回答:“两点了。”
两人说话的声音都很轻,呵气似的。
额抵着额,静静地享受着分别后重聚的这份亲昵。
早些日子的时候两个人久别之后重聚时相处多少都会有短暂的疏离,但现在不同,彼此之间原来越亲密,似乎也渐渐地将对方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当中。
林馥馥的小手也不怎么老实,先是在莫炀发尾打转转,而后又来到他的耳垂上轻轻捏着。
耳朵上的温度似乎总是要比其他地方要冰凉一些。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夜宵?”她问。
莫炀点点头,“嗯。”
“那你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
“吃你。”
话刚说完,莫炀就低头吻住了林馥馥的双唇。
这是一个温柔多情的吻,是两个人小别胜新婚后的缠绵。
电视背景已经变成一部电影的片尾曲,是what is a youth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比蜜还甜,比胆还苦,
love is a past time and never will pall
爱虽磨人,却永不走味。”
林馥馥最近一次听这首歌是在盛夏,她喜欢极了这首歌的旋律,也喜欢这首歌的歌词。
那时候的她从不敢奢望自己会和莫炀走到现在,这首歌就像是她的心情,有些忧伤又带着些许的期待。
他们缓缓开始这个吻,又缓缓结束。
莫炀抬起头,笑着说:“开胃餐还不错。”
他笑得可真好看,柔情似水的双眼里全是她。
林馥馥一手勾着他的脖颈,一手轻轻摩挲着他的脸庞,难得开口:“还要亲。”
这句话像是一把燎原之火,彻底点燃莫炀。他低头,温柔慢慢转为狂热。
第74章 (*^▽^*)
林馥馥的生物钟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的时候准时醒来, 根本不需要闹钟。但她总是喜欢赖床, 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起床的。
今天是周二, 虽然莫炀难得回来, 但不代表林馥馥不去上班。虽然林馥馥是挺不想去上班的, 但前段时间已经请了那么长时间的年假, 现在她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请假。
请假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和男朋友两周时间没见想腻歪在一起?这个理由在林馥馥自己的心里都觉得罪恶。
莫炀还沉睡着。
昨晚睡得迟,加之他现在放松,所以一夜好眠。他的睡姿依旧十分霸道, 双手抱着林馥馥不说,恨不得双脚都要缠着她。可这样的睡姿对林馥馥来说却不怎么美妙, 她简直要难受死啦,所以每到半夜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性地伸手推开他。可不知道怎么的,他又能重新把她捞回来抱在怀里, 而且还抱得紧紧的。
林馥馥醒后拿出手机刷了一下。
她背对着他,动作很轻很轻的,谁料莫炀还是醒了。他从背后抱着她, 把手臂收紧,将她箍在怀里。
被子底下两个人肌肤相亲,林馥馥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裸.着身子睡觉。但他在身边,她也没有什么机会把衣服穿上。
于是大清早的,林馥馥感觉到一股火热。她默默收起手机,假装重新睡觉。可哪里让她躲得过去,她刚好背对着他,最适合他从后面来。
莫炀轻轻咬着林馥馥的后颈, 双手抱着她的腰又紧又有力。
融成一体的那一瞬间,两人皆是轻轻地闷哼了一声,是到了极致的舒服和满足。
……
最后的时候林馥馥只能求莫炀快点,不然上班真的要迟到了。
她到浴室简单地洗了个澡,顺便简单地化了一个妆。看到脖子上的吻痕时只能无奈地拿遮瑕膏去阻挡,早知道就带高领的毛衣来了,她就知道他肯定要在她身上留下那么一些大大小小的印子。
林馥馥正化好妆,却见莫炀走进了浴室准备洗漱。她疑惑问他:“你不是下午才去学校吗?怎么那么早起床?”
“送你。”
“不用的。”她伸手推他回去,“你再去睡会儿,我上班自己去就是啦。”
“想送你去。”他反过手来将她抱在怀里。
林馥馥正对着镜子,莫炀就在她的身后。
镜子里的她似乎较以前来说多了一些女人味,但这张脸还是太可爱了些,莫炀在她的身边总是有种大野狼要欺负小兔子的感觉。
莫炀闻着林馥馥身上沐浴过后的香甜,问:“晚上校庆你来么?”
林馥馥摇摇头,“我倒是想来呢,可是母校六十周年的校庆啊,没有入场券还进不去,你说气人不气人?”
今年的烽市一中校庆因为莫炀要到场早就传得沸沸扬扬的,林馥馥已经不是学生是感受不到学校里学生的热情和激动。现在学校已经放了寒假,但因为知道莫炀学长会过来,估计大部分的学生都会返校来参加校庆。
除了本届的学生,往届的优秀校友还有特邀校友都将到场参加校庆,可见会有多热闹。
故而学校特地准备了入场券,要凭券才能入场,避免杂七杂八的人进入学校,也是为了避免到时候造成混乱。
莫炀闻言笑,“想要入场券啊?我有。”
林馥馥没好气地看他一眼,“行啦,知道您是优秀校友。”
同一所学校又是同届同学,虽然莫炀的优秀让林馥馥觉得骄傲,但也让她觉得有些许自卑。人们都说两个人在一起要三观一致才能长久,林馥馥不想永远都仰望他,所以她才想着去竞争主编助理一职,想要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这些莫炀是全然不知的,毕竟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优秀的人。他活到这个年头,一步一步走来,并非一步登天,所以不浮躁,也不会傲气。
可在外界看来,莫炀就是一个天之骄子。
莫炀啄了啄林馥馥的脸颊,哄着说:“你求我啊,求我我就给你入场券。”
林馥馥还偏不求了。
= = =
两人一同出门。
莫炀收拾起来总是很快,刷个牙,随意用清水洗了把脸,护肤品也不擦,简直不像是一个明星。
他执意要送林馥馥去上班,她嘴里拒绝,但心里其实很高兴。这样的日子总是希望多一些才好。
路上照例是要买早餐的,但林馥馥想了一圈竟然没有一点胃口,甚至想到早餐的时候还有点反胃。最后索性就买了一杯豆浆填胃,实在被莫炀扰地没有办法,她又要了一个甜甜的高粱包。
莫炀重新启动了车,不免问她:“别跟我说你最近都不吃早餐?”
林馥馥一脸无辜,“就是今天早上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呢,没什么胃口。”
“没胃口也要吃点,一个大早上工作,胃里没点东西怎么成。”
莫炀“嗯”了一声,单单一个语气词,也听得出来心情似乎很好的样子。
朱嘉上口里嚼着槟榔,跟着车内的音响哼着歌,笑说:“有人等着的滋味真好啊。”
水湘谢这一代属于豪宅,各种绿化建设地无人能及。可即便是建设地再好,也无法填满人内心的空虚和寂寞。
朱嘉上他今年也二十六岁了,工作忙归忙,但是他跟着莫炀倒是没有什么压力,所以挺开心。但是在外久了难免会想家,想到家就会想起家中的温暖,那温暖是家人制造的。
莫炀的情况不同,看似自幼习惯了独立,可一旦有个柔软触及他的心底,他便会沦陷。林馥馥就是莫炀的那个柔软。
车辆缓缓在家门口停下。
莫炀跨下了车,脸上还带着些许的疲惫。
今晚一轮弯月挂在高空中,繁星点点。
朱嘉上直接坐在车上没有下来,他滑下驾驶座的车窗,单手撑在上面对莫炀说:“明儿个中午我来接您,学校那边是下午彩排。”
莫炀点点头,“你回去路上小心。”
“嗯,那是必须。”
等莫炀下了车,朱嘉上转而吐了嘴里的槟榔点了烟。
莫炀戒烟已经有一段时间,平日里当他的面抽烟他也不会说什么,但今晚不同,他要回来,他怕自己身上沾染了烟味林馥馥会不喜欢,所以也霸道的不让朱嘉上在车上抽烟。
正如莫炀所料那般,林馥馥还真的睡着了。他快速地在玄关换了鞋,继而轻手轻脚朝沙发走去。
早前林馥馥在看的那部电影早已经放完,眼下不知是哪一部电影在放送。灯光昏暗,零星有些声音从电视音响里传来。
空旷且足有两百平的客厅,却因为沙发上握着的这人显得无比温暖。
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平凡无奇的晚上,却让莫炀的内心酥软成一片。他不忍打扰,走到林馥馥面前蹲下来看着她。
从腊月初九到腊月二十四,这一转眼他和她两个人分开也已经有两周的时间。虽然两个人每天都会视频聊天,但到底和面对面见面不同。
莫炀想极了她,想到她身上的软糯,想到她身上的香甜,想到她抱着他娇娇地撒娇,他就想放下一切回来。
总是有那么些时候,莫炀总想着半夜回来清晨离开,哪怕只能见面相处那么一两个小时都好。可这段时间高强度的宣传,有心无力,往往一天几个地方跑,一到休息的时间,他人坐在椅子上都闭着眼睛能睡着。
林馥馥睡在沙发上不算舒服,她动了动身子,试图调整一下睡姿。可不知是莫炀的气息太霸道还是心有灵犀,她幽幽睁开眼睛。
莫炀就在眼前,唇角带着淡淡笑意。
林馥馥有那么片刻失神,随即反应过来准备坐起来,不料莫炀却直接覆了过来。
他轻轻压在她的身上,埋在她身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熟悉的味道,让他沉沦、深陷。
林馥馥渐渐清醒过来,她伸手揉了揉一下眼睛,继而双手勾住莫炀的脖子。
许是刚睡醒的原因,她的声音低低的,小声地说:“你刚回来的吗。”
“有一会儿了。”他想到上次她也在沙发上睡着,他本打算把她抱到楼上去睡却将她弄醒了,所以这次才没有这么做。本想着,就让她睡吧,她什么时候醒了,他就再抱她上楼。
林馥馥的双手在莫炀发尾打转,刺刺短短的发又较之前来说理短了些。
剪短发似乎会上瘾,莫炀理发也简单,自己拿着剃刀一推,根本不需要劳烦发型师。
“现在几点钟啦?”林馥馥问。
莫炀回答:“两点了。”
两人说话的声音都很轻,呵气似的。
额抵着额,静静地享受着分别后重聚的这份亲昵。
早些日子的时候两个人久别之后重聚时相处多少都会有短暂的疏离,但现在不同,彼此之间原来越亲密,似乎也渐渐地将对方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当中。
林馥馥的小手也不怎么老实,先是在莫炀发尾打转转,而后又来到他的耳垂上轻轻捏着。
耳朵上的温度似乎总是要比其他地方要冰凉一些。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夜宵?”她问。
莫炀点点头,“嗯。”
“那你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
“吃你。”
话刚说完,莫炀就低头吻住了林馥馥的双唇。
这是一个温柔多情的吻,是两个人小别胜新婚后的缠绵。
电视背景已经变成一部电影的片尾曲,是what is a youth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比蜜还甜,比胆还苦,
love is a past time and never will pall
爱虽磨人,却永不走味。”
林馥馥最近一次听这首歌是在盛夏,她喜欢极了这首歌的旋律,也喜欢这首歌的歌词。
那时候的她从不敢奢望自己会和莫炀走到现在,这首歌就像是她的心情,有些忧伤又带着些许的期待。
他们缓缓开始这个吻,又缓缓结束。
莫炀抬起头,笑着说:“开胃餐还不错。”
他笑得可真好看,柔情似水的双眼里全是她。
林馥馥一手勾着他的脖颈,一手轻轻摩挲着他的脸庞,难得开口:“还要亲。”
这句话像是一把燎原之火,彻底点燃莫炀。他低头,温柔慢慢转为狂热。
第74章 (*^▽^*)
林馥馥的生物钟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的时候准时醒来, 根本不需要闹钟。但她总是喜欢赖床, 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起床的。
今天是周二, 虽然莫炀难得回来, 但不代表林馥馥不去上班。虽然林馥馥是挺不想去上班的, 但前段时间已经请了那么长时间的年假, 现在她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请假。
请假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和男朋友两周时间没见想腻歪在一起?这个理由在林馥馥自己的心里都觉得罪恶。
莫炀还沉睡着。
昨晚睡得迟,加之他现在放松,所以一夜好眠。他的睡姿依旧十分霸道, 双手抱着林馥馥不说,恨不得双脚都要缠着她。可这样的睡姿对林馥馥来说却不怎么美妙, 她简直要难受死啦,所以每到半夜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性地伸手推开他。可不知道怎么的,他又能重新把她捞回来抱在怀里, 而且还抱得紧紧的。
林馥馥醒后拿出手机刷了一下。
她背对着他,动作很轻很轻的,谁料莫炀还是醒了。他从背后抱着她, 把手臂收紧,将她箍在怀里。
被子底下两个人肌肤相亲,林馥馥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裸.着身子睡觉。但他在身边,她也没有什么机会把衣服穿上。
于是大清早的,林馥馥感觉到一股火热。她默默收起手机,假装重新睡觉。可哪里让她躲得过去,她刚好背对着他,最适合他从后面来。
莫炀轻轻咬着林馥馥的后颈, 双手抱着她的腰又紧又有力。
融成一体的那一瞬间,两人皆是轻轻地闷哼了一声,是到了极致的舒服和满足。
……
最后的时候林馥馥只能求莫炀快点,不然上班真的要迟到了。
她到浴室简单地洗了个澡,顺便简单地化了一个妆。看到脖子上的吻痕时只能无奈地拿遮瑕膏去阻挡,早知道就带高领的毛衣来了,她就知道他肯定要在她身上留下那么一些大大小小的印子。
林馥馥正化好妆,却见莫炀走进了浴室准备洗漱。她疑惑问他:“你不是下午才去学校吗?怎么那么早起床?”
“送你。”
“不用的。”她伸手推他回去,“你再去睡会儿,我上班自己去就是啦。”
“想送你去。”他反过手来将她抱在怀里。
林馥馥正对着镜子,莫炀就在她的身后。
镜子里的她似乎较以前来说多了一些女人味,但这张脸还是太可爱了些,莫炀在她的身边总是有种大野狼要欺负小兔子的感觉。
莫炀闻着林馥馥身上沐浴过后的香甜,问:“晚上校庆你来么?”
林馥馥摇摇头,“我倒是想来呢,可是母校六十周年的校庆啊,没有入场券还进不去,你说气人不气人?”
今年的烽市一中校庆因为莫炀要到场早就传得沸沸扬扬的,林馥馥已经不是学生是感受不到学校里学生的热情和激动。现在学校已经放了寒假,但因为知道莫炀学长会过来,估计大部分的学生都会返校来参加校庆。
除了本届的学生,往届的优秀校友还有特邀校友都将到场参加校庆,可见会有多热闹。
故而学校特地准备了入场券,要凭券才能入场,避免杂七杂八的人进入学校,也是为了避免到时候造成混乱。
莫炀闻言笑,“想要入场券啊?我有。”
林馥馥没好气地看他一眼,“行啦,知道您是优秀校友。”
同一所学校又是同届同学,虽然莫炀的优秀让林馥馥觉得骄傲,但也让她觉得有些许自卑。人们都说两个人在一起要三观一致才能长久,林馥馥不想永远都仰望他,所以她才想着去竞争主编助理一职,想要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这些莫炀是全然不知的,毕竟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优秀的人。他活到这个年头,一步一步走来,并非一步登天,所以不浮躁,也不会傲气。
可在外界看来,莫炀就是一个天之骄子。
莫炀啄了啄林馥馥的脸颊,哄着说:“你求我啊,求我我就给你入场券。”
林馥馥还偏不求了。
= = =
两人一同出门。
莫炀收拾起来总是很快,刷个牙,随意用清水洗了把脸,护肤品也不擦,简直不像是一个明星。
他执意要送林馥馥去上班,她嘴里拒绝,但心里其实很高兴。这样的日子总是希望多一些才好。
路上照例是要买早餐的,但林馥馥想了一圈竟然没有一点胃口,甚至想到早餐的时候还有点反胃。最后索性就买了一杯豆浆填胃,实在被莫炀扰地没有办法,她又要了一个甜甜的高粱包。
莫炀重新启动了车,不免问她:“别跟我说你最近都不吃早餐?”
林馥馥一脸无辜,“就是今天早上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呢,没什么胃口。”
“没胃口也要吃点,一个大早上工作,胃里没点东西怎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