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改革
从此以后,细川辉元便被安排到会同馆居住,因为吉田宗桂还曾被嘉靖皇帝的封为御医,所以有了这层关系,时不时的还可以入宫觐见一下嘉靖皇帝,彼此谈谈心,聊聊天。一些超越现代的新想法、新思路,让嘉靖皇帝茅塞顿开,比以往更加的英明苛查。给予细川辉元的赏赐也越来越厚重,并借着皇帝的恩宠,细川辉元经常可以走访各处的达官贵人。
其中,着重交好的有裕王朱载垕,内阁次辅徐阶,翰林院学士张居正等等。着重给他们讲述日本皇权如何沦落(指幕府权利),百姓如何疾苦,并隐晦的提出明王朝的各种矛盾和危机,特别是严嵩专政、朝纲颓废、官吏腐败、“南倭北虏”之患、土地兼并造成民不聊生之苦。对于这些诟病,细川辉元结合后世的经验提出改善的可行性办法,供他们参考和讨论。
现在的朱载垕刚刚二十岁,正值青年,思想进步,乐于开拓进取,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就是未来的隆庆皇帝。
可惜少年的时候因其母亲杜康妃失宠,自己又非长子,所以很少得到父爱。所谓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幼年的经历使朱载垕较多地接触到社会生活各方面,了解到明王朝的各种矛盾和危机,使他在登基前关心朝局,并对他登基后处理政务有着较大的影响。后来倚靠高拱、陈以勤、张居正等大臣的尽力辅佐,实行革弊施新的政策,海内外得到大治,史称隆庆新政。唯独因为他沉迷媚药,也服这些媚药助兴,导致荒于政事。因此朱载垕在位6年,因病去世,终年36岁。庙号穆宗,谥号契天隆道渊懿宽仁显文光武纯德弘孝庄皇帝。葬于十三陵昭陵,后传于位朱翊钧。明穆宗宽仁大度,勤俭爱民,留心边陲之事,处理都恰到好处,可以称之为明主。
但是今世由于细川辉元的介入,已经从根本上杜绝了他的这种不良习惯。
三个月后,终于确定了汪直的归属,封汪直初授武德将军,骁骑尉,官拜水军正五品千户宣慰佥事。自从当初汪直归降后,朝野内是一片哗然,招降与剿灭的意见一直不统一。直到细川辉元提出了《明盗法典》与《私掠许可证》制度,让明朝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原来海盗还可以这么玩啊。战时作为义务兵,归属于国家军队用于作战,和平时期颁发《私掠许可证》,作为合法海盗抢掠目标国家,所得财货65%归国有,剩下35%归船队所得。若所得财货拒不上缴,则吊销营业执照,其它合法经营者可进行剿讨,所得按比例分成。
强制规定海上作业海盗必须遵守《明盗法典》,拒不执行者,群讨之。法典规定如下:
一、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为了防止贼首坐大)。
二、偷取同伙的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上。
三、严禁在船上赌博。
四、晚上8点准时熄灯。
五、不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每个人都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
六、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
七、临阵逃脱者死。
八、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严禁侵犯大明王朝的人民及领土利益,侵犯者死。
九、船队所得按劳分配:船长和军需长分两份,炮手、厨师、医生、水手长分1.5份,其他有职人员分1.25份,普通水手分1份,剩余份数存入“公共基金”。因公致残,根据伤残情况从“公共基金”内进行对等补偿。
十、官赎:若想回到故土安身立命,可凭官方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可根据缴纳税款获取对等勋爵。(俗称洗白白)
这项重大变革使得大明海域的众海盗措手不及,顿时体会到了“同行是冤家”这句至理名言,洗白的海盗第一件事就是剿灭海盗,如此合理化的缴获财货,想想都觉得好爽。那些想负隅顽抗的贼首们则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被手下的人哗变把他宰了,为啥?看看人家的《明盗法典》,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啊,还分钱分装备啊,最后还可以赎身买爵,享乐后半生好吧。更有海盗王汪直作为活字招牌,大明王朝很快就将明朝周边海盗剿灭的剿灭,招抚的招抚。
趁着成效如此卓著,细川辉元又提出《开海通商条例》,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永久解决。
但是这项提议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反对,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明祖有训“片板不准下海”的禁海令。二是触及到了沿海士绅豪商和贪官污吏的切身利益。
于是细川辉元又释放了一个大招《拆迁改造》,这下可炸翻天了,因为制度中明确指出可以拆地置换。要知道明朝自开国以来设立了特有的军事卫所制度,军队自己必须要屯田,进行自给自足,是明军的基本编制。屯田制度是明朝军队的根本制度之一,这项制度原本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造成流民失所,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军队赖以生存与供给的“军产”土地,也可以说是“国有资产”被权贵被既得利益阶层无良无度的霸占和巧取豪夺!此消彼长之势造成大明王朝最后沉疴积弊,消亡在历史长河之中,而后世的满清政府更是闭关锁国,最终被西方列强欺凌侮辱,造成中华民族长达百年的苦难史。
此时此刻,想起了后世的诗人晓桦,写给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诗句: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站阵
决胜负于城下
其中,着重交好的有裕王朱载垕,内阁次辅徐阶,翰林院学士张居正等等。着重给他们讲述日本皇权如何沦落(指幕府权利),百姓如何疾苦,并隐晦的提出明王朝的各种矛盾和危机,特别是严嵩专政、朝纲颓废、官吏腐败、“南倭北虏”之患、土地兼并造成民不聊生之苦。对于这些诟病,细川辉元结合后世的经验提出改善的可行性办法,供他们参考和讨论。
现在的朱载垕刚刚二十岁,正值青年,思想进步,乐于开拓进取,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就是未来的隆庆皇帝。
可惜少年的时候因其母亲杜康妃失宠,自己又非长子,所以很少得到父爱。所谓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幼年的经历使朱载垕较多地接触到社会生活各方面,了解到明王朝的各种矛盾和危机,使他在登基前关心朝局,并对他登基后处理政务有着较大的影响。后来倚靠高拱、陈以勤、张居正等大臣的尽力辅佐,实行革弊施新的政策,海内外得到大治,史称隆庆新政。唯独因为他沉迷媚药,也服这些媚药助兴,导致荒于政事。因此朱载垕在位6年,因病去世,终年36岁。庙号穆宗,谥号契天隆道渊懿宽仁显文光武纯德弘孝庄皇帝。葬于十三陵昭陵,后传于位朱翊钧。明穆宗宽仁大度,勤俭爱民,留心边陲之事,处理都恰到好处,可以称之为明主。
但是今世由于细川辉元的介入,已经从根本上杜绝了他的这种不良习惯。
三个月后,终于确定了汪直的归属,封汪直初授武德将军,骁骑尉,官拜水军正五品千户宣慰佥事。自从当初汪直归降后,朝野内是一片哗然,招降与剿灭的意见一直不统一。直到细川辉元提出了《明盗法典》与《私掠许可证》制度,让明朝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原来海盗还可以这么玩啊。战时作为义务兵,归属于国家军队用于作战,和平时期颁发《私掠许可证》,作为合法海盗抢掠目标国家,所得财货65%归国有,剩下35%归船队所得。若所得财货拒不上缴,则吊销营业执照,其它合法经营者可进行剿讨,所得按比例分成。
强制规定海上作业海盗必须遵守《明盗法典》,拒不执行者,群讨之。法典规定如下:
一、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为了防止贼首坐大)。
二、偷取同伙的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上。
三、严禁在船上赌博。
四、晚上8点准时熄灯。
五、不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每个人都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
六、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
七、临阵逃脱者死。
八、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严禁侵犯大明王朝的人民及领土利益,侵犯者死。
九、船队所得按劳分配:船长和军需长分两份,炮手、厨师、医生、水手长分1.5份,其他有职人员分1.25份,普通水手分1份,剩余份数存入“公共基金”。因公致残,根据伤残情况从“公共基金”内进行对等补偿。
十、官赎:若想回到故土安身立命,可凭官方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可根据缴纳税款获取对等勋爵。(俗称洗白白)
这项重大变革使得大明海域的众海盗措手不及,顿时体会到了“同行是冤家”这句至理名言,洗白的海盗第一件事就是剿灭海盗,如此合理化的缴获财货,想想都觉得好爽。那些想负隅顽抗的贼首们则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被手下的人哗变把他宰了,为啥?看看人家的《明盗法典》,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啊,还分钱分装备啊,最后还可以赎身买爵,享乐后半生好吧。更有海盗王汪直作为活字招牌,大明王朝很快就将明朝周边海盗剿灭的剿灭,招抚的招抚。
趁着成效如此卓著,细川辉元又提出《开海通商条例》,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永久解决。
但是这项提议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反对,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明祖有训“片板不准下海”的禁海令。二是触及到了沿海士绅豪商和贪官污吏的切身利益。
于是细川辉元又释放了一个大招《拆迁改造》,这下可炸翻天了,因为制度中明确指出可以拆地置换。要知道明朝自开国以来设立了特有的军事卫所制度,军队自己必须要屯田,进行自给自足,是明军的基本编制。屯田制度是明朝军队的根本制度之一,这项制度原本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造成流民失所,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军队赖以生存与供给的“军产”土地,也可以说是“国有资产”被权贵被既得利益阶层无良无度的霸占和巧取豪夺!此消彼长之势造成大明王朝最后沉疴积弊,消亡在历史长河之中,而后世的满清政府更是闭关锁国,最终被西方列强欺凌侮辱,造成中华民族长达百年的苦难史。
此时此刻,想起了后世的诗人晓桦,写给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诗句: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站阵
决胜负于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