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游戏[无限] 第161节
  前面开车的司机没忍住笑了出来,从后视镜里朝封霆看了一眼,用过来人的语气说:“小伙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赶紧回去好好策划策划,得给你媳妇一点儿惊喜才能把人骗回家去呀!”
  封霆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好,多谢师傅,我先想想该怎么骗。”
  第二天,余苏和胡苗出去买菜时路过一块招牌下面,心里再次涌起了一些淡淡的不安和紧张。
  在此之后,那些奇怪的感觉就像封霆他们所说的一样,消失不见了。
  封霆去辞了职,离职时间定在了半个月之后。
  这段时间里,余苏陪组织里的新人去了一次任务,而他们这个组织也在玩家圈里出名了。
  加上后来的两个新人,组织里一共就才九个人,可组织的老大已经通过了所有任务,还有整整五个玩家顺利完成了第十四场任务。
  凡是进入了这场任务的,一个都没死全活下来了。
  不论是从生还概率上来说,还是从组织里经验丰富的老玩家数量来说,这个小组织都成了玩家圈子里的一个焦点话题。
  论坛里的帖子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在谈论他们的,还有人找到了小区门外来,想要加入组织。
  余苏等人商量之后,决定成立起一个外围组织来。
  封霆,王大龙,洪华,白天,唐古,胡苗,以及余苏七个人才是团队的核心成员,而那些想要加入组织的,只能成为外围成员,暂时由新加入的那两个成员管理。
  反正最近也没什么事,余苏和王大龙他们就开始从报名的玩家里进行筛选,将初步合格的人挑出来,还要经过一次考验智力的面试,以及白天与唐古的武试。
  就算是这样,也选出了不少人来,组成了一个人数达到三十人的组织。
  在他们加入之前,余苏就先提醒过,一旦发现他们在现实里主动做出任何危害他人性命的行动,就会抢走他们的游戏资格。
  成员们几乎都答应得很爽快,而余苏和白天他们也因为找到了事情做而忙碌起来,日子过得既快又充实。
  余苏刚出任务时所产生的那些感觉完全没有再出现过,生活似乎重新回归正常,一切如常,安稳而平静。
  只等着下一场最终任务的到来。
  一晃就是半个多月过去,这天一早,胡苗就拉着余苏一起出门逛街,说是某品牌出了新款,得赶紧去买。
  余苏把林小安也叫上了,这个以前唯一的闺蜜,在余苏接触了app之后,其实就已经渐渐淡了下来。
  尤其是在林小安上次因为她而出了车祸之后,她就更是不敢再多和对方联系了。
  林小安约过她好几次,她都以最近有点忙而推辞了。对方当时在电话里的失落她听得很清楚,可她也没有办法,保护对方最好的办法就是离远点。
  而现在他们的组织有了名气,也开始发展起来了,她的任务也即将结束,想来不会再有那么多危险了。
  林小安接到她的电话,显得十分高兴,立刻便答应马上赶来,等人赶到之后,余苏看到她那身职业装,才想起她今天应该是在上班的。
  心里有些愧疚,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弥补。但好在还有个胡苗,三个女人一起聊天说笑,气氛很快就好了起来。
  余苏负责了今天所有的买单,反正她现在也不缺钱。
  三人在商场里逛了半天,从头到脚都换了新,还大包小包地提了很多东西,这才满足地分开。
  林小安是请假出来的,中午直接从商场打车回了公司去,余苏则和胡苗一起返回公寓。
  胡苗在前面打开门先走进去,余苏提着东西跟在后面,一进门就愣住了——
  大厅里的地板被铺上了一层地板纸,花纹是木头样式的那种,厅内的茶几和沙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很大的长方形木质餐桌,一些木椅环绕在其周围,上方的吊灯也换了个款式,厨房门关着,而那扇门竟然也变成了木质的。
  需要仔细看才能看出来,那是因为门上贴了贴纸。
  就连楼梯和二楼的房门,以及墙壁,也都贴上了以假乱真的木纹贴纸。
  客厅里多了一些原本没有的摆设,乍一看去,有些眼熟。
  余苏打量了一会儿,才猛然想起,这个场景,和她的第一场任务场景……有六七分相似!
  二楼的一间房轻轻打开,封霆穿着一件白衬衫,扣子开到第三颗,从房间里迈步走了出来。
  与此同时,先进门的胡苗从余苏手里抢走她提着的购物袋,一溜烟躲进了厨房。
  封霆缓缓地一步步从楼上走下来,一边向余苏笑说:“抱歉,尽力了,但只能还原成这样。”
  余苏已经猜到了他要做什么,伸手把后面的门给关了,站在原地没有动。
  封霆走过来,牵起她的双手,垂眸望着她的眼睛,慢慢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虽然不算什么美好的回忆,但很有意义。我也想不到什么浪漫动人的法子,这个主意还是唐古帮我出的。总之……当时系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给我们安排了未婚夫妻的身份。现在呢,你同意吗?小鱼,你愿意嫁给我吗?”
  余苏一时有点说不出话来。
  封霆望着她,笑说:“你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把户口迁到我的户口本上,一个是我迁到你那里去,你选一个。”
  余苏:“……”
  这时候,厨房的门被打开了一些,白天探了个头出来,将装着一对鹦鹉的笼子朝地上轻轻一放,又缩回头去。
  然后,封霆打了个响指。
  那对鹦鹉脑袋一束,突然开始大叫:“答应他!答应他!”
  “……”这是什么神操作?
  余苏觉得有点想笑,轻咳了一声忍住笑,才说道:“好了,我愿意。”
  封霆低笑了一声,伸手将她抱住,在厨房的门被打开,其他人起哄地跳出来时,他低下头,向她的唇瓣轻轻吻了下来。
  他的拥抱越来越紧,轻吻也随之逐渐加深,一点点一点点,让余苏在大家的起哄之下又害羞又紧张,几乎要喘不上气来。
  甜蜜幸福的感觉像水一样将她彻底包围。
  可就在这个时候,她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突然变得滚烫,疼得她忍不住啊的一声低呼,推开封霆低头便去取戒指。
  等她的手碰到戒指时,那种滚烫的感觉却又消失了,只在她的手指上留下一道环状的红印,证明她刚才的感觉并非错觉。
  第149章
  “这是……怎么回事?”余苏盯着手指上的红色印痕, 微微一愣。
  封霆抓过她的手, 皱了皱眉,“奇怪, 难道这个系统给的戒指有什么特殊效果?手疼吗?”
  余苏摇摇头,说道:“还好, 现在不痛了, 刚才有一种烫伤的感觉, 不严重。可是, 为什么会这样?”
  见外面出了事,躲在厨房里的其他人也都走了出来, 唐古最先走过来, 低头看了看余苏的手,开口说道:“看来系统给的果然不会是普通的东西, 但它竟然会伤了自己的主人?”
  王大龙看向封霆:“当时拿到奖励的时候,似乎没有道具效果提示?”
  封霆摇头, “没有。”
  “我看看?”白天向余苏伸出手来。
  余苏把戒指放到了他手心,白天拿起来看了看,试着朝自己的手指上面戴去,似乎想要试试会不会烫伤他。
  但奇怪的是,当戒指触碰到他指尖的时候, 他的动作就停了下来,然后微微皱了皱眉。
  洪华不由奇怪地问:“怎么了?”
  白天看向大家:“套不上去,像被什么东西挡住了一样。”
  他说着就把戒指递给了旁边的王大龙,王大龙也试了一下, 惊讶地说道:“真的没办法戴进去,这东西这么神奇的吗?”
  唐古也试了一下,挑眉道:“看来这奖励只能由获得它的人以及被赠送的人使用。”
  他说完,把戒指递给了余苏,“既然暂时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就先别戴着了,免得再出什么问题。”
  余苏点点头,低头看了一眼手心里的钻戒,心中有些淡淡的疑惑。
  这枚戒指戴了这么多天,今天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呢。
  而且……
  她抬头问:“戒指是app给的奖励,那么应该也算道具,在现实中也能生效?”
  封霆笑了一声,说道:“忘了免死道具吗,那也是在现实中使用的东西。”
  那的确是任务失败之后在现实中使用,以抵消一次死亡的道具。
  王大龙说:“最终场的奖励,在现实中生效也没什么奇怪的,可能效果比较强大?说不定在你的第十四场任务里,这枚戒指也起过什么作用呢?”
  余苏听他这么说,就回忆了一下,但想不起任务内容来,反倒是又让那种绝望恐惧感从心底里升了起来。
  “大家别纠结这个了,”胡苗大声说:“咱们现在应该先庆祝啊!要不了多久就能喝上喜酒啦,再过不了多久,咱们都能当上干爹干妈了!”
  余苏:“……姐妹,你这也想得太多了?”
  封霆笑问:“什么时候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告诉他们?还是,我正式过去一趟?”
  白天:“恋爱的酸臭味出现了。”
  洪华十分配合地在鼻子面前扇了扇。
  戒指的事情暂时被搁下,大家一边说笑,一边又将房中的布置拆去换回了原状。
  余苏趴在楼梯上面一边撕贴纸一边想,早知道就不要什么求婚了,结果还得自己来收拾,真惨,真的。
  两天之后,余苏和封霆回了父母家一趟,封霆以她男朋友的身份正式登门拜访。
  余父得知他们在一起后,表面看起来十分平静,但事后听余母说,他当晚高兴得没怎么睡着觉,一直在拉着她低声谈论封霆这个人怎么样,还撺掇余母第二天多问他一些问题。
  余母一早就很满意他,第二天只问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结婚?要不我去帮你们算个好日子?”
  余苏无奈又好笑,总感觉她生怕自己嫁不出去了似的。
  余母说行动就行动,打电话给几位老姐妹询问了一番,找了个据说最靠谱的师父给两人合八字看黄历,最后挑选出了几个好日子来。
  最近的就在下周,然后是三个月后,半年后。
  余苏跟封霆商量了一下,觉得再怎么也得等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回到公寓这边,他们除了日常生活里比以往多了一些秀恩爱的环节外,其他一切照旧。
  除了胡苗外,其他几人都通过了第十四场任务,闲得整天无所事事,虽然偶尔会带带外围成员过任务,也还是非常无聊了。
  最后几人一起跟着唐古到处去谈生意,还去了他开的古董店里长见识,学了不少东西,学到后来白天都摩拳擦掌地想去盗墓了,好在“守法公民”的准则阻止了他。
  余苏等人的生活就这么慢悠悠地一天天过去了。
  而那枚戒指,在放置了半个多月后,她才再次拿出来,尝试着戴了两天,没再出问题,这才重新戴上。
  再往后,和封霆的结婚事宜被提上了日程。
  虽然正式在一起的时间还很短,可认识的时间却足够长了,所以倒也不算仓促。
  两人商量着置办各种物品,但封霆全听余苏的,偶尔提出的意见也都与余苏的想法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