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他点点头,表示他们的确怕她吃了他们。
凌晨五点,他们回到马赞拉城里的旅馆。
回到旅馆,沈涛和沈慕先检查摄影装备,清点了一下重要物品。
重要的东西都还在,没有丢失,两人都松口了口气。
乐璃的脑子刚接受完原主的记忆不久,而原主被村民活生生打死的惨况历历在目。
原主是bbc《神秘非洲》的卧底记者,正在调查非洲南部马赞拉发生的连环杀人案。在等待线索的当晚,一群村民一涌而上,将她和同事围了起来。
他们躲进车内,村民们将他们的车窗砸烂,非常暴力。最后,她为了保护同事,被村民杀害。
乐璃觉得这一切暴力地有点可怕,如果刚才她晚一点反应,就可能会面临和原主一样的情况,被活生生打死。
这个村庄让她想起了拐子村,可又不相同。
这些村民只是因为村内的孩子接连被害,才这样愤怒。可是,到底是谁泄露了他们的行踪,告诉那些村民,他们是杀孩子的凶手呢?
乐璃累得往床上一趟,开始发呆。
已经困得不能睁眼的沈涛盯着她:“哥,您能不能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啊?”
“累,哥不想动。”她翻了个身,扯过被子蒙头就睡。
这个房间只有两张床,分别是沈慕和沈涛的。而乐璃躺的这张床,是沈慕的。
沈涛对沈慕打了个手势,把他叫到走廊里,小声说:“离哥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她今天很不正常啊。这又是抱你胳膊,又是给你这种上床暗示的……”
沈慕瑟瑟发抖,镜片下的眼睛闪烁着担忧:“不、不会吧?”
沈涛任重而道远地拍了拍他的肩,说:“好弟弟,如果她要潜规则你,你就闭眼上吧!”
沈慕抿了抿嘴唇,扯住沈涛的袖子:“哥,我怕……”
“你怕个卵啊,”沈涛拍了一下他的脑门,小声说:“是她要潜规则你,你怕她干啥?”
“怕她打断我的腿……”
沈涛正要继续说话,里面传来乐璃的声音:
“涛涛!慕慕,你们干嘛呢?进来。”
两人闻言,立刻精神抖擞,屁颠颠儿进去了。
乐璃抱着枕头坐起身说:“我怀疑我们被人盯上了,今天晚上为了安全起见,咱们就睡一间房,明天一早,我们去找当地警察,然后再一起去村子里,和村民们说明情况。”
沈涛闻言,震惊:“卧槽您疯了吧?那些村民可是举着大砍刀追我们的,大砍刀!就是那种能杀人的大砍刀!”
沈慕也怯怯道:“是、是啊。离哥,我们还是别去了吧?”
乐璃看着眼前的沈慕,深觉系统是个神经病,居然给了这两人“怂包”的人设。
两人在系统里没有记忆,所以会跟着系统的人设发展性格。而在这个世界里,睿智果敢的沈慕,变成了胆小怕事的怂包。
就连武力值爆棚的沈涛,也变成了怂包。
乐璃觉得这事儿棘手,有些头疼,这比让他们变成狗,还要可怕。
她抬手揉了揉太阳穴,吁出一口气望着沈涛:“你他妈一个能一拳把墙砸出窝的大老爷们,你怂什么啊?”
怂包沈涛弱弱道:“能打是一回事儿,怕死是另外一回事儿,我还没娶媳妇儿呢,不想这么早死。”
乐璃吐出一口气说:“好了,大家先休息,等明天一早,我们去找当地警察。”
她话音刚落,沈涛立刻把沈慕推了出去:“哥,今晚沈慕侍寝。”
乐璃:“???”
沈慕一脸委屈,一咬牙,一闭眼,准备奉献自己。
乐璃看着沈慕那副宛如黄继光炸碉堡一样豁出去的表情,开始自我怀疑,原主到底是有多彪悍啊?
在她去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才体会到原主的彪悍。
原主身高一米七八,在女孩中算大高个儿。因为常年在非洲卧底调查,她剪了一个寸头,没用过什么护肤品防晒,皮肤黝黑,面颊甚至有干裂的迹象,粗糙得很。
原主长得不差,五官不错,一双眼睛黑得发亮,坚毅而有灵气,只是皮肤太糙,打扮和性格都霸道蛮横,所以才给了人“彪悍”的感觉。
一向爱美的乐璃对着镜子拍了拍自己粗糙的脸,骂了一声“系统大猪蹄子”。
不过还好,原主的皮肤不算太黑,擦点防晒隔离粉底液,就差不多能遮盖这些瑕疵。
说来奇怪,在其他世界和沈慕处了对象后,她开始对沈慕有了一种依赖感。
所以在沈涛把沈慕送上她床的时候,她并没有拒绝。
晚上她抱着沈慕睡觉,这根木头一动不敢动,生怕乐璃一不小心折断了他的腿。
第二天沈慕沈涛两兄弟跟着乐璃去了警局,他们亮出bbc的工作证后,警方答应带他们去那个村庄,和村民们解释。
这个村庄的村民对真正的凶手恨之深,当得知乐璃他们其实是来帮他们调查时,村民们纷纷又转变了态度。
昨晚带头的是村民亨利,在得知自己误会了乐璃他们之后,带着老婆亲自来道歉,甚至给乐璃他们跪下。
昨晚蛮横的村民,现在就跪在乐璃跟前,把她当成了“救世主”。
男人说:“你们一定帮我们找到真凶,如果你能帮我们找到真凶,我可以给你们我的生命!”
乐璃和沈涛连忙把这对儿黑人夫妇扶起来。
在院子里,乐璃采访了亨利夫妇。
原来,这个村子一共有两百口人,亨利夫妇家有三个孩子,两女一儿,虽然日子贫穷,但也过得快乐。
最先被杀的是亨利夫妇的小儿子。
小儿子的头被切掉,被掏走了内脏,浑身血都被抽干。
就在亨利夫妇还没从悲伤之中走出时,另外两个不满十岁的女儿,也遇害了,死法和儿子一模一样。
亨利的妻子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她说:“我永远忘不了女儿的头和身体分离的样子,那些人就像宰割小鸡一样对待的我的孩子们。”
在马赞拉,先后已经有几十个无辜小孩遇难,没有一个肯接受乐璃的采访,亨利夫妇是第一对儿愿意接受他们采访的人。
原主带着两个助手一路追查到了这个村子,并且联系到了线人。
但依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被线人给栽赃陷害了,昨晚这些村民,就是受了那个线人的蛊惑,才带了利器来围攻他们。
线人欺骗村民,他们是杀手、吸血鬼,所以才有了之后的事。
村民们虽然野蛮,但乐璃倒也理解他们的愤怒。
疼爱的孩子离奇死亡,警方给不了交代,他们只能通过自己的手段护孩子们周全。
因为被线人栽赃陷害,他们断了线索,调查计划被迫中止。
他们在旅馆连续躺了两天。
第三天的时候,躺在床上摆弄摄像机的沈涛无精打采,他说:“离哥,咱们线索也断了,这起连环杀人案又这么危险,咱们就这么算了吧?”
“半途而废算什么?”
她话音刚落,被派去外出调查的沈慕回来了。
他扔给两人一瓶饮用水,然后不紧不慢道:“我按照离哥给的方向去查,查到那个线人前几天和住在一家五星酒店的香港富商有过联系。”
沈慕不负所望,递给了乐璃一份资料:“这上面是富商入住酒店的时间。在他入住这个酒店的第二天,亨利夫妇的孩子就遇害了。”
乐璃接过资料看了眼,掐着眉心仔细想,然后问他们:“杀小孩、取内脏、抽干血,这几个因素融合到一起,你们脑子里迸出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
沈慕说:“邪恶。”
“还有呢?”
不知道为什么,沈涛突然有一阵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抱着一双胳膊搓了搓,说:“我觉得邪门,该不会是吸血鬼干的吧?”
乐璃打了个响指:“对,这一系列死法,很容易让人想到玄学上的玩意儿,包括很多村民都认为,这不是人为。”
她取出笔记本,在谷歌里输入“非洲取内脏”的关键字眼,果然在网上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乐璃看完这些资料,盘腿坐在床上,双手交叉撑着眉心,闭目开始消化这些东西。
沈涛和沈慕见她闭眼发呆,面面相觑,却也没打扰她。
她再睁眼,立刻下床穿鞋,背上背包说:“慕慕,你跟我出门一趟。”
沈慕没有问去哪儿,乖乖地跟着去了。
这大半夜的,无论是去哪儿,他都不能让个姑娘独自出门吧?离哥再彪悍,她也只是个姑娘。他再胆小,可始终是个爷们儿。
两个小时后,他们回到旅馆,乐璃已经换了一身装束,沈涛惊讶地合不拢嘴。
乐璃换了条红色连衣裙,因为常年在外奔波,她的身上没有一点肥腻的肉,腰身紧致,一双腿又细又长,细吊带完美地展现出她的锁骨和修长的脖颈。
黑直假发及腰,性感抚媚。粉底液遮盖了她的瑕疵肌,在妆容的遮盖下,她仿佛变了一个人,性感地像国内的女明星。
沈涛看得眼睛发直,拿肩撞了一下沈慕:“今晚换我当离哥抱枕——”
他话没说完,沈慕拿狠厉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沈涛被他突然凌厉的目光吓一跳,平日目光柔和的小呆子,眼神突然变凶,仿佛要吃了他似得。
沈涛缩了缩脖子:“我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乐璃把一只大包丢给沈涛,说:“这里面有你的衣服,你去试试能不能穿。”
沈涛把包里的衣服取出来,是一套保镖穿的西装。
他一脸疑惑望着沈慕和乐璃:“这啥情况?”
乐璃反问他:“你知道黑魔法吗?”
沈涛抓起空调遥控板,举手说:“我知道,巴拉拉小魔仙嘛,呜呼啦呼,黑魔变身!”
他握着遥控器在空中划了个圈,他的举动让沈慕忍无可忍,毫不留情地递给他一个“看智障”的眼神。
“黑魔法,在非洲被称之为黑巫术,是一种很邪恶的巫术,主要以伤害别人为目的。有很多巫师,会取小孩内脏、器官,为富商制作护身符。我刚才去黑市购□□.支的时候打听到,这种护身符在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价格高昂,但据说非常有效果。”
“这他妈也太变态了吧?”沈涛抱着自己的大胸肌瑟瑟发抖,说:“所以如果我们继续调查下去,可能会和那些小孩一样的下场对不对?”
乐璃接着说:“从明天开始,我们去住五星酒店。你们扮演我的保镖,而我,是香港来的女富婆。”
沈慕看着穿着暴露的乐璃,觉得她的穿着打扮虽然漂亮,可心里却酸滋滋地,他似乎更喜欢她以前彪悍的打扮。
乐璃给了他们每人一把手.枪,说:“防身用。”
凌晨五点,他们回到马赞拉城里的旅馆。
回到旅馆,沈涛和沈慕先检查摄影装备,清点了一下重要物品。
重要的东西都还在,没有丢失,两人都松口了口气。
乐璃的脑子刚接受完原主的记忆不久,而原主被村民活生生打死的惨况历历在目。
原主是bbc《神秘非洲》的卧底记者,正在调查非洲南部马赞拉发生的连环杀人案。在等待线索的当晚,一群村民一涌而上,将她和同事围了起来。
他们躲进车内,村民们将他们的车窗砸烂,非常暴力。最后,她为了保护同事,被村民杀害。
乐璃觉得这一切暴力地有点可怕,如果刚才她晚一点反应,就可能会面临和原主一样的情况,被活生生打死。
这个村庄让她想起了拐子村,可又不相同。
这些村民只是因为村内的孩子接连被害,才这样愤怒。可是,到底是谁泄露了他们的行踪,告诉那些村民,他们是杀孩子的凶手呢?
乐璃累得往床上一趟,开始发呆。
已经困得不能睁眼的沈涛盯着她:“哥,您能不能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啊?”
“累,哥不想动。”她翻了个身,扯过被子蒙头就睡。
这个房间只有两张床,分别是沈慕和沈涛的。而乐璃躺的这张床,是沈慕的。
沈涛对沈慕打了个手势,把他叫到走廊里,小声说:“离哥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她今天很不正常啊。这又是抱你胳膊,又是给你这种上床暗示的……”
沈慕瑟瑟发抖,镜片下的眼睛闪烁着担忧:“不、不会吧?”
沈涛任重而道远地拍了拍他的肩,说:“好弟弟,如果她要潜规则你,你就闭眼上吧!”
沈慕抿了抿嘴唇,扯住沈涛的袖子:“哥,我怕……”
“你怕个卵啊,”沈涛拍了一下他的脑门,小声说:“是她要潜规则你,你怕她干啥?”
“怕她打断我的腿……”
沈涛正要继续说话,里面传来乐璃的声音:
“涛涛!慕慕,你们干嘛呢?进来。”
两人闻言,立刻精神抖擞,屁颠颠儿进去了。
乐璃抱着枕头坐起身说:“我怀疑我们被人盯上了,今天晚上为了安全起见,咱们就睡一间房,明天一早,我们去找当地警察,然后再一起去村子里,和村民们说明情况。”
沈涛闻言,震惊:“卧槽您疯了吧?那些村民可是举着大砍刀追我们的,大砍刀!就是那种能杀人的大砍刀!”
沈慕也怯怯道:“是、是啊。离哥,我们还是别去了吧?”
乐璃看着眼前的沈慕,深觉系统是个神经病,居然给了这两人“怂包”的人设。
两人在系统里没有记忆,所以会跟着系统的人设发展性格。而在这个世界里,睿智果敢的沈慕,变成了胆小怕事的怂包。
就连武力值爆棚的沈涛,也变成了怂包。
乐璃觉得这事儿棘手,有些头疼,这比让他们变成狗,还要可怕。
她抬手揉了揉太阳穴,吁出一口气望着沈涛:“你他妈一个能一拳把墙砸出窝的大老爷们,你怂什么啊?”
怂包沈涛弱弱道:“能打是一回事儿,怕死是另外一回事儿,我还没娶媳妇儿呢,不想这么早死。”
乐璃吐出一口气说:“好了,大家先休息,等明天一早,我们去找当地警察。”
她话音刚落,沈涛立刻把沈慕推了出去:“哥,今晚沈慕侍寝。”
乐璃:“???”
沈慕一脸委屈,一咬牙,一闭眼,准备奉献自己。
乐璃看着沈慕那副宛如黄继光炸碉堡一样豁出去的表情,开始自我怀疑,原主到底是有多彪悍啊?
在她去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才体会到原主的彪悍。
原主身高一米七八,在女孩中算大高个儿。因为常年在非洲卧底调查,她剪了一个寸头,没用过什么护肤品防晒,皮肤黝黑,面颊甚至有干裂的迹象,粗糙得很。
原主长得不差,五官不错,一双眼睛黑得发亮,坚毅而有灵气,只是皮肤太糙,打扮和性格都霸道蛮横,所以才给了人“彪悍”的感觉。
一向爱美的乐璃对着镜子拍了拍自己粗糙的脸,骂了一声“系统大猪蹄子”。
不过还好,原主的皮肤不算太黑,擦点防晒隔离粉底液,就差不多能遮盖这些瑕疵。
说来奇怪,在其他世界和沈慕处了对象后,她开始对沈慕有了一种依赖感。
所以在沈涛把沈慕送上她床的时候,她并没有拒绝。
晚上她抱着沈慕睡觉,这根木头一动不敢动,生怕乐璃一不小心折断了他的腿。
第二天沈慕沈涛两兄弟跟着乐璃去了警局,他们亮出bbc的工作证后,警方答应带他们去那个村庄,和村民们解释。
这个村庄的村民对真正的凶手恨之深,当得知乐璃他们其实是来帮他们调查时,村民们纷纷又转变了态度。
昨晚带头的是村民亨利,在得知自己误会了乐璃他们之后,带着老婆亲自来道歉,甚至给乐璃他们跪下。
昨晚蛮横的村民,现在就跪在乐璃跟前,把她当成了“救世主”。
男人说:“你们一定帮我们找到真凶,如果你能帮我们找到真凶,我可以给你们我的生命!”
乐璃和沈涛连忙把这对儿黑人夫妇扶起来。
在院子里,乐璃采访了亨利夫妇。
原来,这个村子一共有两百口人,亨利夫妇家有三个孩子,两女一儿,虽然日子贫穷,但也过得快乐。
最先被杀的是亨利夫妇的小儿子。
小儿子的头被切掉,被掏走了内脏,浑身血都被抽干。
就在亨利夫妇还没从悲伤之中走出时,另外两个不满十岁的女儿,也遇害了,死法和儿子一模一样。
亨利的妻子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她说:“我永远忘不了女儿的头和身体分离的样子,那些人就像宰割小鸡一样对待的我的孩子们。”
在马赞拉,先后已经有几十个无辜小孩遇难,没有一个肯接受乐璃的采访,亨利夫妇是第一对儿愿意接受他们采访的人。
原主带着两个助手一路追查到了这个村子,并且联系到了线人。
但依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被线人给栽赃陷害了,昨晚这些村民,就是受了那个线人的蛊惑,才带了利器来围攻他们。
线人欺骗村民,他们是杀手、吸血鬼,所以才有了之后的事。
村民们虽然野蛮,但乐璃倒也理解他们的愤怒。
疼爱的孩子离奇死亡,警方给不了交代,他们只能通过自己的手段护孩子们周全。
因为被线人栽赃陷害,他们断了线索,调查计划被迫中止。
他们在旅馆连续躺了两天。
第三天的时候,躺在床上摆弄摄像机的沈涛无精打采,他说:“离哥,咱们线索也断了,这起连环杀人案又这么危险,咱们就这么算了吧?”
“半途而废算什么?”
她话音刚落,被派去外出调查的沈慕回来了。
他扔给两人一瓶饮用水,然后不紧不慢道:“我按照离哥给的方向去查,查到那个线人前几天和住在一家五星酒店的香港富商有过联系。”
沈慕不负所望,递给了乐璃一份资料:“这上面是富商入住酒店的时间。在他入住这个酒店的第二天,亨利夫妇的孩子就遇害了。”
乐璃接过资料看了眼,掐着眉心仔细想,然后问他们:“杀小孩、取内脏、抽干血,这几个因素融合到一起,你们脑子里迸出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
沈慕说:“邪恶。”
“还有呢?”
不知道为什么,沈涛突然有一阵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抱着一双胳膊搓了搓,说:“我觉得邪门,该不会是吸血鬼干的吧?”
乐璃打了个响指:“对,这一系列死法,很容易让人想到玄学上的玩意儿,包括很多村民都认为,这不是人为。”
她取出笔记本,在谷歌里输入“非洲取内脏”的关键字眼,果然在网上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乐璃看完这些资料,盘腿坐在床上,双手交叉撑着眉心,闭目开始消化这些东西。
沈涛和沈慕见她闭眼发呆,面面相觑,却也没打扰她。
她再睁眼,立刻下床穿鞋,背上背包说:“慕慕,你跟我出门一趟。”
沈慕没有问去哪儿,乖乖地跟着去了。
这大半夜的,无论是去哪儿,他都不能让个姑娘独自出门吧?离哥再彪悍,她也只是个姑娘。他再胆小,可始终是个爷们儿。
两个小时后,他们回到旅馆,乐璃已经换了一身装束,沈涛惊讶地合不拢嘴。
乐璃换了条红色连衣裙,因为常年在外奔波,她的身上没有一点肥腻的肉,腰身紧致,一双腿又细又长,细吊带完美地展现出她的锁骨和修长的脖颈。
黑直假发及腰,性感抚媚。粉底液遮盖了她的瑕疵肌,在妆容的遮盖下,她仿佛变了一个人,性感地像国内的女明星。
沈涛看得眼睛发直,拿肩撞了一下沈慕:“今晚换我当离哥抱枕——”
他话没说完,沈慕拿狠厉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沈涛被他突然凌厉的目光吓一跳,平日目光柔和的小呆子,眼神突然变凶,仿佛要吃了他似得。
沈涛缩了缩脖子:“我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乐璃把一只大包丢给沈涛,说:“这里面有你的衣服,你去试试能不能穿。”
沈涛把包里的衣服取出来,是一套保镖穿的西装。
他一脸疑惑望着沈慕和乐璃:“这啥情况?”
乐璃反问他:“你知道黑魔法吗?”
沈涛抓起空调遥控板,举手说:“我知道,巴拉拉小魔仙嘛,呜呼啦呼,黑魔变身!”
他握着遥控器在空中划了个圈,他的举动让沈慕忍无可忍,毫不留情地递给他一个“看智障”的眼神。
“黑魔法,在非洲被称之为黑巫术,是一种很邪恶的巫术,主要以伤害别人为目的。有很多巫师,会取小孩内脏、器官,为富商制作护身符。我刚才去黑市购□□.支的时候打听到,这种护身符在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价格高昂,但据说非常有效果。”
“这他妈也太变态了吧?”沈涛抱着自己的大胸肌瑟瑟发抖,说:“所以如果我们继续调查下去,可能会和那些小孩一样的下场对不对?”
乐璃接着说:“从明天开始,我们去住五星酒店。你们扮演我的保镖,而我,是香港来的女富婆。”
沈慕看着穿着暴露的乐璃,觉得她的穿着打扮虽然漂亮,可心里却酸滋滋地,他似乎更喜欢她以前彪悍的打扮。
乐璃给了他们每人一把手.枪,说:“防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