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这回,出门的时候他和程想想都忘了这茬,直到看到菜单的时候才想起来。
白开水很快就端上来了,服务员临去前还特意说了句:“需要点单请随时叫我。”
这一回,僵尸先生吸取了上次失败的经验,不敢再埋头苦吃——主要也是没得吃,只偶然喝一口水。
他有意无意地找着话题想和方云尽快熟悉起来。只是他太久没和人接触过了,话题起的实在有些尴尬且无聊。不是说天气,就是说这里的白开水怎么好喝,甜甜的,特别像他老家的井水。
最后还是方云实在听不下去了,便主动开口问:“你平常有什么爱好?”
僵尸先生不假思索地道:“我最喜欢蹦蹦跳。可惜冥界不举办运动会,不然我一定报名跳高、跳远。”
方云的唇角扬了扬,努力地露出一抹友善的笑:“你的爱好,很……很特别。”
僵尸先生见人家姑娘都主动了,自然也想尽力地表现一番,便顺着话说:“我还有很多优点。虽然我有好几百岁了,但我的思想一点都不迂腐,并且还一直紧跟时代的潮流,紧盯国际情势,努力让自己站在时代的前端!”
方云闻言倒是来了兴趣:“哦?”
僵尸先生一改原本的木讷,开始侃侃而谈,比如,当今米国总统是谁,哪个国家的人民现在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又比如今年最流行什么色系的衣服,最当红的明星是谁,演过什么电视,统统了如指掌。
方云很奇怪:“你不是刚从棺里出来的吗?怎么知道这么多?”
僵尸先生一脸得意:“电视上看的呀!我最爱看的就是新闻联播和娱乐播报。前一个,能让我了解国际大事。后者让我紧随时尚潮流。”
“看不出,你还挺有学习头脑的。呵呵……”
自从僵尸先生出门约会起,留在婚介所里的程想想就一直抱着手机忐忑不安。生怕系统又提示相亲失败。
偏偏今晚婚介所里冷清得要命,一个上门的客户都没有,程想想闲得发慌,心里的担忧更盛。
一直到了三点多钟,僵尸先生才蹦蹦跳跳地回来。
程想想一听到门铃声,赶紧迎上去问:“怎么样怎么样?成了吗?”
这种关心程度,让她都差点错觉,自己快成了怕儿子娶不到媳妇的老妈子!
僵尸先生挠了挠头:“我们聊得挺好,这回应该是相成了的。”
程想想闻言刚要放下心来,手机适时地传来“叮咚”一声。声音来自于红娘系统,难道系统已经断定成功了?
打开一看,系统的界面跳出了僵尸先生和方云两位的照片,而照片的中间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红叉下面还有一行提示:[配对失配,请及时为客户调整相亲对象。]
程想想眨巴了下眼睛,有点反应不过来:“又失败了?你不是说聊得挺好?”
僵尸先生更是一脸纳闷:“对呀,怎么可能没成?”
等到听完了僵尸先生讲述的相亲过程后,程想想估计,要么就是他一开始只想点白开水的行为让女生觉得太抠门。这年头,大部分女生都不喜欢太抠门的男生。要么就是他“太潮了”,给人感觉反而有些像二百五。
最后,程想想总结了一句:“说到底你还是情商不行呀!”
僵尸先生问:“啥叫情商?”
程想想瞪了他一眼:“光看电视不爱看书就是你现在这样的下场,连什么叫情商都不懂!”
僵尸先生也不恼,只道:“想想,一看你就是情商很高,经历过很多段感情的人。你肯定知道怎么和女生相处,要不你教教我?”
程想想皮笑肉不笑地说:“情商和经历过多少段感情没有直接联系。”
至于教他?程想想很不情愿。开玩笑,她自己至今还没正经谈过一段恋爱,拿什么教?
可是,很明显,那一位的脑子已经完全僵化了。不□□好他,就算给他安排一百次相亲,他依然能搞砸。这就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业绩呀!
再三思考之后,程想想道:“明天晚上我带你去学习,用一晚上的时间,你好好学习怎么和女生相处。下次相亲再失败,我就真不管你了。”
程想想自己没啥恋爱经历,不可能靠想象来教他。思来想去唯一快速有效的办法就是带他去男男女女多的地方,以观察别人的“相处之道”。
僵尸先生现在的能力还只能在夜晚出门,因此程想想安排的观摩活动也只好在晚上了。
选的地方是酒吧。今晚他们来的酒吧叫“火风酒吧”。
这个酒吧的特点就是艳遇多,在望江市都是非常有名的。
选择这家还有很重要的一条,是这家的最低消费门槛低。尤其是在后半夜,程想想勉强也能消费得起。
不同于前一次的夜歌咖啡馆安静的氛围,一跨进火风酒吧的大门,程想想的耳朵里就充盈着震耳的摇滚乐声。炫目的光线,映照得人脸色忽青忽红。就连僵尸先生取下了面具,也没人会察觉到他脸色有异。
舞池里,无数的红男绿女摇曳着身姿纵情摇摆。当中也不乏年轻的男女搂搂抱抱做些亲密的举动。
酒吧的正中间是个圆形的舞台,乐手正卖力地演奏着劲爆的音乐。身材火爆的红发舞娘,扭动着腰肢跳着性感的劲舞,将全场的氛围调动到最高。
程想想挑了个空位坐下,然后点了两杯饮料和一盘沙拉。
“小江,你的耳朵挺灵的吧?仔细听听看,那些搭讪的男人一般都先和女生说些。”
僵尸先生颇有些为难:“这里声音太吵了,我听不清。”
确实,就连程想想自己都需要扯着喉咙说话,而她听小江的说话也得离得很近才听清。
听不清,那就靠观察吧。
程想想四下环顾了一遍,忽地眼眸一亮指着不远处的吧台,尽量抬高了声音对僵尸先生说:“你仔细观察那一对!”
吧台旁边有一对年轻的男女,显然是不认识的。女人独自在喝酒,男人则一个劲地拿眼偷瞄女人。
不多时,男人叫了杯酒递到女人旁边,也不知说了句什么,女人轻轻一笑,接过酒慢慢地饮下。再接下来好像就聊上了,男人还时不时的揽一下女人的腰,或者摸一下她的手。又过会了一会儿,两人相携离开,大概是去成就好事了吧。
僵尸先生了然地点点头,自语道:“原来如此,我终于知道方云为什么没相中我了。”
才观察了这么一会儿,他就能找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程想想顿时觉得这趟来对了。
“为什么没相中你?”
“因为我没有揽她的腰,摸她的小手啊!”
“……”
敢情他刚才的重点就是在这上面了?程想想虽有些无语,但也觉得刚才那对更像是约/炮的,目地明确,和相亲那种性质不太一样。
可再想寻找合适的,又不那么容易了。
第15章 尴尬的撩汉
正在犯难之际,僵尸先生忽然提议:“想想,你经验丰富,要不你给我示范下?”
“我……”程想想很想说,我特么的也没经验呀,怎么给你示范?可是对上僵尸先生期待的眼神,再加上自尊心在作祟——她可不想承认作为红娘,到现在感情还是一片空白。
程想想硬着头皮说:“行,等着!”
想不到一把年纪了,居然还要主动勾搭男人。生活还真是艰辛呀!
程想想一边暗暗感叹,一边搜寻着目标人选。
虽然没看过猪跑,但好歹吃过猪肉,基础的几点还是明白的。
首先,要挑一个落单的男人。有女伴的肯定不好勾搭,有男伴的她又不好意思去。其次,大着胆子往前冲,至于接下来如何就只能随机应变了。
瞅了一圈,倒还真被她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那是个单身的男人,坐的位置有些偏。从程想想的方向,能看到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倚在单人沙发里,偶尔喝一口面前的酒。因是侧对着的,程想想只能看到他一点点的侧脸隐在昏暗的光线里,看不出具体的模样,但是鼻梁仿佛很挺,年轻也似乎很轻。
不同于其他单身男人目光总盯着美女瞧,那人的目光则一直看向酒吧中间的舞池,好像来酒吧纯粹就是喝酒、看表演的。
“就是他了!”程想想对僵尸先生道:“那是个单身男,我去试试。你稍微靠近些,免得听不到我们对话,错失学习机会。”
僵尸先生不解地问:“想想你怎么知道他是单身?”
程想想道:“废话,你没见他旁边只放了一杯酒?”
“原来如此!”僵尸先生一脸的崇拜:“果然是经验丰富啊!”
程想想喝一大口橙汁给自己壮壮胆,然后怀着壮士出征的心情勇往向前。
当然,为了便于搭讪,程想想少不得要再吐点血买了杯啤酒再去。别问为什么是啤酒,当然是哪个便宜选哪个!
端着酒走到那位衬衫男面前,程想想用对方听得见,又尽量温柔地声音道:“帅哥,能不能请你喝杯酒?”
“帅哥”侧眸,于是也将他的真容完全的展露在程想想面前——
那是怎样一张逆天的容颜啊!目若朗星?面如冠玉?不不,这世上再多、再美的词汇在他的面前也要黯然失色。
就在程想想失神的一瞬间,他忽然冲她微微一笑:“你要请我喝酒?
他的笑容很淡,却很温和。仿佛春回大地,消融整个冬季的冰寒,甚至让人错觉连魂魄里都有一缕暖风吹入。更奇怪的是,这样的笑容,这样嫡仙一般的男人,竟莫名地让她有种熟悉的感觉。
在那绝世的容颜,那温和的笑容下,程想想的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丝自卑来,总有种这世间任何女子都配不上他的感觉。
不过这种感觉只是一闪而过,她倒是还没有忘记此行的目地,扯了个自认为和善的笑容:“对,请你喝酒。你……要是不愿意也没关系。”
意外的是,对方什么也没说,却是向他伸出了手。他的手指节分明,白皙而修长,完美得挑不出一丝的瑕疵。
那双完美的手在程想想面前略顿了顿,然后直接就接过了她手上端着的啤酒杯,轻轻喝地抿了一口。
暧昧的光线下,举世无双的美男子,举手投足间优雅无比的动作,叫人看一眼就再难移开目光。
程想想虽也不能免俗,但是傻愣了几秒后,终还是回过神来,道:“不知帅哥怎么称呼?可否交个朋友?”
“帅哥”眼眸微眯:“你要和我交朋友?”
继而又嗤笑了一声,“可我为什么要和你交朋友?”
是呀?为什么呢?
在对方强大的气场下,程想想很想立马怂回去。可是一扭头,看到不远处的僵尸先生那副认真观摩的表情,突然就有种骑虎难下的尴尬。
算了,大不了就被拒绝!
程想想硬着头皮继续撩汉:“因为……因为有朋友你泡吧不无聊呀。有朋友多个路子,将来万一我能帮得上你呀。有朋友还能替你分享心事,派遣寂寞。有朋友……”
妈蛋,编不下去了。说得都是些什么玩意!
尬聊加尬撩,等于百分百尴尬。
可是已经到这份上了就算是尴尬,也只能尴尬到底了,程想想顿了顿又继续补充道:“你看看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好一阵子了,没有朋友显得多傻。啊不,不是说你傻,我是说,让人看着会显得比较傻气。”
“帅哥”闻言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双好看的敛眉微微拧了拧:“原来我看起来有点傻气呀?我还以为,会有种遗世独立、出尘脱俗的感觉呢。”
程想想没料到帅哥居然会这么幽默,禁不住笑了笑:“酒吧可是红尘中的红尘,你就不用想着出尘了。脱俗?做为人吃喝拉撒俱全的,怎么可能免得了俗?至于遗世独立,这个词听着虽然是个好词,但我个人觉得如果世上只余一个人独立,那未免也太孤独了吧?”
“孤独?”听到这个词,帅哥神色微动。程想想也不明白为什么,对方居然有种被她说动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样,趁热打铁是要紧的。在他还没开口赶自己走之前,程想想赶紧伸出手,道:“你好,我叫程想想。里程的程,想念的想。”
帅哥垂眸扫了眼她伸出来手,可并没有要握上的意思。
白开水很快就端上来了,服务员临去前还特意说了句:“需要点单请随时叫我。”
这一回,僵尸先生吸取了上次失败的经验,不敢再埋头苦吃——主要也是没得吃,只偶然喝一口水。
他有意无意地找着话题想和方云尽快熟悉起来。只是他太久没和人接触过了,话题起的实在有些尴尬且无聊。不是说天气,就是说这里的白开水怎么好喝,甜甜的,特别像他老家的井水。
最后还是方云实在听不下去了,便主动开口问:“你平常有什么爱好?”
僵尸先生不假思索地道:“我最喜欢蹦蹦跳。可惜冥界不举办运动会,不然我一定报名跳高、跳远。”
方云的唇角扬了扬,努力地露出一抹友善的笑:“你的爱好,很……很特别。”
僵尸先生见人家姑娘都主动了,自然也想尽力地表现一番,便顺着话说:“我还有很多优点。虽然我有好几百岁了,但我的思想一点都不迂腐,并且还一直紧跟时代的潮流,紧盯国际情势,努力让自己站在时代的前端!”
方云闻言倒是来了兴趣:“哦?”
僵尸先生一改原本的木讷,开始侃侃而谈,比如,当今米国总统是谁,哪个国家的人民现在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又比如今年最流行什么色系的衣服,最当红的明星是谁,演过什么电视,统统了如指掌。
方云很奇怪:“你不是刚从棺里出来的吗?怎么知道这么多?”
僵尸先生一脸得意:“电视上看的呀!我最爱看的就是新闻联播和娱乐播报。前一个,能让我了解国际大事。后者让我紧随时尚潮流。”
“看不出,你还挺有学习头脑的。呵呵……”
自从僵尸先生出门约会起,留在婚介所里的程想想就一直抱着手机忐忑不安。生怕系统又提示相亲失败。
偏偏今晚婚介所里冷清得要命,一个上门的客户都没有,程想想闲得发慌,心里的担忧更盛。
一直到了三点多钟,僵尸先生才蹦蹦跳跳地回来。
程想想一听到门铃声,赶紧迎上去问:“怎么样怎么样?成了吗?”
这种关心程度,让她都差点错觉,自己快成了怕儿子娶不到媳妇的老妈子!
僵尸先生挠了挠头:“我们聊得挺好,这回应该是相成了的。”
程想想闻言刚要放下心来,手机适时地传来“叮咚”一声。声音来自于红娘系统,难道系统已经断定成功了?
打开一看,系统的界面跳出了僵尸先生和方云两位的照片,而照片的中间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红叉下面还有一行提示:[配对失配,请及时为客户调整相亲对象。]
程想想眨巴了下眼睛,有点反应不过来:“又失败了?你不是说聊得挺好?”
僵尸先生更是一脸纳闷:“对呀,怎么可能没成?”
等到听完了僵尸先生讲述的相亲过程后,程想想估计,要么就是他一开始只想点白开水的行为让女生觉得太抠门。这年头,大部分女生都不喜欢太抠门的男生。要么就是他“太潮了”,给人感觉反而有些像二百五。
最后,程想想总结了一句:“说到底你还是情商不行呀!”
僵尸先生问:“啥叫情商?”
程想想瞪了他一眼:“光看电视不爱看书就是你现在这样的下场,连什么叫情商都不懂!”
僵尸先生也不恼,只道:“想想,一看你就是情商很高,经历过很多段感情的人。你肯定知道怎么和女生相处,要不你教教我?”
程想想皮笑肉不笑地说:“情商和经历过多少段感情没有直接联系。”
至于教他?程想想很不情愿。开玩笑,她自己至今还没正经谈过一段恋爱,拿什么教?
可是,很明显,那一位的脑子已经完全僵化了。不□□好他,就算给他安排一百次相亲,他依然能搞砸。这就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业绩呀!
再三思考之后,程想想道:“明天晚上我带你去学习,用一晚上的时间,你好好学习怎么和女生相处。下次相亲再失败,我就真不管你了。”
程想想自己没啥恋爱经历,不可能靠想象来教他。思来想去唯一快速有效的办法就是带他去男男女女多的地方,以观察别人的“相处之道”。
僵尸先生现在的能力还只能在夜晚出门,因此程想想安排的观摩活动也只好在晚上了。
选的地方是酒吧。今晚他们来的酒吧叫“火风酒吧”。
这个酒吧的特点就是艳遇多,在望江市都是非常有名的。
选择这家还有很重要的一条,是这家的最低消费门槛低。尤其是在后半夜,程想想勉强也能消费得起。
不同于前一次的夜歌咖啡馆安静的氛围,一跨进火风酒吧的大门,程想想的耳朵里就充盈着震耳的摇滚乐声。炫目的光线,映照得人脸色忽青忽红。就连僵尸先生取下了面具,也没人会察觉到他脸色有异。
舞池里,无数的红男绿女摇曳着身姿纵情摇摆。当中也不乏年轻的男女搂搂抱抱做些亲密的举动。
酒吧的正中间是个圆形的舞台,乐手正卖力地演奏着劲爆的音乐。身材火爆的红发舞娘,扭动着腰肢跳着性感的劲舞,将全场的氛围调动到最高。
程想想挑了个空位坐下,然后点了两杯饮料和一盘沙拉。
“小江,你的耳朵挺灵的吧?仔细听听看,那些搭讪的男人一般都先和女生说些。”
僵尸先生颇有些为难:“这里声音太吵了,我听不清。”
确实,就连程想想自己都需要扯着喉咙说话,而她听小江的说话也得离得很近才听清。
听不清,那就靠观察吧。
程想想四下环顾了一遍,忽地眼眸一亮指着不远处的吧台,尽量抬高了声音对僵尸先生说:“你仔细观察那一对!”
吧台旁边有一对年轻的男女,显然是不认识的。女人独自在喝酒,男人则一个劲地拿眼偷瞄女人。
不多时,男人叫了杯酒递到女人旁边,也不知说了句什么,女人轻轻一笑,接过酒慢慢地饮下。再接下来好像就聊上了,男人还时不时的揽一下女人的腰,或者摸一下她的手。又过会了一会儿,两人相携离开,大概是去成就好事了吧。
僵尸先生了然地点点头,自语道:“原来如此,我终于知道方云为什么没相中我了。”
才观察了这么一会儿,他就能找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程想想顿时觉得这趟来对了。
“为什么没相中你?”
“因为我没有揽她的腰,摸她的小手啊!”
“……”
敢情他刚才的重点就是在这上面了?程想想虽有些无语,但也觉得刚才那对更像是约/炮的,目地明确,和相亲那种性质不太一样。
可再想寻找合适的,又不那么容易了。
第15章 尴尬的撩汉
正在犯难之际,僵尸先生忽然提议:“想想,你经验丰富,要不你给我示范下?”
“我……”程想想很想说,我特么的也没经验呀,怎么给你示范?可是对上僵尸先生期待的眼神,再加上自尊心在作祟——她可不想承认作为红娘,到现在感情还是一片空白。
程想想硬着头皮说:“行,等着!”
想不到一把年纪了,居然还要主动勾搭男人。生活还真是艰辛呀!
程想想一边暗暗感叹,一边搜寻着目标人选。
虽然没看过猪跑,但好歹吃过猪肉,基础的几点还是明白的。
首先,要挑一个落单的男人。有女伴的肯定不好勾搭,有男伴的她又不好意思去。其次,大着胆子往前冲,至于接下来如何就只能随机应变了。
瞅了一圈,倒还真被她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那是个单身的男人,坐的位置有些偏。从程想想的方向,能看到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倚在单人沙发里,偶尔喝一口面前的酒。因是侧对着的,程想想只能看到他一点点的侧脸隐在昏暗的光线里,看不出具体的模样,但是鼻梁仿佛很挺,年轻也似乎很轻。
不同于其他单身男人目光总盯着美女瞧,那人的目光则一直看向酒吧中间的舞池,好像来酒吧纯粹就是喝酒、看表演的。
“就是他了!”程想想对僵尸先生道:“那是个单身男,我去试试。你稍微靠近些,免得听不到我们对话,错失学习机会。”
僵尸先生不解地问:“想想你怎么知道他是单身?”
程想想道:“废话,你没见他旁边只放了一杯酒?”
“原来如此!”僵尸先生一脸的崇拜:“果然是经验丰富啊!”
程想想喝一大口橙汁给自己壮壮胆,然后怀着壮士出征的心情勇往向前。
当然,为了便于搭讪,程想想少不得要再吐点血买了杯啤酒再去。别问为什么是啤酒,当然是哪个便宜选哪个!
端着酒走到那位衬衫男面前,程想想用对方听得见,又尽量温柔地声音道:“帅哥,能不能请你喝杯酒?”
“帅哥”侧眸,于是也将他的真容完全的展露在程想想面前——
那是怎样一张逆天的容颜啊!目若朗星?面如冠玉?不不,这世上再多、再美的词汇在他的面前也要黯然失色。
就在程想想失神的一瞬间,他忽然冲她微微一笑:“你要请我喝酒?
他的笑容很淡,却很温和。仿佛春回大地,消融整个冬季的冰寒,甚至让人错觉连魂魄里都有一缕暖风吹入。更奇怪的是,这样的笑容,这样嫡仙一般的男人,竟莫名地让她有种熟悉的感觉。
在那绝世的容颜,那温和的笑容下,程想想的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丝自卑来,总有种这世间任何女子都配不上他的感觉。
不过这种感觉只是一闪而过,她倒是还没有忘记此行的目地,扯了个自认为和善的笑容:“对,请你喝酒。你……要是不愿意也没关系。”
意外的是,对方什么也没说,却是向他伸出了手。他的手指节分明,白皙而修长,完美得挑不出一丝的瑕疵。
那双完美的手在程想想面前略顿了顿,然后直接就接过了她手上端着的啤酒杯,轻轻喝地抿了一口。
暧昧的光线下,举世无双的美男子,举手投足间优雅无比的动作,叫人看一眼就再难移开目光。
程想想虽也不能免俗,但是傻愣了几秒后,终还是回过神来,道:“不知帅哥怎么称呼?可否交个朋友?”
“帅哥”眼眸微眯:“你要和我交朋友?”
继而又嗤笑了一声,“可我为什么要和你交朋友?”
是呀?为什么呢?
在对方强大的气场下,程想想很想立马怂回去。可是一扭头,看到不远处的僵尸先生那副认真观摩的表情,突然就有种骑虎难下的尴尬。
算了,大不了就被拒绝!
程想想硬着头皮继续撩汉:“因为……因为有朋友你泡吧不无聊呀。有朋友多个路子,将来万一我能帮得上你呀。有朋友还能替你分享心事,派遣寂寞。有朋友……”
妈蛋,编不下去了。说得都是些什么玩意!
尬聊加尬撩,等于百分百尴尬。
可是已经到这份上了就算是尴尬,也只能尴尬到底了,程想想顿了顿又继续补充道:“你看看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好一阵子了,没有朋友显得多傻。啊不,不是说你傻,我是说,让人看着会显得比较傻气。”
“帅哥”闻言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双好看的敛眉微微拧了拧:“原来我看起来有点傻气呀?我还以为,会有种遗世独立、出尘脱俗的感觉呢。”
程想想没料到帅哥居然会这么幽默,禁不住笑了笑:“酒吧可是红尘中的红尘,你就不用想着出尘了。脱俗?做为人吃喝拉撒俱全的,怎么可能免得了俗?至于遗世独立,这个词听着虽然是个好词,但我个人觉得如果世上只余一个人独立,那未免也太孤独了吧?”
“孤独?”听到这个词,帅哥神色微动。程想想也不明白为什么,对方居然有种被她说动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样,趁热打铁是要紧的。在他还没开口赶自己走之前,程想想赶紧伸出手,道:“你好,我叫程想想。里程的程,想念的想。”
帅哥垂眸扫了眼她伸出来手,可并没有要握上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