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节
病了两天,季笙歌人就瘦了一圈。叶蓁把水杯放下,有些心疼的红了眼眶,“季姐,你一直高烧不退,真的要把我吓死了。”
叶蓁说话时眼睛红红的,季笙歌心念微动,拉着她的手握在掌心,“放心吧,我不会死的。”
“呸呸呸!”叶蓁连忙捂住季笙歌的手,同时皱起眉,“好端端说什么死啊,季姐这么漂亮又这么好,谁敢让你……”
大概意识到后面那个字不能说,叶蓁硬是憋出个大红脸。
噗嗤!
季笙歌忍不住笑出声,倒是一下子觉得心口舒服不少。
“季姐,你肚子饿不饿?”叶蓁笑眯眯上前,问道:“医生说,你醒来就能吃东西了,你高烧两天,要尽快补充体力。”
大概高烧才退,身体和食欲都没恢复。季笙歌只觉得人很累,但她这两天都没吃过东西,确实需要补充体力。
“我想喝点粥。”
“有有有。”叶蓁变戏法一样拿出个保温盒,打开后里面的鸡肉粥尚温。
“你什么时候买的?”季笙歌心头闪过一丝诧异,心想这小丫头,难道真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了吗?怎么连她想吃什么口味的粥都能提前准备好?
叶蓁摇头,笑道:“不是我买的,是闫影帝刚派人送来的。他说季姐醒来一定肚子饿了,肯定想吃鸡肉粥。”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记得自己的口味。季笙歌敛下眉,心头有什么情绪掠过。当年她在家里经常受气,每次受了委屈跑去找闫豫的时候,他都会买来一碗热腾腾的鸡肉粥给她吃。而每次吃完粥,她的心情都会跟着变好。
哎。
季笙歌心底轻叹声,其实她并不是喜欢吃鸡肉粥,而是因为闫豫她才会觉得那碗粥很好吃。只是如今回想起来,那些往事似乎已经距离她很遥远了。
吃过粥,又吃过药,季笙歌觉得自己恢复些体力。这两天迷迷糊糊都在睡觉,早就睡够了。她靠着床头,找寻半天也没看到手机。
“我的手机呢?”
叶蓁怔了怔,眼神有些异样,“正在充电呢。”
季笙歌随手拿起电视遥控器,可按了半天发现电视机打不开。她又往四周瞥了眼,没有报纸也没有杂志。
心底倏然闪过什么念头,季笙歌眯了眯眼,再次看向叶蓁的目光变的幽暗,“蓁蓁,把手机给我。”
“还没充完。”
从她醒来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还没充完?季笙歌冷笑声,直接伸出手,“手机给我。”
叶蓁咬了咬唇,悻悻的转身拉开抽屉,将放在里面的手机拿出来,放到季笙歌手里,“季姐,你千万别激动。”
滑开手机屏幕,季笙歌手指微微颤了下。她点开新闻网页,很容易就看到头版头条的新闻内容报道。
昨天季闲召开记者发布会,当众宣布解除季家同顾家的婚约。
一把掀开被子,季笙歌脸色发白的穿上鞋子,直接往病房外面冲。叶蓁上前拦了下,可被她用力推开。
“季姐,你还在生病,不能出去。”叶蓁喊了句,但季笙歌置若罔闻。
拉开病房门,季笙歌沉着脸往外走,却被恰好进来的男人,牢牢按住,“小丫头,你要去哪里?”
季笙歌仰起脸,闫豫看着她苍白的脸色,眉头瞬间蹙起,“你的烧还没完全退,不能离开医院。”
“这是我爸爸宣布的吗?”她扬起手机,声音很冷。
闫豫沉下脸,点头,“是,这是季叔的意思。”
“我要去见他。”季笙歌绕过他的肩膀就要出去,但再次被闫豫拉回来。
“就算你现在去,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闫豫上前半步,高大身躯笼罩在季笙歌面前,恰好遮住她头顶的光亮。
没有任何意义了?季笙歌深吸口气,只觉得心口又堵的厉害。是啊,这消息已经宣布了这么久,她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没有了意义。
闫豫双手按住季笙歌的肩膀,道:“你先把身体养好,有话慢慢说。”
季笙歌推开他的手,“我要去见他。”
此时她口中的他,指向谁,闫豫自然心知肚明。他眼神猛地沉下去,正欲拦住面前的人,却不想病房门恰好在此时被人推开。
见到进来的人,季笙歌往前的步子霎时顿住,“爷爷?”
顾鸣善手中拄着拐杖,精神奕奕的走进来。看到穿着病号服的季笙歌时,老爷子目光微闪,“季丫头,我想和你单独谈谈,行吗?”
季笙歌心尖缩了缩,继而点头,“可以。”
猛然见到出现的顾鸣善,闫豫先是一怔,随后沉下脸。
须臾,叶蓁和闫豫都离开病房。叶蓁出去时,还贴心的将病房门关上。
午后的阳光渐渐垂落,顾鸣善站在窗前,微微驼起的背脊,到底透露出他的年纪。纵然再怎么精明强悍的人物,也抵不过岁月的侵袭。
季笙歌垂首站在床边,声音很低,“您来见我有事?”
“这两天的新闻,你都看到了吧。”顾鸣善双手拄着拐杖,依旧站在窗口。
季笙歌轻轻嗯了声,顾鸣善幽幽叹口气,道“季丫头,爷爷代替顾家跟你道歉,是因为顾家的事情连累了你。”
“没有,”季笙歌慌忙摇头,“您不需要跟我道歉。”
经过前两天的春雨,近几日云江市的气温倒是越来越高。此时透过开敞的玻璃窗,有徐徐微风吹拂进来。
顾鸣善笑了笑,慢慢转过身看向身后的人,“爷爷知道,你是个聪明又懂事的丫头,不能成为我们顾家的三少奶奶,这是我们顾家的损失。”
闻言,季笙歌好像明白什么,不自觉抬起脸,目光落向窗前的那道身影。她抿了抿唇,只觉得掌心内一片湿润。
叶蓁说话时眼睛红红的,季笙歌心念微动,拉着她的手握在掌心,“放心吧,我不会死的。”
“呸呸呸!”叶蓁连忙捂住季笙歌的手,同时皱起眉,“好端端说什么死啊,季姐这么漂亮又这么好,谁敢让你……”
大概意识到后面那个字不能说,叶蓁硬是憋出个大红脸。
噗嗤!
季笙歌忍不住笑出声,倒是一下子觉得心口舒服不少。
“季姐,你肚子饿不饿?”叶蓁笑眯眯上前,问道:“医生说,你醒来就能吃东西了,你高烧两天,要尽快补充体力。”
大概高烧才退,身体和食欲都没恢复。季笙歌只觉得人很累,但她这两天都没吃过东西,确实需要补充体力。
“我想喝点粥。”
“有有有。”叶蓁变戏法一样拿出个保温盒,打开后里面的鸡肉粥尚温。
“你什么时候买的?”季笙歌心头闪过一丝诧异,心想这小丫头,难道真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了吗?怎么连她想吃什么口味的粥都能提前准备好?
叶蓁摇头,笑道:“不是我买的,是闫影帝刚派人送来的。他说季姐醒来一定肚子饿了,肯定想吃鸡肉粥。”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记得自己的口味。季笙歌敛下眉,心头有什么情绪掠过。当年她在家里经常受气,每次受了委屈跑去找闫豫的时候,他都会买来一碗热腾腾的鸡肉粥给她吃。而每次吃完粥,她的心情都会跟着变好。
哎。
季笙歌心底轻叹声,其实她并不是喜欢吃鸡肉粥,而是因为闫豫她才会觉得那碗粥很好吃。只是如今回想起来,那些往事似乎已经距离她很遥远了。
吃过粥,又吃过药,季笙歌觉得自己恢复些体力。这两天迷迷糊糊都在睡觉,早就睡够了。她靠着床头,找寻半天也没看到手机。
“我的手机呢?”
叶蓁怔了怔,眼神有些异样,“正在充电呢。”
季笙歌随手拿起电视遥控器,可按了半天发现电视机打不开。她又往四周瞥了眼,没有报纸也没有杂志。
心底倏然闪过什么念头,季笙歌眯了眯眼,再次看向叶蓁的目光变的幽暗,“蓁蓁,把手机给我。”
“还没充完。”
从她醒来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还没充完?季笙歌冷笑声,直接伸出手,“手机给我。”
叶蓁咬了咬唇,悻悻的转身拉开抽屉,将放在里面的手机拿出来,放到季笙歌手里,“季姐,你千万别激动。”
滑开手机屏幕,季笙歌手指微微颤了下。她点开新闻网页,很容易就看到头版头条的新闻内容报道。
昨天季闲召开记者发布会,当众宣布解除季家同顾家的婚约。
一把掀开被子,季笙歌脸色发白的穿上鞋子,直接往病房外面冲。叶蓁上前拦了下,可被她用力推开。
“季姐,你还在生病,不能出去。”叶蓁喊了句,但季笙歌置若罔闻。
拉开病房门,季笙歌沉着脸往外走,却被恰好进来的男人,牢牢按住,“小丫头,你要去哪里?”
季笙歌仰起脸,闫豫看着她苍白的脸色,眉头瞬间蹙起,“你的烧还没完全退,不能离开医院。”
“这是我爸爸宣布的吗?”她扬起手机,声音很冷。
闫豫沉下脸,点头,“是,这是季叔的意思。”
“我要去见他。”季笙歌绕过他的肩膀就要出去,但再次被闫豫拉回来。
“就算你现在去,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闫豫上前半步,高大身躯笼罩在季笙歌面前,恰好遮住她头顶的光亮。
没有任何意义了?季笙歌深吸口气,只觉得心口又堵的厉害。是啊,这消息已经宣布了这么久,她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没有了意义。
闫豫双手按住季笙歌的肩膀,道:“你先把身体养好,有话慢慢说。”
季笙歌推开他的手,“我要去见他。”
此时她口中的他,指向谁,闫豫自然心知肚明。他眼神猛地沉下去,正欲拦住面前的人,却不想病房门恰好在此时被人推开。
见到进来的人,季笙歌往前的步子霎时顿住,“爷爷?”
顾鸣善手中拄着拐杖,精神奕奕的走进来。看到穿着病号服的季笙歌时,老爷子目光微闪,“季丫头,我想和你单独谈谈,行吗?”
季笙歌心尖缩了缩,继而点头,“可以。”
猛然见到出现的顾鸣善,闫豫先是一怔,随后沉下脸。
须臾,叶蓁和闫豫都离开病房。叶蓁出去时,还贴心的将病房门关上。
午后的阳光渐渐垂落,顾鸣善站在窗前,微微驼起的背脊,到底透露出他的年纪。纵然再怎么精明强悍的人物,也抵不过岁月的侵袭。
季笙歌垂首站在床边,声音很低,“您来见我有事?”
“这两天的新闻,你都看到了吧。”顾鸣善双手拄着拐杖,依旧站在窗口。
季笙歌轻轻嗯了声,顾鸣善幽幽叹口气,道“季丫头,爷爷代替顾家跟你道歉,是因为顾家的事情连累了你。”
“没有,”季笙歌慌忙摇头,“您不需要跟我道歉。”
经过前两天的春雨,近几日云江市的气温倒是越来越高。此时透过开敞的玻璃窗,有徐徐微风吹拂进来。
顾鸣善笑了笑,慢慢转过身看向身后的人,“爷爷知道,你是个聪明又懂事的丫头,不能成为我们顾家的三少奶奶,这是我们顾家的损失。”
闻言,季笙歌好像明白什么,不自觉抬起脸,目光落向窗前的那道身影。她抿了抿唇,只觉得掌心内一片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