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节
季笙歌低头输入六位数字,闫豫的手机顺利解锁。她拨通叶蓁的电话后,将刚刚没有说完的话继续交代清楚。
闫豫单手抚着下颚,盯着季笙歌五官精致的侧脸,心尖一阵柔软。不久,她把电话挂断后,顺手放在桌上。
“谢谢。”
闫豫瞥眼自面前的手机,深邃的眼眸动了动,“你还记得我的生日?”
“当然记得。”季笙歌仰起脸,眼底的笑容温和,“你可是我的偶像,有关你的个人资料,我全部都背的滚瓜烂熟。”
男人菲薄的唇瓣挽起,心中那片柔软更加悸动。
“对了,你今晚有时间吗?”
“怎么了?”
季笙歌起身站在桌前,道:“今天我没什么事情,可以早点下班,你想不想尝下我的厨艺?”
她的话令闫豫面色一喜,继而笑道:“既然如此,我怎么可能没有时间?!”
“那好,我先去超市买菜,你下班后过来吧。”
“好。”
须臾,季笙歌转身离开。闫豫盯着她走远的身影,唇角弯起的弧度越来越温柔。
傍晚七点多,闫豫开车来到季笙歌的公寓楼下。他把车停好以后,拿着路上买来的一捧鲜花,径直上了楼。
叮咚!
门铃声响,季笙歌挨带着围裙跑过去,伸手将门打开。门外的男人怀里抱着一束红玫瑰,笑着把花递过来,“喜欢吗?”
“好漂亮。”季笙歌将花束接过去后,便把门打开,让闫豫进来。她很快找出个花瓶,动作麻利的将鲜花插进去。
“你的晚饭准备的怎么样了?”男人洗干净手出来,迈步走进厨房。
季笙歌后面跟过来,抬手按住闫豫的肩膀,将他整个人从厨房中推出来,“快好了,你出去等着吧。”
拗不过她,闫豫只好走到客厅的沙发里坐下。他无聊的打开对面的液晶电视,神情专注的看着新闻内容。
不久,季笙歌将菜肴一道道端上桌,笑着招呼客厅的男人,“可以吃饭了。”
听到她的叫声,闫豫抬手把电视关掉,迈步来到餐厅。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热气腾腾。
西红柿炒蛋,醋溜土豆丝,还有红烧排骨,虽然色泽看上去并不算好,但闻着还挺香的。闫豫拉开椅子坐下,季笙歌恰好把碗筷拿出来,摆在他们两人面前。
“这就是你说的大菜?”闫豫指了指桌上那几道菜,微微一笑。
季笙歌皱眉,反驳道:“红烧排骨也算大菜了吧,至少是我能烧的所有菜里最大的!”
汗!
这理由,闫豫也是无可奈何。
“尝尝看。”季笙歌笑眯眯夹起一块排骨,放在闫豫碗里。
男人拿起筷子,低头尝了口排骨后,微蹙的眉头顿时松开,“不错,很好吃。”
“我也觉得。”季笙歌自顾自的点头,那张明艳的脸颊笑容得意。这道排骨确实烧的很好吃,她的厨艺又有进步了。
三菜一汤,算不上丰盛,比起闫豫常吃的山珍海味来说,简直同丰盛毫不沾边。可因为他对面的女人是季笙歌,他却觉得这顿饭吃的异常有滋有味。
“对了,我们喝点东西。”季笙歌起身拿来两杯果汁,转而放在闫豫面前一杯,道:“等下你还要开车,我们就喝这个吧。”
“好。”
厨房落下的吊灯,光线晕黄。季笙歌抬起脸,黑亮的眼眸缓缓落向对面的男人,心底某处蓦然动了动。
“你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吗?”她轻声问了句。
闫豫弯起唇,眼底的神情温柔,“当然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站在你家门前的台阶上哭,结果硬是哭花了我的白衬衫。”
“咳咳。”季笙歌尴尬的咳嗽几声,脸颊微红。是啊,她第一次见到闫豫的时候才十岁,那时候她常常被季美音欺负,经常被方云佩罚站。那天她哭的很委屈,却在抬眸时,看到朝她伸出手,笑容温暖的闫豫。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闫豫便成为她心中最温暖的所在。这么多年过去,每当她回忆起曾经的这一幕,还是会觉得心存感激。
感激在她最不开心的,最惨淡的日子里,有他的温暖陪伴。
“闫豫。”
说话间,季笙歌端起手中的果汁,主动举起杯子朝对面的男人抬手,“希望我们都没有变,也希望……你永远都是我心里那个闫豫。”
听到她的话,闫豫内敛的眸子沉了下。随后他端起杯子,同对面的人碰了下,道:“我也希望。”
新榨的西瓜汁味道甘甜爽口,闫豫把杯子放下后,继续低头吃饭。季笙歌拿着筷子,眼见闫豫把手机放在桌上后,黑眸瞬间动了动。
“你多吃菜。”季笙歌伸手把面前的排骨推过去,盘子边沿不小心撞到果汁杯。杯子倒下后,里面的西瓜汁迅速翻到。
“哎呀!”季笙歌瞬间站起身,急忙抽出几张纸巾跑到闫豫身边,“对不起啊,我不小心打翻了杯子,弄湿了你的衬衫。”
手肘的衬衫部位,很快被西瓜汁浸湿。红色的西瓜汁渗透白色衬衫,格外刺目。季笙歌秀气的眉头紧蹙,语气歉意道:“怎么办,西瓜汁弄到衣服上很难清洗。不然你先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要不然这件衣服就报废了。”
闫豫看眼衬衫上面的红痕,只好拉开椅子,转身走进前方的浴室。
“需要我帮忙吗?”季笙歌站在原地,朝着卫生间方向问了句。
“不用。”
闫豫单手抚着下颚,盯着季笙歌五官精致的侧脸,心尖一阵柔软。不久,她把电话挂断后,顺手放在桌上。
“谢谢。”
闫豫瞥眼自面前的手机,深邃的眼眸动了动,“你还记得我的生日?”
“当然记得。”季笙歌仰起脸,眼底的笑容温和,“你可是我的偶像,有关你的个人资料,我全部都背的滚瓜烂熟。”
男人菲薄的唇瓣挽起,心中那片柔软更加悸动。
“对了,你今晚有时间吗?”
“怎么了?”
季笙歌起身站在桌前,道:“今天我没什么事情,可以早点下班,你想不想尝下我的厨艺?”
她的话令闫豫面色一喜,继而笑道:“既然如此,我怎么可能没有时间?!”
“那好,我先去超市买菜,你下班后过来吧。”
“好。”
须臾,季笙歌转身离开。闫豫盯着她走远的身影,唇角弯起的弧度越来越温柔。
傍晚七点多,闫豫开车来到季笙歌的公寓楼下。他把车停好以后,拿着路上买来的一捧鲜花,径直上了楼。
叮咚!
门铃声响,季笙歌挨带着围裙跑过去,伸手将门打开。门外的男人怀里抱着一束红玫瑰,笑着把花递过来,“喜欢吗?”
“好漂亮。”季笙歌将花束接过去后,便把门打开,让闫豫进来。她很快找出个花瓶,动作麻利的将鲜花插进去。
“你的晚饭准备的怎么样了?”男人洗干净手出来,迈步走进厨房。
季笙歌后面跟过来,抬手按住闫豫的肩膀,将他整个人从厨房中推出来,“快好了,你出去等着吧。”
拗不过她,闫豫只好走到客厅的沙发里坐下。他无聊的打开对面的液晶电视,神情专注的看着新闻内容。
不久,季笙歌将菜肴一道道端上桌,笑着招呼客厅的男人,“可以吃饭了。”
听到她的叫声,闫豫抬手把电视关掉,迈步来到餐厅。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热气腾腾。
西红柿炒蛋,醋溜土豆丝,还有红烧排骨,虽然色泽看上去并不算好,但闻着还挺香的。闫豫拉开椅子坐下,季笙歌恰好把碗筷拿出来,摆在他们两人面前。
“这就是你说的大菜?”闫豫指了指桌上那几道菜,微微一笑。
季笙歌皱眉,反驳道:“红烧排骨也算大菜了吧,至少是我能烧的所有菜里最大的!”
汗!
这理由,闫豫也是无可奈何。
“尝尝看。”季笙歌笑眯眯夹起一块排骨,放在闫豫碗里。
男人拿起筷子,低头尝了口排骨后,微蹙的眉头顿时松开,“不错,很好吃。”
“我也觉得。”季笙歌自顾自的点头,那张明艳的脸颊笑容得意。这道排骨确实烧的很好吃,她的厨艺又有进步了。
三菜一汤,算不上丰盛,比起闫豫常吃的山珍海味来说,简直同丰盛毫不沾边。可因为他对面的女人是季笙歌,他却觉得这顿饭吃的异常有滋有味。
“对了,我们喝点东西。”季笙歌起身拿来两杯果汁,转而放在闫豫面前一杯,道:“等下你还要开车,我们就喝这个吧。”
“好。”
厨房落下的吊灯,光线晕黄。季笙歌抬起脸,黑亮的眼眸缓缓落向对面的男人,心底某处蓦然动了动。
“你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吗?”她轻声问了句。
闫豫弯起唇,眼底的神情温柔,“当然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站在你家门前的台阶上哭,结果硬是哭花了我的白衬衫。”
“咳咳。”季笙歌尴尬的咳嗽几声,脸颊微红。是啊,她第一次见到闫豫的时候才十岁,那时候她常常被季美音欺负,经常被方云佩罚站。那天她哭的很委屈,却在抬眸时,看到朝她伸出手,笑容温暖的闫豫。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闫豫便成为她心中最温暖的所在。这么多年过去,每当她回忆起曾经的这一幕,还是会觉得心存感激。
感激在她最不开心的,最惨淡的日子里,有他的温暖陪伴。
“闫豫。”
说话间,季笙歌端起手中的果汁,主动举起杯子朝对面的男人抬手,“希望我们都没有变,也希望……你永远都是我心里那个闫豫。”
听到她的话,闫豫内敛的眸子沉了下。随后他端起杯子,同对面的人碰了下,道:“我也希望。”
新榨的西瓜汁味道甘甜爽口,闫豫把杯子放下后,继续低头吃饭。季笙歌拿着筷子,眼见闫豫把手机放在桌上后,黑眸瞬间动了动。
“你多吃菜。”季笙歌伸手把面前的排骨推过去,盘子边沿不小心撞到果汁杯。杯子倒下后,里面的西瓜汁迅速翻到。
“哎呀!”季笙歌瞬间站起身,急忙抽出几张纸巾跑到闫豫身边,“对不起啊,我不小心打翻了杯子,弄湿了你的衬衫。”
手肘的衬衫部位,很快被西瓜汁浸湿。红色的西瓜汁渗透白色衬衫,格外刺目。季笙歌秀气的眉头紧蹙,语气歉意道:“怎么办,西瓜汁弄到衣服上很难清洗。不然你先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要不然这件衣服就报废了。”
闫豫看眼衬衫上面的红痕,只好拉开椅子,转身走进前方的浴室。
“需要我帮忙吗?”季笙歌站在原地,朝着卫生间方向问了句。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