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旁边的姑娘们,虽然说说笑笑,对着场上众人指指点点,但却有大半目光落在沈璋身上,一个个都红了脸。
  有直爽的姑娘,没见过沈璋,直接开口询问:“那人是谁?我的天啊,好生俊俏。”
  “不知羞!”旁边的小姐妹刮她鼻子。
  “是祝家的儿郎,黄府的表少爷。”
  “你看,是他在领头呢,黄府大公子都以他马首是瞻。”
  议论声越来越小,但却全集中在沈璋身上。
  陈淑看了一眼场上身着黑色劲装的堂兄,又偏头看了看黄莺,发现她目光疏朗大气,没有丝毫偏颇,似乎在看所有人,又每个人都没看。
  陈淑心思细腻,从前两日堂兄旁敲侧击地跟她打听黄莺,心里就明白了。
  似黄莺这等国色天香,没有哪个男子会不动心。而且她和黄莺交往甚深,知晓她性格温柔朗阔,又天资聪慧,待人接物犹如春风拂面,实在是个难得的好女子。
  陈淑视线移向于晴,发现她目光毫不遮掩地停留在祝明睿身上,半分不移,心中顿时有些不悦。
  先别说她看不得看上于晴,但她既然满心地要嫁入陈家,如今却对其他男子动心,显见不是个安分守礼的。
  还是娘亲说得对,于晴虽是侯府血脉,但却是外室女,教养哪里比得上自幼养在黄府老太太身边的黄莺,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沈璋做了一圈热身,抬头似不经意间扫了眼黄莺一眼,想到早上的旖旎,小腹顿时不可自抑燃起一团火。
  啊啊啊——好幸福!
  沈璋都幸福得快要冒泡了,嗯嗯,他在心底暗下决心,这次蹴鞠一定要打动莺姐姐的心。
  他不想在停留表面了,他想要更深一层次的接触。
  作者有话要说:小变态对莺姐姐做了什么……和谐社会,请亲们自己脑补,嘻嘻嘻!
  不要因为还有一更就霸王我啊,要多多留言给渣作者支持,么么!
  ☆、第34章 心乱了
  比赛开始。
  陈蔡所在的队伍显然都是老将,各个身手灵活,配合默契。而沈璋所在的队伍,其他人都是不错的,只有黄家四兄弟拖后腿。不过耐不住有一个沈璋,无论何种状况都能抢救回来。
  他在场上奔跑着,带球过人,闪身躲避,踢球射门!
  每个动作都潇洒利落,额间的抹带更是随风扬起,场上的少年有着最最笔挺的身姿,最最轻盈的动作……黄莺的心脏突然极速跳动起来,她捂紧胸口,但是无论她多用力按压,都压不住那躁乱的心跳。
  完了!
  黄莺心道。
  又是一记射门。
  沈璋突然转过身,抬头望向黄莺,那冷而严肃的凤眸在看见她的那刻瞬间潋滟起来,仿佛蕴藉着最最温柔的星光。
  那一瞬间,黄莺突然窒息,脑中一片空白。
  正要做点什么,将自己从迷幻中拉出来时,旁边突然传来少女的尖叫声:“天啊,他在看我!”
  “不是,是在看我。”
  “他还对我笑呢。”
  不仅是黄莺,其他所有少女都激动起来,双目亮晶晶地盯着沈璋。连最最稳重的陈淑,都控制不住心头躁乱。
  天啊,那个臭小子简直帅到风云变色!
  上半场结束,沈璋以压倒性的优势,进了36个球,碾压陈蔡,完全是狂虐姿态。
  这还是沈璋手下留情了。
  中场休息,陈蔡弯着腰,双手支撑在膝盖,抬头气喘吁吁地看着沈璋。
  他真是没想到,这样一个漂亮精致,好看得不像凡人的少年,踢起蹴鞠来居然这样狠,这般凌厉。
  其实沈璋可以踢进去更多的,但是他能感觉到,莺姐姐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
  真是的,这样子让他怎么好好踢球,不可控的,他就耍起帅来。
  明明能一脚踢进去的,他非要弄个漂亮的回旋,还要有几个漂亮帅气的闪身。
  沈璋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心脏扑通扑通跳乱跳。
  现在回想起来,他对自己前世的愚蠢真是不能忍,既然那般黏缠莺姐姐,为何就不能花点心思讨好她呢。
  沈璋觉得自己真是太笨了!
  看看,现在不过是踢了场蹴鞠,就引得一众娘子脸红心跳,连莺姐姐都不舍得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沈璋觉得,他完全可以更帅一点,“帅”这个词,是前世从莺姐姐那学来的,他觉得能够很贴切地形容自己。比方说,在莺姐姐面前,耍一通剑法;或者指挥若定,或者英雄救美!
  真是,法子简直不要太多。
  他前世居然一个也没想到!
  沈璋觉得时机差不多了,现在是时候应该让莺姐姐微微察觉自己的心意了。未免吓到她,心意不能露得太多,要含而不露,引人猜想,让她能够察觉但又不能完全确定。
  这要细细谋划了!
  陈蔡起身,在书童地搀扶下走到赛场边上,他看了沈璋一眼,坐到椅子上,转头和众人讨论下半场的策略。
  上半场虽然输到底,但他陈蔡绝不是半途而废之人,哪怕是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
  了却心事,成竹在胸的沈璋蓦地收敛锋锐,整个人宛如吃饱喝足懒洋洋的狮子。如果真的有爪子,恐怕就要剔牙了。
  他一甩衣袍,盘腿随意坐在地上,明明是最最随意的动作,做得位置比所有人都低,但却仿佛高高在上,让人不自觉仰视。
  “真洒脱。”刘元赞了一声,说完转过头来看向黄莺,“你家这位表少爷有名士风度呢,洒脱恣意。”
  陈淑也抬眸看向沈璋,不知为何,此时收敛起狠意的祝明睿竟然比之前更让人移不开眼。就像是深扎岩石中的绝世宝剑,有着最最普通的外表,最随意的姿态,却暗含最锋利坚韧,锐不可当。
  ——
  这世上有一种人,眼睛又小又猥琐,但却亮得慑人。
  这两天,小猥琐无时无刻都在研究一件事,沈璋的情绪。
  虽然还是研究不出来,但是小猥琐凭着天赋已经能轻微感知他的喜怒了。
  比如,刚才,那‘喜’有些大啊!
  像主子这种又冷又傲的绝世美男子,按说应该是高傲无比的。在小猥琐的设想中,他应该是炫酷的,在赛场中潇洒恣意,对女子的欢呼毫不在意。
  可是——他在意了,他往那一群女子中看了好几眼。
  小猥琐当然知道,主子绝壁是不可能欣赏美人的,美人根本都比不过他,他只需照镜子就好了。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在看一个人。
  看谁呢?
  小猥琐马达似的目光在众女身上移过,最后停在黄莺脸上,哇靠,就这一个比主子好看,肯定是看她了!
  休息一刻钟,下半场开始。
  沈璋并没有因为上半场压倒性的胜利而轻敌,而是认真对待。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了,所以黄莺仍旧移不开眼。
  下半场,沈璋转变了策略。如果说上半场,他是迅猛的豹子,那么下半场就是狡猾的狐狸。
  他基本上放弃了进宫,而是,想要彻底摧毁陈蔡等人的士气。
  沈璋没有身先士卒,而是站在最外围,淡定地指挥着这个未满三天的队伍,仿佛军中指挥若定的元帅。
  每一抬手,每一个指定都是敌方面对最凶猛的冲杀,连拖后腿的黄家四兄弟,都被他安排到最恰当的位置,发挥最大作用。
  沈璋要让他们看着,哪怕是他不上场,哪怕是最差的队伍。只要有他在,都会变成最勇猛最厉害的队伍,万夫莫当。
  如果说上半场让女子心动欢呼,那么下半场的沈璋就让男子心悦臣服。
  三刻钟后,下半场结束,没有沈璋动脚,所在的队伍依然进了10个球,气得对方眼都绿了。
  10加36,一共46,顺溜顺溜,真是好个吉利数字。
  沈璋一把拿下额间的抹带,鬓角的发丝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整个人帅得一塌糊涂。
  陈蔡表情无波,死死盯着沈璋的背影,“祝明睿。”他叫。
  黄达注意力一直放在这头,见陈蔡神色不对,心立时就咯噔一下,不是要打架吧。
  “嗯?”沈璋转头,眉梢轻挑,嘴角轻勾,明明是略带嘲弄的神态,却让人从心底胆怯。
  陈蔡咽了口唾沫,定定地看着沈璋,然后突然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厉害,陈某佩服,愿赌服输。”
  沈璋点了下头,连一道眼风都吝啬给他,直接就转过头,不再看他。
  以前是他自己搞错方向,把一切都怪罪在别人头上。如今他想通了,其实陈蔡又如何,哪怕再来张蔡、李蔡,只要莺姐姐的心在他身上,就无所畏惧。
  他要做的不是将别人踩低,而是努力让自己站得更高,让莺姐姐眼里只看得见他。
  ——
  比赛结束好久,黄莺回到房间,倒在床上仍旧不能平复心绪。
  沈璋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微的神态都在她脑海中清晰无比。
  前世的沈璋在她眼中先是一个漂亮的令人心疼的小弟弟,然后就是突然变脸囚禁她的大变态。从来没有以这样一种夺目的绚烂的姿态,展现在她眼前。
  那在赛场是奔跑的少年,帅气逼人;还有他逼近她的胸膛,带着稚嫩的气息,却难掩成熟,让人脸红心跳
  他就像是一颗种子,在她心里生根发芽,然后长成参天大树。
  黄莺捂着脸,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活了三世,虽然每一世活得年龄都不长,但是加起来也有六七十年了,居然还能有如此小女儿情态。
  像是回到了高中,每天堆积如山的作业中,唯一能让她透口气的就是窗外足球场上肆意奔跑的少年。
  还像是参加渴盼已久的演唱会,对着偶像声嘶力竭,他的每个动作都牵动心神。
  天啊!
  黄莺捂着发烫的脸颊,一遍遍训斥自己:黄莺,你疯了吗?你这个疯子!
  不准动心,不准动心,不准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