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谁说的?”时柿就这样弓着腰,脸朝洗手台,和他聊着天。
  “我说的。”
  时柿无话可回。
  “怎么大早上流鼻血,身体不舒服?”程霁终于让时柿站好了。
  “摸不清原因。”时柿这是真话。从一次鼻子撞桌子角后,她就时不时流鼻血,做过全身检查,没查出问题。
  “这么说,你还得疑难杂症了?”
  “今天可能是太热了,有点上火。”时柿是真上火了,昨晚她房间的纱窗泄了一小条缝,蚊子在她耳边嗡嗡了一整宿,一直没睡沉,不然她也不至于放假第二天起来这么早。
  程霁看了眼时柿的打扮,说“那也别晨练,吃早餐去罢。”
  “那我回去了,谢谢你,程霁哥。”
  “你们学校后门口不都是早餐摊吗?走吧,别回了。”
  最后,时柿和程霁一起坐在路边的面馆,各自吃了一碗面。
  谈话间,时柿知道程霁不是回来玩的,是因为接了学校和一个小区的业务,最近会一直呆在镇里。
  程霁只说是业务,连具体工作都没和时柿说。后来,时柿听时奉军偶然的谈起,这才知道,程霁现在和人合伙在做塑料水管的生意。刚起步,贷了好些款。
  早餐后,程霁接了个电话,重新进了学校。时柿慢慢悠悠的往回走,去了尤湖湖的店里。
  两人自这两场交集后,又大约两个月没有见过面。
  升入高三的时柿忙得团团转,也早就忘了两人这点交集。
  国庆节假,时柿要去市里,因为印贞说想她了,给时奉军下了死命令,必须把她送来玩几天。
  时柿不乐意去,在那个家,她很别扭,很不自在。可想到可以见到薛漫令,她又好受了一些。
  到市里那天中午,下了很大的雨,还刮着风,时柿在汽车站门口哆哆嗦嗦地等了很久才瞧见印贞的身影。印贞穿着套装,踩着五厘米高的高跟鞋,站在台阶上,俯睨了时柿一会。
  “先去买两套衣服。”时柿没有想到印贞和她说的是这样一句话。
  印贞说完话,自己先向前走去了,丢下时柿背着包跟在她身后。
  印贞出手很阔绰,带着时柿去了一家大商场。
  时柿捏紧袖口,之前因为打伞,那里淋湿了,此刻握在手心,潮湿不适。印贞拿了一件粉红色的外套,回过身对时柿说:“去试试。”看了眼时柿身后的包,她又指了指店里面的暗红色沙发,“包放那。”
  时柿没有把包放在沙发上,她摸了摸包外面,也湿了,轻轻地放在沙发旁的地上。
  从商场出来已是一小时后的事,印贞带着时柿直接回家。
  到家,印贞还没用钥匙开门,门从里打开了,时柿没想到崔长风这个点竟然在家,一时没反应过来。
  印贞从鞋柜里拿出一双鞋丢在时柿面前,“傻了?叫崔叔叔。”
  “崔叔叔…”
  崔长风温和地笑了笑,“来了。”
  印贞给时柿拿的拖鞋有点大,穿着不合脚,时柿用脚趾使劲抓住了鞋底,生怕自己的脚从鞋子里掉出来,出了洋相。
  “这是你的房间,紧挨着你加喃姐姐。”印贞拎着时柿的东西,直接进了一间房,而她口中的加喃姐姐是指崔加喃,崔长风和前妻生的女儿。
  时柿点了一下头。
  印贞又不开心了,“就这么冷淡?房间给你装修的这么好。”
  “谢谢妈。”时柿望着房间里的装修,她都不知道把潮湿的书包该搁在哪。
  印贞也算是看透了时柿的性格,轻叹了一口气,退出了房间。
  时柿就呆在房间里,一直到吃晚饭才出来。她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饭桌上只有三人,那位加喃姐姐没有现身。
  而崔长风,还很有耐心的和时柿解释了一句,“你加喃姐,不落家住了。她换工作了,去上海上班去了。”
  莫名,时柿长舒了一口气。她和崔加喃不是关系不好,而是和崔加喃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两人处不到一块去,她和她呆在一起总有一种压迫感。崔加喃打扮精致,会拉大提琴,在银行工作,独立而自信。
  时柿就这样在家呆了一晚上,其实也没人为难她。
  第二天上午,她赴了薛漫令的约。
  见到薛漫令,时柿略微有点吃惊。薛漫令烫染了头发,学会了化妆,很漂亮。
  薛漫令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掐了一把时柿的脸蛋,“小可爱,认不出来了?”
  “小姐姐好。”时柿卖了个嗲。
  薛漫令心满意足的收下了。
  时柿本以为薛漫令是要带着她去吃吃喝喝,没想到她带着她直趋了书店。
  “现在这么认真了?要陪着那个他一起考清华北大?”时柿打趣道。
  “少膈应我,我能来看书吗?我已经打听好了,李畔吴今下午要过来书店买书。”薛漫令一双眼睛在书店里扫视,说完,想到好像从来没告诉时柿那个男生的名字,说道:“李畔吴就是那男的。”
  两人没等多久,传说中的李畔吴终于现身了,他站在社会学那一类书架前,全神贯注。
  时柿定睛瞄了他两眼,果然是一副看上去就很爱学习的样子。
  “柿子,你先在这看会书,我去找他了。”薛漫令丢下这句话就跑了,没等时柿给任何反应。
  时柿遥遥望过去,就瞧见薛漫令的嘴张张合合,而旁边的男生却连一句话都没说。时柿抿嘴,淡淡地收回视线,从书架上随意地拿了一本书,前后翻来翻去,欣赏封面、封底。
  时柿没戴手表,不知道薛漫令磨蹭了多久,只知道等到她来找她时,书架上的书她都抽出来阅过了。
  “他要回去了,我们也走罢。”薛漫令言语之间可辨失落,大概又吃了一壶闭门羹。
  两人尾随着李畔吴出门。李畔吴到了门口却没急着走,站在门口似在等人。这下子薛漫令也不想走了,“他竟然在等人,等谁呀?”薛漫令这句话跟在醋里浸过一般。
  “那咱看看再走?”
  “当然了。”
  李畔吴站在正门口的旁边,薛漫令和时柿就光明正大地站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也没想藏着掖着。
  五分钟后,一辆黑色奥迪停在了书店门口。李畔吴拉开车门,坐进去了。
  时柿偏头看向薛漫令,“可能家里人来接他了。”
  话音落,时柿突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时柿”这两字不特别,时柿觉得可能是别人说其他话带了这两音,指不定在讨论时事呢,她没有理。
  紧接着又是一声喊。
  “你看,那是不是程暄他哥程霁?”薛漫令的声音有点兴奋。
  时柿再次看向刚刚李畔吴离开的方向,那辆车还没走,只是车上下来了一个人,他正在朝她招手,“时柿。”
  正是程霁。
  时柿和薛漫令走过去,就听见他说:“叫到喉咙都破了,你才听见,鼻子不顶用,耳朵也不好使了?”
  “以为叫别人。”
  “什么时候来市里了?”程霁问时柿。
  “昨天。”
  “程霁哥。”薛漫令也和程霁打了招呼。
  “两人在这干什么呢?”程霁问。
  “正在想接下来去哪。”薛漫令答。
  “吃中饭了吗?”
  “还没有。”
  “那上车吧,和我一起去吃顿便饭吧,好不容易来回市里。”程霁后面这半句话说的是时柿。
  时柿没敢随便应下来,从背后扯了薛漫令的衣服。然没想到薛漫令看了一眼车内,都没犹豫一下就答应了,“那就让程霁哥破费了。”
  上车后,这才发现车上还坐着一位长辈——李畔吴的父亲李洲。程霁开车,李洲坐在副驾驶上,李畔吴加这两姑娘坐在后排。
  程霁一面启动车子,一面说道:“碰到两妹妹,带着一起吃饭,李总不介意吧。”
  李洲转过身子看了一眼两姑娘,又瞥了眼正望着窗外的李畔吴,“怎么会介意,求之不得。现在人老了,就想和年轻人聊聊天,听听她们的新想法,让我也跟个潮流。”
  “叔叔,您真开明。”薛漫令笑眯眯地接下话头。
  “不得不啊,不然要被社会淘汰了。”
  薛漫令没想到李畔吴的父亲这么好相处,两人聊了一路,偶尔程霁也插两句,剩下时柿和李畔吴安静到跟不存在似的。
  到酒店,进了包厢,发现原来吃饭也不止这几人。他们高声谈论着生意经,其实大部分时候在拉闲话。时柿坐在程霁的左手边,她另一边坐着薛漫令。酒过三巡,不知为何桌上的话题引到了高考上。
  “李总家儿子听说是上清华北大的料啊。”
  李洲眼底溢满笑意,却还是谦虚道:“一般般,到时候要发挥的好,普通一本。倒是程总这两个妹妹,看上去聪明伶俐,一看就是高材生。”
  “没有啦叔叔,我跟李畔吴比成绩差远了。”薛漫令看着李畔吴,说道。
  “你原来认识我们李畔吴啊?”
  “我俩一个学校的。”
  李洲伸手轻拍了一下李畔吴的肩膀,“这小子太闷,不出众,这遇见同学都不打招呼。”
  “估计是害羞了,这个年纪的男女生都有距离感。”程霁喝了一口酒,嘴角勾着笑说道。
  李洲点头,“程总过来人。另一个小姑娘也都是同学?”
  时柿正在喝饮料,没料到话题突然降到自己身上了。一口饮料入口,来不及咽下去。她反射性地看向程霁,程霁也正望着她。
  时柿猛地咽下拿一大口饮料,左手抚上喉咙,这才答道:“我不在这读书。”
  时柿开口说话,众人听出来了,时柿不是市里的人。
  南方方言分的很细,市里的方言是一种,到了下面县镇又是一种,但互相也都听得懂。
  幸好,大家问完这个问题,都没再关注时柿。
  “喏,擦下嘴。”程霁从旁边递过来一张纸。
  时柿擦完,看纸上的痕迹,有油迹,有果汁迹,还有一丝丝淡红,她早上出门涂了唇膏,带点粉红色。
  她把纸揉成一团,握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