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修士
翌日。
一大早,天之绝夜(百士夜)就起来挥剑,炼习剑道。
虽然除了增加点经验以外就没啥用了。
之后,他就边玩游戏边等三藤乃醒来。
“唔…早上了吗?”
“哈~早上了……”
“原来到早上了……”
三藤乃相续醒过去,或睡眼朦胧,或揉眼提神,或伸个懒腰。
“醒了就去洗把脸提下神,今天可不像昨天一样,待在这里。”天之绝夜(百士夜)出声提醒三藤乃,让她们赶紧去洗脸。
“哦,知道了哈~”
“早上好,师父……”
“早啊,学弟~”
三藤乃有点不情愿的起身走下卓,迷迷糊糊,衣服松垮,春光泄露一些。
虽然没啥可看,诱惑不了人。
过了一会,三藤乃就洗脸回来了,精神抖擞,不再是萎靡不振。
“师父,今天我们干嘛?与昨天一样吗?”安藤爱乃问。
天之绝夜(百士夜)摇头:“不,不是!虽然也行,但你们的评分应该会很低甚至是负分,说不定回去后你们需要换班。”
“自从来这里后,你们就没有与人争斗过或出校过,就像过来旅游一样。最重要的是,你们不强!”
“嘿嘿,这还不是前辈的错吗!什么也不去干,我们就无事可做了。都怪前辈!”
佐藤绫乃傻笑,想萌混过关并甩锅给天之绝夜(百士夜)。
“嗯嗯,会造成这样就是师父的错!”安藤爱乃点点头,附和佐藤绫乃的话。
“这都怪我太性感迷人,让学弟舍不得我离开他身边。太美丽了也是种罪过,哦吼吼~”加藤智乃又犯傻了。
“……”
这是我的错吗?我有限制过你们的行动吗?再说了,到底是谁来找我组队?
天之绝夜(百士夜)无语,不想在意这些。
反正她们作妖搞事又不是一两天,无视即何。
“为了让你们的评分不是负分,我决定要带你们出校去超市买东西。你们处在长身体时期,且身为武者,不可不吃饭。最好顿顿有肉。”
“期间,你们能够打丧尸就打丧尸,杀异兽就杀异兽。获取积分,兑换丹药。”
“你们有疑惑吗?没有就随我出去吧。”
说罢,天之绝夜(百士夜)便扫视三藤乃,观察她们的反应,等待她们的回答。
见状,三藤乃迟疑了,做不了决定。
丧尸很恐怖,也非常强,不是现在的她们能对付的存在。
异兽也是如此。
更别说约翰四骑士了。
讲个实在话,没有老师们的庇护,遇见丧尸或异兽或约翰四骑士,她们一照面就被杀死了。
“……师父,能不出校吗?太危险了!”
“学弟,不是谁都与你一样,实力强大,胆大妄为。”
安藤爱乃与加藤智乃建议不出校,佐藤绫乃则沉默不语,因为她不知该怎么说。
经历过昨晚的事件后,她已知天之绝夜(百士夜)到底多强大了。
区区丧尸或异兽,根本就不够打。
不过,她也不想同意。
因为出校不仅事关她的安危!
“是吗…那么,你们想什么时候打丧尸杀异兽?武徒十重吗?还是武士?在此之前,你们必定不再是a班学生。资源减少,修炼速度降低,原本比你们弱的人变得比你们强,随时间推移,会越来越强。”
“然后,你们不想被对方杀死的话,只能臣服于对方,听从对方的命令做事,没有自由与选择。严重点,身体被凌辱至死!”
听到这番话,三藤乃顿时就浑身一抖,感到寒颤,眼中闪过一丝恐惧。
她们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只是懂不多而已。
恰好,这不多,就是不该是她们这年龄段知道的事。
“学弟,你在恐吓我们吧?”加藤智乃咽了一口水,紧张地询问。
闻言,天之绝夜(百士夜)抿嘴一笑:“为何你们觉得修士还算是人?或者说,为何会获得杀人之力的人还会是正常人?”
“人类啊,生活于世注定会被情感所影响。因此,纵使再理智的人,也会有发怒或发神经的一天。普通人还好,发怒或神经不对时会作出意想不到的事或打人甚至杀人。”
“但是,无论怎样,犯法必究!可拥有杀人之力的人犯法,且对方非常强大,会怎样?或者说,让修士伏法的代代是死伤数百乃至上千时,国家会怎样。”
“到了这地步时,人命已是最不值钱,一切事情以利益出发。也就是说,死去的人白死了。”
“然后,无论是杀人犯还是国家高层或是知情者,都不在意死者怎么样。”
“明明没错,却被杀了!被杀后法律却不对杀人犯处罚,反而持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没的态度去解决,隐瞒真相!?所以,修士已不再是人类,而是披着人皮的存在。”
“指望他们遵纪守法公买公卖,还不如指望自己手中的力量。所谓法律,永不为民众或某一人服务,而是为某些人服务。”
“修炼界之残酷无情阴暗血腥,你们以后会知道的。修士,是没有人性的!因此,别去相信他们。”
“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只有三条路——第一,废掉丹田,今后以普通人而活着,受救世主庇护一生;第二,变强!强到能制定规矩并让别人遵守为止!期间,必须有杀人的觉悟与杀尸灭怪的实力及能力。第三,成为强者的手下,听命去做事。期间,可能会献出身体取悦对方,没有自由或选择的权利。”
“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事实!也是即将要发生的事!更是不可改变的事!”
他讨厌修士,就是因为修士不把人当人看,把人命当成韭菜去割或利用。
他讨厌掌权者,因为掌权者不会遵从对自己不利的法甚至脚踏法。
杀人者,不接受法律制裁,也不承认其罪过,那就杀了吧。
不是实力强或一句问心无愧就能掩盖过,而是如何看待人命。
掌权者,不公平公正处惩任一犯法者,以钻漏洞而放过犯法者,那就让其下台再杀吧。
利益再大或犯法者背景再大,也不能辜负或利用民众的信任。
所以,非普通人一文不值!!
一大早,天之绝夜(百士夜)就起来挥剑,炼习剑道。
虽然除了增加点经验以外就没啥用了。
之后,他就边玩游戏边等三藤乃醒来。
“唔…早上了吗?”
“哈~早上了……”
“原来到早上了……”
三藤乃相续醒过去,或睡眼朦胧,或揉眼提神,或伸个懒腰。
“醒了就去洗把脸提下神,今天可不像昨天一样,待在这里。”天之绝夜(百士夜)出声提醒三藤乃,让她们赶紧去洗脸。
“哦,知道了哈~”
“早上好,师父……”
“早啊,学弟~”
三藤乃有点不情愿的起身走下卓,迷迷糊糊,衣服松垮,春光泄露一些。
虽然没啥可看,诱惑不了人。
过了一会,三藤乃就洗脸回来了,精神抖擞,不再是萎靡不振。
“师父,今天我们干嘛?与昨天一样吗?”安藤爱乃问。
天之绝夜(百士夜)摇头:“不,不是!虽然也行,但你们的评分应该会很低甚至是负分,说不定回去后你们需要换班。”
“自从来这里后,你们就没有与人争斗过或出校过,就像过来旅游一样。最重要的是,你们不强!”
“嘿嘿,这还不是前辈的错吗!什么也不去干,我们就无事可做了。都怪前辈!”
佐藤绫乃傻笑,想萌混过关并甩锅给天之绝夜(百士夜)。
“嗯嗯,会造成这样就是师父的错!”安藤爱乃点点头,附和佐藤绫乃的话。
“这都怪我太性感迷人,让学弟舍不得我离开他身边。太美丽了也是种罪过,哦吼吼~”加藤智乃又犯傻了。
“……”
这是我的错吗?我有限制过你们的行动吗?再说了,到底是谁来找我组队?
天之绝夜(百士夜)无语,不想在意这些。
反正她们作妖搞事又不是一两天,无视即何。
“为了让你们的评分不是负分,我决定要带你们出校去超市买东西。你们处在长身体时期,且身为武者,不可不吃饭。最好顿顿有肉。”
“期间,你们能够打丧尸就打丧尸,杀异兽就杀异兽。获取积分,兑换丹药。”
“你们有疑惑吗?没有就随我出去吧。”
说罢,天之绝夜(百士夜)便扫视三藤乃,观察她们的反应,等待她们的回答。
见状,三藤乃迟疑了,做不了决定。
丧尸很恐怖,也非常强,不是现在的她们能对付的存在。
异兽也是如此。
更别说约翰四骑士了。
讲个实在话,没有老师们的庇护,遇见丧尸或异兽或约翰四骑士,她们一照面就被杀死了。
“……师父,能不出校吗?太危险了!”
“学弟,不是谁都与你一样,实力强大,胆大妄为。”
安藤爱乃与加藤智乃建议不出校,佐藤绫乃则沉默不语,因为她不知该怎么说。
经历过昨晚的事件后,她已知天之绝夜(百士夜)到底多强大了。
区区丧尸或异兽,根本就不够打。
不过,她也不想同意。
因为出校不仅事关她的安危!
“是吗…那么,你们想什么时候打丧尸杀异兽?武徒十重吗?还是武士?在此之前,你们必定不再是a班学生。资源减少,修炼速度降低,原本比你们弱的人变得比你们强,随时间推移,会越来越强。”
“然后,你们不想被对方杀死的话,只能臣服于对方,听从对方的命令做事,没有自由与选择。严重点,身体被凌辱至死!”
听到这番话,三藤乃顿时就浑身一抖,感到寒颤,眼中闪过一丝恐惧。
她们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只是懂不多而已。
恰好,这不多,就是不该是她们这年龄段知道的事。
“学弟,你在恐吓我们吧?”加藤智乃咽了一口水,紧张地询问。
闻言,天之绝夜(百士夜)抿嘴一笑:“为何你们觉得修士还算是人?或者说,为何会获得杀人之力的人还会是正常人?”
“人类啊,生活于世注定会被情感所影响。因此,纵使再理智的人,也会有发怒或发神经的一天。普通人还好,发怒或神经不对时会作出意想不到的事或打人甚至杀人。”
“但是,无论怎样,犯法必究!可拥有杀人之力的人犯法,且对方非常强大,会怎样?或者说,让修士伏法的代代是死伤数百乃至上千时,国家会怎样。”
“到了这地步时,人命已是最不值钱,一切事情以利益出发。也就是说,死去的人白死了。”
“然后,无论是杀人犯还是国家高层或是知情者,都不在意死者怎么样。”
“明明没错,却被杀了!被杀后法律却不对杀人犯处罚,反而持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没的态度去解决,隐瞒真相!?所以,修士已不再是人类,而是披着人皮的存在。”
“指望他们遵纪守法公买公卖,还不如指望自己手中的力量。所谓法律,永不为民众或某一人服务,而是为某些人服务。”
“修炼界之残酷无情阴暗血腥,你们以后会知道的。修士,是没有人性的!因此,别去相信他们。”
“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只有三条路——第一,废掉丹田,今后以普通人而活着,受救世主庇护一生;第二,变强!强到能制定规矩并让别人遵守为止!期间,必须有杀人的觉悟与杀尸灭怪的实力及能力。第三,成为强者的手下,听命去做事。期间,可能会献出身体取悦对方,没有自由或选择的权利。”
“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事实!也是即将要发生的事!更是不可改变的事!”
他讨厌修士,就是因为修士不把人当人看,把人命当成韭菜去割或利用。
他讨厌掌权者,因为掌权者不会遵从对自己不利的法甚至脚踏法。
杀人者,不接受法律制裁,也不承认其罪过,那就杀了吧。
不是实力强或一句问心无愧就能掩盖过,而是如何看待人命。
掌权者,不公平公正处惩任一犯法者,以钻漏洞而放过犯法者,那就让其下台再杀吧。
利益再大或犯法者背景再大,也不能辜负或利用民众的信任。
所以,非普通人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