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
程彦微微一惊,下意识地去看李斯年。
李斯年虽然极少向她提起自己的父母,但从那些只字片语中,她也能感觉得到,李斯年生平最恨的,便是自己的父亲。
而今他最喜欢的熏香,竟是他的父亲也喜欢的,恨屋及乌的情况下,只怕李斯年连带着将自己身上用惯了的月下香也一并恨了去。
程彦的声音变了味:“宁王也会制月下香?”
郑公含了一口茶,道:“不错。”
“他虽然会制月下香,但不大用香。”
程彦听此,稍稍松了一口气。
不喜欢用香便好,若是宁王身上也带着月下香,以李斯年对宁王的讨厌,联想自己身上的月下香,只会恶心到不行。
郑公的声音仍在继续:“他喜欢将香送人。”
“当年他便是用一盒月下香,叩响了郑家的大门。”
听到这,程彦面色有些古怪。
宁王喜欢送人月下香,而李斯年的母亲最喜欢的便是月下香,这月下香,大抵是宁王送与李斯年母亲的定情之物。
李斯年的母亲爱极了月下香,宁王又会制香,然而李斯年的母亲身上却无月下香可用,由此可见宁王对李斯年母亲的态度。
若是真心爱极了那个人,又怎会连三五枚月下香都不愿意赠她?
程彦忽而有些明白,李斯年对宁王的刻骨恨意——宁王是负了谢家女的。
东风吹又来,撩起李斯年鬂间未曾束起的发,他肩上的狐皮大氅随着东风轻轻摆动,越发衬得他身材消瘦,遗世独立。
是遗世独立,便是孤寂无比。
有那么一瞬间,程彦很想抱抱面前永远冷静自持的少年。
程彦伸出了手,丝毫不顾忌屋里仍有着郑公林修然与郑余三人,将李斯年的手握在手中。
李斯年的身体并不算好,体温也比寻常人低上一些,到了寒冷冬日,他的手永远是凉的。
程彦紧紧握着李斯年的手,想用自己的体温,将他一贯微凉的手指暖热。
李斯年向她看来,她回以灿烂小脸。
窗外积雪自梅花上滑落,无声落在地上。
腊雪红梅,乃是冬日里最美的场景。
李斯年映着雪景,眼底的雾霾慢慢淡去。
李斯年与程彦关系的亲密并非秘密,在座众人无不知晓。
但知道是一回事,当面看到二人手拉手是另外一回事。
郑余长眉轻动,心中念了一句年轻真好。
林修然不自然地别开了眼,心中直说程彦伤风败俗,不知廉耻,若他林家的女儿在此,断然做不出这等丑事。
郑公见二人手指交握,眼底却是含了一缕笑意。
这便对了。
上天终于垂怜了他一次。
李斯年像极了宁王,却也不像宁王,他有着与宁王一样的经天纬地之才,也有着与宁王一样的儿女情长,却没有宁王的被情所困,断送未来,断送身家性命。
李斯年身边的安宁翁主,是他人生路上的启明灯,安宁翁主在,李斯年便永远不会意志消沉,如宁王一般,一世英名,毁于女人之手。
想起宁王,郑公一声叹息。
屋中一时无话,郑公静默片刻,又问李斯年:“敢问郎君,这个月下香,当真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并无他人指导?”
他总觉得,那个心有丘壑、不甘庸碌一生的宁王,而今还活着。
李斯年眸光轻转。
怎会没人指导?
凌虚子丢给他的那本书,虽没有月下香的调制方法,却告诉了他各种香料的相生相克,让他从中悟出了调制月下香的法子。
李斯年想起前几日凌虚子交代的话,让他不要在见郑公的时候使用月下香。
凌虚子,月下香,宁王。
李斯年眸光骤冷,便感觉到掌心程彦传来的温度。
温暖,阳光,似乎还带着程彦身上特有的甜香。
李斯年垂眸,敛去眸中冷色。
李斯年再抬头,眸中已恢复往日的风轻云淡,浅浅一笑,对郑公道:“并无他人指导。”
若凌虚子是假死偷生的宁王,那他丝毫不介意让他再死一次。
郑公面上满是失望之色。
郑余见了,起身给郑公添茶,唤了一声:“父亲。”
郑公回神,接过郑余递过来的茶。
罢了,都过去了,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宁王辜负他至此,让他一番心血付之东流,他又何须对他的生死执着?
眼下最为重要的,是李斯年的身体。
杨奇文认罪伏法后,李斯年之名传遍天下,经此一事,他知道李斯年的能力丝毫不压于其父宁王,他又是活了近百年的人,眼光最是毒辣,与李斯年相处的这会儿功夫,他便瞧得出来,李斯年隐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不再怀疑李斯年有没有能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大夏,他只怀疑李斯年的身体,能不能够走得上那个位置。
郑公看向李斯年的目光向下,打量着他被衣摆盖着的双腿。
如今虽是正月初春,可凛冬的寒气尚未散去,世人衣着颇厚,李斯年也不例外,又加上他身上披着厚厚的大氅,郑公瞧了半日,也瞧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郑公捋了捋胡须,问道:“郎君这双腿,可是天残?”
若是天残,那便坏了——下半身都没知觉了,如何行得了那种事情?
一个生不来孩子的男人,纵然他举郑家满门之力扶持,众多朝臣也不会让李斯年走上那个位置。
身为天子,最重要的不是出身,甚至不是能力,而是身体。
天子无后,国本不稳,社稷动荡,民心不安,而大夏,又是一个夺嫡极为惨烈的王朝,一个没有子嗣的天子,远比一个平庸的君主带来的危害还要多。
郑公看着李斯年的腿,眉头深皱。
不止郑公紧张着李斯年的腿,郑余与林修然更为紧张。
当年的长公主留李斯年一命,除却凌虚子的相保外,还有另外一个颇为重要的原因——李斯年是个残疾,自小便要做轮椅的那种。
没有子嗣,便没有未来,更掀不起什么风浪,梁王一脉与谢家人的血液,迟早要断在他手里,长公主自然乐意卖凌虚子这个情面,尽屠谢家满门,却留下了李斯年。
而天子李泓之所以同意程彦与李斯年的婚事,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程彦与李斯年生不来孩子,没有孩子,哪怕争来了皇位,百年之后,还是要将皇位传给李泓的后人。
既是如此,李泓何不成全了程彦与李斯年,自己落一个宽容大度的好名声,还避免程彦另嫁他人,与夫家联合,成为皇权的隐患。
李斯年的眸光扫过众人关切的面容,顺着他们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腿。
而后轻轻一笑,从轮椅上起身,在众人满是惊讶的目光中,在屋内缓缓度步。
天残是不可能的,他还想与他的小翁主生上三五个孩子,有像小翁主的,有像他的,有像他们二人的。
他的小翁主在笑,孩子们在闹,他垂眸浅笑,听着窗外的枝头鸟叫。
李斯年道:“坐轮椅,是凌虚子要求的。”
想起他相处了十几年的凌虚子很有可能是他那假死偷生的父亲时,他眸中便闪过一抹不虞之色,声音也带了几分春日的寒气:“我为梁王之后,不被天家所容,身上又流着谢家人的血,只能出此下策。”
林修然松了一口气,捧起桌上郑余沏的新茶,一饮而尽。
郑公捻了捻胡须,颇为欣慰,道:“如此甚好。”
郑公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儿。
他想问的,想知道的,已经全部问完了,剩下的,便是郑余与李斯年的事情了。
郑余会意,起身对李斯年道:“听闻安宁翁主最喜芙蓉鸭,我让府中的人特意按照翁主的口味准备了几只,不知翁主愿意赏脸否?”
父亲年龄大了,体力越发不济,能支持到现在没有咳嗽,是用参汤与熏香在吊着。
而今形势不明朗,她不能让旁人瞧出了父亲的身体。
程彦笑道:“郑夫人有心了。”
众人跟着郑余出了屋,穿过九曲回廊,绕过假山花草,一路来到花厅。
貌美的丫鬟们早已摆好了饭菜,见郑余领着众人过来,拿开了盖在饭菜上的琉璃盏。
饭香四溢,酒气清冽。
丫鬟们低头垂眸退下。
大夏民风开放,没甚么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矩,况这是女子支撑门楣的郑家,更是不讲究那一套俗礼,更何况,郑余与李斯年程彦有要事相商,更是不可能分开坐。
众人落座,郑余给众人斟酒。
郑余年龄比程彦大上许多,程彦连忙起身。
三杯酒落肚,郑余便说了郑家的要求:“翁主,你我同为女子,更能理解女子处事的不易。”
“凭甚么男人能妻妾成群,出将入相,而女子哪怕才情盖世,也只能守着一个男人、守着一方小院过日子?”
林修然不以为然。
他最瞧不上的,便是郑家的这些抛头露面的女人们。
他觉得女人就该如林家的女儿一般,通琴棋书画,懂诗词歌赋,温柔贤淑,为男人掌后宅,让男人无后顾之忧。
而不是像郑家的女人一样,不仅不嫁人,还想压男人一头,若不是郑公仍在,他需要顾念郑公的面子,否则他早就骂郑余不守妇道、胡言乱语了。
林修然闷头喝了一杯酒,只当没听到郑余的话。
郑余继续道:“若那个男人争气,女人在外面也有几分体面,可争气的男子,又岂会甘心房中只有一个女人?他必会将莺莺燕燕摆满了屋,来满足自己的心/欲。女人在外面纵然再怎么体面,回到家中看到院子中的高矮胖瘦,再多的欢心也没了,只能整日里与人斗心眼,片刻也不能停歇。”
“若男子不争气,在外面受了旁人的冷眼,回家便会对女人拳脚相向,以此发泄心中的怒火。”
林修然听得频频皱眉,程彦却是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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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年虽然极少向她提起自己的父母,但从那些只字片语中,她也能感觉得到,李斯年生平最恨的,便是自己的父亲。
而今他最喜欢的熏香,竟是他的父亲也喜欢的,恨屋及乌的情况下,只怕李斯年连带着将自己身上用惯了的月下香也一并恨了去。
程彦的声音变了味:“宁王也会制月下香?”
郑公含了一口茶,道:“不错。”
“他虽然会制月下香,但不大用香。”
程彦听此,稍稍松了一口气。
不喜欢用香便好,若是宁王身上也带着月下香,以李斯年对宁王的讨厌,联想自己身上的月下香,只会恶心到不行。
郑公的声音仍在继续:“他喜欢将香送人。”
“当年他便是用一盒月下香,叩响了郑家的大门。”
听到这,程彦面色有些古怪。
宁王喜欢送人月下香,而李斯年的母亲最喜欢的便是月下香,这月下香,大抵是宁王送与李斯年母亲的定情之物。
李斯年的母亲爱极了月下香,宁王又会制香,然而李斯年的母亲身上却无月下香可用,由此可见宁王对李斯年母亲的态度。
若是真心爱极了那个人,又怎会连三五枚月下香都不愿意赠她?
程彦忽而有些明白,李斯年对宁王的刻骨恨意——宁王是负了谢家女的。
东风吹又来,撩起李斯年鬂间未曾束起的发,他肩上的狐皮大氅随着东风轻轻摆动,越发衬得他身材消瘦,遗世独立。
是遗世独立,便是孤寂无比。
有那么一瞬间,程彦很想抱抱面前永远冷静自持的少年。
程彦伸出了手,丝毫不顾忌屋里仍有着郑公林修然与郑余三人,将李斯年的手握在手中。
李斯年的身体并不算好,体温也比寻常人低上一些,到了寒冷冬日,他的手永远是凉的。
程彦紧紧握着李斯年的手,想用自己的体温,将他一贯微凉的手指暖热。
李斯年向她看来,她回以灿烂小脸。
窗外积雪自梅花上滑落,无声落在地上。
腊雪红梅,乃是冬日里最美的场景。
李斯年映着雪景,眼底的雾霾慢慢淡去。
李斯年与程彦关系的亲密并非秘密,在座众人无不知晓。
但知道是一回事,当面看到二人手拉手是另外一回事。
郑余长眉轻动,心中念了一句年轻真好。
林修然不自然地别开了眼,心中直说程彦伤风败俗,不知廉耻,若他林家的女儿在此,断然做不出这等丑事。
郑公见二人手指交握,眼底却是含了一缕笑意。
这便对了。
上天终于垂怜了他一次。
李斯年像极了宁王,却也不像宁王,他有着与宁王一样的经天纬地之才,也有着与宁王一样的儿女情长,却没有宁王的被情所困,断送未来,断送身家性命。
李斯年身边的安宁翁主,是他人生路上的启明灯,安宁翁主在,李斯年便永远不会意志消沉,如宁王一般,一世英名,毁于女人之手。
想起宁王,郑公一声叹息。
屋中一时无话,郑公静默片刻,又问李斯年:“敢问郎君,这个月下香,当真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并无他人指导?”
他总觉得,那个心有丘壑、不甘庸碌一生的宁王,而今还活着。
李斯年眸光轻转。
怎会没人指导?
凌虚子丢给他的那本书,虽没有月下香的调制方法,却告诉了他各种香料的相生相克,让他从中悟出了调制月下香的法子。
李斯年想起前几日凌虚子交代的话,让他不要在见郑公的时候使用月下香。
凌虚子,月下香,宁王。
李斯年眸光骤冷,便感觉到掌心程彦传来的温度。
温暖,阳光,似乎还带着程彦身上特有的甜香。
李斯年垂眸,敛去眸中冷色。
李斯年再抬头,眸中已恢复往日的风轻云淡,浅浅一笑,对郑公道:“并无他人指导。”
若凌虚子是假死偷生的宁王,那他丝毫不介意让他再死一次。
郑公面上满是失望之色。
郑余见了,起身给郑公添茶,唤了一声:“父亲。”
郑公回神,接过郑余递过来的茶。
罢了,都过去了,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宁王辜负他至此,让他一番心血付之东流,他又何须对他的生死执着?
眼下最为重要的,是李斯年的身体。
杨奇文认罪伏法后,李斯年之名传遍天下,经此一事,他知道李斯年的能力丝毫不压于其父宁王,他又是活了近百年的人,眼光最是毒辣,与李斯年相处的这会儿功夫,他便瞧得出来,李斯年隐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不再怀疑李斯年有没有能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大夏,他只怀疑李斯年的身体,能不能够走得上那个位置。
郑公看向李斯年的目光向下,打量着他被衣摆盖着的双腿。
如今虽是正月初春,可凛冬的寒气尚未散去,世人衣着颇厚,李斯年也不例外,又加上他身上披着厚厚的大氅,郑公瞧了半日,也瞧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郑公捋了捋胡须,问道:“郎君这双腿,可是天残?”
若是天残,那便坏了——下半身都没知觉了,如何行得了那种事情?
一个生不来孩子的男人,纵然他举郑家满门之力扶持,众多朝臣也不会让李斯年走上那个位置。
身为天子,最重要的不是出身,甚至不是能力,而是身体。
天子无后,国本不稳,社稷动荡,民心不安,而大夏,又是一个夺嫡极为惨烈的王朝,一个没有子嗣的天子,远比一个平庸的君主带来的危害还要多。
郑公看着李斯年的腿,眉头深皱。
不止郑公紧张着李斯年的腿,郑余与林修然更为紧张。
当年的长公主留李斯年一命,除却凌虚子的相保外,还有另外一个颇为重要的原因——李斯年是个残疾,自小便要做轮椅的那种。
没有子嗣,便没有未来,更掀不起什么风浪,梁王一脉与谢家人的血液,迟早要断在他手里,长公主自然乐意卖凌虚子这个情面,尽屠谢家满门,却留下了李斯年。
而天子李泓之所以同意程彦与李斯年的婚事,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程彦与李斯年生不来孩子,没有孩子,哪怕争来了皇位,百年之后,还是要将皇位传给李泓的后人。
既是如此,李泓何不成全了程彦与李斯年,自己落一个宽容大度的好名声,还避免程彦另嫁他人,与夫家联合,成为皇权的隐患。
李斯年的眸光扫过众人关切的面容,顺着他们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腿。
而后轻轻一笑,从轮椅上起身,在众人满是惊讶的目光中,在屋内缓缓度步。
天残是不可能的,他还想与他的小翁主生上三五个孩子,有像小翁主的,有像他的,有像他们二人的。
他的小翁主在笑,孩子们在闹,他垂眸浅笑,听着窗外的枝头鸟叫。
李斯年道:“坐轮椅,是凌虚子要求的。”
想起他相处了十几年的凌虚子很有可能是他那假死偷生的父亲时,他眸中便闪过一抹不虞之色,声音也带了几分春日的寒气:“我为梁王之后,不被天家所容,身上又流着谢家人的血,只能出此下策。”
林修然松了一口气,捧起桌上郑余沏的新茶,一饮而尽。
郑公捻了捻胡须,颇为欣慰,道:“如此甚好。”
郑公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儿。
他想问的,想知道的,已经全部问完了,剩下的,便是郑余与李斯年的事情了。
郑余会意,起身对李斯年道:“听闻安宁翁主最喜芙蓉鸭,我让府中的人特意按照翁主的口味准备了几只,不知翁主愿意赏脸否?”
父亲年龄大了,体力越发不济,能支持到现在没有咳嗽,是用参汤与熏香在吊着。
而今形势不明朗,她不能让旁人瞧出了父亲的身体。
程彦笑道:“郑夫人有心了。”
众人跟着郑余出了屋,穿过九曲回廊,绕过假山花草,一路来到花厅。
貌美的丫鬟们早已摆好了饭菜,见郑余领着众人过来,拿开了盖在饭菜上的琉璃盏。
饭香四溢,酒气清冽。
丫鬟们低头垂眸退下。
大夏民风开放,没甚么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矩,况这是女子支撑门楣的郑家,更是不讲究那一套俗礼,更何况,郑余与李斯年程彦有要事相商,更是不可能分开坐。
众人落座,郑余给众人斟酒。
郑余年龄比程彦大上许多,程彦连忙起身。
三杯酒落肚,郑余便说了郑家的要求:“翁主,你我同为女子,更能理解女子处事的不易。”
“凭甚么男人能妻妾成群,出将入相,而女子哪怕才情盖世,也只能守着一个男人、守着一方小院过日子?”
林修然不以为然。
他最瞧不上的,便是郑家的这些抛头露面的女人们。
他觉得女人就该如林家的女儿一般,通琴棋书画,懂诗词歌赋,温柔贤淑,为男人掌后宅,让男人无后顾之忧。
而不是像郑家的女人一样,不仅不嫁人,还想压男人一头,若不是郑公仍在,他需要顾念郑公的面子,否则他早就骂郑余不守妇道、胡言乱语了。
林修然闷头喝了一杯酒,只当没听到郑余的话。
郑余继续道:“若那个男人争气,女人在外面也有几分体面,可争气的男子,又岂会甘心房中只有一个女人?他必会将莺莺燕燕摆满了屋,来满足自己的心/欲。女人在外面纵然再怎么体面,回到家中看到院子中的高矮胖瘦,再多的欢心也没了,只能整日里与人斗心眼,片刻也不能停歇。”
“若男子不争气,在外面受了旁人的冷眼,回家便会对女人拳脚相向,以此发泄心中的怒火。”
林修然听得频频皱眉,程彦却是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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