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嗯。”陈傅忠点点头,给他们介绍,“这是我朋友,陈榕崧,叫崧哥就好。这是月歌,我们是一个乡的。”
  “榕哥你好。”
  陈榕松爽朗笑道,“你好你好,真是好巧啊。”
  陆月歌高二暑假的时候,陈傅忠和一队医生护士到他们寨子里做义诊,陆月歌也带着他太婆去了,太婆量血压的时候,他听到旁边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人和村民说苗话,还和刚嫁来寨里没多久的九婶说壮话,几种语言切换得很流利。
  陆月歌一问,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很多大人口中的青年俊才,他们这些学生的学习模范。
  中午的时候,陆月歌去村委会帮忙做饭,吃饭的时候他们坐在一起,听说他是准备高考的,两人就多聊了几句。只是简单的交谈,陆月歌就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要说他们河田乡最有前途的青年人,陈傅忠肯定是其中一个。医科大的高材生,留过洋,青年俊才,救死扶伤,还非常有经商头脑,年纪轻轻就投资有几家连锁口腔医院和宠物医院,是他们乡里的名人。
  小狗手术后就留在医院里,前台的护士说了,有时候会有好心人来领养,没有的话,等它好了他们就把它送到救助站。
  陆月歌和陈傅忠交换了联系方式,陈傅忠了解他的情况后,便让他考虑来宠物医院做兼职,除了市中心的这个宠物医院外,他在大学城附近的生活区也有一家宠物医院。
  这对陆月歌来说是一个好消息,除了自己的专业课,有机会的时候,他也经常去蹭兽医专业的课,为更好地保护山林里的动植物做准备。
  暑假开学后,他辞去了火锅店的兼职,开始去宠物医院上班。
  城市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所以宠物医院的顾客非常多,陆月歌要做的工作也不难,刚开始的半年,他的工作主要打扫卫生,做好消毒工作,帮宠物们洗澡修毛,剪指甲等。
  他天生有动物缘,为人亲和,工作上也勤快好学,十分适应这份工作,工资待遇也比火锅店好上很多。
  玉瑜秋后来又找了他两次,极力劝说他加入自己的模特公司,陆月歌挺无奈的,没想到帮了同学一把却招来这样的麻烦。
  玉瑜秋住在艺术学院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家里养有一只雪白的萨摩,知道陆月歌在宠物店上班后,她办了一张贵宾卡,每次都指定陆月歌帮她的萨摩洗澡护理。
  有一次她身体不适,萨摩也又拉又吐,打电话给陆月歌后,陆月歌和一个同事亲自上门,同事把狗送到宠物医院,陆月歌则把她送去了医院。
  为了表示感谢,周六的时候,玉瑜秋邀请陆月歌去看传统文化艺术展。
  陆月歌周六刚好休息,他不抱希望地约了农子剑,没想到农子剑竟然同意了,他高兴得不行。
  展会在市会展中心举办,这次展会的前期宣传做得很到位,来看展的人很多。
  展会分四个展厅,除了非常受年轻人欢迎的汉服文化展,还有另一个就是玉瑜秋赞助举办的苗家服装银饰展。
  展会别出心裁,布置得古香古色,除了展出了各省苗族服装银饰,还有t台走秀,还提供服装和银饰供人拍照。
  陆月歌和农子剑刚到会场,两人在华丽的银项圈展台前才站了一下,陆月歌的手机响了,半分钟后踩着十厘米高跟鞋的玉瑜秋匆匆赶来。
  “月歌,你能帮我一个忙吗?”玉瑜秋一脸焦急问道。
  “怎么了?”
  “我们一个男模路上出了点小车祸不能来了,你能帮顶上去吗?这马上就要开始了。”
  “这……”陆月歌没有答应,这太突然了,“秋姐,我不是不愿意帮忙,问题是我根本没走过t台,完全一窍不通。”
  “没关系的,你就按照平时走就可以了,等下我教你,不难的。”玉瑜秋双手合十,楚楚可怜地,“拜托了,帮帮秋姐,这实在是找不到人了,外面还堵车,这马上就要开始了,其他人也赶不及来。”
  “但是……”陆月歌看看农子剑。
  “不难的话你就帮帮忙呗,你这身高脸蛋,不比我们班女生喜欢的那些男模差。”农子剑看不得女性的哀求,于是他便这么劝陆月歌道。
  “……”陆月歌再看玉瑜秋一脸恳求和着急的样子,只好答应了。
  玉瑜秋松了一口气,“太好了,跟我这边来。”她对农子剑笑道,“那我们去后台准备,同学你先随意看看。”
  “好。”农子剑点点头。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他在心里想着,哎,果然好看的人都和好看的人做朋友。
  男模人数比较少,加上陆月歌也一共只有三个人。
  另外两个高挑英俊的男模已经换上衣服,戴好饰品,脸上的妆也差不多化好了。
  陆月歌一进到化妆间,两个助理姑娘就拿着衣服走上来,陆月歌既然答应了,就很爽快的脱下t恤牛仔裤,换上走秀要穿的衣服。
  陆月歌化妆的时候,玉瑜秋就让两个男模走台步给他看,“不用紧张,你看,大概像他们那样走就好,很简单的。”
  陆月歌应了一声。
  专业化妆师速度很快,她们给陆月歌化好妆后还编了头发,然后戴上繁重的饰品。
  一旁的玉瑜秋目光深沉,她眼里有一种寻到珍宝的激动,又有想纳为己有的自信。
  不是长得好看就适合一切风格的装扮,很多人抱怨现在的古装剧很现代化,没有一点质感,除了美术调色方面的原因,还有人的因素。
  眼前的人却适合极了,好像天生就该如此。
  衣服是秀有暗纹的藏蓝色广袖长衫,衣领并不拢紧,露着大片白皙的胸膛,腰间用一根白色带子扎着。
  苗族成年男子一般极少佩戴银饰,他的这身装扮却反之而来,两边耳朵各戴一个大圈银耳环,脖子上是一个坠着长命锁的五环银项圈,左手腕上戴着一个盘旋三圈的银蛇手镯,脚腕上也戴了银脚链。
  最后,四十多公分的银角戴到头上,却丝毫不显女气,白皙的脸上和手上都画有图腾,长发乌黑,两道斜飞入鬓的剑眉下是深邃的眼睛,反而有种邪魅压人的气魄,好像真的是从遍布毒瘴毒虫的苗寨里走出的神秘大巫师。
  陆月歌却觉得很不自在,他从来没有这样打扮过,也没戴过这么多女子才会戴的银饰,这身打扮夸张得好像在演戏一样。
  “太合适了……”玉瑜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好半晌,才走上前帮陆月歌理了理那拖拽在地的衣摆,“你试着走一圈,走到舞台最前面的时候,也不用摆什么动作,到时候下巴微微扬起,看着台下的人……手这样放,然后把衣摆掀到身后,再走回后台就可以了。”
  陆月歌按她的话做了一遍,玉瑜秋满意地点头,“非常好!我果然没看错。”
  他表情自然,眼神也不躲闪,内八和外八的情况都没有,手臂摆动的幅度也非常合适自然。
  确实是块可以雕琢的璞玉,若是细细雕琢的话,一定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第17章 第十七章
  走秀开始,盛装的模特们随着音乐款款走上了t台,向观众们展示华丽的民族服装饰品。
  有漂亮的模特看,一大波人都围到t台周围,举起了手机。
  女性观众们的注意力多放在模特身上繁复华丽的银饰,而男性观众的目光,则更多流连于她们漂亮的脸蛋和高挑的身材。
  当农子剑和广大直男同胞对着上身银饰华丽,下-身只穿蜡染短裙的女模移不开目光的时候,一阵女性的惊呼声突然响起。
  陆月歌登台了。
  只有在喜欢的事物前面,陆月歌才会有“兴奋”“ 紧张”这类的感觉,之前十佳歌手比赛,是他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他没有紧张,这次走秀他同样没有紧张的感觉,他只是不喜欢被那么多人关注。
  农子剑看着好像换了性格似的、身着盛装的陆月歌赤着脚从台上不紧不慢走来,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靠……六月,这也太……
  农子剑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这种感觉。
  陆月歌太适合这样的装扮了,十佳歌手的打扮已经很令人惊艳,现在的这身装扮,好像才是真正的他,头上戴着象征力量和权势的犄角,微挑的眼尾敛去平日的温和,有种神秘而迫人的气势。
  民族特色与武侠风格的芦笛和古筝作为背景音乐,舞台的大屏幕播放着苗家吊脚楼,竹林,艳丽毒蛇……
  那乌黑的长发,冰冷俊美的脸,雪白的胸膛,走动时从衣摆露出的雪白小腿和赤足,无一不吸引人。
  尤其第二次出场的时候,他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一众身着银装的男女,众星拱月一般,他就是权势最高的王。
  农子剑想起小时候去动物园,看到漂亮的孔雀开屏,他总会把它们想象成漂亮的仙女,后来被别人告知,这开屏的孔雀是公的,旁边不会开屏的、毫不起眼的才是母的,农子剑很是风中凌乱。
  后来才知道,在自然界中,为了吸引雌性的注意争得交-配权,雄性的颜色,羽毛,声音,都比雌性华丽——就像现在的陆月歌,也同样吸引了在场所有女性的注意力。
  结束后,陆月歌走下后台台阶,突然被拽地的一片衣摆绊到,差点摔了一跤。旁边的玉瑜秋哎呦一声,笑意盈盈地扶住了他,“别紧张,已经结束了,你表现得很好。”
  “没搞砸就好。”陆月歌笑着拢了拢衣服说到。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但是走台结束后,模特们还要去展示台站着,摆造型,供摄影师们拍照。
  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不用玉瑜秋开口,陆月歌很配合他们的安排。
  “你真的很适合这个舞台,只可惜你意不在此。”结束的时候,玉瑜秋叹息,她再次试图说服陆月歌,“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来找我,我会把最好的资源给你。”
  陆月歌还是摇头拒绝了。
  也不知道自己哪些特点让对方这么执着,难道是城市里打扮精细的人看多了,所以现在想挖掘自己这种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人?
  虽然一再推辞显得有些不知好歹,但是陆月歌还是说,“秋姐,谢谢你的赏识,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兽医这份工作。”
  他们说话的时候,化妆室里的年轻男女们都悄悄看着他,这人到底是什么背景?长相确实挺天然,但也绝说不上有多完美,若是剪去那头长发的话,估计就没那么特别了吧,为何秋姐对他如此喜爱的样子?
  等陆月歌换下饰品衣袍,下-身只穿一条普通白色三-角-裤的时候,几个目光露-骨的男女眨眨眼睛,都暗暗露出了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小子,本钱不错啊。”一个男模咋舌,开玩笑道,“可以去拍内-裤广告了,就是腹肌还得再练练啊~”
  陆月歌顿了一下朝他笑笑,然后迅速换好自己的衣服。
  他低着头整理衣服,没有注意到玉瑜秋若有所思的眼神。
  玉瑜秋敲了一下那个男模的额头,“别吓着人家小孩了,当初你不也是我亲自挖来的吗。”
  “是是是,秋姐是我的大恩人,没有你,我肯定还在餐馆里刷盘子呢。”
  “油嘴滑舌的小子。”
  玉瑜秋给陆月歌递卸妆水,“好吧,秋姐求了你这么多回,你都不肯答应,那能不能最后再帮我个忙,今晚当我的男伴,跟我去这次活动发起人的聚会……”
  “我就是一个普通学生,那方面的礼仪都不了解……”陆月歌想拒绝。
  “别急着拒绝,我听你说过自己会打银器,这次聚会有h省的老银匠来,你是我们苗族人,现在年轻的手艺人越来越少了,了解了解也挺好的。”玉瑜秋找了一个合理的理由,“不要这么不情愿嘛,过了今晚,秋姐绝不再提要你做模特的事情。”
  陆月歌只好答应了。
  何叔曾在信里说,他去过h省的一个苗族大聚集地,那里风景优美,传统文化习俗都保存得很好,服饰别具一格,相比制作工艺较粗糙的g省要胜几筹。
  打银器的手艺是一辈传一辈的,到现在,已经没有多少年轻人肯学了。陆月歌对手艺活很感兴趣,他跟寨子里的老人打过银器,所以能趁机了解一下别地同族的文化技术也挺好的。
  可惜不能和农子剑去吃饭了,好不容易才有空约他出来一趟的。
  陆月歌觉得有些后悔,刚才应该拒绝玉瑜秋的,他以后又不要做银匠,还是和农子剑在一起比较重要。
  玉瑜秋那样一说,农子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是各省民族之间的手工艺交流嘛,多难得,所以他和陆月歌说,“那你去呗,把民族传统发扬光大。”
  他想了想又拍拍陆月歌的肩膀,在他耳边小声开玩笑道,“小心别被潜规则了啊,你长这么好看,很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