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 今晚加菜
  “秦姨!”
  杨梦龙一眼瞅见了秦良玉,乐呵呵的分开狂热的川军将士,朝她走了过来,真够热情的。只是他那称呼让秦翼明浑身不自在,秦姨?我姑姑什么时候成了你阿姨了!如果她是你阿姨,那我这个侄子是什么?好小子,真会占人便宜!
  秦良玉拱手一礼,说:“老身当不得冠军侯这等尊称。”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哎呀,讲究这么多干嘛呀,我们是要一起打仗的,不用这么多臭规矩……论年纪,我应该叫你奶奶才对,叫你一声秦姨算是占便宜啦……秦姨,你看,我没骗你吧?昨天说了给川军换装,现在就开始换了!”用手比划着,洋洋得意:“四千五百杆长枪,两千把横刀,两千五百具强弩,很快就可能换装完毕了!不过强弩铠甲还得等一等,登州那边没有这么多库存。”
  秦良玉吃惊地说:“这么多装备得值不少钱了吧?冠军侯,我川军囊中羞涩,只怕几年内都还不清这笔钱啊!”
  杨梦龙连连摆手:“不用钱,不用钱!要钱的话我就不会把东西给你们了,直接将这些武器卖给炸营铁骑多好?”他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无限向往的说:“关门川军擅使长枪,换上了我们河洛新军制式的长枪……”
  秦良玉纠正:“步槊!”
  杨梦龙说:“差不多啦,在我看来它就是长枪!”
  秦良玉气结:“你见过枪头呈剑状,长近两尺的长枪么!?”
  确实,河洛新军的“长枪”也太夸张了一点,三米多长的枪杆就不说了,最让人无力吐槽的是那长度超过五十厘米的剑状枪头!这玩意是个好东西,装上去能当长枪用,卸下来能当短剑,破甲能力非常强悍,看上去没多锋利,但挨上一下,除非你披的是重型板甲,否则都是前通后透的命。这玩意一大特色就是耐用,把它盯在树上,一个体重一百八十斤的大汉挂上去做一百个引体向上都不会变形,将它砸向石头,石头给崩掉一角了它屁事都没有,还真没有这样的长枪!
  杨梦龙挠挠头,说:“好吧,你说是步槊就是步槊吧。那个,关门川军擅长使用长枪,换装了步槊之后再进行短时间的训练便能形成战斗力了,打的时候步槊手负责正面攻击击溃对手,横刀手负责清除冲进方阵里的敌人,这样就形成了强大的战斗力。如果再穿上胸甲,戴上钢盔,正面硬冲的时候恐怕没几支军队能抵挡住你们全力一击了。”
  秦良玉黯然说:“我们哪有那么多铠甲,连皮甲都买不起!”
  杨梦龙猛拍胸口:“包在我身上了!”
  秦良玉睨着他,怎么看都觉得不靠谱。
  杨梦龙猜到她心里的想法,干笑一声,说:“那个,我平时虽然不大靠谱,但是绝对不敢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的。短时间内要给川军全部换上铠甲是很困难,不过只要给我几个月时间,我就能搞定了!”
  秦良玉压低声音问:“冠军侯为何如此厚待老身?”
  杨梦龙说:“不是说了吗,秦姨你是了不起的女中豪杰,能替你做一点事情,我心里高兴!你不要客气哦,你要是跟我客气,我就不高兴了!”
  秦良玉略一沉吟,忽然一笑,说:“那好,那老身就不客气了。”居然有几分债多了不愁的意思……开玩笑,她还能拒绝这份大礼不成?没看到那些穷了几代人,骤然看到一点好东西便眼都绿了的士兵已经抢破头了么?她如果要跟杨梦龙客气,这九千川军将士第一个就不干了!她闪电般出手,捏住杨梦龙的脸用力往两边拉,凶恶的说:“臭小子,说了半天都是废话,奶奶那份呢?拿来!”
  还真不客气……
  杨梦龙哀哀直叫:“有有有,你那份早就准备好了!”
  秦良玉松手:“拿来!”
  扎吉冲翁应声而来,递来一杆步槊。秦良玉接过,感觉这份量刚刚好,她一直嫌白蜡杆子枪太轻了,使不来势大力沉的招数,步槊重达十一斤,比马槊略轻一点,使起来凶猛之余不失轻灵,实是堂堂对阵时的利器。槊首寒光耀眼,上面有清晰的花纹,这些花纹可不是镂刻上去的,而是反复煅打的时候无意中形成的,十分好看。她虚刺一枪,连声说:“好槊,好槊!只怕这一槊刺过去,一头牛都得当场死亡吧?”
  杨梦龙说:“刺中要害的话当场就得完蛋。”又从石天保手里接过一把长剑递上:“秦姨,你的剑!”
  秦良玉把步槊交给秦翼明,接过长剑,只见剑鞘是用鲨皮制成,乌黑油亮,不过没有什么装饰,显得平平无奇。她随手抽出长剑,一道寒光透匣而出,这把长剑长三尺,剑身二指半阔,剑脊很厚,剑刃看上去也不是很锋利,但是上过战场的老兵都知道这才是真正可以用于战阵厮杀的利器,像那种剑身比纸还薄,随手一挽就剑花乱闪,貌似轻灵的剑,只能是拿来耍帅。杨梦龙说:“这剑是用高碳钢铸的,两斤重左右,能一剑斩断并排的六卷草席!”
  劈斩草席是测试刀剑锋利程度的常用办法————也就倭猪想得出用活人或者尸体来试刀而已,通常是将一卷卷草席并排着固定好,然后使出全身力气劈斩过去,斩断草席越多,证明刀剑越锋利,因为草席这玩意很柔韧,阻力很大,劣质刀剑根本就斩不动。河洛新军制式的横刀一般是以一刀斩断四卷草席为准,每一把刀都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否则工匠就要倒霉了,这把长剑能一剑斩断六卷草席,说它“削铁如泥”一点也不为过。
  秦良玉试着挥舞长剑,只听到风声啸起,寒光逼人,不禁说:“好剑!看起来平平无其,但握在手中,总有一种驰骋沙场冲锋陷阵的冲动,真是好剑!”
  秦翼明眼馋得不行,可怜巴巴的瞅着杨梦龙,仿佛一头饿了三天的吉娃娃……你好歹也送我一点啊!
  杨梦龙拍拍手,扎吉冲翁又送上一个大包袱,打开来一看,是一副铠甲。这铠甲包括头盔、肩甲、胸甲、胫甲,都是精钢制造,而且份量还不是很重,算上头盔也不过二十斤。就这么一副铠甲,基本上可以对弓箭免疫了,射上了都只有弹飞的份。看到它,秦翼明眼珠子都绿了!
  吴胜在一边看着,痛心疾首:“我们大人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他喜欢四处送东西的毛病?”
  戚破虏在一边说:“怕是改不了了!”
  吴胜肉痛的说:“这些长枪,这些横刀,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他居然拿来白白送给人家,真是气死我了!”
  戚虎笑着说:“看在当年川军与浙军并肩作战,最终一起战死的份上,你就别抱怨了。”
  吴胜马上闭上了嘴巴。当年浑河之战,白杆兵与浙军并肩作战,与八旗军杀得血肉横飞,那强悍的战斗力和顽强的意志,连努尔哈赤都为之色变。最后明军被俘虏的炮兵调转炮口朝川军和浙军猛轰,轰乱了方阵,八旗军乘机猛攻,两部都覆没在浑河之畔,仅几百名浙军士兵死战得脱,最后还是在沈阳之战中全部阵亡了。这是鲜血凝成的情谊,虽说戚家军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每一个戚家军的后裔都牢牢记住了这份情谊。
  那边,川军已经领完装备了,四千五百杆步槊,两千把横刀,算是鸟枪换炮了。可惜没有那么多强弩,还有两千五百名川军士兵只好很委屈的继续用白杆枪。抢到新装备的人四处炫耀着自己的装备,再瞅瞅那帮没有抢到装备的,既同情又鄙视:可怜,我们都用上横刀和步槊了,你们还在用这垃圾白杆枪!大家正兴高采烈,杨梦龙一个蹦高蹦上了将台,大声叫:“大家静一静,大家静一静,我有话要说!”
  川军将士马上安静下来,笑眯眯的看着杨梦龙,像是在打量一个闲着没事就四处撒钱的冤大头。
  杨梦龙咳嗽一声,说:“那个,装备已经发给你们了,这几天呢,也不会有什么大规模的战事,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训练,适应新装备,准备迎接接下来的决战!这一战关系着辽东汉人的命运,举国瞩目……”
  川军将士起哄了:“冠军侯,你说的这些我们都不懂,你让我们怎么做我们怎么做就是了,说点听得懂又能提气的!”
  杨梦龙愣了一下,飞快的说:“今晚加菜,吃咸菜肥肉!”
  九千川军将士轰然叫:“好!!!”那吼声让旅顺城的地皮都狠狠的抖了一下,由此可见杨梦龙的话是多么的提气。
  杨梦龙接着说:“我已经让船队回登州运送装备了,几天之后你们的铠甲和强弩就会送到!”
  川军将士的吼声几乎震散了天空中的云彩:“好!!!”这一吼真的称得上是惊天动地了,跟打了个狂雷似的,就连正在铁丝网附近游荡,挖空心思想着怎么对付这讨厌的铁丝网的后金将士也给吓了一大跳,狐疑的盯着旅顺城,心里嘀咕着:“那帮明狗又在发什么疯?”
  岳托叹气:“明军又有援军抵达旅顺,这仗更难打了!”
  莽古尔泰瓮声瓮气的说:“老八太心急了!现在风向、气候、季节都对明国有利,一旦旅顺燃起烽火,明国援军马上源源不断的开过来,将这座孤城变成个难啃的铁核桃!我们应该再等几个月,等到冬季,黄海万里冰封,明军战船无法出海了再动手的!”
  众将领都表示同意。莽古尔泰虽然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毕竟是身经百战了,一眼就看破了问题的关键:现在确实不是攻打旅顺的时机!
  杜度一脸无奈:“谁又能想到明廷真的会倾举国精锐增援这座孤城呢?”
  杜度算是说了大实话:也许是急于用一场大胜来提振由于大凌河战役死伤太惨重的八旗军的士气,也许是急于将东江镇这种蓬勃发展的势头打下去,安定辽东后方,一向谨慎小心的皇太极终于也犯了轻敌大意的错误,在错误的时间向一座错误的城市发动了进攻,他根本就没有预料到大明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居然不顾西北、江汉大乱,倾举国精兵前来支援旅顺,要在旅顺跟八旗军大战一场!这一错误即将让八旗军付出惨痛的代价,眼前这种欲战不得,欲退不忍的窘境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后人评价这段历史的时候都说大凌河之战是皇太极一生的分水岭,在大凌河战役之前他称得上是英明睿智,算无遗策,生生将后金这个强盗集团打磨成了一个帝国;而大凌河之战后幸运女神似乎已经离他而去,他开始昏招迭出,进退失据,后金的国运也随之急转直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