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匹夫 第263节
王琳琳嘴快:“晓明告诉过我,他家以前是开铜矿的,他父母去世后他家的铜矿就被现在的村长霸占了!”
李时和毛雪又对望一眼,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怪不得刚才说起村长来,易晓明愤怒成那个样子!
看样子王琳琳也是第一次跟着易晓明回村,对家里的一切都很好奇,脚步轻快地走在前边,但是从过道转过月亮门,一步跨进院子,突然一声尖叫,像只大青蛙似的又跳了回来,紧紧抓住易晓明的胳膊:“院里有条死狗!”
黄昏时分朦胧的光线下,院子里的地上赫然躺着一条僵硬的死狗,毛雪看着也有点害怕,不禁也紧紧抱住了李时的胳膊。
易晓明看看周围的狗爪子印迹,自语道:“刚死不久。”
“这是你养的狗吗,它——它死了!”
“甭怕,这是它迎接我的最高礼节,一般我离家几天回来,都是高兴得上头扑面,摇头晃尾巴,现在几个月没回来,它有点生我气了,就装死吓我。”
“你别吓我。”王琳琳紧紧抱着易晓明的胳膊,“狗跟老鼠一样,只要打不死就要挣扎着逃跑,没有装死的习性——它不会真的装死吧?”
易晓明拖着她来到这条直挺挺的大狗旁边,用脚踢踢,大狗直挺挺的四肢伸着,翻着白眼一动不动,这要放在夏天,死狗周围肯定还会翩飞着嗡嗡嘤嘤的绿豆蝇。
易晓明介绍说:“它也许是曾经被人围捕过,侥幸死里逃生,反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学成才,学会了装死,而且直挺挺僵硬,装得真像,唉,让这么耿直的动物学会装死,难为它了——”
话音未落,大狗复活了,翻身爬起来,往上就扑,王琳琳吓得又尖叫一声。
大狗扑上来在易晓明身上乱抓乱挠,喉咙里还急得乱哼哼,易晓明抱住狗脖子,揉着狗的前额:“呵呵,想死我了!”
一人一狗在那里亲热半天,看得王琳琳心里酸溜溜的,忍不住端详端详狗屁股,看看是公是母,直到看到狗蛋子这才舒服了很多。
亲热够了易晓明放手了,但是大狗还不依不饶,围着他前后乱跳。
“跳什么跳,我的衣服,别再给挠破了,小混混,坐下。”狗还真听话,马上坐下,“匍匐前进,”大狗立刻像个侦察兵似的在雪上匍匐前进,“打滚,”打滚,“倒立,”来个倒立,“好了,装死!”立马白眼一翻,舌头一伸,四肢直挺挺伸直,死了。
旁观的三个人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太逗了,居然还有会装死的狗,而且装得这么像!
人和狗那么亲热,毛雪和王琳琳却是躲得老远,一个劲儿惊叹:“你的狗好大啊,咬不咬人,这是什么品种?”
“什么品种?神狗!以前我们家养着一条狼青狗,我爸说是俄罗斯品种,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就我和狼青相依为命了。后来狼青越来越老,有一天不知道从哪里给我叼来一只小狗,然后狼青就找不着了,大爷爷整天在林子里打猎,他过来看了看,说小混混很可能是狼青和山里的母狼的孩子,狼青觉得自己要死了,把他的孩子叼给我,到山里找个地方老死,那只母狼会刨个坑把它埋了。”
“唷,你讲的是神话传说吗!”王琳琳不以为然地说着,“我知道为什么叫小混混了,是混血狗的意思吧!”远远对大狗端详一番,看它身材高大,狼青颜色,铮亮的皮毛紧贴在身上,短嘴巴乍一看有点憨厚,不像狼啊!
狼和狗是近亲,从外表应该很难分辨,王琳琳记得网上说从眼神上能分辨狗和狼,当她端详小混混的眼睛时,发现小混混看她的眼神有些异样,似乎——邪邪的:“小混混看人的眼神怎么那样啊?”
易晓明解释说:“上崖那些王八蛋喜欢打狗吃,尤其上崖有母狗发情了,下崖的公狗都跑上去相亲,上去就要死一半,小混混也去过,伤痕累累死里逃生,肚子上都挨了一枪,好了以后我把它暴打一顿,让它戒色,它自制力很强的,从那以后就清心寡欲,再也不去参加相亲大会了。”说到这里他“噗嗤”一笑,“现在大概憋得久了吧,看见雌性动物就动凡心——”
话还没说完,王琳琳就琢磨出味儿来了,凶猛地扑上去,把他暴打一顿。
小混混倒安静下来,女孩跟主人闹着玩儿呢,它看得很清楚,不然的话王琳琳早被扑倒在地撕个粉碎了。
易晓明把小混混叫过来,一一介绍李时和两位女生,小混混犬坐于地,伸出了胖乎乎的狗爪子跟三个人一一握手,跟李时握手时看起来还挺严肃的,但是到了两位女生,嘴角还有点歪歪,似乎带着一丝坏笑。
李时小时候也养狗,喜欢狗,一直把狗当成自己的朋友,现在看小混混那个表情,暗暗好笑!
人家都这么主动了,毛雪和王琳琳只好伸手握住狗爪子摇了摇以示友好,这么大的狗,咱惹不起啊!
“好了,你们跟小混混玩耍一番,沟通一下感情,熟了就好了。大家进屋,好几个月没回家,只好麻烦琳琳同志给打扫一下,我要赶紧去看三叔!”易晓明打开正房的门,让大家进屋。
李时摆手道:“先不进屋了,我们跟你一起去看三叔,你不介意吧?”
易晓明略一犹豫:“也好,要不然咱们今晚就在三叔家吃晚饭。”他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包,李时透视到里面有很多事物,还有药品。
“小混混在家看家!”易晓明斥责小混混道,“三叔对狗和猫过敏,你不能跟着去!”
392章严重的内伤
易晓明三叔家是山村里那种典型的三间石板屋,院门低矮,李时也是山里人,村里很多这样低矮的院门,习惯性地弯腰走进去。毛雪和王琳琳走在后面,王琳琳身材高大,又不习惯弯腰,一头撞在门框上,当时就蹲下了,李时听到身后“咚”的一声,知道女孩的头碰门框上了,回头一看,只见毛雪正拉着王琳琳,她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易晓明走在最前边,走到院子里就冲屋里喊着:“三叔,三叔我回来了!”屋里却没有三叔的答应。
李时虽然走在后边,但是自己眼神快,透过石板墙往屋里看,一看之下禁不住吃了一惊!
堂屋里有一个戴金丝眼镜的人,头发一丝不苟梳得溜光,穿报喜鸟西服,脚上棕色的金猴皮鞋擦得铮亮。眼镜此时薅住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脖领子,孩子乌黑精瘦像一匹小猴,穿着一件破秋衣,胳膊袖口等处早就破了,散着丝线油乎乎磨得乌黑,因为跟眼镜相比身材矮小,被眼镜拖着来回悠荡,脚上破布鞋都掉了一只,没穿袜子,光脚丫子黑乎乎的净是老灰。
眼镜薅住领子用力很大,小孩的秋衣领子都被撕破了,但他一点都不服软,嘴里“嘶嘶”地叫着,两手乱抓,腿脚乱踢,一副拼命的样子。眼镜见还不能把他制服,抬手左右开弓扇孩子的耳光,“啪啪”几轮扇过去,孩子的脸上排满了肿起的指印,嘴角也沁出鲜血,眼镜还真下狠手了。
“我草泥马的——”走到门口的易晓明看到了,一个箭步窜进来,接住眼镜扇耳光的手腕子往外一拧,眼镜惨叫一声,“断了——”另一只薅脖领子的手不由自主也放开了。
易晓明恨声叫着:“断了,断了,断了……”一手拧着眼镜的手腕子,一手抡起巴掌左右开弓猛扇耳光,打不几下眼镜就飞走了,两颊很快鼓胀起来,嘴角流出鲜血。
小孩挣脱以后赶紧跑到东屋,一进去就“爸爸爸爸”地叫起来。
易晓明听叫“爸爸”的声音里满是哭腔,就知道有事,抬腿照眼镜的肚子踹一脚,眼镜飞到墙角,捂着肚子扭成了田螺。
李时看到东屋的炕下半躺着一个中年人,一只手死死扒着炕沿,他上身是个破褂子,下面穿一条烂绒裤,没穿鞋只穿一双露出大脚趾的厚袜子,一床露着烂棉絮的破被耷拉在炕沿上,看得出他是从炕上掉下来的。
中年人发出急促的咳嗽声,就像要把心肺咳出来似的,他的身前一滩血,前胸也挂着几道血痰,明显是上不来气了,本来两颊深陷显得眼睛很大,现在憋气憋得都瞪圆了。男孩跑进来从后边托着他的背,轻轻拍着,一个劲大声叫着“爸爸”,易晓明不顾三叔胸前的血痰,用手抚揉着三叔的前胸,“三叔,三叔……”
李时冲进来,先透视了中年人的胸腔,发现他的内脏颜色都不正,尤其是肺部灰黑,从肺部的形状看,这种颜色不是抽烟所致,而是他的肺部应该受过很严重的损伤,损伤来自外力,或者是摔跌所致,也可能是被打的,整个肺都变形了,当时没被打死,还能活着应该就是个奇迹了。
“你先让让。”李时掏出银针,拍拍易晓明让他靠在一边,然后拽开中年人的衣服,给他在前胸和后背连着下了二十几根银针。
银针扎上,中年人一口气好容易喘上来了,深深喘了一口气,咳嗽轻了许多,呼吸平稳了,眼珠子也能动了,翻翻眼皮看看李时和易晓明,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倒是惹得眼里滚出两行浑浊的泪水。
“三叔先别说话,先稳稳!”易晓明小心地扶着三叔。
过一会儿李时起出银针,这位三叔已经不再咳嗽,呼吸正常多了,易晓明要抱三叔上炕,李时说:“我来吧!”
轻轻把破褂子给他披上,托起他来,要把他放回炕上,一托之下好像闪了下。虽然李时知道自己力大无穷,再重的东西在手里也会很轻,但是这并不代表失去了分辨物体分量的能力,现在三叔的体重也就在六七十斤那么多,托在李时手臂上就像托着一根鹅毛,李时的心里由不得一阵难过。
看得出这位中年人的骨架很大,可以想象得出他原来应该是一个高大健壮的人,不知道被什么人打得受了严重的内伤,以致病成了一副骨头架子。
李时和毛雪又对望一眼,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怪不得刚才说起村长来,易晓明愤怒成那个样子!
看样子王琳琳也是第一次跟着易晓明回村,对家里的一切都很好奇,脚步轻快地走在前边,但是从过道转过月亮门,一步跨进院子,突然一声尖叫,像只大青蛙似的又跳了回来,紧紧抓住易晓明的胳膊:“院里有条死狗!”
黄昏时分朦胧的光线下,院子里的地上赫然躺着一条僵硬的死狗,毛雪看着也有点害怕,不禁也紧紧抱住了李时的胳膊。
易晓明看看周围的狗爪子印迹,自语道:“刚死不久。”
“这是你养的狗吗,它——它死了!”
“甭怕,这是它迎接我的最高礼节,一般我离家几天回来,都是高兴得上头扑面,摇头晃尾巴,现在几个月没回来,它有点生我气了,就装死吓我。”
“你别吓我。”王琳琳紧紧抱着易晓明的胳膊,“狗跟老鼠一样,只要打不死就要挣扎着逃跑,没有装死的习性——它不会真的装死吧?”
易晓明拖着她来到这条直挺挺的大狗旁边,用脚踢踢,大狗直挺挺的四肢伸着,翻着白眼一动不动,这要放在夏天,死狗周围肯定还会翩飞着嗡嗡嘤嘤的绿豆蝇。
易晓明介绍说:“它也许是曾经被人围捕过,侥幸死里逃生,反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学成才,学会了装死,而且直挺挺僵硬,装得真像,唉,让这么耿直的动物学会装死,难为它了——”
话音未落,大狗复活了,翻身爬起来,往上就扑,王琳琳吓得又尖叫一声。
大狗扑上来在易晓明身上乱抓乱挠,喉咙里还急得乱哼哼,易晓明抱住狗脖子,揉着狗的前额:“呵呵,想死我了!”
一人一狗在那里亲热半天,看得王琳琳心里酸溜溜的,忍不住端详端详狗屁股,看看是公是母,直到看到狗蛋子这才舒服了很多。
亲热够了易晓明放手了,但是大狗还不依不饶,围着他前后乱跳。
“跳什么跳,我的衣服,别再给挠破了,小混混,坐下。”狗还真听话,马上坐下,“匍匐前进,”大狗立刻像个侦察兵似的在雪上匍匐前进,“打滚,”打滚,“倒立,”来个倒立,“好了,装死!”立马白眼一翻,舌头一伸,四肢直挺挺伸直,死了。
旁观的三个人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太逗了,居然还有会装死的狗,而且装得这么像!
人和狗那么亲热,毛雪和王琳琳却是躲得老远,一个劲儿惊叹:“你的狗好大啊,咬不咬人,这是什么品种?”
“什么品种?神狗!以前我们家养着一条狼青狗,我爸说是俄罗斯品种,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就我和狼青相依为命了。后来狼青越来越老,有一天不知道从哪里给我叼来一只小狗,然后狼青就找不着了,大爷爷整天在林子里打猎,他过来看了看,说小混混很可能是狼青和山里的母狼的孩子,狼青觉得自己要死了,把他的孩子叼给我,到山里找个地方老死,那只母狼会刨个坑把它埋了。”
“唷,你讲的是神话传说吗!”王琳琳不以为然地说着,“我知道为什么叫小混混了,是混血狗的意思吧!”远远对大狗端详一番,看它身材高大,狼青颜色,铮亮的皮毛紧贴在身上,短嘴巴乍一看有点憨厚,不像狼啊!
狼和狗是近亲,从外表应该很难分辨,王琳琳记得网上说从眼神上能分辨狗和狼,当她端详小混混的眼睛时,发现小混混看她的眼神有些异样,似乎——邪邪的:“小混混看人的眼神怎么那样啊?”
易晓明解释说:“上崖那些王八蛋喜欢打狗吃,尤其上崖有母狗发情了,下崖的公狗都跑上去相亲,上去就要死一半,小混混也去过,伤痕累累死里逃生,肚子上都挨了一枪,好了以后我把它暴打一顿,让它戒色,它自制力很强的,从那以后就清心寡欲,再也不去参加相亲大会了。”说到这里他“噗嗤”一笑,“现在大概憋得久了吧,看见雌性动物就动凡心——”
话还没说完,王琳琳就琢磨出味儿来了,凶猛地扑上去,把他暴打一顿。
小混混倒安静下来,女孩跟主人闹着玩儿呢,它看得很清楚,不然的话王琳琳早被扑倒在地撕个粉碎了。
易晓明把小混混叫过来,一一介绍李时和两位女生,小混混犬坐于地,伸出了胖乎乎的狗爪子跟三个人一一握手,跟李时握手时看起来还挺严肃的,但是到了两位女生,嘴角还有点歪歪,似乎带着一丝坏笑。
李时小时候也养狗,喜欢狗,一直把狗当成自己的朋友,现在看小混混那个表情,暗暗好笑!
人家都这么主动了,毛雪和王琳琳只好伸手握住狗爪子摇了摇以示友好,这么大的狗,咱惹不起啊!
“好了,你们跟小混混玩耍一番,沟通一下感情,熟了就好了。大家进屋,好几个月没回家,只好麻烦琳琳同志给打扫一下,我要赶紧去看三叔!”易晓明打开正房的门,让大家进屋。
李时摆手道:“先不进屋了,我们跟你一起去看三叔,你不介意吧?”
易晓明略一犹豫:“也好,要不然咱们今晚就在三叔家吃晚饭。”他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包,李时透视到里面有很多事物,还有药品。
“小混混在家看家!”易晓明斥责小混混道,“三叔对狗和猫过敏,你不能跟着去!”
392章严重的内伤
易晓明三叔家是山村里那种典型的三间石板屋,院门低矮,李时也是山里人,村里很多这样低矮的院门,习惯性地弯腰走进去。毛雪和王琳琳走在后面,王琳琳身材高大,又不习惯弯腰,一头撞在门框上,当时就蹲下了,李时听到身后“咚”的一声,知道女孩的头碰门框上了,回头一看,只见毛雪正拉着王琳琳,她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易晓明走在最前边,走到院子里就冲屋里喊着:“三叔,三叔我回来了!”屋里却没有三叔的答应。
李时虽然走在后边,但是自己眼神快,透过石板墙往屋里看,一看之下禁不住吃了一惊!
堂屋里有一个戴金丝眼镜的人,头发一丝不苟梳得溜光,穿报喜鸟西服,脚上棕色的金猴皮鞋擦得铮亮。眼镜此时薅住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脖领子,孩子乌黑精瘦像一匹小猴,穿着一件破秋衣,胳膊袖口等处早就破了,散着丝线油乎乎磨得乌黑,因为跟眼镜相比身材矮小,被眼镜拖着来回悠荡,脚上破布鞋都掉了一只,没穿袜子,光脚丫子黑乎乎的净是老灰。
眼镜薅住领子用力很大,小孩的秋衣领子都被撕破了,但他一点都不服软,嘴里“嘶嘶”地叫着,两手乱抓,腿脚乱踢,一副拼命的样子。眼镜见还不能把他制服,抬手左右开弓扇孩子的耳光,“啪啪”几轮扇过去,孩子的脸上排满了肿起的指印,嘴角也沁出鲜血,眼镜还真下狠手了。
“我草泥马的——”走到门口的易晓明看到了,一个箭步窜进来,接住眼镜扇耳光的手腕子往外一拧,眼镜惨叫一声,“断了——”另一只薅脖领子的手不由自主也放开了。
易晓明恨声叫着:“断了,断了,断了……”一手拧着眼镜的手腕子,一手抡起巴掌左右开弓猛扇耳光,打不几下眼镜就飞走了,两颊很快鼓胀起来,嘴角流出鲜血。
小孩挣脱以后赶紧跑到东屋,一进去就“爸爸爸爸”地叫起来。
易晓明听叫“爸爸”的声音里满是哭腔,就知道有事,抬腿照眼镜的肚子踹一脚,眼镜飞到墙角,捂着肚子扭成了田螺。
李时看到东屋的炕下半躺着一个中年人,一只手死死扒着炕沿,他上身是个破褂子,下面穿一条烂绒裤,没穿鞋只穿一双露出大脚趾的厚袜子,一床露着烂棉絮的破被耷拉在炕沿上,看得出他是从炕上掉下来的。
中年人发出急促的咳嗽声,就像要把心肺咳出来似的,他的身前一滩血,前胸也挂着几道血痰,明显是上不来气了,本来两颊深陷显得眼睛很大,现在憋气憋得都瞪圆了。男孩跑进来从后边托着他的背,轻轻拍着,一个劲大声叫着“爸爸”,易晓明不顾三叔胸前的血痰,用手抚揉着三叔的前胸,“三叔,三叔……”
李时冲进来,先透视了中年人的胸腔,发现他的内脏颜色都不正,尤其是肺部灰黑,从肺部的形状看,这种颜色不是抽烟所致,而是他的肺部应该受过很严重的损伤,损伤来自外力,或者是摔跌所致,也可能是被打的,整个肺都变形了,当时没被打死,还能活着应该就是个奇迹了。
“你先让让。”李时掏出银针,拍拍易晓明让他靠在一边,然后拽开中年人的衣服,给他在前胸和后背连着下了二十几根银针。
银针扎上,中年人一口气好容易喘上来了,深深喘了一口气,咳嗽轻了许多,呼吸平稳了,眼珠子也能动了,翻翻眼皮看看李时和易晓明,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倒是惹得眼里滚出两行浑浊的泪水。
“三叔先别说话,先稳稳!”易晓明小心地扶着三叔。
过一会儿李时起出银针,这位三叔已经不再咳嗽,呼吸正常多了,易晓明要抱三叔上炕,李时说:“我来吧!”
轻轻把破褂子给他披上,托起他来,要把他放回炕上,一托之下好像闪了下。虽然李时知道自己力大无穷,再重的东西在手里也会很轻,但是这并不代表失去了分辨物体分量的能力,现在三叔的体重也就在六七十斤那么多,托在李时手臂上就像托着一根鹅毛,李时的心里由不得一阵难过。
看得出这位中年人的骨架很大,可以想象得出他原来应该是一个高大健壮的人,不知道被什么人打得受了严重的内伤,以致病成了一副骨头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