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姜砚之吸了吸鼻子,淡淡的说道,“没有想到,你也喜欢槐花酿。”
  那狱卒开门的手一顿,讪讪的笑了笑,“昨儿个那曹氏问小的要了笔墨纸砚,说是要写些东西。小的瞧她可怜,便取了些来,没有想到,她写的竟然是遗书,畏罪自杀了。”
  姜砚之看了看桌子上的遗书,皱了皱眉头,“谁说曹氏是自杀的?你是推官,还是我是推官?”
  “这有遗书都不是自杀?”
  姜砚之嘲讽的勾了勾嘴角,“一个爱自己爱得要命的女子,怎么可能会自杀?还是选择这么痛苦的自焚?连房契都能够造假,别说遗书了……有些人,尽做一些画蛇添足的事情呢!”
  正说话间,昨日来寻姜砚之的那人跑了过来,急急忙忙的说道,“大王大王,我把张中抓来了。他昨儿个夜里便抹黑进了城,也没有归家,直接住在了这开封府中呢!”
  闵惟秀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一头乱发,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
  他揉着眼睛,看上去有些找不着北,裤腿高高的勒起,上面还糊了几块泥巴,好似刚刚下了田一样。
  “就吃朝食了么?我还没有刷牙!”张中眯着眼,看了看,浑浑噩噩的说道。
  第三百九十六章 一女嫁三夫(三)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挑了挑眉,兄台,装得有些过分了啊!
  这乌漆嘛黑的地牢里,散发出一股子焦尸味道,站了一帮子面如土色的人,他怎么就能够联想得到朝食的?
  “莫不是还要本大王给你折根柳枝,然后蘸好盐,塞到你嘴中?”
  张中这下子清醒了过来,他眯了眯眼睛,又往前走了几步,这才惊讶的行了礼,“下官失礼了,三大王恕罪!”
  “今夏有大旱的苗头,下官最近常驻城外,往来奔波部署。昨儿个半夜里,方才进了城,因着怕惊动家人,便着小厮引我来府衙歇了,衣衫不整的……失礼了失礼了。”
  张中说着,又悄摸摸的往后退了一步,瞧了那狱中的焦尸一眼,脸上毫无波动。
  闵惟秀有些惊讶,这张中一介书生,胆子还挺肥啊,一般人见了这个,非得吐了不可。
  不是对死者不尊重,实在是形状可怖。
  “你可知晓你父亲想要续弦之事?”
  张中点了点头,“家父来信同家中知会过一声,说要续娶元相公府的曹氏夫人,家母过世多年,我们兄弟姐妹都已经各自成家立业了。父亲已经年过六旬……是以这事儿,我们也就只是知了而已。”
  “三大王,发生了何事?同我父亲有关?”
  张中突然想起了关于三大王的传言,顿时惊慌失措起来,“三……三大王,该不是我爹驾鹤西去了吧?我爹我爹……”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你爹好着呢,他远在长安,若是死了,我还能有千里眼瞧见了不成?不过,那曹氏死了,昨儿个夜里,死在了大理寺的地牢中。”
  姜砚之说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张中,急促的问道,“昨儿个夜里,你回来府衙之后,可去过哪些地方……”
  张中往前走了几步,靠近那牢笼一看,又拼命的往后跑去,寻了一个墙角,吐了起来。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她就说嘛,若现在文弱书生的胆子都这么大了,那还要他们这些武将作甚?
  张中只觉得胃中翻腾,连隔夜饭儿都要吐出来了,正吐着,便瞧着见一又白又胖的手伸了过来,那手掌心中放着一方干净的帕子。
  “三大王!下官太感动了!”张中有些想哭,多么平易近人的大王啊,他吐得这么脏,一般的人,都恨不得离他三尺远,三大王这样的皇子皇孙,竟然好不嫌弃的给他递手帕……
  姜砚之捏了捏自己的鼻子,“你昨儿个夜里回来之后,来这狱中,寻牢头喝了酒对不对?乃是你从城外带来的槐花酿。牢头不胜酒力,醉了过去。”
  “以火烧身,十分的疼痛,牢头就在门口坐着,不可能听不见她的哀嚎声,即便是那曹氏有着钢铁般的火之意志,一声不吭,那也能够闻得着焦味儿,可是他却一无所知。之前我进门,在他的身上,闻到了槐花酿的味道。”
  “我问他,他却不提,显然是意识到了自己醉酒误事,不敢言语。”
  那牢头一听,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心中有苦难言。
  平日里瞧着三大王审案子,那犹如便秘多日,突然通畅一般的爽!
  大手一指,凶手就是你!
  可如今轮到自己个头上,却不是滋味了……喝个酒都难逃他的法眼,不狗鼻子!
  “昨天白日里,我刚刚揭穿了曹氏暗中勾结官员,改写了自己的嫁妆单子,还改了房契地契。当日夜里,她便自杀身亡了,这事儿怎么瞧着都蹊跷得很!”
  “曹氏在元相公死后,带着十万贯嫁妆改嫁,被人告上了官府,也并不慌乱。这女子将自己个看得十分的重要,并非局限于世俗之中的人……事情尚未到绝路,她何必自裁?便是自裁,又怎么会选择这等惨烈的死法?”
  姜砚之心中有一句话没有说,擦,谁有十万贯,还舍得烧死自己个!
  而且,就曹氏这种摆着金山选夫的架势,同那瞎了眼抛绣球的姑娘都一样,同未来夫君能有什么感情?
  你说,就她同那张相公,相隔千里两地恋的,还能够恋出什么生死之约来了?
  不能够啊这是!你说曹氏因为羞愧难当,不想供出幕后之人,所以自杀了?这是在侮辱谁的智商呢?
  谁有十万贯,还会羞耻!
  闵惟秀赞同的点了点头,她若是曹氏,还嫁什么糟老头子啊,自己个立个女户,天天躺着快活啊!
  见着可爱的小郎君,招招手,来啊,一起浪啊!
  唉,可惜,她已经吊在了一个浪不起来的胖子身上!而且,也没有十万贯。
  张中脸色一白,他不是那些小年轻儿,他如今已经快要到不惑之年了。
  虽然不说有什么大出息,但是该有的斗争觉悟,那是得有的!
  他已经深深的感觉到了,自己这是掉进倒霉窝里了,身边只剩下倒霉了啊!
  论改契约,他老爹当过宰相,朝中关系弯弯绕绕,未必做不到;他阿爹一把年纪还要续弦,图的什么?比曹氏年轻貌美的有的是,为何瞧中她了,自然是贪图那嫁妆,动个手脚的,完全在理;现在穿了帮,怕曹氏把他供出来,所以杀人灭口,不是不可能啊,这杀人动机就有了;
  论不在场的证据,开封府中除了牢头和看大门的,其他的人都回家抱娘子去了,压根儿没有人给他作证啊!
  完全可以说,他故意灌醉了牢头,杀了曹氏灭口,然后假装醉酒,回去歇息了,今日见了曹氏尸体,装傻充愣,故作不知!
  爹啊!你为何远在长安了,还要坑儿啊!
  “三大王,我昨儿个是同牢头饮酒了,但是我喝多了之后,小厮便扶着我回去了,留下他一个人,在此独酌,后头的事情,我当真是不知道啊!我绝对没有杀人啊!”
  姜砚之拍了拍张中的肩膀,“别慌。若本大王认为是凶手,你还能够好胳膊好腿的站在这儿?弄脏我一块手帕?你不是凶手,但是有人,想要你当替罪羊!”
  张中就差抱着姜砚之的大腿痛哭流涕了,三大王,以后我张中便是你的马前卒,狗腿子!等我城郊的麦子熟了,一定挑上最好的一箩筐,送到你家中去!
  闵惟秀上下打量了张中一眼,“为什么说张中不是凶手?曹氏钱多,那是要带去张家的!除了他,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谁,会杀掉曹氏!”
  第三百九十七章 一女嫁三夫(四)
  姜砚之笑了笑,若换了那想要草草结案,贪个破案之功的人,今儿个特定就将张中拿了。
  毕竟,他是最合适的杀人凶手。
  但是,不是,张中不是杀人凶手。他姜砚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张中,你是通过推荫做的官吧?”
  张中饱含着热泪点了点头,“三大王,这你都能瞧出来?”
  谁说三大王是黑无常,他分明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能识人……天桥底下的铁嘴神算子啊!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头,“一开始,本大王以为你是故作淡定,但是我后来发现,你不是喜欢装,你是看不清楚。你见了本大王,不行礼,待我出声,往前了好几步,才看清楚了是本大王。”
  “你见了曹氏的尸体,也不是不慌,而是你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一进来,并没有发现那角落有尸体。”
  张中拼命的点头,犹如小鸡啄米。
  “大王慧眼如炬。小的年幼之时,家中并不宽裕。父亲事务繁忙,母亲又去世得早,府中没有什么人理事,乱糟糟的。我寒窗苦读二十年,因为资质驽钝,经常挑灯夜战。说来惭愧,书读得不好,眼睛却瞧不清楚了。”
  “说起来,败也这双眼,成也这双眼。我这眼只能够瞧见近在咫尺之物,远远走来的人,瞧着就跟一个模糊的面团儿似的,分不清楚是谁。隔得老远的,别人同我打招呼,我也瞧不见,久而久之,便把人都给得罪光了。”
  “等到想要下场一试的时候,父亲带着我同内子一道儿去拜访名师,岂料那日名师的闺女穿了同内子一样的衣裙……”张中回想着遥远的往事,还是有些想哭……
  他虽然没有说完,但是在场的人已经对他万分的同情了,不用说了,还考个鬼啊考,不把你打得卧床三年,那都不叫好爹!
  “经过这事儿之后,我便有些心灰意冷,不想再考了。可没有想到,这个时候,时来运转了。一日官家围场狩猎,阿爹带我同去,一头熊瞎子迎面扑来,那些瞧见的都跑光了,只有我……呵呵,官家夸我临危不惧,看着我阿爹的面子,给我封了个官做。”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这张中的一生,也算是荡气回肠了……
  “可是,张中眼睛不好,也不能够证明他不是凶手啊!他完全可以杀死曹氏,只不过动作缓慢一些。”闵惟秀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姜砚之点了点头,“张仵作说说验尸的情况吧。”
  一直在一旁忙碌的张仵作站起了身,不慌不忙的擦了擦手,说道,“大王,还是你来说吧,小的还得画现场图呢。”
  身为一个好下属,要时刻记得,脏活累活自己干,出风头的事情,留给上官干!
  尤其是上官的心上人在的时候,更是要表现得愚蠢,衬托出上官的智慧。
  唉,人活的时间长了,见的死人多了,便是一块顽石,也变得通透如如玉了。
  张仵作为自己感动了一下,要不然,他怎么能够从三大王手中,给自己个闺女们每人抠来一个金项圈呢!
  姜砚之横了张仵作一眼,这个老家伙,越来越喜欢偷懒了!
  现在都要本大王来验尸了,要你何用,扣俸禄!
  “大家第一眼觉得曹氏乃是自杀的,为何?一来,她躺在石床上,狱中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连那门,也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二来,桌子上有遗书。之前本大王已经说了,凶手做了画蛇添足的事情。”
  “这两个证明自杀的事,都是画蛇添足。第一,这个死亡现场太安详了。被火烧死,十分的痛苦,一般的人,都会形容扭曲,蜷缩成团。可是你们看张氏,她是好好地躺在那里的。除了她死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并没有黑乎乎的烧焦的痕迹。”
  “我们一进来,就瞧见了,地牢十分的潮湿,地面上几乎有明水。曹氏若是身上起了火,滚了下地,未必会烧死自己。”
  “我猜想,凶手见牢头喝醉,却并不放心。因为百姓们自家酿的酒,远不如七十二正店的酒来得纯正。大多数人,喝了几碗,翌日照旧去田间劳作,不会晕头。再则,他知道,牢头醉了,可是地面上,张中的小厮没有醉。他害怕田氏闹出太大的动静,吸引了人来看,她就跑不了了。”
  “或者曹氏滚到水中,熄灭了身上的火,死不成,再扯出他来,那就不妙了。”
  “什么样的人,被火烧死了,还毫无知觉,一动不动呢?”
  闵惟秀恍然大悟,“死人!或者当时曹氏已经失去了意识。”
  姜砚之点了点头。
  “我不认为张中是凶手,是因为,让曹氏失去意识的东西,乃是这个。”
  姜砚之说着,从地上捡起了一团已经烧得不成样子的银子。
  “本大王下个月初八要娶惟秀啦,最近经常给她看首饰,想要给她一个惊喜,因此十分的注意女子头上的发饰。曹氏富贵,满头金晃晃的,本大王当时还想,这么俗气的东西,我家惟秀才不喜欢!”
  张仵作把头别在了一边,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多年经验告诉他,三大王这是在说,初八我要成亲,你们都要备好礼钱啊!
  闵惟秀瘪了瘪嘴,不,谁说我不喜欢的!我就很喜欢金叶子啊!一掷千金的感觉特别爽,真的!
  “曹氏身上全部都是金器,没有银器,那么这一坨是哪里来的?任何一个突兀的东西,出现在了杀人现场,那边极有可能,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