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疑云
接着,司机、会计全部没有接电话,甚至会计的电话直接关机。
江警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拨打了最后一个律师的电话。
在铃声接近结束的时候,律师竟然接听了电话!
“你好,请问?”律师疑惑地问道。
“你好,我是魔都市公安局的江警官,我想问下您今天是不是和董华先生见过面?”江警官激动地问。
“呃……江警官,我知道您,我们还打过交道。”那律师说完又补充:“我和董先生确实见过面,我被董平先生聘请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今天董华先生有事就把我叫到了公司,要带着我一起去谈事情。”
“不过中途,我临时有点急事,就返回了律师事务所,答应董华先生一小时后会达到他指定的茶馆,但到了之后发现董华先生根本就不在那里,我又等了会,发现联系不上董先生。”
“我还以为董先生是去忙什么事情了,所以也没多想,就去赴下一个约了,请问……怎么了嘛?”那律师解释了一下今天发生的所有事,依旧是满是疑惑地问江警官道。
江警官皱了皱眉头:“你是从哪下的车?”
“环球金融大厦,我在车上接到所里来的电话,之后董华先生就就近让司机把车停在那里了,我下车后自己打车回了事务所。”律师如实回答道。
“嗯,那我知道了,麻烦了。”江警官说道,问这个律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问的价值了。
“呃,没事的警官。”律师客气道,虽然他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身为法律专业的工作的人也知道,警方不可能透露一些秘密,所以他问了一遍但江警官没有回答之后他也就不再多问了。
这律师也是命大,在出事之前提前下了车。
不过这样一来线索又断了。
江警官觉得头疼,许凡也是。
他刚才在询问秘书的同时对秘书也使用了读心术,这个秘书并没有说谎。
从公司出来后,江警官打算调查下除了董华之外的剩下的三个人。
因为能从董华身上调取到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了,没有再查下去的必要。
虽然江警官相信许凡,他知道董华百分之百是被曾庆发抓走的,但他也不能排除董华身边的人伙同曾庆发绑架董华。
他直接查到三个人的信息,直奔三个人平时生活的地方。
江警官最先调查的是董华的司机,作为开车的人,他有权利决定今天的路线。
而且江警官觉得这个人有重大嫌疑还因为刚才他请同事调过监控,发现今天董华的车确实在主干道出现过,但次数很少,这车子好像很了解天网设备,在故意躲避监控似的,这让就江警官不得不怀疑司机是不是曾庆发的同伙。
这司机平时是住在一个合租房里的。
江警官联系来了房东,将司机的房间直接打开。
房间里很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一台空调,地上满是这司机扔下来的臭袜子,看着已经积攒了很久了。
房间里也一股袜子的臭味,许凡微微皱了皱眉头,江警官也有些受不了房间的味道。
他翻了翻,发现没有什么可以找的就连忙出来了。
“怎么样警官?这个房客不会是犯了什么事吧?”房东急切地问道。
“没有,我只是来看看,我想问下,这个人平时和谁接触比较多?”江警官问道。
房东想了想,指了指隔壁房间:“这个,我们这有三个租客,分别在三个房间,我有很多次看到这个房客和这个房客一起出去玩,吃晚饭什么的。”
江警官听完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应答。
“他不在吗?”江警官问。
“应该不在吧?不过我知道他在哪工作,我可以告诉你的警官。”房东说完,把那房客的地址给了江警官,顺便还把签约的租房协议拿了出来,上面有那个房客的信息。
江警官直奔那房客的工作单位,位于魔都郊区的一个建筑工地里。
江警官一行人一进去就引起公司工头的注意。
“警官,你们这是……”
“我来找个人,刘硕在吗?”江警官问道。
“刘硕啊,我工地人太多了,容我想想……”工头眼珠子转了好几下,半天才想起来:“哦!我知道了,半个月前来我这做短工的小伙吧?警官找他要做什么呢?他不会是犯了什么事吧?”工头警惕的问道。
“你把他叫出来,我跟他谈。”江警官也没法回答,只能这么说。
工头也不再多问,吩咐人把刘硕喊了出来。
“警官你们就在门口等吧,这工地里脏,还危险。”工头笑着说道。
五分钟后,一个身材矮小瘦弱的年轻人从工地里灰头土脸的走了出来。
他疑惑地看向门口的江警官以及剩下的四个警员,突然瞪大了眼睛,转过身就往工地里面跑。
“站住!”江警官带着自己的手下冲上去就想要抓住这个家伙,但对方跑的实在是太快,五个警察硬是没跑过他!
“他妈的!小兔崽子!”江警官咬了咬牙,继续追上去。
许凡也加入了这场追逐中。
那小伙子不但腿脚很快,还特别灵活,在工地的障碍物中来回穿梭着,而这几个警察因为对地形不熟系,根本就没法追的上他。
“站住!”许凡比这些警察跑的能快些,朝着距离自己不远的刘硕吼道。
刘硕一脸惊恐,直接爬上了一个脚手架。
许凡也跟着爬了上去。
他攀爬的速度也很快,两人还在半空中的时候,许凡就已经抓住了刘硕的衣服,不过还是被刘硕给溜走了。
刘硕爬上一个平台,继续疯狂的向前跑去。
“别跑了,除非你想被摔死。”许凡冷冷的看着已经走到绝路的刘硕说道。
“我……要是跟你们走,我宁可被摔死!”刘硕说完就要往下跳,这里可是六层楼那么高,刘硕跳下去基本也就废了!
许凡一把冲过去抱住刘硕,将他仅仅嵌住。
江警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拨打了最后一个律师的电话。
在铃声接近结束的时候,律师竟然接听了电话!
“你好,请问?”律师疑惑地问道。
“你好,我是魔都市公安局的江警官,我想问下您今天是不是和董华先生见过面?”江警官激动地问。
“呃……江警官,我知道您,我们还打过交道。”那律师说完又补充:“我和董先生确实见过面,我被董平先生聘请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今天董华先生有事就把我叫到了公司,要带着我一起去谈事情。”
“不过中途,我临时有点急事,就返回了律师事务所,答应董华先生一小时后会达到他指定的茶馆,但到了之后发现董华先生根本就不在那里,我又等了会,发现联系不上董先生。”
“我还以为董先生是去忙什么事情了,所以也没多想,就去赴下一个约了,请问……怎么了嘛?”那律师解释了一下今天发生的所有事,依旧是满是疑惑地问江警官道。
江警官皱了皱眉头:“你是从哪下的车?”
“环球金融大厦,我在车上接到所里来的电话,之后董华先生就就近让司机把车停在那里了,我下车后自己打车回了事务所。”律师如实回答道。
“嗯,那我知道了,麻烦了。”江警官说道,问这个律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问的价值了。
“呃,没事的警官。”律师客气道,虽然他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身为法律专业的工作的人也知道,警方不可能透露一些秘密,所以他问了一遍但江警官没有回答之后他也就不再多问了。
这律师也是命大,在出事之前提前下了车。
不过这样一来线索又断了。
江警官觉得头疼,许凡也是。
他刚才在询问秘书的同时对秘书也使用了读心术,这个秘书并没有说谎。
从公司出来后,江警官打算调查下除了董华之外的剩下的三个人。
因为能从董华身上调取到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了,没有再查下去的必要。
虽然江警官相信许凡,他知道董华百分之百是被曾庆发抓走的,但他也不能排除董华身边的人伙同曾庆发绑架董华。
他直接查到三个人的信息,直奔三个人平时生活的地方。
江警官最先调查的是董华的司机,作为开车的人,他有权利决定今天的路线。
而且江警官觉得这个人有重大嫌疑还因为刚才他请同事调过监控,发现今天董华的车确实在主干道出现过,但次数很少,这车子好像很了解天网设备,在故意躲避监控似的,这让就江警官不得不怀疑司机是不是曾庆发的同伙。
这司机平时是住在一个合租房里的。
江警官联系来了房东,将司机的房间直接打开。
房间里很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一台空调,地上满是这司机扔下来的臭袜子,看着已经积攒了很久了。
房间里也一股袜子的臭味,许凡微微皱了皱眉头,江警官也有些受不了房间的味道。
他翻了翻,发现没有什么可以找的就连忙出来了。
“怎么样警官?这个房客不会是犯了什么事吧?”房东急切地问道。
“没有,我只是来看看,我想问下,这个人平时和谁接触比较多?”江警官问道。
房东想了想,指了指隔壁房间:“这个,我们这有三个租客,分别在三个房间,我有很多次看到这个房客和这个房客一起出去玩,吃晚饭什么的。”
江警官听完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应答。
“他不在吗?”江警官问。
“应该不在吧?不过我知道他在哪工作,我可以告诉你的警官。”房东说完,把那房客的地址给了江警官,顺便还把签约的租房协议拿了出来,上面有那个房客的信息。
江警官直奔那房客的工作单位,位于魔都郊区的一个建筑工地里。
江警官一行人一进去就引起公司工头的注意。
“警官,你们这是……”
“我来找个人,刘硕在吗?”江警官问道。
“刘硕啊,我工地人太多了,容我想想……”工头眼珠子转了好几下,半天才想起来:“哦!我知道了,半个月前来我这做短工的小伙吧?警官找他要做什么呢?他不会是犯了什么事吧?”工头警惕的问道。
“你把他叫出来,我跟他谈。”江警官也没法回答,只能这么说。
工头也不再多问,吩咐人把刘硕喊了出来。
“警官你们就在门口等吧,这工地里脏,还危险。”工头笑着说道。
五分钟后,一个身材矮小瘦弱的年轻人从工地里灰头土脸的走了出来。
他疑惑地看向门口的江警官以及剩下的四个警员,突然瞪大了眼睛,转过身就往工地里面跑。
“站住!”江警官带着自己的手下冲上去就想要抓住这个家伙,但对方跑的实在是太快,五个警察硬是没跑过他!
“他妈的!小兔崽子!”江警官咬了咬牙,继续追上去。
许凡也加入了这场追逐中。
那小伙子不但腿脚很快,还特别灵活,在工地的障碍物中来回穿梭着,而这几个警察因为对地形不熟系,根本就没法追的上他。
“站住!”许凡比这些警察跑的能快些,朝着距离自己不远的刘硕吼道。
刘硕一脸惊恐,直接爬上了一个脚手架。
许凡也跟着爬了上去。
他攀爬的速度也很快,两人还在半空中的时候,许凡就已经抓住了刘硕的衣服,不过还是被刘硕给溜走了。
刘硕爬上一个平台,继续疯狂的向前跑去。
“别跑了,除非你想被摔死。”许凡冷冷的看着已经走到绝路的刘硕说道。
“我……要是跟你们走,我宁可被摔死!”刘硕说完就要往下跳,这里可是六层楼那么高,刘硕跳下去基本也就废了!
许凡一把冲过去抱住刘硕,将他仅仅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