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等她写完一整份经文贴,外面也恰好响起了汽车喇叭的滴滴声,她从这处孤伶伶矗立的小楼内走出,远远颠簸不堪的山路上,自己十五岁的女儿冯允之正礼貌的从一辆福特49上下来,站在驾驶员的车窗外礼貌的朝司机鞠躬致谢,然后才拎着自己的书包走向已经迎出来的母亲。
  “娘,我下学了。”
  林逾静站在小楼外,也朝着远处汽车上看不见人的司机稍稍欠欠身,等汽车调转车头驶离,这才与女儿一起进了这处小楼,虽然是半山处一栋两层小楼,可是鹅头山不比哥赋山,太平山那些风光山顶,这里是铜锣湾稍南的一座荒山,一无风景,二因地势过高,没有与太平山哥赋山一样引得达官贵人在此建屋落户,除了山下有一处林舞台戏院,以及山角西侧被一家电影公司租了下来做片场,剩下就只有半山腰这处两层小楼。
  这栋楼也是战前建的,虽然林逾静母女搬了进来之后有过修缮,可是仍然给人一种破旧的感觉,配合抬头朝上望去,山顶那些早已经被荒废十几年的游乐场设施,这里更像是诡异恐怖之地。
  “母亲,我今日中午没有胃口,所以把午餐剩了回来,晚上我们一起吃。”冯允之进了小楼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先从自己的书包里翻出便当盒,打开后,满满一盒丰盛的菜饭,最明显是饭盒顶部还放着一头鲍鱼,整盒饭菜似乎都未被她碰过,林逾静摸了一下,入手已经凉透。
  她微微皱眉,对已经转身去准备做功课的冯允之说道:“娘不饿,下次不准再把午餐剩回来,你正在长身体,要多吃些。”
  “哼哼哼,香婶都已经告诉我,康叔他们这个月还未送菜金过来,娘,不要急,我就快成年,我一定努力读书,然后赚钱还清他们的菜金,搬出林家,买栋大房子,把阿爷接来一起住,对了,还要接上天耀哥……”冯允之把书包放到客厅的桌上,然后点起了煤油灯准备写老师布置的作业,语气轻松的说道。
  之前去山下提水,跟在林逾静母女身边多年的女仆香嫂正用扁担挑着两桶水走进来,恰好听到冯允之的话,林逾静也朝她望过来,香嫂咧嘴一笑:“是我同乖娘讲的,夫人你要怪就怪我。”
  “你怎么会和她讲这种话,每次有事她都推到你身上,你又都替她挡下。”林逾静淡淡的笑了下,从香嫂的扁担上接过水桶,陪她一起去把水倒入厨房里的储水桶里。
  然后主仆两人开始忙碌做晚餐,等晚餐做好,冯允之的功课也已经做完,麻利的收拾起书包,把客厅的餐桌空出来,又摆好碗筷,三人准备开始吃饭,林逾静刚刚坐下,门外响起了住在山下,为利家守山的老家仆温敬元的声音:“六小姐,山下有个年轻人,自称是您的侄子宋天耀,想要来见您,我让他等在山下,自己先上来通知您一声。”
  “天耀哥来了?”林逾静还未开口,冯允之已经露出惊喜的表情脱口而出:“一定是他筹够了钱,接我们回家!”
  不过这句话说完,她就有些悻悻的坐下,林逾静看向身边脸色有些低落的香嫂:“香嫂麻烦你把存下的那两百多块拿来,天耀如果不是遇到了难事,他不会天黑之后赶来开口,一定是遇到了很棘手的事。”
  香嫂答应一声放下碗筷,朝楼上走去,林逾静亲自走到上锁的门前,打开门锁,对立在门外十米处的温敬元说道:“元叔,麻烦你请他上来。”
  “知道了,六小姐。”已经满头白发,却身体依旧健壮,早年跟在林逾静父亲身边做事的温敬元穿着一身长衫,转身沿着被日军炮弹炸的坑坑洼洼,战后却再未被认真修过的山路走了下去。
  时间不长,一辆汽车亮着车灯从山下开了上来。
  偷偷站到林逾静身后,也朝外张望的冯允之咦了一声:“天耀哥懂开车?难道是做了司机?”
  等汽车在门外不远处停下,车灯熄灭,车门打开,林逾静和冯允之看到下车的青年,心跳都稍稍加快了些,宋天耀西装革履,从车上拎下两个大大的塑胶袋,朝她们露出微笑,迈步走过来。
  “天耀哥!是你吗?我就快认不出你!”冯允之顾不上自己母亲会骂自己举止不雅,举起手臂站在门口朝宋天耀摇晃,嘴里高兴的喊道。
  林逾静却有一瞬间失神,她大概已经两年未有见过宋天耀,上次见宋天耀是她去探望公公宋成蹊,宋天耀恰好也偷偷去探望他阿爷,两年未见,当初那个青涩的半大孩童,已经成为了身材挺拔的英俊青年,风度翩翩。
  林逾静看着宋天耀走到自己面前,不确定的开口:“阿耀?”
  宋天耀则望向自己的三婶,轻轻点点头:“是我,三婶,我来,是准备接您与允之回家。”
  短短的一句话,让林逾静,冯允之两人的眼圈都已经泛红,林逾静捂住自己的嘴,看着面前这个侄子,半响才上前一步,把宋天耀搂在怀里,努力克制自己,让自己不要哭出声,搂着宋天耀把他带进了房间。
  香嫂正嘴里念念叨叨的数着手里零散钞票下楼,看到林逾静和冯允之把她几乎已经快要认不出的宋天耀围到餐桌前神情激动,愣在了楼梯口,冯允之双眼带着泪花,却笑的很甜的朝香嫂说道:“天耀哥说,他要带我们回家!”
  香嫂双手抖了抖,钱钞散落了一地,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
  “这里是两万港币,那两袋是食材补品,麻烦香嫂照顾好我三婶同允之,三婶身体不好,那些食材你用来帮她补养身体。”宋天耀取出一叠钞票,放到对面的香嫂面前:“仲有,林家其他女儿家穿什么样的衣服,允之就要有一样或者更好的衣服,不可以比她们差半点。”
  旁边的林逾静与冯允之还都没有回过神,宋天耀已经从钱包里取出一叠钞票,放到落座后看傻眼的香嫂面前,微笑着说道。
  “天耀哥,你今天不带我们走吗?”冯允之最先反应过来,朝宋天耀问道:“用不到这么多钱,我和娘很省的,我都已经自己悄悄算过,就算这些年的菜金,租金全都算在一起,只有两万三千八百块,把那些名贵补品拿去押店卖掉,应该可以凑足尾数,不如我们把钱交给山下的温敬元让他帮忙还给林家,现在就回九龙城见阿爷。”
  宋天耀探手摸摸冯允之的头,把对方梳的整整齐齐的长发好像小时候那样揉乱,嘴里说道:“当然不能现在走,我要让林家把你同三婶接到大宅,打开大门,等着我去正大光明的接你们回家。”
  冯允之小时候最讨厌宋天耀揉乱她的头发,此时却任由宋天耀的手在她头上动作,似乎这样的动作让她已经没有之前的厌恶,只有太久没有再感受过的怀念:“我想去见阿爷,想你带我去摸虾,我不想再住这里读书。”
  “阿耀,你是怎么……”林逾静缓和了半天的激动之后,才想起问宋天耀,怎么拿的出这么多钱。
  宋天耀也看向林逾静,自己这位三婶如今才不过四十岁,也许此时的她在其他人眼中,一身素净但衣料质地名贵的衣服,身边有女仆服侍,女儿更是能被车接车送,在拔萃女书院读书,必然是出身富贵。但是却无论如何想不到,她这四十年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换成普通女人,恐怕早就撑不住病死。
  林逾静生于1912年,是香港鸦片巨枭林希真小妾所生的庶出女儿。
  林家的鸦片生意由来已久,早在林逾静祖父林良益时期,就已经涉足鸦片生意,成为香港知名富豪,之后的林希真,林良益并不希望他也做鸦片生意,让他在夏威夷读书,而后又回港读皇仁书院,凭借出生在夏威夷自幼就熟练的英语,皇仁毕业后,林希真被聘入英国人的汇丰银行工作。
  他本可以安享富贵,可是林希真精力充沛,不安于现状,一心想要经商,父亲林良益便买下了一艘货船,让林希真做木材运输生意,林希真用一条船在南洋与香港之间穿梭,狂风巨浪摔打几年,把一个斯文书生富家公子,硬是打熬成了见惯生死,不畏凶险,敢于搏命的富家枭雄。
  贩运木材利润菲薄,林希真觉得赚的太少,于是开始与父亲一样开始去缅甸贩运鸦片的生意,缅甸当时是印度之外亚洲的另一大鸦片出品基地,海上走私鸦片,除了要对付专门抢劫鸦片商人的海盗,也要防止各个鸦片商之间黑吃黑,也正是在缅甸与香港之间贩运鸦片的经历,让林希真不仅练就了神准枪法,也用惊涛骇浪淬炼出一批与他同生共死的得力手下。
  数年之间,不依靠父辈名望,只靠自己实力,林希真就俨然跻身香港当时的华人鸦片商前五之列,与其父亲的鸦片生意比起来已经不遑多让。
  而且他发现香港的鸦片生意只有英国人才有合法经营权,自己就算做再大,也只是跟在英国人身上拣些残渣剩饭,所以干脆转去澳门从葡萄牙人手里拿下了澳门鸦片专卖权,轰动省港澳,被刊登在中英葡三种语言各种报纸之上,称他为港澳华人鸦片巨子,时年他三十五岁,庶出女儿林逾静出生。
  林逾静出生时,林家鸦片生意正如日中天,虽然是妾生庶出,但是一应花销用度,就是大富人家的嫡女都未必有她风光,不过她母亲性格软弱,不喜与其他女人争宠,所以养在身边的林逾静性格恬静不争,只是内心却随她父亲,颇为刚强。
  1928年,林希真因为鸦片专卖权之争,被人雇佣职业杀手枪杀,林家遭逢大变,群龙无首,庶出子女被正室打发掉,林逾静1929年就匆匆被打发嫁给了香港一个药商冯家的庶子冯友华,冯友华也是庶出,自然不受重视,所以在冯家并没有多少钱财,两夫妻开一间小药局勉强度日,奈何冯友华有鸦片宿疾,年纪轻轻一命呜呼,只留下林逾静和一个女儿冯乖娘,冯友华死后,药局被冯家收回,林逾静无处可去,只得勉强靠典当些首饰家当糊口,做些浆洗缝补的活计来养大女儿。
  1935年,林逾静抱女儿去药局就医时被人调戏,遇到了刚好丧妻不久前来包扎伤口的宋天耀三叔宋春仁,宋春仁当时是一些码头苦力的小头目,学过拳脚,出手打跑了那些坏人送林逾静回家,之后有感两人同病相怜的林逾静,1937年正式嫁给了宋春仁,成为了宋天耀的三婶,一直没有大名的冯乖娘,被宋成蹊取名允之,并且同意让她继承父姓仍旧姓冯。
  1941年,九龙沦陷,宋春仁死的那一晚,林逾静带着女儿逃在船上,双目哭到泪尽淌血,却没有随宋春仁而去,而是发下誓愿,等宋成蹊百年之后,她为宋春仁尽完未竟孝心之后,才会下去再见宋春仁。
  1945年香港重光,林希振长子林孝则在抗战结束后回港执掌林家,看到很多分出去或者嫁出去的兄弟姐妹下场颇为凄凉,于是开口允许庶出的兄弟和还未出嫁或者寡居姐妹回林家居住,由家族每月发放菜金,为子女安排入学读书,只是以后家中儿女婚事工作,需要由林家安排,这些归家的兄弟姐妹无权作主,如果想要再嫁或者脱离林家,则需要把多年租金菜金学费等等开销还清,断绝关系。
  为了让女儿有机会读书,林逾静带女儿忍着林家很多人的白眼回到林家,因为她连克两夫的身份在林家被认为晦气,甚至没有收留她们母女住在林家大宅,而是被打发来了鹅头山这处孤伶伶的小楼,一直到今天。
  宋天耀觉得,如果不是还有冯允之与宋成蹊成为她的心中羁绊和牵挂,林逾静恐怕早就在九龙沦陷,三叔去世的那一晚,就随三叔一起走了。
  “其实三婶你不欠林家,林家欠你,等我去趟美国再返来,就帮你把林家欠你的,拿回来。”宋天耀重重吐了一口气:“我说到做到。”
  第二零三章 唐伯琦
  宋天耀走出旧金山国际机场时,按照机场提供的美国时间调整了一下手表,坐了近二十小时的飞机,从香港登机时就是傍晚,此时走出机场,旧金山仍然是夜幕下,让宋天耀有些不适应。
  跟随着下机的乘客人流一起走出机场出口,机场外面在明亮的街灯和各色霓虹灯的照耀下,等候接机的人们纷纷翘起脚或者举起手里临时制作,写着被接机人的接机牌。
  这次香港直飞旧金山的航班华人乘客并不多,所以宋天耀没有耗费太大力气,就看到了正挤在几个白人妇女中间,举着自己名字的接机者,褚孝信舅少团成员唐伟元的一名堂兄,唐伯琦。
  “你是琦哥?”宋天耀走到这个举着接机牌的青年面前,礼貌的开口问道。
  对面的青年生的很英俊,而且穿着非常时髦,至少宋天耀觉得是他重生之后,见过的就相貌而言,最英俊的一个男人,褚孝信,褚孝忠,章玉良,章玉麒甚至是宋天耀自己,如果抛开气质或者底蕴,单纯只按相貌来对比,可能都差了对方一些。
  唐伯琦穿着一身由蓝底硬帆布制作的牛仔装外套,额头上方还卡着一副墨镜,左耳耳垂处挂着一个小小的银色耳环,他手里举着写着宋天耀三个大字的接机牌,却没有望向机场通道搜寻宋天耀的身影,而是一直用眼睛偷瞄身边一个白人女人因为穿着低胸t恤而露出的深深乳沟。
  直到宋天耀开口和他讲话,他才抬起头,看向已经走到自己面前的宋天耀,亲热的露出个笑脸,与宋天耀用中文和他讲话不同,他直接说起了英文:“嗨,你是阿耀?我是唐伯琦,我堂弟打电话说让我来接你,你可以叫我比利,比利仔,你听得懂我说的英文是吧?”
  “我勉强听得懂一点。”宋天耀单手拎着一个旅行包,对唐伯琦用英文说道。
  唐伯琦伸手去接宋天耀的旅行包,宋天耀没有犹豫,干脆的把旅行包递给了他,唐伯琦朝宋天耀帅气一笑,似乎很满意宋天耀对自己的信任,他把接机牌随手朝旁边的垃圾桶一丢,朝宋天耀招招手,这次换上了带着福建口音的中文:“走吧,阿耀,我带你先去吃点儿美国晚餐,然后去唐人街找个住处,明天再带你见识下整个金山大埠。”
  跟在唐伯琦身后离开机场出口到达街边,唐伯琦拍拍路边停靠的一辆被拆去了弹簧,把车座改装到车架上的哈雷wr公路摩托,对宋天耀炫耀的说道:“怎么样?在香港见不到这种赛车吧?这可是美国现在最流行的东西,上来,我让你感受一下她的魅力。”
  对唐伯琦炫耀他这辆喷涂的花花绿绿的哈雷赛车的话语,宋天耀没有觉得对方很过分,可能在唐伯琦眼中,香港乃至整个亚洲就像是发展落后乡下,自然应该没见过这种时髦的机器,他只是想要单纯展示一下而已,只是在重生一世见多识广的宋天耀听起来,唐伯琦这话倒是有些像后世的台湾佬认为大陆吃不起茶叶蛋一样,只让他感觉到有些可笑。
  “我穿着这身衣服是不是叫辆计程车更合适?”宋天耀低头看看自己这身西装,对已经翻身上了摩托的唐伯琦问道。
  唐伯琦招招手:“没人在意你穿什么,阿耀,这里是美利坚,自由就是一切,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穿着现在身上的西装去游泳池游泳。”
  宋天耀看看左右,犹豫了一下,最终翻身上了这辆哈雷摩托的后座,唐伯琦放下墨镜,轰动油门,摩托车沿着道路朝前冲去。
  唐伯琦是褚孝信狐朋狗友中一个叫唐景元的家伙的堂兄,唐景元一家在香港发展,做进口芝麻加工的生意,最近又正靠向褚孝信,开了个小药行想要在药品生意里赚一点点,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是也算是香港华人中的有钱人家。
  唐伯琦的父亲则早在中国卢沟桥事变之前,就背井离乡,来美国金山发展,只是那时的加州淘金热潮已经过去,新的淘金热在澳洲墨尔本兴起,连加州金山都被华人改称为旧金山,澳洲墨尔本被他们称为新金山。
  好在唐伯琦的父亲肯吃苦,又懂得上进,边做工的同时边学习英语,最终凭借能熟练讲英语与其他美国人交流之后,开了一间洗衣店,为那些美国人上门收取衣服拿去清洗,做了几十年,目前已经在整个旧金山拥有三家洗衣店,也算是旧金山华人中生活富足的一家。
  “这里。”唐伯琦载着宋天耀一路风驰电掣从机场骑行回市区,最终把摩托停在一处名叫淘金者的快餐店,除了店名之外,还有用霓虹灯特意点亮的硕大49字眼。
  宋天耀下车之后,捋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那边唐伯琦已经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两个邮票大小,印着49sf标志字样的贴纸,自己贴在牛仔外套前心处一张,另一张则贴在宋天耀的西装上。
  宋天耀看着唐伯琦的动作微微皱眉,这个叫唐伯琦的家伙不会是旧金山黑帮成员吧?
  “这是什么?”宋天耀立在原地对唐伯琦问道。
  唐伯琦咧咧嘴:“别担心,这只是能让你大餐一顿却还不用付钱的门票,这是旧金山橄榄球队49人队的标志,这处餐厅是一群球迷的聚集地,来吧,他们现在正吸收新成员,只要对橄榄球比赛感兴趣,就能免费享受啤酒和鸡肉,汉堡,最主要,这里的姑娘非常漂亮,能让你非常非常有食欲,我带你见见美国美女,她们都非常友好好客。”
  “你是球迷?”宋天耀听完唐伯琦的解释,有些哭笑不得,这可能就是香港与美国的不同,香港即便是青年人想要搭讪喜欢体育运动的姑娘,也会想办法展现自己钱包里足够富有,约对方去看比赛,而不是和唐伯琦一样,先想着占些便宜,而不是急着花钱。
  唐伯琦倒退着朝餐厅门口走去,对宋天耀说道:“没错,我是球迷,自从我发现这个球迷组织的姑娘们都够漂亮之后。”
  进了餐厅,唐伯琦一个黄种人青年,居然先熟稔的与餐厅女侍者和一干正在餐厅里喝啤酒用餐厅里的黑白电视看电视比赛的白人青年打过招呼,这才带着宋天耀找到一处座位坐下,很快,一名身材火辣的金发姑娘穿着餐厅的红白相间制服短裙走了过来,先瞥了一下宋天耀,这才看向唐伯琦:“比利,别再用你那个小伎俩来这里骗吃骗喝,要么付款,要么滚出去。”
  宋天耀眨眨眼,看向唐伯琦,这就是他说的美国美女非常友好好客?
  第二零四章 截胡的心思
  宋天耀以为唐伯琦会付钱点餐,或者被女侍者赶出餐厅,可是这混蛋就像屁股黏在了座位上一样,和这个金发女侍者喋喋不休,最终把这个身材火辣的美国大妞居然哄的眉开眼笑,转身端来了两份免费提供给球迷的食物。
  直到食物端上来,唐伯琦才从口袋里翻出些小额零钱递给对方:“我可不是街上那些经常冒充球迷来骗食物的流浪汉,珍妮。”
  女侍者双手撑在桌面上低下身,没有任何害羞,甚至可以说骄傲的朝唐伯琦展示了一下她那丰满的身材,朝唐伯琦眨了下眼睛:“如果你能用漂白粉把你这身皮肤漂白,我就考虑和你去兜兜风。”
  说完之后,珍妮才转身扭着性感的身材离去。
  等唐伯琦收回目光,宋天耀才开口对他说道:“那女人在歧视你。”
  “已经好很多,比你在香港被英国人瞧不起要好很多,对吧?那不是歧视,早晚我能和她上床。”唐伯琦咬着吸管吸了一口可乐,对宋天耀问道:“我那个没见过面的堂弟在电话里叮嘱我,让我招待好你,所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宋天耀咬了一口汉堡,咽下去之后才对唐伯琦说道:“旧金山湾区有一些美国年轻人,他们穿着奇怪的衣服,戴着假发,不去上课,不去工作,整日流连在街头,这种人你知道在哪吗?”
  “你问对了。”唐伯琦把可乐吸管吸的出声,对宋天耀说道:“整个唐人街,大家都不关心美国人干什么,只有我关心,华人在这里享受不到那些白人的福利,那些白人什么不用做,哪怕罢课,罢工,该少的一毛钱都不会少,但是是个华人如果敢这么做,那他的工作就和他说再见了,你找那些白人青年做什么?市区里的这些青年,白天会在海特街那边,但是晚上不会看到他们,他们大多会找个根本就不认识的异性去过夜,认为那很酷。事实上,我也认为随便就找个不认识的白人妞上床睡一觉很酷,但是没有白人妞愿意和我睡。”
  “这种人在整个旧金山湾区很多吗?”宋天耀对唐伯琦问道。
  唐伯琦点点头:“很多,不止旧金山,现在整个加州的白人青年都喜欢,我也喜欢,但是我是个黄种人,而且没钱买那些时髦的装饰品,那些家伙每隔两三天就换个形象,你找他们做什么?”
  “我不找他们,我想知道他们去哪购买假发,或者说旧金山的假发工厂在哪里?”宋天耀对唐伯琦说道:“我想做假发生意。”
  唐伯琦愣了一下,之前嬉笑的表情顿了一下,不过马上又恢复如常:“你是说在旧金山做假发生意,还是在香港做假发生意?”
  “香港。”宋天耀注意到了唐伯琦刚才那瞬间表情,不过仍然微笑着说道:“我想来旧金山看一看,是不是可以买些设备回香港开间假发工厂。”
  “这里的假发要卖七十到九十美金一顶,你会赚大钱的,兄弟。”唐伯琦朝宋天耀笑着说道:“等吃过东西,我带你去唐人街找间旅馆,明天陪你去海特街看看那些白人青年。”
  等吃完这一餐,又看着唐伯琦与几个女侍者都聊了一会儿,虽然唐伯琦坚持说那些女侍者只是和他在开玩笑,但是宋天耀却觉得那些女侍者更像是歧视唐伯琦,把他当作小丑,但是唐伯琦却乐在其中,仿佛听不出那些带着恶意的字眼。
  离开快餐厅,穿过旧金山联合广场,来到了整个美利坚除了纽约之外最大的唐人街,入口处古朴的青色牌坊上悬挂着数个已经点亮的红色灯笼,照耀着牌坊正中由孙中山亲题的四个大字,天下为公。
  夜幕下霓虹灯与中国风灯笼照亮了唐人街区的主路,各种与宋天耀同种肤色的行人在街上行走,说着带有各地口音的中国话,让坐在哈雷摩托后座上的宋天耀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唐伯琦帮宋天耀特意找了一处潮州人开的中华旅馆,这才约好明早过来这里接他去海特街,然后骑上摩托疾驰而去,用他的话说,要去继续与美国白人女人**。
  这处旅馆的老板是个很热情的肥胖中年人,得知宋天耀也是来自潮州之后,帮他选了一处相对安静的住房,又邀请宋天耀去尝尝他老婆做的典型潮州菜,豆角炒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