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顾怀喻混得再惨,给她开的工资依然高于业内平均水平,化妆品和衣服买的都很少,她的花销很省,用不了那么多。
  顾怀喻把勺子一扔,抬眼定定地看着她,好像点生气了。半天,他才启唇:“你给我当助理怎么样?不用匀,我给你添。”
  苏倾想,这倒是个省钱的好办法。
  在这个金钱横行四方的都市世界里,苏倾脑袋里充满了生存问题。
  不过她忙得过来吗?
  ——可以吧,总比挑水劈柴工作量小些。就怕委屈了顾怀喻,听说别的明星,都是好几个人围着转的。
  苏倾出着神擦了擦嘴,口红掉了,露出原本嫣红的唇色。她柔和地垂眼:“好,我尽量。”
  顾怀喻内敛,苏倾也安静。除了工作相关的交谈,二人没什么额外的话说。
  顾怀喻根本没问她那个男一号的事,看她铩羽而归的模样,他心里就懂了。
  吃完饭以后,苏倾弯腰要收碗,顾怀喻靠在沙发上,手臂遮着脸,不耐烦地说:“放着。”
  苏倾抬眼看他,一时有些迷茫,觉得有时候经纪人和艺人的身份,在他们这里像掉了个个儿。
  顾怀喻又说:“以后订饭我自己来。”
  苏倾说:“不用,其实我……”
  顾怀喻继续他自己的,说话很轻,但有股不容反驳的气势:“你人过来,吃完干活。”
  工作室里有三台电脑,一台是顾怀喻惯于拿着打游戏的,苏倾先把他的弧形屏幕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才坐在旁边一台电脑前开始工作。
  她的工作很简单,把所有顾怀喻近期可以选择或争取的资源分类列成几张表,注明信息和一些分析,再交给顾怀喻看。
  她的表列得事无巨细,有一次秦安安看到,吃了一惊,说她根本不像经纪人,简直像是被老板压榨的文秘。
  其实苏倾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
  她写得越多越细,要解释的越少,这样就不用看着顾怀喻的脸,同他一直说话。她怕自己会说错话或脸红。
  苏倾的黑眼珠倒映出一片蓝色发亮的电子屏,长而浓密的睫毛半天都不眨动一下,目光从眼前一行行条目中逡巡而过,忽然停住了。
  纤橙传媒出品,网络剧《离宫》,男二号。
  进入小世界之前,苏倾对它并不陌生,因为这部剧的争论,原主与顾怀喻分道扬镳。
  原主对这部剧偏见极深,并不是因为她看不起网络剧,而是因为《离宫》的原着《秦宫秘辛》,是一本以狗血、香/艳、猎奇、变/态为卖点的早期**红文。
  它曾经很红,黑红。
  原主希望顾怀喻爱惜羽毛,而顾怀喻一意孤行。二人大闹一场,两败俱伤。苏倾辞掉了顾怀喻的经纪人,再也不管他了。
  而顾怀喻最终也没接《离宫》。
  有的是别人接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鲜肉,因为《离宫》一跃成为讨论度极高的一线明星,但同时,艺术污点和舆论中伤,也始终跟随着他,证明原主的担忧和预测都是对的。
  但如果一个人命里注定要红,怎么样都会红。
  错过爆火的《离宫》后仅半年,顾怀喻凭借一部小成本电影《恋爱秘籍》二度翻红,只是那时,他已与原主形同陌路了。
  苏倾看着屏幕,犹豫了一下,没有像原主一样刻意把它删去,而是把它不起眼地藏进一堆条目里去。
  她永远不会代他做决定。
  打印机咔嚓咔嚓地吐出一页页文件,订书机啪嗒一声刺透纸张。
  苏倾对计算机上手很快。她有种微妙的错觉,好像从前她就是个电脑高手,只是搁置了一段时间,再操作的时候,每一步似乎都是过去场景的重复。
  电脑、鼠标、键盘的外壳是塑料的,但她执拗地觉得这些东西的芯都是闪亮亮的金属,她正在透过它们的皮肤,触摸着它们诱人的骨骼。
  所以,苏倾看电脑过于专注。等她离开电脑的时候,发现顾怀喻已经不在屋里了。
  苏倾在他房间转了一圈,又在厨房走了一圈,意外发现了案板是用过的,锅刚洗过,旁边放着两枚套在一起的蛋壳。
  她骤然想起有的咸有的淡的饭菜。中午饭……不是订的?
  苏倾拿着一沓订好的纸,踩着狭窄陡峭的楼梯上去,楼顶紧贴着阴云密布的天,楼顶的风很大,刀子样肆意穿梭的寒风,把她的长发吹得贴在脸上。
  她果然看见了顾怀喻,他以一种危险的姿势坐在女儿墙沿口抽烟,一双腿很野地支在室外空调机挡板上,风把他的敞开的外套吹得鼓起来,背影轻灵散漫,让她想起《秋蝉》里一个美得拔群的镜头。
  角色身上的某些气质,如果演员本身没有,要演出来是很困难的。
  苏倾不敢惊他,远远地叫了一声:“顾怀喻。”
  他听见了,微微侧头,灭了手里的烟。
  苏倾走近了,他这个位置,能俯瞰楼下的居民房和工业区,基地里黄色的吊车正在上水泥,一片青灰色,没什么一览众山小的好景致,只是风大。
  他接过苏倾递的纸和笔,翻了一翻,仔细地看,看了一会儿,忽然回头看她。
  苏倾弯腰站在他旁边,伸手不住地整理着被风吹得挡住脸的长发,眼睛却落在纸上,看得认真而紧张,好像等待老师批改作业的学生。
  他伸手抓住她外套背后的帽子一捞,帽子把她的脸拢住了,他拍拍女儿墙:“拉链拉好,坐这儿。”
  苏倾怔了一下,把拉链拉到下巴,小小的脸缩进帽子里,也小心地坐下来,只不过她是背对着楼下,跟他稍微错开,微倾身子,看他手上拿着的纸。
  顾怀喻拿笔,圈了几个,划掉几个。苏倾不知道他是以什么为依据做选择的,选得这么快,这么利落,但她也从没问过。
  顾怀喻翻到第二页,看了很长时间,长到她以为他走神了,他才拿起笔,圈了一圈,又画一圈。
  “先拍这个。”
  他做决定的时候,语气沉而笃定。
  苏倾低头一看,让他圈了两圈的那一项:纤橙传媒,《离宫》。
  作者有话要说:  备注一下嗷:
  *所有公司名剧名都是瞎编的,所有人设无原型,写一篇自己理解下的娱乐圈文,可能不是特别典型的娱乐圈文。
  *对娱乐圈不是特别熟悉,如有常识性错误请谅解,先给大家鞠躬唠!
  第26章 江城子(三)
  五月的北方五线小城, 天气闷热。这座城以钢铁工业闻名, 到处都是工厂,狭窄道路两旁的行道树都是灰扑扑的颜色。
  小小的市民广场外头围了好多群众, 看着主席台上坐的一排人:这帮人怪里怪气的,四五十岁的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运动服, 戴着棒球帽, 一个人对着话筒口沫横飞地喊:“八十一号, 八十一号来了没?”
  话筒是接线的, 效果很差, 后一句都淹没在前一句的回声里了, “……十一号”好半天还在天空上飘荡。
  这些人背后一块红色大展板,也设计得花里胡哨, 上头两个大字:“秋蝉”,“蝉”底下坐着个短寸头的老头,又黑又瘦,长得像工地干活的, 一双眼睛却很精神,好像放着两道光。
  八十一号来了,还穿着中学的校服, 上来就要话筒:“我唱个歌。”
  主持人说:“我们不是唱歌的……”
  他说:“那我跳个舞?”
  中间那个老头猛地拍了下桌子, 眼神儿利得吓人。主持人忙说:“情景表演,我们考情景表演。”
  后围上来人这才知道不是快男快女,是招演员演大电影的。可是大电影为什么要跑到这穷乡僻壤来选演员?
  有人把道具递给八十一号,一把不锈钢勺。老头对着话筒又说一遍:“你是个穷孩子, 这是一位迷恋你的富家小姐送你的礼物,你现在拿着它看。”
  小孩瞪大眼睛看这普普通通的勺儿半天,挠了挠头,转身走了。
  后来陆续上来几个年轻人,有的很聪明,加了一些动作,用衣服小心擦的,用嘴唇轻轻碰的,老头才看一眼就打断了:“不要动作,只要看着。我想要一种……”他出神了一下,不太确定地形容,“油滑的眼神。”
  八十五号深情款款地看着勺,老头漠然摇头。
  八十六号眯了眯眼睛。老头俯身对话筒说:“注意是油滑,不是油腻。”
  ……
  九十六号的眼珠子转动着,从勺柄滑到了缘口。老头有点累了,心里也失望,靠在椅背上,嘴上越发不留情面:“这勺儿是你偷来的?”
  话筒声很大,让他说一句,整个广场四周都听得到,丢脸。群众哗然了,他们觉得这老头是专门刁难人的,故意看他们出洋相。
  议论声渐大,又没人上场。台上坐的人都很失望,主持人整整资料纸,问:“总共九十六个人,还有人填报名表吗?”
  眼看这些人收摊儿准备走了,人群里有人喊了一声“等等”。
  他没从报名的入口进来,从另一个方向,翻过了胶带纸封带,走到主席台前。
  一个很高很瘦的男孩,白色t恤衫挂在身上荡来荡去,他的皮肤很白,五官立体,睫毛又长又密,有点儿混血美感,只是太瘦,瘦得让人感觉他的骨头能戳死人。
  他走过来,垂眼接过不锈钢勺,瞟了老头一眼,没等他说话就开始演,一起势老头眼睛就亮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用吃饭的姿势随意捏着勺子把儿的试镜者。
  是啊,人只记得勺是富家小姐送的,把它当礼物双手捧着,可勺子不就用来吃饭的么。
  他捏着勺一动不动,因为老头不让做动作,不过就像是吃饭的时候停驻的一拍,因为他垂眸看到了勺,想起来迷恋他的富家小姐。
  他一穷二白,又痞又骄傲,女孩送他的礼物,他真就毫不珍惜地拿来吃饭。
  老头屏息看他的眼神,所有人都看他的眼神。男孩的表情很淡,皮笑肉不笑。
  他的眼神是直白的,看着那把勺,仿佛看着少女剥光衣服后的身体,因为富家小姐迷恋他,拜倒在他脚下。不加掩饰的肉/欲,一点年少轻狂的沾沾自喜,还有那点混迹于社会、对于人情世故的信手拈来和不屑一顾,构成了这个有点魅力却到底青涩的社会青年的油滑眼神。
  老头喊“停”,他的眼神晃了一晃,好像蹬自行车刹不住一样,半天才回了神,眼神里什么都没了,只剩下干干净净的寒冬样的冷。
  老头问:“你是几号?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填报名表。”他说,“我叫顾怀喻。”
  老头像捡到了宝,又后怕刚才差点错失了这么一个人物,佯怒:“你怎么现在才上来?”
  男孩顿了一下,平淡地说:“我在看别人怎么演。”
  背对他的人们议论纷纷,大家没看清他怎么打动导演,只听见他的话,笑他滑头:等在最后才上去,白听了九十多句指导,猪也会演了。
  但是有一个人看清了。这个人群里面的女孩,永远忘不了男孩拿着勺子的眼神。她是个孤儿,考到大城市里学传媒,暑假才回到家,浑浑噩噩地活到现在,终于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她要找这个顾怀喻,带他演戏,把他捧成影帝。
  这成为了一个毫无梦想的人的梦想。
  顾怀喻让老头带走了,去演《秋蝉》的男主角,事情传开了,小城里的人说正常。
  “顾怀喻么,戏疯子的儿子,天生的。”
  人们说他的母亲是剧团的歌舞剧演员,少数民族,长得很漂亮,能下一百八十度的腰,踢一百八十度的腿,能从早上又唱又跳到晚上。
  可是后来剧团解散了,人都看电影看电视,没人去剧院,能欣赏歌剧都去大城市了。那女人还在空舞台上面唱歌跳舞,看门的拉她走,她就喊,就哭,不久就死了。
  人们才知道她疯了,从此以后童话书里的《红舞鞋》,用的都是这女人做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