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兴吴灭越技如神
  刘秀看着书籍,正是入迷的时刻,这时脚步声响起,连忙放下了书籍,向一旁看去,只见一个神秘而圣洁的女子出现了,圣洁的气息,超凡脱俗,好似九天仙女一般,高高在上,俯视着凡尘。
  看着她,很难产生占有的欲*望,有的只是自行惭愧,有的只是浓重的自卑之感。
  就好似一般男子,看到了美女之后,想着将她推倒,产生了男女情*欲之感;可是遇到了仙子之后,很难产生****冲动,有的只是无尽的自卑。
  “你的书稿,写的很好,你打算要多少稿费?”小姐问道。
  刘秀问道:“随便吧!”
  “随便?”小姐问道。
  “在县城内,我连续向十八个书店投稿,皆是失败了,而你这是最后一家了。若是这一家失败了,我打算丢到厕所去!”刘秀平静道:“局势已经最坏了,无所谓价格高低!”
  “世人,多是愚昧,有眼不识金镶玉!“小姐淡淡说道,“你的书稿,写的很好。我打算出资八贯钱买下文稿!”
  “八贯钱!”刘秀微微吃惊。
  在这个时代,一文钱相当于一元人民币,而一贯钱相当于一千元,而八贯钱相当于八千元,还不需要纳税。
  意味着,他工作了一天时间,就能收获八千元;
  意味着,他写作了四万字,就是收获八千元,每千字大约是四百元的稿费。
  这个稿费价格,有些太高了。
  “八贯钱,若是有些低,我可以增加一些!”小姐说道。
  “不必了,八贯钱我已经知足了!”刘秀欢喜道:“只是价格有些高而已,我的估计中,能卖下二百文就算不错了!”
  原本以为扑街到底,打算将文稿丢到厕所,没有想到一下子,变得如此火爆。
  “你不必轻视自己,现在你不值一名,八贯钱的文稿,的确是有些价高了;可若是日后你成为了大儒,成为了一代文坛宗师,这篇文稿的价格将会变为八十贯,八百贯,不断的升值!”
  小姐说道。
  “未来的事情,谁说的准;大儒距离我太遥远了,文坛宗师距离我太遥远了,如今我只想要考上秀才,免去了家中的徭役!”刘秀说道,“不知小姐,如何称呼?”
  “林雪莲!”小姐说道,“若是你日后,有上好的书稿,可以到书店来投稿!”
  闲谈了片刻,刘秀离去了。
  离去时,手中拿着八贯钱。
  “小姐,书店不是要关门吗?”素儿问道。
  “不关门了,暂时就这样开着!”林雪莲说道。
  “可是我们连续三个月亏本!”素儿说道:“小姐,不是说要换一个地方吗?”
  “不了,这里挺好的!”林雪莲笑道:“我们从山门走出,进入人间界,为的就是历练,经历红尘的洗礼,磨练道心。原本想要换一个地方,可现在最好停留在这个县城。我发觉了着书生挺有趣的!”
  “小姐,我们是仙门中人,一心修道,一心成仙。小姐莫非是爱上了这个书生,只羡鸳鸯不羡仙!”素儿有些担忧的说道。
  “一个小小的书生,我还不放在心上!”林雪莲道:“原本打算,耗费十年时间,才能破开瓶颈;只是遇到了这个书生,也是我的造化,阅读了那篇小说,竟然一举破开了瓶颈。冥冥中,我感知到了这个书生身上,有我的机缘存在。若是时机恰当,机缘足够,可接应入我仙门之中!”
  “那篇书稿怎么办?”素儿问道。
  “原本,没有好的书稿,现在要大力推广,这样的小说,要大力的宣传推广,不要在乎钱财!”林雪莲说道:“妙文共赏之!至于那些黄白之物,不足挂齿,不足道哉!”
  她是仙门中人,修炼需要用的是灵石,灵晶,至于凡尘之中的黄金,白银,铜钱等等,只是泥土而已。
  行走在路上,刘秀心中欢喜至极,有钱了。
  这是他第一次赚钱,也是第一次减轻了父母的负担。
  八贯钱,真的很多,家中一年收入也不过是三十贯钱而已。而平常人家,五贯钱足够一年的各种开销了。
  回到了家中,刘秀立刻高声喊道:“娘,我回来了!”
  “我儿回来了,为什么这么高兴?”母亲问道。
  “娘呀,儿子赚钱了!”刘秀笑着说道,“这是八贯钱!”
  刘秀兴致勃勃的说道,取出了铜钱,在眼前晃荡着,得意洋洋,欢快到了极点,将铜钱递给了母亲。接着,开始向着母亲,讲述着卖文赚钱的生意,讲述着一次次投稿失败,最后成功的经历。
  母亲听着,也是高兴至极。
  这时,父亲回来了,笑着说道:“县城的大老爷发话了,免掉了我们村子的徭役。我们村,这一回可轻松了!”
  “怎么会免掉?”母亲笑着说道。
  “大老爷的心思,我们怎么知道!”父亲说道:“大老爷说免掉,就是免掉了,总不会糊弄我们这些草民!”
  看着母亲,父亲欢喜的样子,刘秀心中也是高兴着。
  父母高兴,就是当儿子最大的快乐。
  进入了书房内,刘秀又开始写作,这一次为《越女剑》。
  《越女剑》大概只有2万字。写得笔法纯熟,举轻若重。情节不复杂:小说写越女阿青剑术精妙,被范蠡引荐到宫中教授士兵剑法,终于帮助越王勾践雪耻复仇。在这个过程中安排了一条爱情的线索:阿青在教授士兵剑法的时候,暗暗爱上了范蠡。而范蠡早与西施有白头之约。西施和范蠡的爱情本身就很动人,本来是一对恋人,为了国家大事,西施牺牲自己,跑去献给吴王夫差。小说结尾,阿青本来是很嫉妒西施,准备伤害她。可是一见到西施的美貌后,自己也惊呆了,不忍伤害她,飘然离去。。
  这篇小说艺术含量却非常高,里边有武侠,有传奇,有神话,有政治、有历史,有爱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结构也非常精妙,特别是结尾写得非常棒,顺便把“西子捧心”这个典故都给点活了。
  提起笔来,刘秀开篇写着诗歌:
  灭吴兴越技如神,身怯浮云梦未真。
  休买若耶溪水剑,剑光犹映胜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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