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只有她的臣服才能平息他的愤怒,也只有她的血,才能洗净他的耻辱。
  “再找两个女人来。”
  护卫中的一人小心翼翼地道:“回禀首领,昭国女人……只剩三个了。”最近连狗都已经不愿意吃肉了,他们都是将尸体扔到更远处喂猛兽。
  “那就都叫过来吧。”拔延诃勒露出了笑容,他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一下嘴边的血迹,“再找人去买,冬天过不下去日子的昭人不是很多吗?他们会优先卖女孩儿的,去吧,不计年龄,都给我买下来。”
  护卫们唯唯诺诺地下去,这个时候,有人掀开帐篷走了进来。
  虎戎的鼻子很敏感,他轻轻皱了皱鼻子,说道:“先别忙着杀人,我带来一个消息,从金山西边而来。”
  拔延诃勒嘲讽地看着他:“舍利吐利部高贵的小王子屈尊降贵,来到我这个失意之人的帐篷,是来发号施令的吗?”
  虎戎比拔延诃勒还要高壮一些,但他长相文雅,举止也比拔延诃勒斯文得多,他坐下来,从乱七八糟的地毯上找到了两个碗,然后从腰间取下酒囊,倒了两碗酒。
  “诃勒,你是东突厥有史以来最有能力的勇士,不要被仇恨蒙蔽了心智,你是叶护,不是屠夫,杀弱小的女人有什么乐趣?你可知道你心心念念的昭国女人,在西突厥的境内,做了什么事?”
  “别卖关子,我的耐心有限。”拔延诃勒还是在虎戎的对面坐了下来,将酒一饮而尽。
  “贺伊出动了两千骑兵围剿六十名昭国骑兵,最后反被斩杀了八百人,其中,一个女人单挑了近四百人,据说这个女人,正是林远靖的女儿——这样一头猛兽,以 你现在的样子,有可能驯服她吗?不,不提驯服,你甚至可能在追逐的过程中被她反杀,振作起来吧,我的兄弟,如果任由她这么继续下去,对我们可不是什么好 事。”
  “最近没有胡人商队在附近,你是从哪得到的消息?”
  “昭国,在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他们主动送过来的。看来,这女人在昭国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可我的日子更不好过。”拔延诃勒眉间带着一股戾气,“执失戈图和苏农达刺摩这两个在阵前听信敌人馋言的蠢货,令我们错失了进攻河北道的最好时机,居然 还在可汗面前反咬我一口,如果不是苏农部的老族长还算清明,恐怕苏农部也要跟着执失部一起闹起来,可汗也因此对我心怀芥蒂。你说的对,如果现在不做打算, 等到了春天,就晚了。”
  冬天太过寒冷,很多矛盾都会因为环境的恶劣而被暂时压下来,集中在春天爆发。
  “我怀疑西突厥最近会有大动作,虽然不知道贺伊为什么暂时忍下了这个亏,但我觉得没这么简单。”
  “让我好好想想。”拔延诃勒低下头,手指轻轻敲打碗沿,“东突厥与昭国签订了停战协议,西突厥可没有,而且昭国官员的态度也很有趣。”
  他们像是一直处于恐惧边缘,不遗余力地把林菁的消息传给他这个仇人。
  这很值得玩味。
  金山脚下的草原就像是一个爆炸点,从这里炸开的情报辐射了整片大陆,不仅仅是霍九和拔延诃勒,大昭的世家望族们也在陆陆续续地接收消息,金钱暗流,信息汹涌,“林菁”这两个字出现在无数人的口中、案头……@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当然,也出现在了贺伊的主帐里。
  他刚从祖父那里回来,劼因佗就屁颠屁颠的钻进帐篷,带着大大的笑脸。
  三十秒后,贺伊一脚踹开劼因佗。
  “我布置都布置完了,该扣的帽子也扣了,你现在才告诉我,那女人是大昭人?你还想从我这里拿报酬?”
  “可、可如果不是我,您确实不知道她是谁啊……”
  “我大概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她身份的人吧?”
  “怎么会!我相信,凭首领的智慧与美貌,一定不会影响您的谋划!”
  “滚!”
  什么对长生天发过誓,什么恶魔,什么等待他成为草原的主人——骗子!
  可这的确对他没造成什么影响,那一天,挞里的主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所以,那个被他脑补了一万次的故事,根本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她花言巧语地收买了他的心,为的就是利用他制造战争!@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得到情报的人仅仅知道她带人来了金山,杀了他的手下,然后遁逃。他因此称病在挞里,拒不见客,在与祖父商议之后,他动用了一些手段,让隔壁的拔塞干部比他更倒霉,拔塞干部的老家伙沉不住气,已经派了八千人跨过曼玲河,正在前往甘州的路上。
  现在这个情报对他反而是一个利好,而且来得太及时了,不仅坐实了进犯草原的果然是昭国部队,还让他的举动变得没那么显眼,他的栽赃嫁祸又能为林菁的战绩增光添彩,她可真是好算计……
  等等,这中间有什么不对!
  多次侵扰甘州边境的他再清楚不过,昭国根本不想打仗,那么林菁这种故意跑到西突厥境内挑衅的行为,应该不是出自官府授予,一旦两国边境开战,嬴了还好,输了……她可真是一生不羁爱作死!
  那女人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危险吗?
  贺伊摸着新长的胡茬,有些想念之前的铜镜了。
  第31章 战前
  林菁悄然回到了甘州城外的军营里, 这支战功剽悍的队伍十分低调, 裴景行迎得也十分低调, 没有激起任何水花。
  可所有人都知道,有些事因为他们而改变了。
  在军营调度了数十人, 甚至还拆了一个火,已经不算是小事,表面上打的幌子是为裴景行送家书,可各路明眼人都看得分明——
  送家书要昼停夜行?
  忽悠傻子呢。
  但知道真相的人仍是少之又少, 有资格在这个时代玩弄情报的人,非富即贵, 就好比甘州城里,除了某个每夜都睡得不得安宁的人之外, 其他人都不知道战争已一触即发。
  “郎君每夜辗转反侧, 这样下去恐有伤身体,我还是命人再去熬些安神汤吧。”
  “不必,安神汤对我无用。”韦胥看着拔步床帐顶的百蝠图,拒绝了夫人的好意。
  “要不, 就去一封家书。”刘氏轻声劝道,“咱们家上面还有老祖宗, 你说些软和点的话, 家里始终不会亏待你的,瞧瞧你现在, 这样劳心劳力又是何苦来哉?”
  “妇道人家,懂什么!我在这里睡不踏实, 先去书房了。”韦胥起身,任由刘氏在他身后咬唇叹气。
  韦胥是家里的二房嫡出,袭爵的是大房,家中子弟几乎都由大房家主调派,他原本是家族中重点培养的对象,可自他来了甘州,就跟家里决裂了一半。
  明明能去江南富庶之地,偏偏来了苦寒的边关,别说油水捞不到,真要来个兵荒马乱,能活着就不错了。
  家里给你铺的路,是由着你任性来的?钱都给断了,什么都要韦胥自己想办法。
  韦胥披着斗篷,呵着寒气,坐在了书案旁边,看着小厮摆弄炭火,心里一团乱麻。
  他是真的想杀了裴景行的,也是真的于心不忍。
  看看现在的大昭成了一个什么样子!
  拦路者,杀;不从者,杀;有异心者,杀……杀杀杀,多少青年才俊都死在了路上,多少赤胆忠心的都死在了冤狱里,现在的朝廷,还有几个能用的人?
  裴家也是将才世家,男丁都是极力培养,个个为战场而生。裴景行只是个刚离了窝的小崽子,好食好饭,习得一身本领,还没睁开眼睛好好看这人世间,就要死于非命吗?
  不杀了。
  那次宴会没下手,现在更不会。
  尽人事,知天命吧。
  队伍回来时候已是深夜,众人被前来接应的亲兵带到了准备好的十人大帐篷,许多人皮甲都没来得及脱,便趴在床铺边上睡着了。
  朝晖和林菁是此次行动的负责人,两人去主帐回话,裴景行雀跃地问道:“成了?”
  林菁也很累了,她一边扯着腋下的皮甲带子,一边道:“问他。”
  朝晖向裴景行简短汇报之后,他沉默了片刻,问林菁道:“有什么要求,尽管提,除了天上的星星,我都能想办法给你弄来。”
  “想洗澡。”
  “行。”
  林菁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地道:“能不能要两桶水。”
  裴景行:“……”不就搬两趟么,行!
  “你就不想吃点啥?”
  “要吃肉,要薄薄的,蘸东西吃的那种,别的就随便来点吧,跟大家一样就行。”上一次裴景行帐篷里那顿羊肉进了左平的肚子,她至今都好奇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对裴景行来说,那是已经吃腻了的玩意,他应了下来,带着朝晖走出帐篷,让林菁好好休息。
  他召了亲兵过来,一连串地吩咐下去,然后才靠在校场的旗杆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碾着脚下的石子。@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连斩三百人。
  这等彪炳的战绩,他该怎么兜住它?
  他轻轻皱着眉,少年的心事,是月一样清澈的光辉,隐隐动人。
  裴景行还记得,在临行前,父亲这样跟他说过:“虽然林菁跟你去了甘州,但她的事,你不要多问,也不要多管。”
  “为什么?”
  “因为林家的事,即便是我也没有管的能力,这个世上能护住林家人的,只有他们自己。”
  就算他阿耶没嘱咐过他,裴景行用脚去想也知道,“林远靖的女儿”这个身份有多敏感,十五年了,在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几乎没什么人提过林远靖的名字,是他们不想提吗?不,是不能提!
  这件事他兜不下来,知道的人太多了。
  现在队伍里的六十人,个个身手过硬,背景不简单的大有人在,不提进去的百骑司,崔缇是崔家子弟,他不可能不将这件事上报给族里。
  还有那些突厥人,也完全没必要遮掩情报。
  林菁就这么从暗处走出去,有没有想过后果?
  当然想过。
  林菁已经洗干净了,现在正舒舒服服地泡在第二桶热水里,柔长的发丝铺散在水中,她将脸也沉了进去,咕噜噜地吐出一串水泡。
  其实整个计划里,最关键的地方便是说动贺伊,在不知道她的脸能起那么大作用之前,这是她最忧心的部分,至于单挑三百人之类,她没放在眼里。
  不仅仅是因为她以后会取得更高的成就,还因为这本就是计划中的一环。
  林菁其实是个很谨慎的人。
  离开幽州大营之前,左平的那番话,她听进去了。
  在有人想对她不利的时候,躲是没用的,只有正大光明的走出去,才能令对方忌惮。
  洗过澡,有人端来了热食,朝晖也跟着进来。
  “这道菜,没人比我切得更薄。”他解释道。
  林菁对朝晖刮目相看,道:“那你吃过饭了吗?一起吃吧?”
  “我吃过了。”
  一大碗撒了葱花的羊肉汤,上面浮着一层油光,高汤里浸着切片的羊腿肉,几乎堆满了整碗,林菁伸过鼻子一闻,居然还放了些胡椒;旁边的盘子里是白面蒸饼,软得不像话,吃在嘴里甜滋滋的;还有一碟菘菜蒸蛋,一碟凉拌干蘑。
  朝晖在旁边切着熟羊肉,每一片羊肉都薄得像纸一样,放在灯光下一看,肉的肌理甚至还透着光,朝晖将肉片放在调味碟里蘸一蘸,再放到她面前的碟子里。
  这是林菁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了。
  调味品算是奢侈品,家里做菜放得不多,她从不知道这么多重味道同时在口中爆发是什么感觉,调味料刺激味蕾,各种味道层层递进,先是酸,再是辣,后是浓重的酱味,层次分明又完美融合,再加上羊肉鲜嫩的香味,直吃得她停不下来。
  林菁饭量不小,尤其最近运动量激增,她吃了许久才罢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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