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守夜的护士不紧不慢地安排起来,让产妇耐心等等开宫指。
“没有这么快的,别急,再等等——”护士见到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新手爸爸,不耐烦地把他赶了出去。
道理谁都懂,光是妇产书谢庭玉看了没有十本也有八本了,但是临到这种时候还是忍不住焦虑。
他坐立难安,一会扶着媳妇走路,一会躺着。瞧着脸蛋儿已经白得跟打霜似的媳妇,他的心揪了起来。
“去外边等着,回家给产妇带点粮食。”
谢庭玉不愿意出去,他握着媳妇的手:“我答应你,会一直陪着你。”
“水儿,你想吃什么?”
谢庭玉在背包里掏出了奶粉、鸡蛋、甚至还有一碗刚热过的面条,用饭盒装着的刚打开还冒着热乎乎的气。
虽然面条上撒着的葱已经有些泛黄,但猪肉却很香,鸡蛋也令人垂涎欲滴。
叶青水预产期这几天,谢庭玉晚上都会习惯性做点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要是媳妇没发动,第二天早晨起来谢庭玉会一个人把它吃完。
连续做了一个月夜宵,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精心准备的夜宵,对于辛苦值夜班的护士、医生来说,无异于一种伤害。
这年头哪个孕妇来生孩子,还能带着一堆粮食?这让其他几个轮流走动、等着开宫指的产妇不禁流起了口水。
叶青水吃完了热乎乎的面条,又吃了一只鸡蛋,肚子饱了心也安稳了下来。
凌晨,晨晓划破漆黑的夜幕,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的时候……
谢庭玉终于听到了嘹亮的哭声。
他看到黑乎乎皱巴巴的两个团子,分别被护士抱去洗澡。
谢庭玉没有第一时间去看孩子,他心痛地擦了擦媳妇的额头,吻了吻。
“水儿真棒,一口气生了俩呢!”
叶青水浑身力气都耗尽了,她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
“是男宝宝还是女宝宝……”
谢庭玉还没来得及看,答不上这个问题。他说:“它们正在洗澡呢!一个胖胖的,一个有点瘦,不过都很健康。”
叶青水嘴角弯起,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很快筋疲力尽地睡下去了。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病房里挤满了人。跟叶青水同一天生产的一共有三个产妇。
大伙挤在一块喜气洋洋的。
谢奶奶红光满面地说:“水丫你可真厉害,一次顶人家生两次。”
她抱着一个软绵绵的宝宝,眼角的慈爱简直无法抑制。
“这脑袋跟庭玉小时候一样大,长大肯定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
谢庭玉没有结婚之前,谢奶奶一度以为这辈子估计等到她闭上眼,都看不到曾孙出世。结果一眨眼,孙媳妇有了,再一晃神,连曾孙子也蹦出来了。
“这小鼻子小眼睛,长得多秀气。”她怕自己的手太糙,甚至不太敢摸。
温芷华也来了,她正抱着另一个宝宝,那种感觉仿佛当年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尤其叶青水生的孩子,眉眼隐约有几分像儿子,更让她无端添了几分喜爱。
“玉哥呢?”
“他啊,他回家做早饭了。”
“喏,说曹操曹操到,庭玉回来了。水丫漱漱口,来点早饭补充精力。”
叶青水把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到身侧,这才有空看一眼它们的模样。
她挨个亲了一口,掀下裤裆看了眼。
居然是两个男孩子,叶青水说不上有啥失望,要是一男一女的宝宝就圆满了。不过这两个臭小子是命中注定要来给她当儿子,是她无上的珍宝、她的心头肉。
叶青水抱着他们软绵绵的身体,流下了眼泪。
这种温暖的实质感,让叶青水觉得上辈子吃过的苦都是值得的。
谢庭玉把熬好的肉放凉了一会,他给媳妇擦掉了眼泪,含笑地说:“月子里不能哭,哭了伤眼睛。”
叶青水还看到了谢庭珏。
孙媳妇在凌晨生了个宝宝之后,谢奶奶忍不住打了个电话到学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大孙子。
没想到谢庭珏请了假,火速地赶来了医院。
他用粗粝的拇指摸了摸宝宝头顶的软发,“真好。他们很健康……”
在谢庭珏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这辈子他们留下……谢庭珏松了一口气,很是欣慰。
他掏出了求来的平安符,揣到了宝宝裹身布外边,小心地系上打紧。
温芷华笑着说:“庭珏给宝宝准备了礼物,庭玉呢?”
作为最近发了一笔横财的新手爸爸,谢庭玉当然不可能落后。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对长命锁,小巧而精致,细细的纹路浮着美丽而古朴的花纹。
映着微微的晨光,长命锁反射出一抹金光。
谢庭玉微微一笑,“爸爸就把它送给你们了,不过你们太小还不能戴,我先帮你们存着。希望宝宝们健康、长大成人。”
第104章
叶青水摸了摸长命锁,外壳冰凉,却让人心里暖暖的。她盯着儿子们静谧的睡颜,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初生婴儿的皮肤细嫩脆弱,手丫小小的,叶青水用拇指丈量了一会,脚掌还没有她三根手指大。
谢庭玉带了相机过来,趁着媳妇傻乎乎地掏着儿子的脚丫子凝视起来的时候,“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奶奶,孩子还没有取名呢!奶帮他们取个名儿吧。”
谢庭玉眉开眼笑,浑身洋溢着初为人父的骄傲。
别看谢奶奶给她的两个儿子取的名字那么简单,一个叫谢军,另一个是谢民,但是在那些年头里甭管肚子里有多少墨水,取出来的名字都得本土化、要朗朗上口容易记。
谢奶奶怪嗔地说:“奶就知道光指着你们不行。等生完了这才想起给他们取名。放心,你爷早就准备好几个名字了。”
“小名也得琢磨琢磨,总不能一直叫老大老二……多难听。”
大名让长辈取了,小名当然得夫妻俩自己取。
谢庭玉回想起昨夜,长这么大他从没对哪一夜有过如此深刻的印象。然而昨夜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煎熬。
终于等到天亮了,两个小儿的哭啼声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降落人间。
这一幕让谢庭玉永生难忘。
他不假思索地说:“哥哥的叫辰辰,弟弟叫光光怎么样?”
辰辰和光光。
叶青水小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咬出来的小名柔软可爱得不可思议,让她的心窝软成一滩水。
叶青水挨个亲了宝宝们一口。
“爸爸给你们取的名儿真好听,宝宝喜欢吗?”
她握着他们的手,在心里默默说:“辰辰、光光,谢谢你们。”
谢谢你们,这辈子还愿意再来给我们当孩子。
这辈子叶青水一定会拼尽全力,保护、爱护这两个宝宝,给他们做最温暖的避风港。
……
叶青水留在医院里观察了七天,一个星期后便出院了。
年轻的夫妻俩一人抱着一个小孩儿,脸上的笑容甜蜜蜜地满足,仿佛抱着的是万贯家财也换不来的宝贝儿似的。
叶青水用柔软的棉布裹着宝宝,仔细地拉下遮风布,一点冷风都不让他们吹到。
回到家里后,谢庭玉把孩子依次放到了床上。
刚出生的婴儿爱睡觉,谢庭玉也不吵宝宝,他就这样地看着孩子们,怎么看都看不腻。原来他和媳妇的五官,糅杂在一起是这样的。
大儿子长得比较像媳妇,个头也比弟弟大很多,活泼好动一些。
小儿子长得像他,爱睡觉,眼睛无时无刻都眯成一条缝。
叶青水回到家,惊喜地发现厨房有熟悉的味道。
谢庭玉倚在门边,轻松地笑了笑:“水儿,你看看谁来了?”
叶青水一转头,眼眶差点红了。
厨房里正在给女儿熬酸梅汤的叶妈转头一看,露出一嘴糯米牙:“还愣着干啥,来喝碗酸梅汤。我记得你最爱喝了。”
她仔细地打量了女儿好几眼。
叶妈没有第一时间着急着去看外孙,她心疼地看着女儿,恨不得把叶青水的每一根发丝儿都看清楚,确认女儿过得确实还可以,她才松了一口气。
叶妈直念叨:“瘦了瘦了……”
其实叶青水跟离开家的时候区别并不大。离开家的时候她怀了四个月身孕,肚子还没隆起来。现在叶青水已经生产完了,肚子也平坦了。
叶妈说:“虽然首都好吃的东西多,吃得饱也穿得暖,不像在乡下……但是我知道你呀,最喜欢吃啥。你阿婆也想来,但她年纪大了,比不得后生能折腾,我就不让她来了。”
叶妈给女儿做了一顿孕妇餐,虽然她总是很勤俭节省、抠抠搜搜,但是粥里起码打了两颗蛋儿。
用鸡汤熬的粥,米粒里夹杂软烂的老母鸡鸡肉,这在乡下可算是“奢华”的月子餐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鸡蛋,你婆净挑了个头大的给你,家里的蛋没有腥味儿,城里买不到这么好的鸡蛋。”
好的东西总是要留给自家的,供销社收鸡蛋论只算钱,差不多一样质量的,个头大的当然留给自家吃。家里的母鸡是特意用玉米喂着长大的,蛋也比别处卖的吃起来香。
叶青水喝着叶妈做的蛋肉粥,眼眶泛红,一连喝了两碗才恋恋不舍地停下来。
她心里熨帖极了。
她看向谢庭玉,谢庭玉对媳妇微微含笑。
“阿娘来了首都,就在这里住下吧。”
岳母寡居多年,膝下只有叶青水一个女儿,他们夫妻俩自然是要承担起赡养的责任的。首都和叶家村相距上千公里,山高水长,谢庭玉合计着便把岳母接来了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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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么快的,别急,再等等——”护士见到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新手爸爸,不耐烦地把他赶了出去。
道理谁都懂,光是妇产书谢庭玉看了没有十本也有八本了,但是临到这种时候还是忍不住焦虑。
他坐立难安,一会扶着媳妇走路,一会躺着。瞧着脸蛋儿已经白得跟打霜似的媳妇,他的心揪了起来。
“去外边等着,回家给产妇带点粮食。”
谢庭玉不愿意出去,他握着媳妇的手:“我答应你,会一直陪着你。”
“水儿,你想吃什么?”
谢庭玉在背包里掏出了奶粉、鸡蛋、甚至还有一碗刚热过的面条,用饭盒装着的刚打开还冒着热乎乎的气。
虽然面条上撒着的葱已经有些泛黄,但猪肉却很香,鸡蛋也令人垂涎欲滴。
叶青水预产期这几天,谢庭玉晚上都会习惯性做点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要是媳妇没发动,第二天早晨起来谢庭玉会一个人把它吃完。
连续做了一个月夜宵,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精心准备的夜宵,对于辛苦值夜班的护士、医生来说,无异于一种伤害。
这年头哪个孕妇来生孩子,还能带着一堆粮食?这让其他几个轮流走动、等着开宫指的产妇不禁流起了口水。
叶青水吃完了热乎乎的面条,又吃了一只鸡蛋,肚子饱了心也安稳了下来。
凌晨,晨晓划破漆黑的夜幕,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的时候……
谢庭玉终于听到了嘹亮的哭声。
他看到黑乎乎皱巴巴的两个团子,分别被护士抱去洗澡。
谢庭玉没有第一时间去看孩子,他心痛地擦了擦媳妇的额头,吻了吻。
“水儿真棒,一口气生了俩呢!”
叶青水浑身力气都耗尽了,她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
“是男宝宝还是女宝宝……”
谢庭玉还没来得及看,答不上这个问题。他说:“它们正在洗澡呢!一个胖胖的,一个有点瘦,不过都很健康。”
叶青水嘴角弯起,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很快筋疲力尽地睡下去了。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病房里挤满了人。跟叶青水同一天生产的一共有三个产妇。
大伙挤在一块喜气洋洋的。
谢奶奶红光满面地说:“水丫你可真厉害,一次顶人家生两次。”
她抱着一个软绵绵的宝宝,眼角的慈爱简直无法抑制。
“这脑袋跟庭玉小时候一样大,长大肯定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
谢庭玉没有结婚之前,谢奶奶一度以为这辈子估计等到她闭上眼,都看不到曾孙出世。结果一眨眼,孙媳妇有了,再一晃神,连曾孙子也蹦出来了。
“这小鼻子小眼睛,长得多秀气。”她怕自己的手太糙,甚至不太敢摸。
温芷华也来了,她正抱着另一个宝宝,那种感觉仿佛当年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尤其叶青水生的孩子,眉眼隐约有几分像儿子,更让她无端添了几分喜爱。
“玉哥呢?”
“他啊,他回家做早饭了。”
“喏,说曹操曹操到,庭玉回来了。水丫漱漱口,来点早饭补充精力。”
叶青水把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到身侧,这才有空看一眼它们的模样。
她挨个亲了一口,掀下裤裆看了眼。
居然是两个男孩子,叶青水说不上有啥失望,要是一男一女的宝宝就圆满了。不过这两个臭小子是命中注定要来给她当儿子,是她无上的珍宝、她的心头肉。
叶青水抱着他们软绵绵的身体,流下了眼泪。
这种温暖的实质感,让叶青水觉得上辈子吃过的苦都是值得的。
谢庭玉把熬好的肉放凉了一会,他给媳妇擦掉了眼泪,含笑地说:“月子里不能哭,哭了伤眼睛。”
叶青水还看到了谢庭珏。
孙媳妇在凌晨生了个宝宝之后,谢奶奶忍不住打了个电话到学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大孙子。
没想到谢庭珏请了假,火速地赶来了医院。
他用粗粝的拇指摸了摸宝宝头顶的软发,“真好。他们很健康……”
在谢庭珏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这辈子他们留下……谢庭珏松了一口气,很是欣慰。
他掏出了求来的平安符,揣到了宝宝裹身布外边,小心地系上打紧。
温芷华笑着说:“庭珏给宝宝准备了礼物,庭玉呢?”
作为最近发了一笔横财的新手爸爸,谢庭玉当然不可能落后。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对长命锁,小巧而精致,细细的纹路浮着美丽而古朴的花纹。
映着微微的晨光,长命锁反射出一抹金光。
谢庭玉微微一笑,“爸爸就把它送给你们了,不过你们太小还不能戴,我先帮你们存着。希望宝宝们健康、长大成人。”
第104章
叶青水摸了摸长命锁,外壳冰凉,却让人心里暖暖的。她盯着儿子们静谧的睡颜,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初生婴儿的皮肤细嫩脆弱,手丫小小的,叶青水用拇指丈量了一会,脚掌还没有她三根手指大。
谢庭玉带了相机过来,趁着媳妇傻乎乎地掏着儿子的脚丫子凝视起来的时候,“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奶奶,孩子还没有取名呢!奶帮他们取个名儿吧。”
谢庭玉眉开眼笑,浑身洋溢着初为人父的骄傲。
别看谢奶奶给她的两个儿子取的名字那么简单,一个叫谢军,另一个是谢民,但是在那些年头里甭管肚子里有多少墨水,取出来的名字都得本土化、要朗朗上口容易记。
谢奶奶怪嗔地说:“奶就知道光指着你们不行。等生完了这才想起给他们取名。放心,你爷早就准备好几个名字了。”
“小名也得琢磨琢磨,总不能一直叫老大老二……多难听。”
大名让长辈取了,小名当然得夫妻俩自己取。
谢庭玉回想起昨夜,长这么大他从没对哪一夜有过如此深刻的印象。然而昨夜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煎熬。
终于等到天亮了,两个小儿的哭啼声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降落人间。
这一幕让谢庭玉永生难忘。
他不假思索地说:“哥哥的叫辰辰,弟弟叫光光怎么样?”
辰辰和光光。
叶青水小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咬出来的小名柔软可爱得不可思议,让她的心窝软成一滩水。
叶青水挨个亲了宝宝们一口。
“爸爸给你们取的名儿真好听,宝宝喜欢吗?”
她握着他们的手,在心里默默说:“辰辰、光光,谢谢你们。”
谢谢你们,这辈子还愿意再来给我们当孩子。
这辈子叶青水一定会拼尽全力,保护、爱护这两个宝宝,给他们做最温暖的避风港。
……
叶青水留在医院里观察了七天,一个星期后便出院了。
年轻的夫妻俩一人抱着一个小孩儿,脸上的笑容甜蜜蜜地满足,仿佛抱着的是万贯家财也换不来的宝贝儿似的。
叶青水用柔软的棉布裹着宝宝,仔细地拉下遮风布,一点冷风都不让他们吹到。
回到家里后,谢庭玉把孩子依次放到了床上。
刚出生的婴儿爱睡觉,谢庭玉也不吵宝宝,他就这样地看着孩子们,怎么看都看不腻。原来他和媳妇的五官,糅杂在一起是这样的。
大儿子长得比较像媳妇,个头也比弟弟大很多,活泼好动一些。
小儿子长得像他,爱睡觉,眼睛无时无刻都眯成一条缝。
叶青水回到家,惊喜地发现厨房有熟悉的味道。
谢庭玉倚在门边,轻松地笑了笑:“水儿,你看看谁来了?”
叶青水一转头,眼眶差点红了。
厨房里正在给女儿熬酸梅汤的叶妈转头一看,露出一嘴糯米牙:“还愣着干啥,来喝碗酸梅汤。我记得你最爱喝了。”
她仔细地打量了女儿好几眼。
叶妈没有第一时间着急着去看外孙,她心疼地看着女儿,恨不得把叶青水的每一根发丝儿都看清楚,确认女儿过得确实还可以,她才松了一口气。
叶妈直念叨:“瘦了瘦了……”
其实叶青水跟离开家的时候区别并不大。离开家的时候她怀了四个月身孕,肚子还没隆起来。现在叶青水已经生产完了,肚子也平坦了。
叶妈说:“虽然首都好吃的东西多,吃得饱也穿得暖,不像在乡下……但是我知道你呀,最喜欢吃啥。你阿婆也想来,但她年纪大了,比不得后生能折腾,我就不让她来了。”
叶妈给女儿做了一顿孕妇餐,虽然她总是很勤俭节省、抠抠搜搜,但是粥里起码打了两颗蛋儿。
用鸡汤熬的粥,米粒里夹杂软烂的老母鸡鸡肉,这在乡下可算是“奢华”的月子餐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鸡蛋,你婆净挑了个头大的给你,家里的蛋没有腥味儿,城里买不到这么好的鸡蛋。”
好的东西总是要留给自家的,供销社收鸡蛋论只算钱,差不多一样质量的,个头大的当然留给自家吃。家里的母鸡是特意用玉米喂着长大的,蛋也比别处卖的吃起来香。
叶青水喝着叶妈做的蛋肉粥,眼眶泛红,一连喝了两碗才恋恋不舍地停下来。
她心里熨帖极了。
她看向谢庭玉,谢庭玉对媳妇微微含笑。
“阿娘来了首都,就在这里住下吧。”
岳母寡居多年,膝下只有叶青水一个女儿,他们夫妻俩自然是要承担起赡养的责任的。首都和叶家村相距上千公里,山高水长,谢庭玉合计着便把岳母接来了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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