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人 第191节
  王新疆赶忙将事情一一说来,男人听完之后,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微笑:“王白山、董惜武,甘墨?呵呵,有点儿意思……”
  他说完,却一挥手,独自一人离开。
  而次日清晨,宿醉之后的小木匠起床,洗了一把脸,也离开了金陵城。
  第四卷 卷尾语 (本章免费)
  按照“国际惯例”,每一卷的结尾,咱们都写一写卷尾语,算是总结,也算是预告,另外就是讲一讲小佛的近况。
  不过因为天气太冷、南方又没有暖气的缘故,冻得直哆嗦的我,总感觉手指头在抽搐,有点儿不太想写。
  我就乱写写,大家凑合着看。
  首先咱们走一下流程,就是本卷总结。
  其实吧,大家也看出来了,民国奇人每一卷,都会写一个大故事,以及一个主要宗门,比如第一卷是鲁班教,第二卷是袍哥会,第三卷是花门,第四卷呢,则是……茅山宗。
  茅山宗嘛,大家都懂的,到处都是熟人,每一个都有故事,写起来的时候,贼嗨,所以那天写兴奋了,忍不住问你们好不好看。
  不管你们的回答是什么,对于我来说,其实还是高兴的。
  书中交代了背景,清朝大部分时候,推崇的是萨满以及藏传佛教,以此为国教,并且大力打压中原道教,最主要的就是正一派,所以不管是茅山,就连一直吃着皇家供奉的龙虎山,生存环境都十分堪忧,大部分都避世不出,不与世俗交往。
  同学们如果还记得电影《七剑》,大概能够晓得当时的江湖背景,一个禁武令,烽火连城帅到爆,所有人都惶恐退之。
  不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无论是洪门的前身天地会,还是后来的漕帮、袍哥会,以及各地会党,在大潮流来的时候,都纷纷站在了满清的敌对面,而等到了民国时期,陆陆续续就有道门出世了,就比如说妙音法会时出现在了尚正桐身边的那几个龙虎山大佬。
  事实上,民国时期的张天师,后来是跟随着大部队,败退到了宝岛的,与苗疆三部曲时的那位张天师,并不是一个人。
  不过龙虎山内部呢,比专注的茅山不一样,其实也是有比较大的分歧。
  而且这里面,其实有许多的事情,但因为某些政策的缘故,就只有留白了,大家可以去想象,或者后期我在公众号里面写点儿番外之类的。
  第四卷说了茅山宗,但也讲到了别的东西,比如我们东边的那位邻居,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鬼武神社,这是本书第一次出现的字眼,但是在三部曲之中,也是有一些描述的,只不过没有那么仔细。
  我们的这位邻居,因为地域狭小,并且生存于现代与古老的剧烈冲突中,所以融合的程度,远比中华要紧密得多。
  正因为如此,捏成了一个拳头的小东洋,对付还是一团散沙、内忧外患的中华,其实和世界大势一样,都是占优的,而且还是大优势。
  它们在统一的大机构下,拧成一股绳,提前谋局布子,展示出了极为强悍的实力来。
  而且还有许多国家民族意识不够成熟、或者本身就不介意此事的江湖败类,也选择投靠东洋效力,获取权势和力量之后,反过来对付自己的同胞。
  这批人里面,其实不乏理想主义者,只不过他们所谓的“曲线救国”,最终被证明是不行的。
  说回了主角,小木匠甘墨,他在金陵获得了他此生最重要的东西,让他在混乱的江湖中迅速崛起,但这对于他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谁也不知晓。
  另外多嘴提醒一句,所谓的“三分龙脉”,分的是满清龙脉图,而并非天下。
  事实上,那个朝代,以及在十几年、二十年前的时候,就已经行将就木,不复存在了,所以旁人的期待和揣测,只不过是虚妄而已。
  当然,对于小木匠来说,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他的身世,或者说他过往的真相来得重要。
  特别是那个一直存在于他右眼之中的那个红袄小女孩,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及他师父鲁大……
  还有太多的东西,而这些,则贯穿了他的一身,最终养成了此时此刻的甘十三。
  十三郎啊,十三郎。
  下一卷,让我们将视线投向西北之地。
  如果说在西南,或者金陵这样的地方,世道虽然混乱,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规矩的,那么在人迹罕至的大西北,更多的时候,需要遵守的,便是弱肉强食这种血淋淋的丛林法则,而小木匠在这之中,又将有什么样的成长呢?
  敬请期待。
  另外,老总出现了,真的很帅啊啊啊啊啊啊啊……
  花痴脸。
  可惜他不会和小木匠搞基,难过……
  咳咳——
  “谁在叫我?”屈猛虎。
  最后,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小佛回老家了。
  过春节嘛。
  今年是寒冬,行业一片哀鸿遍野,不过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好在我在老家的社会关系不多,除了亲戚之外,吃吃喝喝的事情比较少,所以没有出现什么不可抗力,多少还是能够满足大家的更新需求。
  不过,明天去我大姨家吃杀猪菜啊。
  杀猪菜……
  我要不要抄刀子,感受一下杀猪匠当年的风采呢?
  唉,还是算了,说不定我给那肥猪反杀了呢。
  最后,马上就要过年了,没什么可表示的,让朵朵给各位衣食父母磕个头吧。
  谢谢大家的喜欢。
  谢谢你们的支持。
  无君子不养艺人,若是条件允许的话,还是看一下正版吧。
  唉……
  第五卷 天山脚下
  第一章 燕歌镇,花三娘
  蕃州部落能结束,朝暮驰猎黄河曲。燕歌未断塞鸿飞,牧马群嘶边草绿。
  燕歌镇是千里狂沙大漠的入口,再往西走,便是漫天黄沙,以及赤地千里的戈壁,而往北走,则是茫茫草原。
  正因如此,南来北往的行商和路人都会在此落脚补给,另外许多商户都会在此设店,完成大宗交易,什么蒙地的皮子、牛羊筋和羊毛、边疆的水果干儿、甜食和矿产,甘肃的煤铁,还有川地盐池的盐,以及从中原运来的茶叶、丝绸、棉花和布匹,以及各种生活用具,都会在这儿汇聚,使得此地格外繁华。
  在当时,燕歌镇被称为西北四大镇之一,可比一般的小城池还要热闹。
  正因如此,眼馋这儿的各方势力相当多,不过正因为它的重要,在经过七八年的厮杀争夺之后,周围的势力谁也吞不下,反而达成了协议,税赋由几股大势力按比例来收缴,又定下了诸多规矩。
  镇子还有模有样地弄了镇公所,聘请了镇长以及乡团维持秩序,从而获得了相对的和平与宁静,也因此越发繁华起来。
  因为有规矩,又不乱,所以周围地区的人,都愿意来这儿做生意。
  这天,镇东头的双林客栈,来了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
  那人牵着一匹白马,将白马交给了小二之后,找柜上要了一个单间,然后在大厅里坐下,点了吃喝。
  双林客栈的老板娘花三娘在柜台后面打量着那男子,瞧见这男子年纪不算大,脸看着嫩得很,不像是常年在这塞外奔波忙碌的人,看上去反而像是内地来的。
  不过这人看着也不像是文文弱弱的读书秀才,双手空空的样子,也不像是做生意、跑货的人。
  那小哥双目宁静,气势沉稳,又给人隐约几分不太好惹的感觉,让她着实有些猜不透。
  不过他的那匹马,是真的不错,除了鼻子上有一抹墨色,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即便是赶了很远的路,却还是神骏得很,通体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诱人得紧。
  而且那马的品种,看着也像是名种,并非凡物。
  骑着这么好的马,来着西北塞外晃荡,这人要么是脑子有问题,要么是有真本事。
  而无论如何,她都得摸摸底细,毕竟这家伙要在她这儿住上两天,若是出了什么事情,她可担待不得。
  别人不知道,但花三娘却门儿清——虽说这些年来,燕歌镇过上了好日子,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但实际上,底下那叫一个暗流涌动。
  各方势力在这儿斗得厉害得很,稍有差错,都是丧命的事儿。
  她这客栈还想多开两年,整点儿养老钱,所以更是得小心翼翼。
  她这边打量了好一会儿,这时后厨的门帘掀起,小二英哥端着盘子出来,花三娘赶忙叫住他,问:“谁的?”
  英哥用下巴点了一下坐在角落的那年轻男子,说那位骑白马的哥儿。
  这会儿天寒地冻,外面的街道上没啥人儿,但大厅里却是人声鼎沸,十几个桌子,坐得满满当当,英哥忙得上蹿下跳,花三娘瞧见了,笑着说道:“给我吧,我去上菜。”
  英哥嘿嘿笑,说那自然好,不过三娘,你别不是看上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哥了吧?到时候掌柜的回来,可是要杀人的哟。
  花三娘瞪了他一眼,说日你娘,嘴皮子闭紧点,知道不?
  英哥瞧见她发了火,不敢再调笑,将托盘交给了她。
  花三娘接过托盘,扭着腰肢,朝着店里角落处的白马小哥走去。
  她芳龄二十有八,待字闺中的时候便是燕歌镇数一数二的漂亮女子,虽然这些年忙碌操劳,没有了少女时的姿态与灵动,但又多了许多妇人的妩媚与成熟。
  花三娘走过去的时候,一些相熟的老客纷纷出言调侃,说哎哟,三娘你亲自上菜,是哪个有福咯?
  这些人不但出言相逗,有的甚至还伸出手来,忍不住摸一摸臀部和腰肢。
  遇到这些,花三娘则显得很凶,冲着那耍流氓的熟客一顿臭骂,而被骂的人呢也不恼,反而嘻嘻地笑,显得十分快活。
  在这西北小镇里,如此的笑闹,也算是少有的娱乐了。
  花三娘扭着腰肢来到了那白马小哥的桌子前,将托盘里面的五斤熟羊肉、一大碗羊汤和两个坑馕放好,然后问他:“客官,有菜无酒,实在是太无趣了,我们这儿有上好的烧刀子,是李家店张家酿的,他们家的那口井酿酒绝了,来咱们燕歌镇,要是不喝他老张家的烧刀子,算是白来了——您,要不要来一壶?”
  那小哥抬起头来,瞧了花三娘一眼,笑了笑,却温和地拒绝了:“谢谢,不用。”
  花三娘极力推销,那小哥终于受不住,点头说道:“那好,来一壶吧。”
  花三娘听了,十分得意,说道:“听人劝吃饱饭,我肯定不会害你的啊,你打听打听,在燕歌镇,我花三娘一口唾沫一颗钉,何曾有骗过谁?”
  她这么说着,旁边人立刻就给她拆台:“若说本事,你花三娘在燕歌镇如鱼得水,这是没假的;但骗人这事儿,你还是干过的——去年你叫我去你家马棚等你,咱们两个一块儿去快活的,结果我等成了雪人,都没有瞧见你过来……”
  花三娘听了,啐了一口,骂道:“马秃子你个驴日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老娘就算是从镇子口的门楼子跳下去,也不陪你个哈皮睡觉。”
  那马秃子听了,咧嘴,露出满口大黄牙来,哈哈大笑:“你跳吧,回头我捡回去,可以玩三天……”
  哈、哈、哈……
  周围的人听了,轰然大笑,而花三娘开着这客栈,见惯了场面,却也是开得起玩笑的人,骂了马秃子几句,然后喊小儿送酒过来。
  这儿人多,她虽然有心与那白马小哥多聊两句,却也没有太急切,斟了酒,然后就退回去了。
  她回了柜台,还是将注意力放在那边,瞧见那年轻哥子开始吃饭。
  那年轻人别看秀秀气气的,但真的是能吃,炖得酥烂的羊肉,一口一口的,都不带停歇的,而脑袋大的坑馕,他咬得那叫一个畅快,看着就好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