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但是现在,这个有着陈叔嗓音的男人,却有着一张并不吓人的平凡的中年人面孔。冯斯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后来曾经在川东好几次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一直在猜测那是学校里的老师什么的,但其实……是你!”
  “是的,你看到的背影是我,你看到的陈叔也是我,不过我并不是真正的陈叔。”中年男人说,“我原本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接近你而已,为此我事先调查了你的朋友宁章闻的背景,在此期间遇到了孤身一人即将死去的陈叔。这个人常年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一般人根本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即便是宁章闻和他也极少近距离接触,所以我正好能冒充他然后去接近宁章闻,并且借上门求助的机会在他家里放置窃听器。”
  “你看来真是做足了功课,什么‘积攒了二十万想要赔给受害人家属’什么的,简直毫无破绽。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冯斯微微苦笑。
  “前提得是化妆能骗得过人,否则的话,谎话再圆也没用。”中年男人的话语里并不带夸耀,相反有一些忧伤,似乎这样高明的化妆技巧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失落。
  “即便陈叔的脸足够吓人让人不敢仔细看,你的化妆也十分成功了,更别提刚才化妆成女护士,如果不开口说话我完全看不出破绽。”冯斯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隐隐约约觉得,我听人说起过有什么人是做化妆师的,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我提醒你一下,”中年男人说,“我姓姜,叫姜辛明。”
  “姓姜?姜……你是姜米的继父!姜米的继父!”冯斯只觉得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似乎都不足了。
  四、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
  “他是搞电影的。”
  “导演吗?好厉害!”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
  这是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之间的一段对话。那时候冯斯随口问,姜米随口答,根本没有想太多。但此时此刻,冯斯才明白过来,这个在两人的对话里一闪而过的人有多么重要。
  “是的,我是姜米的继父,”姜辛明说,“我的职业是一个特效化妆师。”
  “倒也难怪你扮成其他人总是那么惟妙惟肖了。”冯斯喃喃地说。他的心里涌起了无数的疑团:姜辛明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从职业上来说和詹莹的事业毫无联系的男人,为什么也会来到中国、卷入到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来?而詹莹和姜米又为什么始终都不知情?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解说了,这里是医院,很快就会有人来,”姜辛明说,“今天晚上八点,医院隔壁的咖啡厅见。”
  冯斯点点头,姜辛明又说:“等姜米醒过来,别告诉她我来过。”
  姜辛明离开后,冯斯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儿,直到姜米醒来。他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姜米,只是按照承诺略去了姜辛明的戏份,只说是李济自己离开了她的身体。姜米的身体依然虚弱,并没有多问,和冯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再度沉沉睡去。
  冯斯在满腹狐疑中等到了晚上,提前到咖啡馆里坐下。但他从七点半等到九点,喝掉了两杯咖啡,吃了一份三明治,姜辛明却一直没有现身。而此人并没有给他留下联系方式,他甚至不知道该拨什么电话号码去催促。
  难道这个姓姜的放我鸽子了?冯斯不觉有些火起。但细细一想,从姜辛明下午和他说话的语气来看,绝不像是在戏弄他。那么事情可能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姜辛明可能遇到了什么意外。
  冯斯有些坐不住了,再加上还在担心着姜米,打算先回医院去再说,但他还没来得及挪动屁股,已经有一个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这并不是姜辛明,却也是他的老熟人。
  那是四大家族中最显得高深莫测的俊美少年:路晗衣。
  “姜辛明不会来了,”路晗衣说,“不过我不会让你在这儿白等的。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冯斯盯着路晗衣看了很久,这才开口说:“你杀了他?”
  “我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路晗衣优雅地摇了摇手指,“我只是小小地修正了一下他的记忆而已。现在他只是一个到中国来旅行的好莱坞特效化妆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我们的世界的事情。”
  “讲讲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说,“我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连环套,最后套来套去,我是最终的受害者。”
  “没有那么夸张,你也算不上受害者,”路晗衣说,“姜辛明只是一个不得不进入局中的人。”
  “不得不进入局中?什么意思?”冯斯问。
  “你应该研读过詹莹教授留下来的资料了,”路晗衣说,“注意到过一个叫袁川江的名字吗?”
  冯斯点点头:“我知道。哈德利教授提到过,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中国学者去研究过玄化道院的事件了,那就是神话学家袁川江。据说袁川江去世很早,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袁志何了,后来有一部分被哈德利得到。但是袁志何已经被杀了啊。”
  路晗衣微微一笑:“资料不只留给了袁志何。袁川江还有一个女学生,名叫汤素静。几个月之前,我循着袁川江这条线找到了汤素静,发现她已经身染绝症,离死不远……”
  路晗衣讲述了他和汤素静会面的过程:“袁川江并不知晓魔王世界的存在,但他从玄化道院和黑色魔花入手,掌握了大量和此类空间变异相关的资料,并且亲身接触过一些拥有低级附脑而不自知的人,对附脑的特性也有一些研究。袁川江的这些成果后来落到了一些官僚的手里,完全尘封起来,汤素静把寻找的线索告诉了我,我循着线索得到了那些资料,补上了很多我们一直在苦苦追寻的缺漏,非常有价值。作为回报,我把守卫人世界的秘密告诉了她,说完之后,按照她的请求,我结束了她的生命,以免她继续受痛苦的煎熬。”
  “这也算是仁慈的杀人了,虽然不合法,但我能理解,”冯斯说,“不过你就不怕她偷偷录音什么的?”
  “事实上,她录了,”路晗衣说,“她在衣兜里装了一个小录音笔,但那点儿小动作怎么可能瞒得过我。不过我并没有阻止她。”
  “为什么?那样魔王的秘密不就流传出去了吗?”冯斯不解。
  “在没有亲眼见到证据的情况下,凭我那一番话,会有谁相信吗?”路晗衣讥嘲地笑了笑,“换了是你,听到一段录音,有人煞有介事地和你讲,你所生存的世界背后还有一个魔的世界,有一些特殊的存在一直在改变人类的进城,你相信吗?”
  “你说得对。旁人会把它当成小说家讲的故事,或者疯子的呓语。”冯斯说。
  “所以我压根不担心这东西会被无关的人听到,汤素静也绝对能想到这一点,那么她偷偷录音,很显然是想要把它留给一个能听懂的人——这个人说不定会提供我更多的帮助。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路晗衣说。
  冯斯琢磨了一下:“按你刚才说的,汤素静听完你说的话,就马上由你结束了她的生命。也就是说,她不可能留下什么特殊的遗言来处理这个录音笔了。那么,能得到这个录音笔的,只有一个人——她的遗产继承人。”
  “你的反应很快。”路晗衣赞许地说,“没错,我也是那么想的,离开她之后,就第一时间调查了她的身世背景。汤素静曾经结过婚,育有一子,但很早就离婚了,儿子跟随前夫移民到了美国,此后一直定居在那里。所以,她的儿子就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嗯,那样的话,录音笔就应该归她儿子了……等等!美国?”冯斯一拍桌子,把正在为路晗衣倒水的服务员吓了一跳,手里的水壶差点掉到地上。等到服务员走后,冯斯极力压低了嗓子,满脸都是惊奇和不可思议:“汤素静的儿子就是姜米的继父!”
  路晗衣看来十分欣赏冯斯这副惊讶的表情:“没错,汤素静的儿子名叫姜辛明,就是你女朋友的继父。不过你摆出这张吃惊的脸,摆早了,还有更劲爆的内容在后面呢。”
  “‘劲爆’这个词一般都带点贬义吧,”冯斯咕哝着,“不过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你说吧。”
  “你还真说对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这件事确实带点违背道德的色彩。”路晗衣暧昧地一笑,“姜辛明是汤素静和袁川江的私生子。怎么样,劲不劲爆?”
  冯斯又要了一杯冰咖啡,似乎咖啡因加冰块能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在心里梳理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似乎有一条无形的命运之线,把无数人牵连在了一起。袁川江、汤素静、姜辛明、詹莹、哈德利教授……这些被卷入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尽管并没有完全明白他们到底面对着的是什么,却同样在承受着命运的审判。
  “袁川江展开研究的时候,因为研究的内容太过超越常识,所以受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就是他的学生汤素静,两个人产生感情也不足为奇。为此他从来不敢对外公开姜辛明的真实身份,却叮嘱汤素静,要把他最核心的研究资料都留给姜辛明。这也是为什么我故意让汤素静录音的原因——我怀疑她指点我找到的,可能并不是完整的资料,那份录音的最终得主,也许才掌握着核心的信息。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袁川江所进行的一些和‘不明寄生物’——也就是附脑——的研究成果,都在姜辛明手里,而姜辛明牢牢记住了父亲当年的遭遇,虽然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却一直连考古学家的外皮都没有披上。”路晗衣说。
  冯斯想了想:“是啊,他明面上的职业是特效化妆师。照这么说,他娶詹教授为妻,也许并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因为……妻子是考古学家,家里摆放大量的专业书籍也不会引人怀疑了,他可以趁詹教授不注意悄悄地阅读,更可以通过詹教授获取大量的资料?”
  “我没有办法去猜度他的内心,”路晗衣耸耸肩,“不过他们的夫妻感情比较淡漠,大概是事实吧。”
  冯斯一摆手:“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是先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弄明白吧。录音笔到了姜辛明手里,袁川江的资料和守卫人世界的真相相互印证,他大概猜到了玄化道院和魔花的意义;碰巧在那段时间,詹莹也得到了哈德利教授的遗物的信息。姜辛明应该是想要得到哈德利教授的资料,让手里的信息更加完善,比如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所以他以出门拍电影为理由骗了詹莹,先一步来到中国。后来我还听到过詹莹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或许是用了更改号码显示一类的技术手段,实际上他的人早就在中国了。不过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盯上我的。”
  他用略带凶狠的眼光盯着路晗衣,路晗衣轻松地啜了一口饮料:“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当然不必瞒你了。没错,是我故意泄露了你的信息给他,他对你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并且想到了通过宁章闻家来监控你动向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捏紧了拳头。
  “梁野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玄化道院是守卫人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也是一个不得触碰的禁忌,因为那种能让一整座道院离奇消失的力量太过骇人,一旦被人掌握,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路晗衣说,“我倒并不是垂涎那种强大的力量,而是觉得,从这样的离奇失踪中,或许能挖掘出附脑的本质,从而找到魔王阴谋的真相。”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冯斯目光中的凶狠消失了,“其实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糊里糊涂地活着。你是想要借姜辛明的手来利用我,去探寻魔王的真相。这才是你最大的目的。”
  “是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姜辛明不谋而合,”路晗衣说,“我们都认定,蕴藏在你体内的未知力量才是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必须要想方设法把你骗到玄化道院的消失现场。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是,王璐竟然也插手其中,而且下手比我更狠。”
  “那天晚上出现的那些人,具体到底是什么身份?”冯斯问,“李济只告诉了我,绑架她的人其实是王璐安排的内应,一方面是把我引到摩天轮那里去,一方面也是让李济更加得到我的信任。但是那几个能催动蠹痕的人又是干什么的?那个替我打了掩护的摩天轮控制员呢?”
  “那几个人,都是黑暗家族的成员,但是是王璐故意泄露消息给他们的。”路晗衣回答,“因为守卫人的禁忌,我们的人是不能靠近那里的,只有黑暗家族的成员无所顾忌。当然,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单凭当时的李济的力量,是敌不过他们的,只是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玄化道院上,才让魔虫钻了空子。至于那个被你胁迫却说谎替你掩盖的人么……是我的手下。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只不过是得到了我的死命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配合你的行动。看,我对你够好吧?”
  路晗衣扮了个鬼脸。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这几大家族,一个个张口闭口禁忌禁忌,但又一个个曲线救国,连用的手段都差不多。”
  “这就叫做相爱相杀吧。”路晗衣微笑着说。
  “这样的话,那天夜里的事情总算是清楚了,不过我觉得,王璐并不是下手比你更狠,只是比你更早而已,”冯斯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一旦有必要,你杀起人来只可能比王璐更狠。只不过这一次,王璐让你不必负担那么重的罪责罢了。”
  “我不否认这一点。”路晗衣神色自如。
  “所以事情倒是很清楚了,”冯斯一脸的郁闷,“我和姜米自以为拿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资料,其实一直是在被你和王璐牵着鼻子走,一步步把我们引到川东,再引到青城山。说起来我有个问题,当我在川东那个雨夜之后被带进局子里问话时,曾经告诉警察,李济是杨谨的母亲季华。但那其实只是李济编造的谎言,应该一戳就破才对,却没有引来任何麻烦。那是你在暗中帮忙吗?”
  “警察局里保住李济的确是我干的,我的手下正好有人的蠹痕可以干扰人的精神,令人产生幻觉。”路晗衣说,“我倒是并不在乎李济,但李济的谎言一旦被戳穿,你们俩也会被警方重新怀疑,那就麻烦了。”
  “但按照你的行事手段,为什么始终没有直接杀掉李济呢?”冯斯问。
  “道理很简单,我当时出现在川东本来就是冒了大险,家族禁忌毕竟是禁忌,我就算违背禁忌,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路晗衣说,“而李济不属于任何家族,只有她才能一直跟着你,保护你。你明白了吗?虽然你的确做成了很多事,帮了我的大忙,但离开旁人的保护,你终究……还是个废物。”
  冯斯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多次被人挖苦为废物,每一次听到对方这样说话,心里依然觉得有些刺痛。但很快地,他又想到点别的:“你刚才说,你的手下有人可以用蠹痕干扰人的精神。我在成都的时候,曾经被抓进派出所,然后半夜突然发生火灾,嫌犯们莫名其妙骚乱起来……”
  “没错,那也是我的人干的,”路晗衣说,“我并不想做得那么明显,那样群体性的近乎癔症一样的癫狂,肯定会引人怀疑,但当时时间来不及了,只能铤而走险。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事件定性为有人在水中投入致幻药物,马虎算是解决了。”
  冯斯无奈地鼓起腮帮,像气球放气一样呼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个还俗的道士何少衡,被杀的方式明显和王璐之前的几次下手不一样,是你的人干的吗?”
  “不是。他的被杀也在我的计划之外。”路晗衣说,“我已经派人在查了,暂时没有结果。不过何少衡在临死前的搏斗中抓伤了这个凶手,指甲里留有凶手的血肉,应该迟早能找到这个人。”
  冯斯喝下了最后一口冰咖啡。经过这一番对话,这一次惊险旅程中的绝大部分谜团总算是有了解释了。还有一些和他无关的问题他也想问,却又觉得问出口路晗衣也不会说。
  “你好像在‘最后一个问题’之后,还有想问的?”路晗衣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
  “啊,和我的经历没什么关系,只是之前范量宇曾经提过,在南方有一个废弃的医院也引起了各大家族的关注。我就是纯粹好奇想起了那件事,你不说也没事儿。”冯斯说。
  “那倒没什么不能说的,其实和你这一次的四川之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内在却是联系在一起的。”路晗衣说,“某些黑暗家族得到了特殊的新技术,可以大大提升附脑的力量,所以在那里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物,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能轻微抵抗蠹痕的,那可能代表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进化方向。南方医院并不只是一个个例。这些年来,围绕着附脑,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原本几十百把年才会遇上一次的魔仆与魔兽的骚动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怀疑,这是沉睡已久的魔王开始有所行动了,而他行动的关键,就在于附脑。所以弄清楚附脑和魔王的本质才显得那么迫切、那么重要,否则我们连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对抗他呢?”
  “是啊,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在缠绕着我,怎么都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冯斯敲着自己的头,显得很苦恼。
  “你不妨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路晗衣说。
  冯斯用手指轻轻敲着咖啡杯:“如果只是为了占领地球什么的科幻电影里的大俗套,魔王几亿年前就能做到;如果只是为了培养奴仆,魔仆和妖兽的力量还不够大么?远比普通人类更好用,挖通喜马拉雅山恐怕都够了吧。所以,一定是人脑和附脑结合之后,能发挥什么极其特殊的功用,是魔仆和妖兽都无法完成的功用,这才导致了魔王们在对人类的态度上如此纠结,甚至产生致命的分歧。”
  “在金字塔里的时候,我也曾经猜想过,是不是魔王是想要制造一种把全部生命精华都蕴含在附脑里、可以不断更换身体的生化怪物。从李济当时表现出的力量来看,这个想法似乎还有点靠谱,但魔仆完全否定了我的这个思路。他说,李济这样的进化绝不是成功,而是废品。所以我彻底糊涂了。如果能弄明白魔王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那也许我们就可以猜测出魔王的身份了。”
  路晗衣难得地展露出一种严肃的神情:“是的,的确一时还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一次的经历已经帮助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确定了魔王的阴谋和诱使人类移植附脑有关,下一步的行动就有方向了。”
  “又是疯狂的人体试验么?”冯斯冷冷地问,“就像王璐那样,随便抓一个无辜的人来下手,把他们变成疯子?”
  路晗衣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冯斯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只觉得深深的疲惫涌上心头:“这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想做普通人,但却只能跟着你们越陷越深。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们发现我不是什么狗屁的天选者,狗屁的催化剂,这一切都是误会,这样我还能脱身出来,做一个每天逃课、打篮球、赚钱的废柴大学生。”
  “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你心里了,你能忘得掉么?”路晗衣说。
  “你可以更改我的记忆嘛,就像你对姜辛明所做的那样。”冯斯悻悻地说。
  “不,姜辛明的记忆并不是被迫消除的。事实上,是他主动求的我。”路晗衣说。
  “他主动求你?为什么?”冯斯又是一惊。
  路晗衣轻笑一声:“很好解释。姜辛明原本是期望着能完整地揭开这一系列事件的秘密,为他的父亲正名,当然也能让自己一举成名。但是经过了到中国后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意识到,这个黑暗事件的真相是绝对不容许他揭露的,一旦揭出来,不只是他,连带姜米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和妻子虽然感情一般,但对这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女儿倒是真不错。”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算他真的打算不顾性命地揭露这一切,我们也有办法让他的揭露变成谎言、欺骗和笑话。他已经见识过我们的能量,很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他想要努力挣扎,结果也毫无意义。考虑明白了这一层,他决定主动放弃。这样的话,至少他能继续他过去的安稳生活,以及拥有一颗平静的心。”
  “安稳的生活……一颗平静的心……”冯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目光越过路晗衣,穿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向无限延伸的远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他的手握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