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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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完结】
  ps:诗歌来自波兰诗人切斯瓦夫·米沃什
  第47章 来打一场球
  “我他妈总算十七了!”林雁行闷了口可乐说。
  陈荏浅笑了一下,随意地坐在马路牙子上,伸长腿,抬起头,望向层层叠叠的树影。
  今天不但是林雁行的生日,也是他重生一周年的日子,从某个意义上来说,两人的诞辰凑在了同一天,多美丽的巧合。
  他心情好极了——林雁行都回来了,能不心情好么——但是面上不怎么表现。
  人长大过一回,就不太敢肆意地释放情绪,尤其表现出得意,总觉得一旦被命运之神看见,就会找机会打击你一下,免得你尾巴翘到天上去。
  所以陈荏的快乐经常被他隐秘地揣在怀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一个人享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咂摸滋味儿,他觉得这样安全。
  他高兴得今天可能半宿睡不着,虽然不露声色,但心绪透过了皮肤,在他脸上散发出一种动人的神采。
  林雁行用温柔的眼神瞧他,终于用手指弹了他的面颊一下,很轻,仿佛他是瓷做的:“我十七了,你不高兴?”
  “没有啊。”陈荏转过水色盈盈的眼睛。
  “那你怎么脸色淡了吧唧的?”林雁行问。
  陈荏反问:“有吗?”
  林雁行点头:“有啊,不止今天,你简直成天淡了吧唧的。”
  可他在南美时——在密林、在河谷、在高原、在山巅,在鳄鱼出没的危险水域,在空气稀薄的雪线之上,在毫无生气的炎热沙漠,在声如雷霆的瀑布岸边——不知道有多想念这张淡了吧唧的脸。
  总想着要是陈荏在多好,眼前这景色让他看看多好,他可能都没出过丽城市区。
  他知道被猛烈的风和冰切割的山是什么样吗?
  知道镜子一般的盐湖是什么样吗?
  听过水声好似魔鬼喉咙里的吼声吗?
  一定不知道,想都想象不出来。
  所以下回一定要带着他,每次都带着他。
  陈荏说:“我是天生淡了吧唧,看啥都没趣儿。”
  林雁行故意板起脸:“今天寿星在这儿呢,不许没趣儿,赶紧笑一个,说两句吉祥话。”
  “祝您福如乾坤星斗,寿比南极仙翁。”陈荏说。
  林雁行瞪眼:“我十七,不是七十。”
  陈荏晃着可乐瓶说:“寿星公,赶紧弄点儿东西来吃吧,我都饿了。”
  林雁行乖觉地站起来去买吃的。
  说是请客,也不过就近在学校门外吃烤串,今天不是周末,哪有时间坐下来慢慢吃。
  学校东侧围墙下原先有几间老旧店铺,最近因为市政规划连带围墙都被拆除了,之后装上了铁围栏,于是就有头脑灵光的小摊贩在围栏边卖吃食,主要做十一中学生的生意,天天迎来送往,十分火爆。
  尤其晚自习前后,那地儿简直热闹得跟大排档似的,号称“美食栏”。
  学校对此不太管,其一小商小贩管不了,其二校方也知道食堂饭菜难吃。
  林雁行从人群中抢出两大把肉串,塞一半到陈荏手里,自己就着可乐一边啃一边说:“明年这时候怎么也得搞点儿啤的,糖水喝着多没劲儿。”
  陈荏说:“老实点儿吧,明年这时候你高三,被张老太抓到喝酒,还不抽你的筋剥你的皮?”
  林雁行忽然问:“你生日是哪天?”
  陈荏被他问得一怔,居然想了片刻:“三月……份。”
  “三月几号?”
  陈荏回忆身份证上的数字:“好像三月九号。”
  “好像?”林雁行都服了,“你不记得自己的生日?”
  其实生日这个东西吧,人在懵懂的时候都不记得,是后来父母家人一次次祝贺强调,这才清晰起来。
  陈荏从小到大没庆祝过生日,既没谁想起来能给他煮一碗长寿面,也没谁突发善心送他一件生日礼物或者买块蛋糕,那天又非年非节,很自然在他心中便模糊了。
  上辈子常看人家大张旗庆祝生日,他倒没怎么羡慕,因为人各有命,他自己不太配这些。
  “三月九号是吧?”林雁行叼着串儿说,“行,我记住了。”
  陈荏扑哧一笑:“你记这干嘛呀?”
  心肝儿的生日能不记住吗?林雁行心里骂他傻。
  那天你就给我等着吧,有你好瞧的!
  “这肉烤老了。”陈荏可爱地鼓着腮帮子。
  “那就慢点儿吃,多亏今天数学老师没霸占体活课,咱俩能溜出来,现在还有一个多小时才晚自习呢。”林雁行看表说。
  陈荏举着串问:“你晒这么黑,回来怎么跟你爸和小徐总解释的?”
  “说我养马啊。”林雁行嘿嘿一乐:“我妈在那边的确弄了几匹马,不是什么纯种好马,就是骑着玩儿,但在我爸和徐哥面前,我就把它们都吹成神骏了,我天天伺候汗血宝马,能不黑嘛?”
  他顿了片刻,凑近:“真那么黑?”
  陈荏点头。
  “黑了就不帅了?”林雁行忧心忡忡。
  其实还是帅,林雁行样貌在这里,晒成焦炭都能入眼。
  陈荏点头,冷淡又秀丽眼皮撩起来,说:“可他妈让我比下去了。”
  林雁行便将手里的肉串儿一口捋了,扔开竹签,硬要用手指撑开他眼皮:“再给我好好瞧。”
  “别闹!”陈荏差点被他弄出泪来,酸得直眨。
  林雁行缩了手,愣愣地看着。
  陈荏睫毛的触感还留在他指尖上,茸茸的,密密的,直痒到人心底。
  他想为什么对方能用那样冷冷的面孔、冷冷的腔调造出这份痒来?为什么自己校花班花都不要,只要这份痒?
  陈荏问:“怎么了?”
  林雁行正要回答,忽然望向他后方,嘴里咕哝了一句脏话。
  陈荏转过头去,见四五个篮球队的正往这边赶,笑嘻嘻地将两人围在中间。
  为首的张磊磊跟林雁行打招呼:“帅逼,这么巧,你也吃串儿啊?”
  好好的二人世界让人给搅和了,林雁行都气得都不想说话:“……”
  张磊磊又来拿胳膊肘拱陈荏:“荏哥,这么巧啊?”
  “啥?”林雁行问,“你喊他哥?”
  张磊磊说:“是啊,他生日比我大一天,我三月十日,他三月九日,我这么礼貌的小乖乖,小一天也得喊人哥啊。”
  林雁行质问陈荏:“他都知道你生日,你自己不记得?”
  “……”陈荏尴尬地望向别处。
  张磊磊等人嬉笑打闹着买串儿去了,不一会儿回来,围着林雁行问南美好玩吗。
  陈荏皱眉:“你们知道他去了南美?”
  “知道啊。”张磊磊说,“他临出发前跟我们说了嘛,还说要抓活鳄鱼回来,结果呢?鳄鱼屁都不见一个。哎帅逼,我问你鳄鱼呢?”
  陈荏转头质问林雁行,“你旅游的事儿告诉他们,不告诉我?”
  “……”林雁行挠下巴。
  两人顿时闹起别扭来,陈荏是真有些生气,林雁行只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好开口哄。
  “哎哟喂!”张磊磊也知道自己闯祸了,但走是不会走的,反倒蹲下来看戏,“帅逼啊,这么重要的事项干嘛不告诉荏哥呀,怕他跟你要礼物?给人占点儿便宜又怎么了?”
  林雁行怒道:“滚。”
  “不滚。”张磊磊咧着嘴笑,更像猴子了,“那亚马逊河里的食人鱼好吃吗?”
  陈荏起身就走,打算离这帮人远点儿,林雁行一把拽住他胳膊。
  陈荏挣脱,但细白的腕子落在林雁行手里,就跟落在狼爪里一样。
  陈荏不把脸转过来,林雁行更瞪向地面,两人就这么无声地较劲儿。
  张磊磊眼见着两人互相拉扯神情不对,赶紧补救:“陈荏别走,咱们几个打一场友谊赛呗?”
  陈荏慢慢地吐出一口郁气,忍着说:“篮球我不会。”
  “不是篮球,是排球,我在那边捡到一只球。”张磊磊嬉皮笑脸,“玩不?”
  “玩吧。”林雁行站起来,瞪着清亮又深邃的眼睛邀请他,“今天我生日呢。”
  “……”
  陈荏明明还在气头上,鬼使神差地跟着去了。
  他不承认自己心软,只承认自己喜欢看排球赛,因为排球既没有足球、篮球那样的肢体冲撞,又没有乒乓那样的眼花缭乱,还保持一定的激烈程度,比较适合他的个性。
  他也打过排球,上辈子家附近有个市民体育场,是一支区级业余女排队的主场。
  他闲着没事就去看人练球,看着看着就成陪练了,因为排球挺好上手,只要发球能过网,一传能接住,没基础也跟能玩。
  要不是死得早,他都能当上正式队员,那边的二百五教练说他长得太漂亮,比赛时戴上假发胸口再塞俩发面馒头,一般人不会怀疑是男的。
  万一动作太大馒头掉出来了,那就赶紧扑上去吃掉,群众也能理解。
  他想起故人笑了,林雁行敏锐地捕捉到他嘴角的笑意,贴近问:“不生气了?”
  陈荏举起胳膊,示意林雁行别一直抓着,后者悻悻松开,留下红通通的指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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