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等侯爷回府,真的会见她吗?”
“那也得她能回府,依我说,她那个臭脾气,没几个人能受得住,这庄稼人看着老实,也不是泥塑的,翡翠如果不管住自己的嘴,能不能养好伤,顺利回到侯府另说。”
侍女们七嘴八舌地谈着翡翠,一致认为,翡翠恐怕不能活着回到侯府。
林妙音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一句话也没说。
采薇看穿她的心思,叹道:“妙妙,此事你不必放在心上,翡翠到底如何,全看她的造化。她若收敛些,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怪就怪,她自己心思不正。”
林妙音抬眸,看她一眼,微微点了一下脑袋。
斜阳的光穿过树隙,洒落在地上,林妙音探出脑袋,趴在车窗上,极目朝着前方望去,无数斑驳的树影在她的脸上一闪而过。
萧承煜的马车走在最前端,大概是谢飞鸾的脚伤了,今日没见他骑马跟在萧承煜的马车旁边,倒是萧承煜的贴身侍卫陈金童骑着马迎面奔来。
“吁——”陈金童勒紧缰绳,座下骏马高高扬起前蹄,停了下来。
萧承煜的马车也停了下来,萧承煜的车马一停,后面的车马都跟着停下来。
萧承煜掀开车帘。
陈金童垂下脑袋,恭声道:“启禀侯爷,属下已经前去查探过,前方二十里有座小镇子,可暂作侯爷的歇脚之处。前方十里处有一片树林,大军可在此扎营。”
萧承煜点头:“今晚在镇上歇脚。”
陈金童得了吩咐,立时骑着马过来,高声道:“侯爷有令,大军在前方十里处扎营!”
等车马行到陈金童所说的树林时,太阳已经下山,天色暗沉下来,所有人照萧承煜的吩咐,在树林内的空地扎营,萧承煜和谢飞鸾等人则继续坐车前行,去镇子上歇脚。
除了缥碧和陈金童,萧承煜还带上了四名侍卫,两名侍女。缥碧过来点人的时候,林妙音悄悄走到别处,等缥碧领着人离开,她才敢出来。
士兵们在空地上升起篝火,拿出随身携带的粮草开始做晚饭,米饭的香气散在晚风里。
黑暗一点点吞噬着青山的轮廓,唯独树林里跳跃的篝火,与天幕上的一轮皎月,交相辉映,成为这黑暗之中唯一的光源。
树林的后方,有一汪碧色的湖泊,生火做饭的水都是从这里打的,大家都在吃饭,这个时候湖边基本没什么人。
林妙音走到湖边,找了一块平整的草地坐下,拿出昨日萧承煜赏她的那盒柿饼,捡了最大的一块,放在口中一口一口地吃着。
这柿饼选用的是熟透的甜柿子,表面色泽黄亮,裹着一层薄薄的白霜,入口味甜香浓,别有滋味。林妙音一连吃了三块才舍得放下,腹中也有了饱腹的感觉,她将剩下的柿饼收好,放在随身带的包裹里。
万里无云,漆黑的天幕中央,缀着一轮清幽的明月,月色洒落在湖中心,随着夜风拂过湖水,化作无数银光。
桃花谷里也有一汪碧潭,月圆的时候,明月映在水面,不知是水流到了天上,还是明月落进了水里。萧承煜最喜欢拥着她坐在潭边,一番缠绵的温存。
月色温柔,比月色更温柔的,是萧承煜的怀抱。
想起桃花谷里的萧承煜,林妙音心尖一阵发热,她摸了摸颈边萧承煜送给她的那颗狼牙。
这狼牙就是萧承煜在碧潭边送她的,狼牙曾挂在萧承煜的脖子上,送给她的时候,狼牙上还残留着萧承煜的体温,如今这狼牙被她的体温捂得温热,她与萧承煜之间也算得上水乳`交融……
林妙音思绪纷乱,脸颊隐隐泛起薄红,幸得月色遮掩,察觉不出什么异样。只是她过于沉浸,以至于身后多了一串脚步声也不知。
那人悄无声息地走到她身后,捡起一颗石子,投掷在湖心,登时波光荡漾,晃碎了一湖的月影。
林妙音讶然回神,猝不及防地撞进一双略带着笑意的眼眸,那双眼睛温雅和煦,仿佛这天上的月光,尽数都落在了这双温柔的眼眸中。
林妙音一下子呆住了,双唇微张,怔怔地唤道:“承煜哥哥……”
萧承煜走到她身前,微微俯身,握住她微凉的指尖,合在掌心里:“湖边风大,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
萧承煜的掌心是热的,那热意顺着她的指尖,一直烫到了林妙音的心坎里,将她的一颗心脏,灼得一片滚烫。
林妙音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失了节奏,扑扑乱跳着。她不自觉地咽着口水,失神地盯着突然出现在月色下的萧承煜。
萧承煜白衣翩翩,眉眼含笑,若忽略掉他腰间那条突兀至极的腰带,这副模样实在是仙姿秀逸、惊为天人。
林妙音此刻才意识到,她的夫君模样出挑极了,只怕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个似他这般出挑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
“又发呆了。”萧承煜抚了一下她的脑袋,轻笑出声。
他在桃花谷里最爱穿白衣,是因为林妙音一看到穿白衣的他就会发呆,眼睛里什么也盛不下,只装得下他的影子。今日出门前,他特意选了件最好看的白衣,林妙音这副反应,不免叫他沾沾自喜。
林妙音仿佛现在才反应过来,看了一眼萧承煜,猛地扎进他的怀中,双臂紧紧环着他的腰身,声音中带了点哽咽:“承煜哥哥,你总算醒过来了。”
萧承煜张开双臂,将她抱进怀里,眸中露出宠溺,柔声道:“我一醒过来,就来找你了。”
林妙音的双臂越收越紧,恨不得将萧承煜勒进自己的身体里,这样他们便可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夜风拂过林间的枝叶,发出飒飒的声响,琉璃般的月色笼着二人周身。
林妙音与萧承煜久别重逢,有一肚子的话想告诉他,偏到了这个时候,跟哑巴似的,千言万语竟不知从何说起,只好就这样抱着他,缱绻温存。
“妙妙可用过晚膳了?”萧承煜忽然问道。
他想起方才林妙音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湖边发呆的模样,心尖上漫起一丝心疼。是他无能,林妙音是他的结发妻子,他却不能时时刻刻伴她左右。
林妙音犹豫了一下,老实答道:“我吃了三个柿饼。”
萧承煜好看的眉头蹙起,斥道:“这种东西怎能一下子吃这么多,真是胡闹,走,我带你去吃晚饭。”
萧承煜握着林妙音的手就走,林妙音回头看了一眼她丢在湖边的包裹,连忙道:“等等,我的包裹。”
她松开萧承煜的手,小跑回去,捡起她的包裹,抱在怀里,仰起头来,对萧承煜笑出了一对小梨涡。
萧承煜爱极了她的这对小梨涡。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lalal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寒蝉月鸣70瓶;咕噜噜滚滚8瓶;
(づ ̄3 ̄)づ
第23章
萧承煜一手牵着林妙音,一手拿着她的包裹,踏过漫漫月色,避开其他人,一路往树林外走去。
路口处,停着一匹雪白的马,马系在树下,悠闲地打着响鼻。
萧承煜将包裹系在马背上。
林妙音走到白马的身前,抚了抚它的脑袋。
“它叫踏雪,是我的坐骑。”萧承煜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
林妙音转过身来,看向萧承煜,萧承煜翻身上马,朝她伸出手。林妙音将自己的手搁在他的掌心,顺着他的力道上了马,坐在他的怀中。
萧承煜从马背上的包裹里取出一件白色的披风,裹在林妙音的身上:“风大,裹好了。”
林妙音点点头,用手拽着披风的一角。萧承煜左手揽着她的腰身,以免她摔下去,右手握紧缰绳,双腿夹紧马腹。
一声厉喝后,踏雪四蹄生风,朝着浓黑的夜色狂奔而去。
林妙音身上裹着披风,又被萧承煜抱在怀里,倒是不觉得有多冷,夜风扑面而来,她眯起了眼睛,眼前所见,皆是两道急速后退的树影,这满地的月色,也好似被踏雪踏碎了一般。
“会骑马吗?”萧承煜的声音隐隐自身后传来。
林妙音答道:“从前林漠教过我,不过骑得少,似这般酣畅淋漓的疾驰,倒是不曾有过。”
从洛城千里迢迢赶到盛京城,是林妙音这辈子走的最长的路,她买的那匹老马,体力比不上萧承煜的这匹神驹。
“有空我教你。”萧承煜贴着她的耳畔说道,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后,似带起一阵酥酥麻麻的电流。
穿过一片荒芜之地,总算见了人影,只见前方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幢幢高楼矗立其间,应该就是陈金童当时所言可暂作歇脚的小镇。
到了有人的地方,萧承煜扯了扯缰绳,示意踏雪慢行。
踏雪是神驹,与萧承煜相伴多年,早已心意相通,萧承煜一扯缰绳,它立时放缓步速,改为悠然前行。
小镇虽不大,却是这方圆百里唯一有人烟之处,几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这个镇上,往来的客商也常在此歇脚。二人入了镇后,骑马多有不便,萧承煜翻下马背,伸手将林妙音抱了下来,牵着踏雪走到河边,系在树下。
林妙音担忧:“就系在此处,万一被别人牵走……”
“放心吧,踏雪已通人性,除了我,不会跟任何人走。”萧承煜拍了拍马的脑袋。
踏雪是听懂了它的话般,仰起头来,晃着尾巴,回应了他。
林妙音乐了:“这马真聪明。”
萧承煜系好踏雪后,走到林妙音面前,牵起她的手。
萧承煜的手掌宽厚温暖,虎口处因常年握剑的缘故,留下一道薄茧,林妙音经常偷偷用手指捻着这层薄茧,倒也十分得趣。
萧承煜合起手掌,刚好将林妙音的手裹住。刚走几步,林妙音想起什么,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了一遍。
萧承煜笑了笑,用了些许力道,将林妙音拽到身边,压低声音道:“别怕,这个镇子上没人认识我们两个。”
林妙音不是担心镇子上的百姓看见,她怕的是萧承煜身边的人撞见他们,这要是被另一个“萧承煜”知道,她竟背着“他”,偷偷与承煜哥哥私会,怕是要出大事。
“我已严令下去,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许私自离开客栈,所以不会撞见飞鸾他们。”萧承煜了解林妙音,她眉头一蹙,他就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林妙音一怔,由衷地夸赞道:“还是承煜哥哥想得周到。”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萧承煜牵着她的手,朝着街头走去。
沿街挂满花灯,风拂过,灯笼摇曳。摊贩们扯着嗓子,卖力地吆喝着,夜风徐徐拂过长街,送来食物的香气。
林妙音起初不觉得饿,闻到这香气后,忽觉肚子空了起来。她停在一处摊子前,指着热气腾腾的一笼蒸面:“承煜哥哥,我要吃这个。”
“姑娘,要几碗?”摊贩一看有新生意,顿时眉开眼笑。
“先来两碗。”林妙音拉着萧承煜在摊子旁边的桌边坐下。
这里的桌子经历常年的日晒雨淋,显出斑驳的痕迹,桌缝里还有未擦干净的油渍。萧承煜眉头不可察觉地轻蹙了一下,却没有说话,跟着林妙音一同坐下。
他本来打算带林妙音去镇上的酒楼胡吃海喝一顿,既然林妙音对路边的小吃起了兴趣,他也不忍心泼她的冷水。
面是蒸好的,摊贩很快便用筷子挑了满满两碗,放在林妙音和萧承煜的面前。林妙音有些饿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萧承煜不饿,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他看林妙音吃得急,抬手倒了一杯水。杯子缺了一个小口,还好杯口洗得干净,倒出来的茶水也是清亮亮的。
萧承煜用手指试了试杯子的温度,茶水是温热的,刚好可以入口。
他将茶水推到林妙音面前,温声道:“慢慢吃,别急。”
“谢谢承煜哥哥。”林妙音正巧口渴了,端起杯子,咕噜咕噜狂饮一口。
饮到一半时,她猛地记起,萧承煜出身盛京,自小便见惯了各种名门闺秀。那些个贵女们吃饭喝水都跟小猫似的,一口一口慢吞吞地抿着,哪里似她这般痛痛快快,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她是吃喝都痛快了,落在萧承煜的眼里,恐怕就成了行为粗鲁的乡野女子。
想到此处,林妙音动作一顿,抬起眼睛偷偷瞄了萧承煜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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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得她能回府,依我说,她那个臭脾气,没几个人能受得住,这庄稼人看着老实,也不是泥塑的,翡翠如果不管住自己的嘴,能不能养好伤,顺利回到侯府另说。”
侍女们七嘴八舌地谈着翡翠,一致认为,翡翠恐怕不能活着回到侯府。
林妙音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一句话也没说。
采薇看穿她的心思,叹道:“妙妙,此事你不必放在心上,翡翠到底如何,全看她的造化。她若收敛些,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怪就怪,她自己心思不正。”
林妙音抬眸,看她一眼,微微点了一下脑袋。
斜阳的光穿过树隙,洒落在地上,林妙音探出脑袋,趴在车窗上,极目朝着前方望去,无数斑驳的树影在她的脸上一闪而过。
萧承煜的马车走在最前端,大概是谢飞鸾的脚伤了,今日没见他骑马跟在萧承煜的马车旁边,倒是萧承煜的贴身侍卫陈金童骑着马迎面奔来。
“吁——”陈金童勒紧缰绳,座下骏马高高扬起前蹄,停了下来。
萧承煜的马车也停了下来,萧承煜的车马一停,后面的车马都跟着停下来。
萧承煜掀开车帘。
陈金童垂下脑袋,恭声道:“启禀侯爷,属下已经前去查探过,前方二十里有座小镇子,可暂作侯爷的歇脚之处。前方十里处有一片树林,大军可在此扎营。”
萧承煜点头:“今晚在镇上歇脚。”
陈金童得了吩咐,立时骑着马过来,高声道:“侯爷有令,大军在前方十里处扎营!”
等车马行到陈金童所说的树林时,太阳已经下山,天色暗沉下来,所有人照萧承煜的吩咐,在树林内的空地扎营,萧承煜和谢飞鸾等人则继续坐车前行,去镇子上歇脚。
除了缥碧和陈金童,萧承煜还带上了四名侍卫,两名侍女。缥碧过来点人的时候,林妙音悄悄走到别处,等缥碧领着人离开,她才敢出来。
士兵们在空地上升起篝火,拿出随身携带的粮草开始做晚饭,米饭的香气散在晚风里。
黑暗一点点吞噬着青山的轮廓,唯独树林里跳跃的篝火,与天幕上的一轮皎月,交相辉映,成为这黑暗之中唯一的光源。
树林的后方,有一汪碧色的湖泊,生火做饭的水都是从这里打的,大家都在吃饭,这个时候湖边基本没什么人。
林妙音走到湖边,找了一块平整的草地坐下,拿出昨日萧承煜赏她的那盒柿饼,捡了最大的一块,放在口中一口一口地吃着。
这柿饼选用的是熟透的甜柿子,表面色泽黄亮,裹着一层薄薄的白霜,入口味甜香浓,别有滋味。林妙音一连吃了三块才舍得放下,腹中也有了饱腹的感觉,她将剩下的柿饼收好,放在随身带的包裹里。
万里无云,漆黑的天幕中央,缀着一轮清幽的明月,月色洒落在湖中心,随着夜风拂过湖水,化作无数银光。
桃花谷里也有一汪碧潭,月圆的时候,明月映在水面,不知是水流到了天上,还是明月落进了水里。萧承煜最喜欢拥着她坐在潭边,一番缠绵的温存。
月色温柔,比月色更温柔的,是萧承煜的怀抱。
想起桃花谷里的萧承煜,林妙音心尖一阵发热,她摸了摸颈边萧承煜送给她的那颗狼牙。
这狼牙就是萧承煜在碧潭边送她的,狼牙曾挂在萧承煜的脖子上,送给她的时候,狼牙上还残留着萧承煜的体温,如今这狼牙被她的体温捂得温热,她与萧承煜之间也算得上水乳`交融……
林妙音思绪纷乱,脸颊隐隐泛起薄红,幸得月色遮掩,察觉不出什么异样。只是她过于沉浸,以至于身后多了一串脚步声也不知。
那人悄无声息地走到她身后,捡起一颗石子,投掷在湖心,登时波光荡漾,晃碎了一湖的月影。
林妙音讶然回神,猝不及防地撞进一双略带着笑意的眼眸,那双眼睛温雅和煦,仿佛这天上的月光,尽数都落在了这双温柔的眼眸中。
林妙音一下子呆住了,双唇微张,怔怔地唤道:“承煜哥哥……”
萧承煜走到她身前,微微俯身,握住她微凉的指尖,合在掌心里:“湖边风大,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
萧承煜的掌心是热的,那热意顺着她的指尖,一直烫到了林妙音的心坎里,将她的一颗心脏,灼得一片滚烫。
林妙音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失了节奏,扑扑乱跳着。她不自觉地咽着口水,失神地盯着突然出现在月色下的萧承煜。
萧承煜白衣翩翩,眉眼含笑,若忽略掉他腰间那条突兀至极的腰带,这副模样实在是仙姿秀逸、惊为天人。
林妙音此刻才意识到,她的夫君模样出挑极了,只怕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个似他这般出挑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
“又发呆了。”萧承煜抚了一下她的脑袋,轻笑出声。
他在桃花谷里最爱穿白衣,是因为林妙音一看到穿白衣的他就会发呆,眼睛里什么也盛不下,只装得下他的影子。今日出门前,他特意选了件最好看的白衣,林妙音这副反应,不免叫他沾沾自喜。
林妙音仿佛现在才反应过来,看了一眼萧承煜,猛地扎进他的怀中,双臂紧紧环着他的腰身,声音中带了点哽咽:“承煜哥哥,你总算醒过来了。”
萧承煜张开双臂,将她抱进怀里,眸中露出宠溺,柔声道:“我一醒过来,就来找你了。”
林妙音的双臂越收越紧,恨不得将萧承煜勒进自己的身体里,这样他们便可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夜风拂过林间的枝叶,发出飒飒的声响,琉璃般的月色笼着二人周身。
林妙音与萧承煜久别重逢,有一肚子的话想告诉他,偏到了这个时候,跟哑巴似的,千言万语竟不知从何说起,只好就这样抱着他,缱绻温存。
“妙妙可用过晚膳了?”萧承煜忽然问道。
他想起方才林妙音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湖边发呆的模样,心尖上漫起一丝心疼。是他无能,林妙音是他的结发妻子,他却不能时时刻刻伴她左右。
林妙音犹豫了一下,老实答道:“我吃了三个柿饼。”
萧承煜好看的眉头蹙起,斥道:“这种东西怎能一下子吃这么多,真是胡闹,走,我带你去吃晚饭。”
萧承煜握着林妙音的手就走,林妙音回头看了一眼她丢在湖边的包裹,连忙道:“等等,我的包裹。”
她松开萧承煜的手,小跑回去,捡起她的包裹,抱在怀里,仰起头来,对萧承煜笑出了一对小梨涡。
萧承煜爱极了她的这对小梨涡。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lalala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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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づ ̄3 ̄)づ
第23章
萧承煜一手牵着林妙音,一手拿着她的包裹,踏过漫漫月色,避开其他人,一路往树林外走去。
路口处,停着一匹雪白的马,马系在树下,悠闲地打着响鼻。
萧承煜将包裹系在马背上。
林妙音走到白马的身前,抚了抚它的脑袋。
“它叫踏雪,是我的坐骑。”萧承煜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
林妙音转过身来,看向萧承煜,萧承煜翻身上马,朝她伸出手。林妙音将自己的手搁在他的掌心,顺着他的力道上了马,坐在他的怀中。
萧承煜从马背上的包裹里取出一件白色的披风,裹在林妙音的身上:“风大,裹好了。”
林妙音点点头,用手拽着披风的一角。萧承煜左手揽着她的腰身,以免她摔下去,右手握紧缰绳,双腿夹紧马腹。
一声厉喝后,踏雪四蹄生风,朝着浓黑的夜色狂奔而去。
林妙音身上裹着披风,又被萧承煜抱在怀里,倒是不觉得有多冷,夜风扑面而来,她眯起了眼睛,眼前所见,皆是两道急速后退的树影,这满地的月色,也好似被踏雪踏碎了一般。
“会骑马吗?”萧承煜的声音隐隐自身后传来。
林妙音答道:“从前林漠教过我,不过骑得少,似这般酣畅淋漓的疾驰,倒是不曾有过。”
从洛城千里迢迢赶到盛京城,是林妙音这辈子走的最长的路,她买的那匹老马,体力比不上萧承煜的这匹神驹。
“有空我教你。”萧承煜贴着她的耳畔说道,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后,似带起一阵酥酥麻麻的电流。
穿过一片荒芜之地,总算见了人影,只见前方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幢幢高楼矗立其间,应该就是陈金童当时所言可暂作歇脚的小镇。
到了有人的地方,萧承煜扯了扯缰绳,示意踏雪慢行。
踏雪是神驹,与萧承煜相伴多年,早已心意相通,萧承煜一扯缰绳,它立时放缓步速,改为悠然前行。
小镇虽不大,却是这方圆百里唯一有人烟之处,几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这个镇上,往来的客商也常在此歇脚。二人入了镇后,骑马多有不便,萧承煜翻下马背,伸手将林妙音抱了下来,牵着踏雪走到河边,系在树下。
林妙音担忧:“就系在此处,万一被别人牵走……”
“放心吧,踏雪已通人性,除了我,不会跟任何人走。”萧承煜拍了拍马的脑袋。
踏雪是听懂了它的话般,仰起头来,晃着尾巴,回应了他。
林妙音乐了:“这马真聪明。”
萧承煜系好踏雪后,走到林妙音面前,牵起她的手。
萧承煜的手掌宽厚温暖,虎口处因常年握剑的缘故,留下一道薄茧,林妙音经常偷偷用手指捻着这层薄茧,倒也十分得趣。
萧承煜合起手掌,刚好将林妙音的手裹住。刚走几步,林妙音想起什么,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了一遍。
萧承煜笑了笑,用了些许力道,将林妙音拽到身边,压低声音道:“别怕,这个镇子上没人认识我们两个。”
林妙音不是担心镇子上的百姓看见,她怕的是萧承煜身边的人撞见他们,这要是被另一个“萧承煜”知道,她竟背着“他”,偷偷与承煜哥哥私会,怕是要出大事。
“我已严令下去,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许私自离开客栈,所以不会撞见飞鸾他们。”萧承煜了解林妙音,她眉头一蹙,他就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林妙音一怔,由衷地夸赞道:“还是承煜哥哥想得周到。”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萧承煜牵着她的手,朝着街头走去。
沿街挂满花灯,风拂过,灯笼摇曳。摊贩们扯着嗓子,卖力地吆喝着,夜风徐徐拂过长街,送来食物的香气。
林妙音起初不觉得饿,闻到这香气后,忽觉肚子空了起来。她停在一处摊子前,指着热气腾腾的一笼蒸面:“承煜哥哥,我要吃这个。”
“姑娘,要几碗?”摊贩一看有新生意,顿时眉开眼笑。
“先来两碗。”林妙音拉着萧承煜在摊子旁边的桌边坐下。
这里的桌子经历常年的日晒雨淋,显出斑驳的痕迹,桌缝里还有未擦干净的油渍。萧承煜眉头不可察觉地轻蹙了一下,却没有说话,跟着林妙音一同坐下。
他本来打算带林妙音去镇上的酒楼胡吃海喝一顿,既然林妙音对路边的小吃起了兴趣,他也不忍心泼她的冷水。
面是蒸好的,摊贩很快便用筷子挑了满满两碗,放在林妙音和萧承煜的面前。林妙音有些饿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萧承煜不饿,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他看林妙音吃得急,抬手倒了一杯水。杯子缺了一个小口,还好杯口洗得干净,倒出来的茶水也是清亮亮的。
萧承煜用手指试了试杯子的温度,茶水是温热的,刚好可以入口。
他将茶水推到林妙音面前,温声道:“慢慢吃,别急。”
“谢谢承煜哥哥。”林妙音正巧口渴了,端起杯子,咕噜咕噜狂饮一口。
饮到一半时,她猛地记起,萧承煜出身盛京,自小便见惯了各种名门闺秀。那些个贵女们吃饭喝水都跟小猫似的,一口一口慢吞吞地抿着,哪里似她这般痛痛快快,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她是吃喝都痛快了,落在萧承煜的眼里,恐怕就成了行为粗鲁的乡野女子。
想到此处,林妙音动作一顿,抬起眼睛偷偷瞄了萧承煜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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