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见小洛一副呆住的样子,林彦初忍俊不禁:“不会让你吃完,呆会有人来处理。”
林彦初体质弱,食材都是全世界各地运过来最好的,蔬菜都是绿色培植,肉类也是牧场培养,喂的都是健康的食料,自然放养,绝对的绿色健康无污染。
林彦初收起钓竿:“回去了。”
小洛屁颠屁颠地跟上。
难得出来一次,两人睡在了这边的别墅。
这里靠近郊区,晚上可以看见夜空中闪亮的星星。
小洛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屋外群星璀璨。
以前天庭也有一条星星桥,她喜欢坐在上面,晃着脚丫子,去够飘过来的云彩。
可惜现在仙界没了,天庭没了,就连彩云都看不到了。
林彦初走过来:“在想什么?”
“在想以前的事情。”
“方便给我说说吗?”林彦初站到她旁边。
小洛偏头看了他一眼,林彦初的灵魂非常纯净,而且无端给她一种能够信任的感觉,她是上仙,本体是天地灵气,会趋善避恶,所以从一开始她就选择了相信他。
小洛说:“我以前住在一个很美的地方,有亭台楼阁,有彩云,有仙鹤,有宫殿,还有很多小伙伴,后来,他们都消失了。”
“消失了?”
小洛点头:“刚醒过来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偏偏活过来的是我,我……很弱,什么都做不好,如果是其他人,该多好。”
她不能以一己之力创造一个仙界,也不能让其他死去的仙人们重生,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好好活下去。
林彦初抓住她的手:“不要妄自菲薄,你很好。”
说实话,如果是其他厉害的妖,指不定现在已经人间大乱,总之结果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小洛是个乐天派,一时的有感而发后,很快就将旧烦恼抛到了脑后,开始了新的烦恼——她出来的时候是被林彦初拽走的,ipad和手机都不在,晚上不能偷偷刷剧了qaq。
第二天林彦初总算良心发现,决定带她出去好好玩一玩。
“会骑马吗?”林彦初问她。
小洛点头,别说骑马,骑驴,骑狗……是只动物她都会骑,以前文与的坐骑就是一只傻憨憨胖狗,她的坐骑是仙鹤,衡木的最奇葩,他的坐骑是只可凶的大白兔。天上地下,就没有她小洛不会的坐骑。
“那就好,这边有个马场,可以骑马射箭,你想去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小洛有些心动,“那你怎么办?”
林彦初现在的身体状况可不适合骑马。
“我看书。”
“这样显得我在虐待你。”小洛诚实地说。
“你……虐待我?”林彦初似乎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怜悯地摸了下小洛的头,“放心,你还没这个能力。”
小洛:“……”
小洛去房间换衣服,万能的管家早在他们过来之前就将需要布置的东西布置好了,当然,小洛的电子产品不在此列。
今天是周末,马场的人还挺多,小洛换了一身骑装从里面出来,乱糟糟的头发束成了高马尾,看起来英姿飒爽。
小洛得意地在林彦初面前转了一圈:“怎么样。”
“还行。”
小洛的眼神逐渐危险:“就只是还行?”
林彦初看着她炸毛,笑道:“我是说衣服还行,配不上你。”
小洛:“……”
哇,人间套路好深。
小洛跟着马场的工作人员去选马。这里的马很多都是私人养的,林彦初不能骑马,所以没有专门养马,小洛挑的是马场里面养的。
不过,相比私人养在这里,马场里的马种类更多,而且经常有新的马送过来。小洛看上了一匹雪白的马驹,这匹马浑身都是白色,雪白的毛发像是冬天下的第一场雪,一丝杂色也没有,在马场各色的马中尤为突出。
小洛在白马前停下,朝它伸手,工作人员正要劝她,这匹马刚送过来不久,野性难驯,马场里好几位专业驯马师都被它踢伤了。这位可是跟着林家的大少爷来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身份,总之不能出差错,不然不好受的还是他们。
不过,没等他将劝解的话说出口,平时鼻孔朝天的白马温驯地拿嘴蹭了蹭小洛的手心,主动跟着她出来了。
工作人员:“……”
莫非现在的马挑人还看颜值?
将马牵出来,小洛利落地翻身上马,动作毫不拖泥带水,连工作人员都想夸一句漂亮。
不过,没等小路走远,前面熙熙攘攘来了一堆人,走在最前面的公子哥看到小洛骑着的白马,瞬间走了过来,一过来就质问旁边的工作人员:“这不是我定下的小雪吗,怎么被其他人牵出来了,你们是怎么做事的?”
他听说马场这边来了一匹纯白的宝马,速度快不说,颜值也高,配他刚好,所以他今天特意带人过来看这匹白马,顺便把它买下来,作为自己的专有宝马,现在他的所有物竟然被其他人染指了。
这位是庄家的少爷,工作人员不敢得罪,只能为难地说:“这匹马现在还属于马场,按马场的规矩所有客人都可以选择。”
这已经是委婉的说法,他们马场又不是不通情理,如果这匹马真的被人定下了,交了定金,上面肯定已经将它划分为私马了,怎么会还养在这里,肯定是这位庄少爷隐瞒了什么。
工作人员并没有猜错,庄少爷确实想定这匹马,但是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又不学好,家里人为了改掉他这大手花钱的毛病,将他的零花钱减了半,他现在压根付不起定金,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拿着庄家施压,他都说了想要,他又是庄家受宠的少爷,看在庄家的面子上,马场也会将马给他留下来。
不过现在,一边是没有实权的庄少爷,一边是华夏首富林大少,天平该往哪边偏工作人员还是有数的。
小洛可不管这些弯弯绕绕,这个人一来什么都没问就质问人,态度也不好,鼻孔都要翻到天上去了。要是他过来好言好语说马是他订的,小洛肯定立马下来,重新选一匹,但是他现在态度傲慢,而且马儿明显也不喜欢他,看见他都打喷嚏了,小洛当然是无视他直接就走。
庄少爷都要气炸了,今天怎么回事,一个两个都敢违抗他,正想去拦小洛,小洛直接拉紧缰绳,骑着马就从他面前飞奔而去,根本没有减速的意思,过去拦人的庄少爷差点成了马下冤魂,吓得腿都软了。
这女人,她真敢。
小洛确实敢,吓唬一个凡人而已。姑奶奶在天上御风的时候,他祖宗都不知道在哪里呢。
小洛骑着马回了林彦初看书的地方。
工作人员在一处绿荫地支了把伞,摆上了小桌子和水果,林彦初就坐在那里看书,从这个位置可以清楚看到马场里面的情景。
“看我挑的马,帅不帅。”小洛拍了拍马头,马亲切地蹭她。
“喜欢?”林彦初问。
小洛点头:“主要是它喜欢我,为了不让它伤心,我肯定也要喜欢它啊,是吧,小白。”
林彦初被她的逻辑逗笑了,对身边的经理说道:“这匹马买下来,记到她名下。”
“是。”经理连忙应道。
“我还在想是谁抢了我的马,原来是林家大少爷。”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插了进来,小洛回头一看,不正是刚刚那个讨厌鬼。
一群人浩浩荡荡走了过来,粗粗一看,至少有六七个,庄少爷站在一个青年男子身后,似乎在告状,小洛听到这位庄少爷叫他表哥。
“林大少,好久不见。”为首的人,也就是庄少爷的表哥方黎说道。
林彦初蹙眉,点了下头没说什么。
小洛看这几人之间微妙的气氛就知道林彦初跟他们关系绝对不好。
小洛的感觉是对的,方黎,一个永远被林彦初压在下头的万年老二。
以前林彦初身体不好,没有去学校上学,方黎是校草、年级第一,众人口中的天之骄子,后来林彦初身体好了点去上学,校草也好,年级第一也好,众人口中的男神也好,全部由方黎换成了林彦初。
后来两人双双毕业,方黎第一次代表方家谈生意,本来势在必得,结果又遇到了林彦初,最后在林彦初手中败北。还有小道消息称,方黎喜欢于雅,但是于雅和林彦初有过婚约,而且放话说自己喜欢的人是林彦初,导致方黎和林彦初的矛盾再次升级。
现在仇人见面,空气里都是火.药味。
“林少爷是大忙人,能见林少一面可不容易。既然大家都来了马场,不如一起比比。”方黎的目光在林彦初身上转了一圈,“不过,我们林少爷这么娇贵的身体,上得了马吗?”
第12章
众所周知,林彦初从小就疾病缠身,十岁之前一直活在病床上,出门都要人用轮椅推着走。
林彦初的父亲为了他不惜斥巨资投资了众多医药企业,开设研究所,只为了让林彦初能健康地站起来。
可惜林彦初命不好,十五岁那年,林父乘坐的飞机失事,当时林父听说国外有个脑科方面的专家,研究出了新药,可能对林彦初有用,所以亲自飞了过去,从此永远停留在了这段旅程上。
十五岁的林彦初,疾病缠身,父亲去世,母亲每天只会以泪洗面,唯一能支撑整个林家的林老爷子几年前就已经因病退居二线。
周围群狼环伺,在这种环境下,林彦初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经历了巨大的痛苦,突破身体极限,从轮椅上站了起来。然后,在林老爷子的帮助下一边学习,一边学着管理公司事务。
十八岁,林老爷子病情恶化、生命垂危,林彦初以十八岁稚龄接过了林家的重担。
一晃八年过去,当初那个坐在轮椅上的阴郁少年已经变成了江城第一人,华夏首富,然而,却活不长。
人生该经历的苦难他都经历过了,该享受的,却一样都没有享受到。
想到这里,方黎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点。
听了方黎的话,林彦初还没生气,小洛已经气炸了。
她堂堂上仙罩着的人,他哪来的胆子敢这么出言挑衅。
小洛冷笑一声:“你们嗡嗡嗡地说完了吗?也是,我家少爷是雏鹰,你们只是苍蝇,苍蝇平时是没机会和雏鹰对话的。”
“你……”庄少爷闻言就要跳脚,被林彦初轻飘飘望过来的一眼吓住。
“我家少爷平时懒得和你们计较,不是怕了你们,而是雏鹰是不会理会一群苍蝇的,不过你们这么积极,今天我们就给你们个面子,让你们知道,我家少爷,就算带着我,要赢你们也不费吹灰之力。”
小洛骑在马上,一身简练的骑装,说话的时候铿锵有力,和平时不正经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朝林彦初伸手:“少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林彦初弯了下嘴角,将手放上去,说道:“好。”
小洛轻轻一拉,林彦初就上了马。
方黎本来只想刺一刺林彦初,没想到林彦初竟然真的会上马。
他的身体状况大家多少都知道一点,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得赖他?他不喜欢林彦初是没错,但也不想担上这么大的责任。
“林少爷,你确定要比?别到时候逞不了强,还进了医院。”方黎不客气地说。
小洛问林彦初:“这人怎么回事,说要比赛的人是他,现在不上马一个人叨叨叨的也是他,莫非他靠嘴就能骑马比赛?”
林彦初失笑:“我也很好奇。”
两人一唱一和,方黎鼻子都要气歪了,林彦初这是自找的,这里有这么多人作证,他可没逼他。
方黎让人将他的马牵过来,坐在马上说道:“我们不占你便宜,我们每人带一个人,谁先跑到终点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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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初体质弱,食材都是全世界各地运过来最好的,蔬菜都是绿色培植,肉类也是牧场培养,喂的都是健康的食料,自然放养,绝对的绿色健康无污染。
林彦初收起钓竿:“回去了。”
小洛屁颠屁颠地跟上。
难得出来一次,两人睡在了这边的别墅。
这里靠近郊区,晚上可以看见夜空中闪亮的星星。
小洛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屋外群星璀璨。
以前天庭也有一条星星桥,她喜欢坐在上面,晃着脚丫子,去够飘过来的云彩。
可惜现在仙界没了,天庭没了,就连彩云都看不到了。
林彦初走过来:“在想什么?”
“在想以前的事情。”
“方便给我说说吗?”林彦初站到她旁边。
小洛偏头看了他一眼,林彦初的灵魂非常纯净,而且无端给她一种能够信任的感觉,她是上仙,本体是天地灵气,会趋善避恶,所以从一开始她就选择了相信他。
小洛说:“我以前住在一个很美的地方,有亭台楼阁,有彩云,有仙鹤,有宫殿,还有很多小伙伴,后来,他们都消失了。”
“消失了?”
小洛点头:“刚醒过来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偏偏活过来的是我,我……很弱,什么都做不好,如果是其他人,该多好。”
她不能以一己之力创造一个仙界,也不能让其他死去的仙人们重生,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好好活下去。
林彦初抓住她的手:“不要妄自菲薄,你很好。”
说实话,如果是其他厉害的妖,指不定现在已经人间大乱,总之结果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小洛是个乐天派,一时的有感而发后,很快就将旧烦恼抛到了脑后,开始了新的烦恼——她出来的时候是被林彦初拽走的,ipad和手机都不在,晚上不能偷偷刷剧了qaq。
第二天林彦初总算良心发现,决定带她出去好好玩一玩。
“会骑马吗?”林彦初问她。
小洛点头,别说骑马,骑驴,骑狗……是只动物她都会骑,以前文与的坐骑就是一只傻憨憨胖狗,她的坐骑是仙鹤,衡木的最奇葩,他的坐骑是只可凶的大白兔。天上地下,就没有她小洛不会的坐骑。
“那就好,这边有个马场,可以骑马射箭,你想去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小洛有些心动,“那你怎么办?”
林彦初现在的身体状况可不适合骑马。
“我看书。”
“这样显得我在虐待你。”小洛诚实地说。
“你……虐待我?”林彦初似乎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怜悯地摸了下小洛的头,“放心,你还没这个能力。”
小洛:“……”
小洛去房间换衣服,万能的管家早在他们过来之前就将需要布置的东西布置好了,当然,小洛的电子产品不在此列。
今天是周末,马场的人还挺多,小洛换了一身骑装从里面出来,乱糟糟的头发束成了高马尾,看起来英姿飒爽。
小洛得意地在林彦初面前转了一圈:“怎么样。”
“还行。”
小洛的眼神逐渐危险:“就只是还行?”
林彦初看着她炸毛,笑道:“我是说衣服还行,配不上你。”
小洛:“……”
哇,人间套路好深。
小洛跟着马场的工作人员去选马。这里的马很多都是私人养的,林彦初不能骑马,所以没有专门养马,小洛挑的是马场里面养的。
不过,相比私人养在这里,马场里的马种类更多,而且经常有新的马送过来。小洛看上了一匹雪白的马驹,这匹马浑身都是白色,雪白的毛发像是冬天下的第一场雪,一丝杂色也没有,在马场各色的马中尤为突出。
小洛在白马前停下,朝它伸手,工作人员正要劝她,这匹马刚送过来不久,野性难驯,马场里好几位专业驯马师都被它踢伤了。这位可是跟着林家的大少爷来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身份,总之不能出差错,不然不好受的还是他们。
不过,没等他将劝解的话说出口,平时鼻孔朝天的白马温驯地拿嘴蹭了蹭小洛的手心,主动跟着她出来了。
工作人员:“……”
莫非现在的马挑人还看颜值?
将马牵出来,小洛利落地翻身上马,动作毫不拖泥带水,连工作人员都想夸一句漂亮。
不过,没等小路走远,前面熙熙攘攘来了一堆人,走在最前面的公子哥看到小洛骑着的白马,瞬间走了过来,一过来就质问旁边的工作人员:“这不是我定下的小雪吗,怎么被其他人牵出来了,你们是怎么做事的?”
他听说马场这边来了一匹纯白的宝马,速度快不说,颜值也高,配他刚好,所以他今天特意带人过来看这匹白马,顺便把它买下来,作为自己的专有宝马,现在他的所有物竟然被其他人染指了。
这位是庄家的少爷,工作人员不敢得罪,只能为难地说:“这匹马现在还属于马场,按马场的规矩所有客人都可以选择。”
这已经是委婉的说法,他们马场又不是不通情理,如果这匹马真的被人定下了,交了定金,上面肯定已经将它划分为私马了,怎么会还养在这里,肯定是这位庄少爷隐瞒了什么。
工作人员并没有猜错,庄少爷确实想定这匹马,但是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又不学好,家里人为了改掉他这大手花钱的毛病,将他的零花钱减了半,他现在压根付不起定金,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拿着庄家施压,他都说了想要,他又是庄家受宠的少爷,看在庄家的面子上,马场也会将马给他留下来。
不过现在,一边是没有实权的庄少爷,一边是华夏首富林大少,天平该往哪边偏工作人员还是有数的。
小洛可不管这些弯弯绕绕,这个人一来什么都没问就质问人,态度也不好,鼻孔都要翻到天上去了。要是他过来好言好语说马是他订的,小洛肯定立马下来,重新选一匹,但是他现在态度傲慢,而且马儿明显也不喜欢他,看见他都打喷嚏了,小洛当然是无视他直接就走。
庄少爷都要气炸了,今天怎么回事,一个两个都敢违抗他,正想去拦小洛,小洛直接拉紧缰绳,骑着马就从他面前飞奔而去,根本没有减速的意思,过去拦人的庄少爷差点成了马下冤魂,吓得腿都软了。
这女人,她真敢。
小洛确实敢,吓唬一个凡人而已。姑奶奶在天上御风的时候,他祖宗都不知道在哪里呢。
小洛骑着马回了林彦初看书的地方。
工作人员在一处绿荫地支了把伞,摆上了小桌子和水果,林彦初就坐在那里看书,从这个位置可以清楚看到马场里面的情景。
“看我挑的马,帅不帅。”小洛拍了拍马头,马亲切地蹭她。
“喜欢?”林彦初问。
小洛点头:“主要是它喜欢我,为了不让它伤心,我肯定也要喜欢它啊,是吧,小白。”
林彦初被她的逻辑逗笑了,对身边的经理说道:“这匹马买下来,记到她名下。”
“是。”经理连忙应道。
“我还在想是谁抢了我的马,原来是林家大少爷。”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插了进来,小洛回头一看,不正是刚刚那个讨厌鬼。
一群人浩浩荡荡走了过来,粗粗一看,至少有六七个,庄少爷站在一个青年男子身后,似乎在告状,小洛听到这位庄少爷叫他表哥。
“林大少,好久不见。”为首的人,也就是庄少爷的表哥方黎说道。
林彦初蹙眉,点了下头没说什么。
小洛看这几人之间微妙的气氛就知道林彦初跟他们关系绝对不好。
小洛的感觉是对的,方黎,一个永远被林彦初压在下头的万年老二。
以前林彦初身体不好,没有去学校上学,方黎是校草、年级第一,众人口中的天之骄子,后来林彦初身体好了点去上学,校草也好,年级第一也好,众人口中的男神也好,全部由方黎换成了林彦初。
后来两人双双毕业,方黎第一次代表方家谈生意,本来势在必得,结果又遇到了林彦初,最后在林彦初手中败北。还有小道消息称,方黎喜欢于雅,但是于雅和林彦初有过婚约,而且放话说自己喜欢的人是林彦初,导致方黎和林彦初的矛盾再次升级。
现在仇人见面,空气里都是火.药味。
“林少爷是大忙人,能见林少一面可不容易。既然大家都来了马场,不如一起比比。”方黎的目光在林彦初身上转了一圈,“不过,我们林少爷这么娇贵的身体,上得了马吗?”
第12章
众所周知,林彦初从小就疾病缠身,十岁之前一直活在病床上,出门都要人用轮椅推着走。
林彦初的父亲为了他不惜斥巨资投资了众多医药企业,开设研究所,只为了让林彦初能健康地站起来。
可惜林彦初命不好,十五岁那年,林父乘坐的飞机失事,当时林父听说国外有个脑科方面的专家,研究出了新药,可能对林彦初有用,所以亲自飞了过去,从此永远停留在了这段旅程上。
十五岁的林彦初,疾病缠身,父亲去世,母亲每天只会以泪洗面,唯一能支撑整个林家的林老爷子几年前就已经因病退居二线。
周围群狼环伺,在这种环境下,林彦初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经历了巨大的痛苦,突破身体极限,从轮椅上站了起来。然后,在林老爷子的帮助下一边学习,一边学着管理公司事务。
十八岁,林老爷子病情恶化、生命垂危,林彦初以十八岁稚龄接过了林家的重担。
一晃八年过去,当初那个坐在轮椅上的阴郁少年已经变成了江城第一人,华夏首富,然而,却活不长。
人生该经历的苦难他都经历过了,该享受的,却一样都没有享受到。
想到这里,方黎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点。
听了方黎的话,林彦初还没生气,小洛已经气炸了。
她堂堂上仙罩着的人,他哪来的胆子敢这么出言挑衅。
小洛冷笑一声:“你们嗡嗡嗡地说完了吗?也是,我家少爷是雏鹰,你们只是苍蝇,苍蝇平时是没机会和雏鹰对话的。”
“你……”庄少爷闻言就要跳脚,被林彦初轻飘飘望过来的一眼吓住。
“我家少爷平时懒得和你们计较,不是怕了你们,而是雏鹰是不会理会一群苍蝇的,不过你们这么积极,今天我们就给你们个面子,让你们知道,我家少爷,就算带着我,要赢你们也不费吹灰之力。”
小洛骑在马上,一身简练的骑装,说话的时候铿锵有力,和平时不正经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朝林彦初伸手:“少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林彦初弯了下嘴角,将手放上去,说道:“好。”
小洛轻轻一拉,林彦初就上了马。
方黎本来只想刺一刺林彦初,没想到林彦初竟然真的会上马。
他的身体状况大家多少都知道一点,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得赖他?他不喜欢林彦初是没错,但也不想担上这么大的责任。
“林少爷,你确定要比?别到时候逞不了强,还进了医院。”方黎不客气地说。
小洛问林彦初:“这人怎么回事,说要比赛的人是他,现在不上马一个人叨叨叨的也是他,莫非他靠嘴就能骑马比赛?”
林彦初失笑:“我也很好奇。”
两人一唱一和,方黎鼻子都要气歪了,林彦初这是自找的,这里有这么多人作证,他可没逼他。
方黎让人将他的马牵过来,坐在马上说道:“我们不占你便宜,我们每人带一个人,谁先跑到终点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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