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那药罐呢?”
“……刚才那个郎中说了,师父身体不好。”
小沙弥挨个把包袱拿了回来,一副马上要走的样子,便有僧人说:“还没决定离开,你这是什么意思,催促方丈逼迫大家一起弃寺?”
小沙弥神情诧异地说:“郎中说了,我师父患病了,不能继续住在山上,小僧当然要去收拾行李了,至于各位师兄走不走,那是师兄们自己的事呀。”
众人哑口无言。
事情当然不像小沙弥说得那样简单,方丈要走,寺中别的僧人不走,那么六合寺的方丈之位就该发生变动,房契地契以及属于寺庙的财物钥匙都需要交给下任方丈。这样一来,即使危险过了前任方丈跑回来,六合寺的僧人也不会因为争夺地契的事闹出什么乱子。
想留下的僧人当然想做方丈,还不是怕老和尚不答应吗?
被小沙弥这么一搅合,众人都很尴尬。
因为显得像是他们心系外物,只有小师弟担心方丈的病情,还显得老和尚贪恋方丈之位跟财物,这才迟迟不肯下决定。
稚子之心,纯粹淳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
六合寺的僧人难堪之际,正想要说什么,忽然听得山门前又传来喧哗之声。
他们愣了愣,以为是香客上门,便出去查看。
这一看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
之前还在寺里威风八面的锦衣卫,现在几乎人人带伤,有的还是互相搀扶着才逃到了这里。他们一边跑一边往后看,就像身后有猛虎似的。
“同知,我们到了!”
宫钧虽是等锦衣卫全部撤走之后才找空子逃跑的,但是他轻功极高,没一会就追上了自己的属下。随后他们心怀警惕,拼命地赶回了六合寺。
有几个锦衣卫是被抬过来的,断手断脚,好不惨烈。
僧人们看得心惊肉跳,慌忙念起了佛号。
原本一心想要留下的僧人动摇了,遮风避雨的地方再好,也不能整天打打杀杀啊!
“……郎中呢!”宫钧双眼发红,随手拎起一个知客僧便问。
知客僧战战兢兢地说:“您,您说的刚才忽然出现的那位年轻郎中吗?他已经走了……”
“什么?走了?!”
宫钧一踉跄,差点摔倒。
他内力耗尽,还受了内伤,心神紧绷,乍然听说跟孟戚一起出现的郎中离开了,瞬间就感到头晕目眩,有些撑不住了。
为什么要带着人回六合寺?当然是想借孟戚之手对付青乌老祖,不管孟戚与齐朝有什么恩怨,国师对发现厉帝陵宝藏而且偷偷布下阴谋的青乌老祖更无好感。
孟国师即使发狂,也是直接拧断别人的脖子,不会喊打喊杀。
孟国师杀人,真的是他“想”杀人,青乌老祖呢?
两害取其轻,宫钧愿意干脆利落的死,不想被青乌老祖抓去。
作为锦衣卫副指挥使,他不能有任何“污名”,就算被“江湖草莽”杀死也不行,会丢皇帝的面子。
要是皇帝一怒之下,抄了他的家,或者视他为耻对宫钧的身后事不闻不问,那就麻烦了。
——家里还有狸奴呢!
主人死了,狸奴怎么办?
那几只狸奴被养得毛亮体膘,爱娇喜人,还擅长抓鼠,在太京都是出了名的。每次养下幼崽,都会有人迫不及待的提着鱼儿上门求聘,如此热衷,就是看在它们出自北镇抚司宫同知府上。且远近闻名,这样的狸奴不愁找不到主人,可万一没有遇到好主人呢?
没了会喂它们鱼脍的主人,抓老鼠吃得饱吗?
其中有两只老了跑不动,抓不到鼠了,还会有人接它们回家吗?
宫钧脑子里乱成一团,他想得特别多。
一会儿是狸奴,一会儿是自己的身后事,一会儿是孟国师,一会儿又是能够给自己属下治伤的郎中……
“孟国师呢?他也走了吗?”宫钧艰难地问。
僧人们不明所以,小心翼翼地问:“孟国师是谁?”
“那位郎中是孤身一人。”
“是啊,方才也听锦衣……你们提到孟国师,可是寺中再无生人了。”
宫钧闻言差点吐血。
怎么就走了?把一座寺庙连同寺庙下面的帝陵宝藏丢下不管了,这算怎么回事?
就在宫钧心生绝望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都站在山门前做什么?找干净的席子,把伤者放下来,快去烧热水!”
墨鲤没有继续跟孟戚争追踪鸽子的活,他快步走到山门前,并指连点,迅速给两个伤势最重的锦衣卫止了血。
齐肘而断的创口,鲜血直流。
锦衣卫也用了止血的办法,否则这人熬不到这里。
“快,封脉之法持续不了多久,还要施针。”
墨鲤边说边脱了外袍,他里面的衣服与常人不同,袖口只到小臂上方,露出了整个手腕与手掌。这种衣服正是大夫常用的,而且不是那种坐堂诊脉的老大夫,是军营里治外伤的大夫。
锦衣卫对这样的打扮不陌生,尽管他们不认识墨鲤,也很快意识到这就是宫钧说的郎中了。
看着凶神恶煞好像要拆了寺庙柴房的锦衣卫,僧人们慌忙说:“寺中有热水,这就去厨房提来。”
宫钧强撑着带着人进了六合寺。
墨鲤先在打来的热水里洗了手,然后命人拿了白布去煮。
“都出去,不要挤在房间里!”墨鲤开始撵人。
抬着人进来的锦衣卫不肯了,刚要争辩,就被宫钧呵斥着低着头出去。
宫钧当然也不放心,他索性隔着窗子,看着里面模糊的影子。
宫钧眼前一花,就发现墨鲤手上多了一柄刀,刀长不足一尺,刀身黯淡无光,甚至像是没有开锋。
墨鲤将刀放在火上烤,随后抬起伤者的臂膀,解开被血浸透的布带,直接剔起了残肉与骨渣。
那人已经奄奄一息,直到痛得狠了,才开始挣扎。
墨鲤完全不怕病患挣扎,他能点穴,还能施针。
于是寺中就听得人惨叫,锦衣卫差点冲进去,又被宫钧拦下了。
墨鲤神情不变,根本不因狰狞可怖的伤口动容,他下刀既准又快,没多久就把手臂断处清理完了,除了碎骨渣,还有碰擦到的沙石,更削下了一些看似完好的血肉。
除了剑客,江湖人没有动辄擦拭兵器的好习惯。
基本上也就磨一磨了事,有时候为了藏兵器,还会塞进柴草堆或者马车底。
手臂被这样的兵器斩断,即使不失血而死,也会伤处化脓,发热后七天不治。墨鲤迟一炷香动手,这个受伤的人活下来的希望就少一分。
墨鲤神情专注,动作果决。不见刀锋,只见挥刀的残影。
那个倒霉的锦衣卫痛叫着,差点以为自己落到了敌人手中正在遭受酷刑。
就在他痛呼救命的时候,墨鲤削完了,抬头看了他一眼,取了白布跟金创药开始包扎。
“……”
宫钧眼神发直,他竟然从一个救人大夫身上看到了一路刀法。
对于将刀法练入化境的宫钧来说,那平平无奇好像只是快的残影里隐合着刀意,虽然很难察觉,但确实存在。
“你究竟是何人?”宫钧忍不住问。
墨鲤治完了第二个重伤者,出门之后恰好听到宫钧的发问。
“受伤的人不要说话。”墨鲤示意旁边的锦衣卫把宫钧抬到另外一个厢房。
宫钧捂住嘴剧烈地咳嗽起来,然后就开始咳血。
“同知!”
“……我受了内伤,很严重。”宫钧知道自己死不了,可是现在不撂挑子怎么行?青乌老祖没准就要追来了,这个麻烦还是留给孟国师吧,于是一边咳血一边吩咐自己的属下,“肖百户,万一我死了,你就拿这五十两银子,给我家中的狸奴寻个好去处……”
墨鲤洗去手上血迹,打断了宫钧的遗言:“十两银子治好你的内伤,要不要?不治也死不了,我不急,你慢慢考虑。”
宫钧:“……”
作者有话要说:
宫钧:我死后,我的猫……
墨鲤:死不了,自己的猫自己养,不要放出来吓人。
——————
古代医术里不说细菌,而是邪,风邪各种邪入侵,有一些粗浅的消毒意识
主角没有无菌室,但是不怕,有内力有灵气【喂】
第107章 已矣乎
树梢轻轻一抖, 细软的枝条被压得半弯。
那双踩在树梢上的鞋履是簇新的, 虽然样式看起来普通,随便哪处集市都能买到,但是鞋底与鞋面的针脚很细密。也许它没有京城那些鞋铺里的鞋履讲究,却是十分舒适。
衣袍下摆随风飘鼓,靛蓝的布料有些粗, 不过这布织得不错, 基本没有歪斜的地方, 染色也很均匀。
——廉价的粗织料子经常有这两种毛病, 想要这样的上等品, 不止要多付一些铜板,还得买的人费时用心地去挑。
这双鞋、这件衣服的主人,能把粗衣短袍都穿出卓然不群的风采。
他站在树梢上,右手负在身后, 一派悠然。
身边是一望无际的林海,远山悬崖有瀑布落下, 山峰侧面仿若身披翠帛的女子, 便形成了仙女捧瓶之势。
身处这样绝妙的美景中,孟戚却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
前边有一只鸽子在飞。
鸽子越飞越慢,它扑腾着翅膀,开始在林木上方徘徊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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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个郎中说了,师父身体不好。”
小沙弥挨个把包袱拿了回来,一副马上要走的样子,便有僧人说:“还没决定离开,你这是什么意思,催促方丈逼迫大家一起弃寺?”
小沙弥神情诧异地说:“郎中说了,我师父患病了,不能继续住在山上,小僧当然要去收拾行李了,至于各位师兄走不走,那是师兄们自己的事呀。”
众人哑口无言。
事情当然不像小沙弥说得那样简单,方丈要走,寺中别的僧人不走,那么六合寺的方丈之位就该发生变动,房契地契以及属于寺庙的财物钥匙都需要交给下任方丈。这样一来,即使危险过了前任方丈跑回来,六合寺的僧人也不会因为争夺地契的事闹出什么乱子。
想留下的僧人当然想做方丈,还不是怕老和尚不答应吗?
被小沙弥这么一搅合,众人都很尴尬。
因为显得像是他们心系外物,只有小师弟担心方丈的病情,还显得老和尚贪恋方丈之位跟财物,这才迟迟不肯下决定。
稚子之心,纯粹淳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
六合寺的僧人难堪之际,正想要说什么,忽然听得山门前又传来喧哗之声。
他们愣了愣,以为是香客上门,便出去查看。
这一看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
之前还在寺里威风八面的锦衣卫,现在几乎人人带伤,有的还是互相搀扶着才逃到了这里。他们一边跑一边往后看,就像身后有猛虎似的。
“同知,我们到了!”
宫钧虽是等锦衣卫全部撤走之后才找空子逃跑的,但是他轻功极高,没一会就追上了自己的属下。随后他们心怀警惕,拼命地赶回了六合寺。
有几个锦衣卫是被抬过来的,断手断脚,好不惨烈。
僧人们看得心惊肉跳,慌忙念起了佛号。
原本一心想要留下的僧人动摇了,遮风避雨的地方再好,也不能整天打打杀杀啊!
“……郎中呢!”宫钧双眼发红,随手拎起一个知客僧便问。
知客僧战战兢兢地说:“您,您说的刚才忽然出现的那位年轻郎中吗?他已经走了……”
“什么?走了?!”
宫钧一踉跄,差点摔倒。
他内力耗尽,还受了内伤,心神紧绷,乍然听说跟孟戚一起出现的郎中离开了,瞬间就感到头晕目眩,有些撑不住了。
为什么要带着人回六合寺?当然是想借孟戚之手对付青乌老祖,不管孟戚与齐朝有什么恩怨,国师对发现厉帝陵宝藏而且偷偷布下阴谋的青乌老祖更无好感。
孟国师即使发狂,也是直接拧断别人的脖子,不会喊打喊杀。
孟国师杀人,真的是他“想”杀人,青乌老祖呢?
两害取其轻,宫钧愿意干脆利落的死,不想被青乌老祖抓去。
作为锦衣卫副指挥使,他不能有任何“污名”,就算被“江湖草莽”杀死也不行,会丢皇帝的面子。
要是皇帝一怒之下,抄了他的家,或者视他为耻对宫钧的身后事不闻不问,那就麻烦了。
——家里还有狸奴呢!
主人死了,狸奴怎么办?
那几只狸奴被养得毛亮体膘,爱娇喜人,还擅长抓鼠,在太京都是出了名的。每次养下幼崽,都会有人迫不及待的提着鱼儿上门求聘,如此热衷,就是看在它们出自北镇抚司宫同知府上。且远近闻名,这样的狸奴不愁找不到主人,可万一没有遇到好主人呢?
没了会喂它们鱼脍的主人,抓老鼠吃得饱吗?
其中有两只老了跑不动,抓不到鼠了,还会有人接它们回家吗?
宫钧脑子里乱成一团,他想得特别多。
一会儿是狸奴,一会儿是自己的身后事,一会儿是孟国师,一会儿又是能够给自己属下治伤的郎中……
“孟国师呢?他也走了吗?”宫钧艰难地问。
僧人们不明所以,小心翼翼地问:“孟国师是谁?”
“那位郎中是孤身一人。”
“是啊,方才也听锦衣……你们提到孟国师,可是寺中再无生人了。”
宫钧闻言差点吐血。
怎么就走了?把一座寺庙连同寺庙下面的帝陵宝藏丢下不管了,这算怎么回事?
就在宫钧心生绝望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声音。
“都站在山门前做什么?找干净的席子,把伤者放下来,快去烧热水!”
墨鲤没有继续跟孟戚争追踪鸽子的活,他快步走到山门前,并指连点,迅速给两个伤势最重的锦衣卫止了血。
齐肘而断的创口,鲜血直流。
锦衣卫也用了止血的办法,否则这人熬不到这里。
“快,封脉之法持续不了多久,还要施针。”
墨鲤边说边脱了外袍,他里面的衣服与常人不同,袖口只到小臂上方,露出了整个手腕与手掌。这种衣服正是大夫常用的,而且不是那种坐堂诊脉的老大夫,是军营里治外伤的大夫。
锦衣卫对这样的打扮不陌生,尽管他们不认识墨鲤,也很快意识到这就是宫钧说的郎中了。
看着凶神恶煞好像要拆了寺庙柴房的锦衣卫,僧人们慌忙说:“寺中有热水,这就去厨房提来。”
宫钧强撑着带着人进了六合寺。
墨鲤先在打来的热水里洗了手,然后命人拿了白布去煮。
“都出去,不要挤在房间里!”墨鲤开始撵人。
抬着人进来的锦衣卫不肯了,刚要争辩,就被宫钧呵斥着低着头出去。
宫钧当然也不放心,他索性隔着窗子,看着里面模糊的影子。
宫钧眼前一花,就发现墨鲤手上多了一柄刀,刀长不足一尺,刀身黯淡无光,甚至像是没有开锋。
墨鲤将刀放在火上烤,随后抬起伤者的臂膀,解开被血浸透的布带,直接剔起了残肉与骨渣。
那人已经奄奄一息,直到痛得狠了,才开始挣扎。
墨鲤完全不怕病患挣扎,他能点穴,还能施针。
于是寺中就听得人惨叫,锦衣卫差点冲进去,又被宫钧拦下了。
墨鲤神情不变,根本不因狰狞可怖的伤口动容,他下刀既准又快,没多久就把手臂断处清理完了,除了碎骨渣,还有碰擦到的沙石,更削下了一些看似完好的血肉。
除了剑客,江湖人没有动辄擦拭兵器的好习惯。
基本上也就磨一磨了事,有时候为了藏兵器,还会塞进柴草堆或者马车底。
手臂被这样的兵器斩断,即使不失血而死,也会伤处化脓,发热后七天不治。墨鲤迟一炷香动手,这个受伤的人活下来的希望就少一分。
墨鲤神情专注,动作果决。不见刀锋,只见挥刀的残影。
那个倒霉的锦衣卫痛叫着,差点以为自己落到了敌人手中正在遭受酷刑。
就在他痛呼救命的时候,墨鲤削完了,抬头看了他一眼,取了白布跟金创药开始包扎。
“……”
宫钧眼神发直,他竟然从一个救人大夫身上看到了一路刀法。
对于将刀法练入化境的宫钧来说,那平平无奇好像只是快的残影里隐合着刀意,虽然很难察觉,但确实存在。
“你究竟是何人?”宫钧忍不住问。
墨鲤治完了第二个重伤者,出门之后恰好听到宫钧的发问。
“受伤的人不要说话。”墨鲤示意旁边的锦衣卫把宫钧抬到另外一个厢房。
宫钧捂住嘴剧烈地咳嗽起来,然后就开始咳血。
“同知!”
“……我受了内伤,很严重。”宫钧知道自己死不了,可是现在不撂挑子怎么行?青乌老祖没准就要追来了,这个麻烦还是留给孟国师吧,于是一边咳血一边吩咐自己的属下,“肖百户,万一我死了,你就拿这五十两银子,给我家中的狸奴寻个好去处……”
墨鲤洗去手上血迹,打断了宫钧的遗言:“十两银子治好你的内伤,要不要?不治也死不了,我不急,你慢慢考虑。”
宫钧:“……”
作者有话要说:
宫钧:我死后,我的猫……
墨鲤:死不了,自己的猫自己养,不要放出来吓人。
——————
古代医术里不说细菌,而是邪,风邪各种邪入侵,有一些粗浅的消毒意识
主角没有无菌室,但是不怕,有内力有灵气【喂】
第107章 已矣乎
树梢轻轻一抖, 细软的枝条被压得半弯。
那双踩在树梢上的鞋履是簇新的, 虽然样式看起来普通,随便哪处集市都能买到,但是鞋底与鞋面的针脚很细密。也许它没有京城那些鞋铺里的鞋履讲究,却是十分舒适。
衣袍下摆随风飘鼓,靛蓝的布料有些粗, 不过这布织得不错, 基本没有歪斜的地方, 染色也很均匀。
——廉价的粗织料子经常有这两种毛病, 想要这样的上等品, 不止要多付一些铜板,还得买的人费时用心地去挑。
这双鞋、这件衣服的主人,能把粗衣短袍都穿出卓然不群的风采。
他站在树梢上,右手负在身后, 一派悠然。
身边是一望无际的林海,远山悬崖有瀑布落下, 山峰侧面仿若身披翠帛的女子, 便形成了仙女捧瓶之势。
身处这样绝妙的美景中,孟戚却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
前边有一只鸽子在飞。
鸽子越飞越慢,它扑腾着翅膀,开始在林木上方徘徊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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