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这也不是杜秋心啊。
  楚玉丰扶着凌安之单手指着女子哈哈大笑:“你们可是旧相识,你真个认不出来了?仔细看!”
  凌霄一脸迷茫,手里拎着护目镜,向凌安之投去了垂询的目光,心道他们将军什么时候又认识了这么个别有风情的美人?
  凌安之眼神再好,也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来,只能握着马鞭面带笑容说道:“这可真是考住我了。”
  余情有点喉咙发紧,两只手都捏住了衣角,思念像昆仑山顶的雪崩一样,只要开了口子,就万马崩腾似的往外冲。
  真是好久不见。
  她好不容易压下心中的狂跳,强制自己注意力集中起来,嫣然一笑道:“怎么了,凌将军,骑着我送的战马,用着我送的长戟,却不认识送礼的人了吗?”
  凌安之和凌霄目光一碰,半晌才恍然大悟起来,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凌安之想伸手拍拍余情的肩膀,但是手伸了一半又觉得小黄鱼儿不是曾经的半大孩子了,把手又缩了回来。
  他看了看余情墨黑的大眼睛才找到了点小黄鱼儿的影子,笑道:“我的天,是小黄鱼儿?你这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长了这么高?变化惊为天人,实在是不敢认了。”
  ******
  将路径的选择交给了带路的骑兵,四万五千人连骑兵带步兵拉成竖线缓步通过沼泽。小黄鱼儿也改坐车为骑马,不急不缓的边和凌安之、凌霄聊天,一边往北疆都护府的方向走,虽然三年未见,但都一见如故。
  大家聊了聊这几年的改变,凌安之捷报频传,胜仗打的全天下皆知,他的近况容易了解些。余情变化极大,整个人成熟了不少,不过她天性调皮,正在给大家讲她这些年做的荒唐事:
  “我前些年一直有在养马,四处跑着做生意的时候,看到骡子高大,结果错把骡子当成种马买回来,我爹太坏了,为了让我吸取教训,自己不说也就算了,还不允许别人告诉我,弄的整个马场半年来一匹小马驹都没添上。”
  “花折这几年发了大财,买卖做的像洒在地上的芝麻,遍地开花,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前阵子花一万两银子买了个比砚台大不了多少的斑点小狗,就养在书房卧室,舔了小哥哥许康轶几次碗筷,小哥哥气不过又没办法,只能抢在狗之前把汤一口喝了。”
  这些好玩的事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一直走了两个多时辰日头偏西,在天黑前绕过了大沼泽。
  天色已晚,凌安之吩咐安西军不必连夜赶路,就地休息,明日晨起再走,他在等着开饭的空档,卸了甲换了一身深蓝色便装,随意的走到了一片清澈的小水泊边,就着夕阳下的小水泊银光泛泛,几颗枯了的胡杨屹立不倒,开始欣赏这北国黄昏山水万筹的风光来。
  余情看他一个人落了单出神,不禁暗笑,几年前一起从北向南押送物资的时候,凌安之也是有了时间就极目远眺,还遗憾说自己不会画画,要是会画就把这旷达江山都绘在笔墨里。
  天蓝水碧,蝶舞莺啼。
  余情走到了凌安之的身边,站着陪他一起看这斜阳逐流,凌安之侧过头来,有点埋怨的问她:“听说你后来也出入了几次安西,为什么没有去军中看我?弄的我见到你都不认识了。”
  余情心道认不出我来还有理了?问道:“你和凌霄带着四万多人离开安西,边境安全吗?”
  凌安之眼神在她腰上晃了两下,心道这腰还挺细的:“我下令青海守军分了一半的兵力两万人,带兵的我是堂姐凌合燕,先协守西域,这么算下来安西驻军只带出来两万五千人,影响不大。”
  余情老早就注意到凌安之的脖子上的伤,现在才找到机会问他:“你脖子是打仗受了伤的吗?怎么会伤到颈项?多危险啊,过来给我看看。”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鞠躬~~~~~
  第66章 野狼美女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 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余情没见到他的时候, 好像每一天只要偷偷想他一下,都有一种隔了千山万水的隔世之感, 今日一见, 好像又熟悉的只是昨天分开的一样,心下酥酥麻麻的,一时走神了,半天没动作。
  凌安之看她呆呆的眼神半天没动, 还以为长大了的小黄鱼儿以为男女有别, 不太好意思了,不动声色的站直了身子, 指着远方的小水泊说道:“这一片小的水泊倒不少, 应该有一些野鸭蛋之类的野味,咱们叫上凌霄, 去看看能不能捡几个玩一下?”
  ——好像西域的草原地獭、野鸭子、烤蝎子他没吃够似的。
  余情这才回神,她摇摇头,有点心虚的笑着嗔怪他:“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想着淘气, 小时候私塾师傅没教过你莫打三春燕吗?你太高了,我看不到,你坐着靠在这棵胡杨上。”
  等凌安之坐稳了, 余情轻轻扯开他一点衣领一看,应该是弓箭的箭矢,擦到了肩膀,顺着脖子滑了过去,箭的力道不小,肩膀上当时应该是皮开肉绽的一道血口子,脖子剐蹭了一下,受了皮肉伤。
  她伸出冰凉的手,按了按肩膀伤口还有些红肿的周围,皱着眼眉问道:“颈项人之要害,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伤到颈项的?”
  凌安之一愣,伤了有一阵了,他每年大大小小要打百余仗,实在想不起来哪次伤的了,不过自诩为聪明人的凌安之不打算告诉余情自己已经忘了。
  他招招手,把余情招呼到自己身边坐下,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来,低低的声音说道:
  “两个月之前,我正在临近夏吾的边境巡防,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到了夜晚就和队伍走散了,变成了独自一人踽踽而行,这个时候,突然间草丛里边帐子里出现了几个穿着土黄色衣服和黑色衣服的美女,冲我招手。”
  余情听的一愣,疑惑道:“大晚上的,在边境的草丛里怎么可能有美女?”
  凌安之故弄玄虚:“我当时也感觉有古怪,但是心想如果见怪不破,那更危险,再说只是几名女子,我还怕她们不成?我就走了过去。她们问我,是安西军的凌安之吗?我说你们怎么认识我,她们就全都向我行礼,说我帮她们打扫了庭院,打算以身相许的谢我。”
  余情皱着鼻子细细思考:“难道是你连年征战,解救的汉家女子?不过半夜出来谢你,胆子也是怪大的,你不会顺水推舟了吧?”
  凌安之继续用阴森森的声音说道:“你听我讲完,我当时就说,以身相许就不用了,不过晚上走到这里,有些口渴,有一口热茶就行了。哪几位女子就示意我进了他们的帐子,给我倒上了热茶。”
  还嫌不够生动似的,凌安之还心有余悸似的打了个寒战:
  “我进了帐篷,正要低头喝茶,这几位女子也在帐篷里走来走去,之前我面对她们,一直看不到她们身后,这回她们一转身,我才发现她们在背后全有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那大尾巴,看着粗的跟门杠似的,上边的狼毛硬挺挺的支棱着,太吓人了。”
  余情听得目瞪口呆:“啊?这人怎么会有尾巴,这是人是鬼?”
  凌安之像是吓唬亲孙子的狼外婆一样,继续面容严肃的讲故事:“我当时也害怕了,毕竟人长尾巴,谁都没见过啊。我不动声色的站起来,一边假装去看帐篷上的挂着的腊肉和羊头,一边悄悄的往门口走。”
  “这个时候门边的一个女子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问我说,将军,你这是要走吗?我刚想回头,突然怎么感觉脖子上接触了什么东西,怎么感觉还毛茸茸的呢,就定住了身形偷偷的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
  余情听的认真,有点入戏,看凌安之还往她脖子上神色诡异的看了一眼,也有点瘆得慌,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凌安之继续声情并茂,伸出手掌来放在肩膀上配合着:
  “我用眼角余光一扫,发现肩膀上哪有什么美女的手,是一匹草原狼的大爪子!那爪子,比我手掌都大!吓得我往前一窜,就想跑,那草原狼喝道,你往哪里去!狠狠的抓了我脖子和肩膀一把,当时我都没感觉到疼,冲出门就看着星星往西边跑。”
  “偷眼回头用余光一看,哪有什么美女,四五匹土黄色和黑色的狼一边撵我,一边口中做人言喊道,将军,我们本来没有地方打猎,是你打跑了西域那些放羊的,我们还要谢你呢,你跑什么?我没听她们的,直跑了一夜才甩开她们,天亮才看到脖子和肩膀受伤出血了。”
  余情开始听的聚精会神,有点害怕,后来终于反应过来了,凌安之正编了个故事消遣她。
  直气得笑也不是,怒也不是,伸手就卡向了凌安之的颈项:“你这个坏三哥,好几年了都没有长进,问你正经话也不说,编什么鬼神故事吓我!”
  凌安之看刚才余情听的专心致志的样子,仿佛又找回了小黄鱼儿的影子,他一手伸出来阻隔着小黄鱼儿,一只手举起来告饶,笑的都要岔了气:“三哥错了,别掐我,哈哈。”
  凌霄远远的骑马飞奔过来,看到两个人见面没多久就开始打打闹闹,基本滚成了一团,愣了一下,说道:“少帅,泽亲王刚刚派人送来紧急军报,说番俄从昨晚一直在吊着花样冲击军营,快要守不住了,如果援军两日内到不了,就退回到北疆都护府的城门里去。”
  凌安之一瞬间脸上就变成了肃萧的表情,好像之前的打闹都没有存在过,他直腰站起来,说道:“回禀泽亲王,先坚守两日,我和凌霄带着亲兵先行,两日内能先赶到战场。”
  ******
  番俄的城防背靠捕鱼儿海,此时在城外扎营,西域散部不算,光是番俄的连营扎了有近百里,这些天一直和北疆军处于胶着状态。
  番俄本土作战,且人种高大,单兵作战力强,武器先进;北疆军兵多将广,被许康瀚都训练成了五人的小分队,协同作战,互为攻守,小分队再组成作战大队,训练有素,武器兵刃也不弱。
  平日里泽亲王对付他们也绰绰有余,这次阵线拉的太长,泽亲王对外的政策一向是寸土必争,兵力非常不足;番俄这几天想一鼓作气攻进北疆都护府,泽亲王想打开同一个缺口,消灭番俄的有生力量。
  双方各自出兵全是四万人,陈兵在番俄军营和北疆都护府之间广阔的战场上,轮番试探之后终于陷入了苦战。
  番俄的大将瓦西里亲临战场,在阵前举着刀往来冲锋,叽里呱啦一口外文夹着一口汉话的乱叫,要求压住阵脚,保持阵型,冲着北疆都护府的城门鼓舞士气发号施令:“冲击贼寇的军营,打开贼寇城门!”
  一副誓不敲开北疆都护府的大门不罢休的态势,不过战场上形式瞬息万变,不用他运筹怎么敲开城门了,北疆都护府的城门开了——
  番俄的瓦西里大喜过望,求之不得,要知道北疆都护府城墙高数丈,泽亲王有的是钱,城墙里全都铸上了钢索和糯米石条。
  而且泽亲王一向指挥有方,手下将星云集,多年来大楚都是在城外扎营几道防线一副进攻态势,好几年他们都没在这么近的距离内看到过北疆都护府敞开的城门,而今双方都将兵力投在了战场上,双方军营里都没什么人,只要能趁乱冲过军营,就有望攻入北疆都护府。
  紧接着看到城门里出来一队人马,两千人左右,为首的是从没打过交道的两位年轻持戟的将军。
  ——两千来人?冲出来送死的?
  这两千亲兵是凌安之和凌霄的精锐,非硬仗不轻易冲锋,前军手持双面开刃的陌刀,别说砍人,砍马也如同切菜;
  中军是手持狼牙棒,杀伤力极大;后军全是三眼神铳,先来三发炮弹掩护前军冲锋,扮演神机营,三发炮弹打过之后神铳变成了铁榔头,配合骑兵冲撞,势不可挡经常血洗联营。
  凌安之和凌霄将战车辎重都扔在最后,骁骑营次后护送,亲自带着两千亲兵就到了城上,直接看到了战场的焦灼态势,一共八万人声势浩大,双方都下了血本。
  番俄先退兵的话,大楚军队会直接冲进番俄联营;大楚军队先退的话,番俄可能直接拿下城外联营,跟着就有可能冲进北疆都护府,双方都是砸锅卖铁的态势,势均力敌;
  只要有一股力量加上去,打破这种平衡,战场才会高下尽现。
  安西军急行军了近一个月,人都是双眼血色还能堪堪忍受,马匹基本都受不了了,凌安之和凌霄的两千亲兵,换了北疆军两千匹战马,直接就要出城作战。
  作者有话要说:民间大灰狼的故事吓唬了我好多年,
  估计凌安之也是听大灰狼的故事长大的。
  可惜,大灰狼碰到了手欠的凌安之,也得绕路走吧。
  第67章 冲锋陷阵
  小黄鱼儿得知凌安之在急行军之后就要马上投入战场作战, 心下忐忑不安,疲惫之师,怎么能够贸然出战呢?她这些天在北疆,也看到了战场上的冷酷无情, 生死一瞬。
  所以赶到北疆都护府的路上就皱着眉头,小心谨慎字斟句酌的在和凌安之念秧:“急行军这么久, 这两夜都没有合眼, 铁打的尚且受不了,何况是肉做的,战场上刀枪无眼,将军可以先休息整顿几个小时, 再上战场才是事半功倍。”
  比及进了北疆都护府, 泽亲王正坐镇城上指挥,也不是特别同意, 犹豫摇摆道:“将军其实坐镇中军即可,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万一将士和战马不能配合的太好, 实在不行先带这两千人冲一下试试,发现不对头请马上入城。”
  凌安之几句话的工夫已经披甲持戟上马,挥手招呼亲兵跟上他和凌霄,做好了出城的准备, 回道:“我有分寸,战场上四万将士浴血奋战,每刻钟都可能是几千条人命, 开城门!”
  余情在城墙上,拿着千里眼看着凌安之和凌霄马蹄隆隆的出了城,整个大楚国的范围内,所有三军统帅均是坐阵中军指挥,经常当先锋冲锋陷阵的统帅只有凌安之一个。
  ——威风是威风了,不过时时刻刻都让人提心吊胆,战场上纵使绝世高手,也难逃暗箭大炮,坐镇中军尚有折损,何况是冲锋在前呢?
  凌安之在前,凌霄跟在右侧稍稍错后一个马头的距离,在阵前随意的往来驰骋了几个来回,观看了一番找到阵眼,带两千人直捣黄龙,冲着番俄的营盘阵型中央,一头就从阵眼扎了进去。
  余情除了看到番俄兵阵里一片刀枪剑戟利刃同时举起在阳光下耀眼的反光之外,人在哪里根本看不到了,北疆军正愁冲不进去,看到援军已经撕开口子冲进去了,都杀红了眼,彼此招呼着顺着口子往里涌。
  泽亲王也在城墙上站起来了,两千人冲进了几万人的兵阵,全军覆没只是一瞬间的事。
  他吩咐手下楚玉丰、虞子文等人带着城内守军做好准备列兵城下,看情况随时准备救援——
  凌安之疲惫之师,且对番俄非常不熟悉,只是在来的路上恶补了一些情况,完全没有达到兵家要求的知己知彼,这太危险了。
  泽亲王开始后悔,刚才就不应该让他出城,万一第一战即打没了安西统帅,这个损失实属不可弥补。
  传令官往来不绝,一会来喊道:“报,少帅找到阵眼,杀出了一条血路。”
  这个刚走,下一个又来喊道:“报,凌霄小将军一戟斩杀敌军将军乌斯。”
  “报,凌将军力斩敌军两名大将,敌军不敢上前,阵型开始散乱。”
  “报,我军已经将敌阵拦腰折断,一万余人冲进去了。”
  许康瀚心稍微放下了一些,面上微微一笑,心道这个凌安之果然勇猛,名不虚传。
  不过丝毫不敢怠慢,战场瞬息万变,这一战是下了本钱的,只要能消灭番俄的有生力量,北疆军在战场上的形势或可能达成一个平衡。
  此次战役一直打了一夜,战场上火光冲天,杀声阵阵,直到次日四更天,番俄骑兵和步兵折损了一万多人,实在顶不住了,开始有计划的撤军,同时将联营后退了二十里。
  余情一直心惊胆战的等在城门下,她第一次看到凌安之上阵杀敌,看着他纵马冲到敌军阵前之时,番俄一起刺过来的长矛利刃闪烁着不祥的光芒,凌安之就那么自恃勇力的直接持戟而上,和上刀山也差不多,吓的她一闭眼,魂飞魄散。
  硝烟仍在,敌军撤退后开始打扫战场,血肉横飞、尸横遍地,不少缺胳膊断腿的伤兵源源不断的抬下来,哀嚎声不绝于耳,惨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