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比她的命还重要
天不亮禾筝就走了。
她习惯了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走,像在酒店住了一晚的旅客,一点气息都不想留下,打车到了乐团练习的教室,算算时间。
有三年都没来过这里了。
钥匙还保存在身上,完好如新。
教室的门却有些陈旧了,在灰蒙蒙的凌晨散发着腐朽的气味,里面更是很久都没人来打扫过,桌椅都已经生了霉斑。
禾筝花了一上午时间将这里打扫干净。
临近中午,乐团的人才陆陆续续带着乐器过来,都是一帮子朝气蓬勃的女孩子,有说有笑,透过散着晨光的明净玻璃,能看到她们年轻动人的脸庞。
几年前刚学音乐。
禾筝也和她们一样,对未来满是憧憬。
笑声飘过去,她转过身,从角落里将那把遗落很久,已经布满灰尘的大提琴拿出来,那是她以前用的最顺手的乐器,三年不碰,生疏感油然而生。
指尖才触到琴弦上。
一音未响。
身后倒是先有了声音。
是女人温淡的询问:“禾筝?”
停下手指间的动作,禾筝脊背发硬,连带着肢体也忘了该怎么反应,第一直觉就是逃跑。
可身后的人显然不给她机会。
“禾筝,是你吧?”
禾筝将琴放好,骨节微颤,侧回眸,露出半张脆弱的脸,“蒋颜,是我。”
熟悉的人,熟悉的地点,感觉却全都变了。
曾经她们是一个乐团的。
全国各地的巡演,算是合作最佳的伙伴,关系堪比亲人。
时隔多年,乐团已散,蒋颜也做了老师,再见到禾筝,激动的语气都在颤抖,眼眶含泪,“真的是你,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我们都以为你已经……”
“已经什么?”
缓了气,她才继续说:“他们都说宋老师死后你也死了……”
毕竟禾筝足有三年没有出现,从前的老朋友也都不联系了,当年的事又轰动一方,他们会这么想,也不稀奇。
禾筝淡淡笑着,“我活的好好的。”
“我就知道你没事,”蒋颜不禁感叹,“她们都说你嫁给了富商,没多久就跳楼自杀了,解刨的时候肚子里还有孩子,真是够离谱的,这群人也不怕下拔舌地狱!”
是挺离谱的。
但也不是全错。
纵然是这么难听的话,在禾筝看来也不是什么荒谬的言辞,当年她突然隐退,一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什么脏水都开始往她身上泼,她也从不出面解释。
“都是女孩,爱聊些是非也是正常的。”
这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蒋颜很快知趣地转换话题,“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了,你是来练琴的吗?快来试试。”
面对那架陈旧的琴。
禾筝升起胆怯的心,“我……很久没碰过琴了。”
结婚以后。
就没有了。
新婚那夜,那架琴是她唯一护住的东西,却是季平舟最想砸碎的东西,后来她悄悄将琴送了回来,不敢放在家里让季平舟看到。
已迈入初冬。
昼短夜长。
天黑之后整栋音乐大楼亮起灯光,璀璨华美,偏偏是这个时间,禾筝要早早离开,她不需要再回到季家,也不想再藏着自己的琴,将琴箱擦的干净,背在背上。
那样的重量压在她的脊背上,实际是有些吃力的。
走下大楼。
彻骨的寒意侵袭而来,她慢步朝着楼外的人行道上走去,身上是一件初秋时穿的风衣,衣角在寒风中摇摆,走累了,她会停下来调整一下琴盒。
昏暗小道上亮起两束明晃晃车灯,禾筝微怔住。
下意识是想跑的。
可她哪里跑的掉。
车窗落下,驾驶座的人看都不看她一眼,“上车。”
禾筝面无表情,舔了舔唇,睫毛上的湿气化开,“你怎么在这儿?”
那是她充满排斥和反抗的话。
像是小猫耀武扬威的举着爪子,实则是没什么用的,透过那双澄澈双眸,季平舟似乎看到了三年前那个初雪夜的方禾筝。
那时他眼睛刚好,还处在被蒙骗的阶段,爱禾筝爱的要命,不惜撇去阶级身份的差距,光明正大地去看了她的最后一场演出。
她是乐团里最年轻优秀的大提琴手,又有老天爷赏饭吃的嗓子,退团后转型做了音乐剧演员。
穿着鹅黄色的小裙子在舞台上蹦蹦跳跳,嗓子灵动娇俏,像黄鹂似的清脆悦耳,台上那么多年轻的女演员,各个漂亮,却没有一个比她神韵鲜活。
一场演出下来,连季平舟都用赞赏的目光看向舞台上的被光环围绕的她,谢幕时她九十度鞠躬,却在万千簇拥的掌声中,冲观众席的他眨了眨眼。
那样痴缠的爱意。
没有一个男人能抵挡的了。
演出结束他没有开车接她,而在后台等着她出来,她背着那架大提琴,温软地挽住他的手,眼中流露出真切且明媚的爱意,几乎能将他给融化了。
结束后他们一起走在戏院外,地上结着一层薄薄的冰脆,园林似的大戏院屋顶被白霜覆盖着,虽然冷,可他们心里都是暖的。
季平舟将一根驼色围巾系在禾筝光洁的脖间,顺带围住她的半张小脸,在小雪的夜晚,捧着她的脸与她接吻。
她那时到底是年纪小,没亲两下就直喘气。
季平舟不舍得放开她,捧着小脸,从眉心一路吻到下巴,用掌心冰着她潮红的小脸问:“这琴背着不重吗?”
禾筝眼睛湿濡,仿佛有碎星子掉在瞳孔里,“不重,这是我的宝贝,一定要跟在身边的。”
他像是有了兴趣,“哪天有空拉一首曲子给我听听?”
这么说,她却不高兴了,皱着棕色的小眉头,“不要。”
当初他实在太爱她。
连为什么都不问。
她说不想就不想,不要就不要,从不勉强,也不刨根问底,后来他才知道她不愿意是因为那架琴是那个人送给她的。
她也只和那个人合奏。
时隔三年,再看到她背着琴,他仍然是感到耻辱的。
禾筝许是觉察了季平舟的异常。
不动声色地转了个身,将琴藏在身后。
他这才抬了眸,“听说陆北打你了?”
“他经常打我,无所谓了。”
季平舟冷笑,她就爱用这样憋屈的语气说话,好像全天下所有人都欠她的,“但是他知道了你给姐姐献血的事,你不觉得需要解释解释?”
站在外面,吹着冷冽的寒风就算了,还要被拷问,禾筝的声音一点点冷下去,“本来就是你让我做的事,要解释什么?”
“现在他们都觉得我是恶人了,方禾筝,你心思怎么这么恶毒?”
她哭笑不得,“我恶毒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现在才知道?”
转过身,她大步流星,只恨走的太慢被季平舟追上。
可被追上是迟早的事。
脚步催促间,季平舟伸手去拽禾筝,碰到的却是她背上的琴盒,那东西的确是她的宝贝,比她的命还重要。
被他这么一碰,她骤然炸了毛,脸色气韵全变了。
周身竖起坚硬的屏障,将季平舟隔挡在外,面目冷绝陌生,“不要碰它!”
黑暗中,季平舟眼神黯了一秒。
她习惯了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走,像在酒店住了一晚的旅客,一点气息都不想留下,打车到了乐团练习的教室,算算时间。
有三年都没来过这里了。
钥匙还保存在身上,完好如新。
教室的门却有些陈旧了,在灰蒙蒙的凌晨散发着腐朽的气味,里面更是很久都没人来打扫过,桌椅都已经生了霉斑。
禾筝花了一上午时间将这里打扫干净。
临近中午,乐团的人才陆陆续续带着乐器过来,都是一帮子朝气蓬勃的女孩子,有说有笑,透过散着晨光的明净玻璃,能看到她们年轻动人的脸庞。
几年前刚学音乐。
禾筝也和她们一样,对未来满是憧憬。
笑声飘过去,她转过身,从角落里将那把遗落很久,已经布满灰尘的大提琴拿出来,那是她以前用的最顺手的乐器,三年不碰,生疏感油然而生。
指尖才触到琴弦上。
一音未响。
身后倒是先有了声音。
是女人温淡的询问:“禾筝?”
停下手指间的动作,禾筝脊背发硬,连带着肢体也忘了该怎么反应,第一直觉就是逃跑。
可身后的人显然不给她机会。
“禾筝,是你吧?”
禾筝将琴放好,骨节微颤,侧回眸,露出半张脆弱的脸,“蒋颜,是我。”
熟悉的人,熟悉的地点,感觉却全都变了。
曾经她们是一个乐团的。
全国各地的巡演,算是合作最佳的伙伴,关系堪比亲人。
时隔多年,乐团已散,蒋颜也做了老师,再见到禾筝,激动的语气都在颤抖,眼眶含泪,“真的是你,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我们都以为你已经……”
“已经什么?”
缓了气,她才继续说:“他们都说宋老师死后你也死了……”
毕竟禾筝足有三年没有出现,从前的老朋友也都不联系了,当年的事又轰动一方,他们会这么想,也不稀奇。
禾筝淡淡笑着,“我活的好好的。”
“我就知道你没事,”蒋颜不禁感叹,“她们都说你嫁给了富商,没多久就跳楼自杀了,解刨的时候肚子里还有孩子,真是够离谱的,这群人也不怕下拔舌地狱!”
是挺离谱的。
但也不是全错。
纵然是这么难听的话,在禾筝看来也不是什么荒谬的言辞,当年她突然隐退,一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什么脏水都开始往她身上泼,她也从不出面解释。
“都是女孩,爱聊些是非也是正常的。”
这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蒋颜很快知趣地转换话题,“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了,你是来练琴的吗?快来试试。”
面对那架陈旧的琴。
禾筝升起胆怯的心,“我……很久没碰过琴了。”
结婚以后。
就没有了。
新婚那夜,那架琴是她唯一护住的东西,却是季平舟最想砸碎的东西,后来她悄悄将琴送了回来,不敢放在家里让季平舟看到。
已迈入初冬。
昼短夜长。
天黑之后整栋音乐大楼亮起灯光,璀璨华美,偏偏是这个时间,禾筝要早早离开,她不需要再回到季家,也不想再藏着自己的琴,将琴箱擦的干净,背在背上。
那样的重量压在她的脊背上,实际是有些吃力的。
走下大楼。
彻骨的寒意侵袭而来,她慢步朝着楼外的人行道上走去,身上是一件初秋时穿的风衣,衣角在寒风中摇摆,走累了,她会停下来调整一下琴盒。
昏暗小道上亮起两束明晃晃车灯,禾筝微怔住。
下意识是想跑的。
可她哪里跑的掉。
车窗落下,驾驶座的人看都不看她一眼,“上车。”
禾筝面无表情,舔了舔唇,睫毛上的湿气化开,“你怎么在这儿?”
那是她充满排斥和反抗的话。
像是小猫耀武扬威的举着爪子,实则是没什么用的,透过那双澄澈双眸,季平舟似乎看到了三年前那个初雪夜的方禾筝。
那时他眼睛刚好,还处在被蒙骗的阶段,爱禾筝爱的要命,不惜撇去阶级身份的差距,光明正大地去看了她的最后一场演出。
她是乐团里最年轻优秀的大提琴手,又有老天爷赏饭吃的嗓子,退团后转型做了音乐剧演员。
穿着鹅黄色的小裙子在舞台上蹦蹦跳跳,嗓子灵动娇俏,像黄鹂似的清脆悦耳,台上那么多年轻的女演员,各个漂亮,却没有一个比她神韵鲜活。
一场演出下来,连季平舟都用赞赏的目光看向舞台上的被光环围绕的她,谢幕时她九十度鞠躬,却在万千簇拥的掌声中,冲观众席的他眨了眨眼。
那样痴缠的爱意。
没有一个男人能抵挡的了。
演出结束他没有开车接她,而在后台等着她出来,她背着那架大提琴,温软地挽住他的手,眼中流露出真切且明媚的爱意,几乎能将他给融化了。
结束后他们一起走在戏院外,地上结着一层薄薄的冰脆,园林似的大戏院屋顶被白霜覆盖着,虽然冷,可他们心里都是暖的。
季平舟将一根驼色围巾系在禾筝光洁的脖间,顺带围住她的半张小脸,在小雪的夜晚,捧着她的脸与她接吻。
她那时到底是年纪小,没亲两下就直喘气。
季平舟不舍得放开她,捧着小脸,从眉心一路吻到下巴,用掌心冰着她潮红的小脸问:“这琴背着不重吗?”
禾筝眼睛湿濡,仿佛有碎星子掉在瞳孔里,“不重,这是我的宝贝,一定要跟在身边的。”
他像是有了兴趣,“哪天有空拉一首曲子给我听听?”
这么说,她却不高兴了,皱着棕色的小眉头,“不要。”
当初他实在太爱她。
连为什么都不问。
她说不想就不想,不要就不要,从不勉强,也不刨根问底,后来他才知道她不愿意是因为那架琴是那个人送给她的。
她也只和那个人合奏。
时隔三年,再看到她背着琴,他仍然是感到耻辱的。
禾筝许是觉察了季平舟的异常。
不动声色地转了个身,将琴藏在身后。
他这才抬了眸,“听说陆北打你了?”
“他经常打我,无所谓了。”
季平舟冷笑,她就爱用这样憋屈的语气说话,好像全天下所有人都欠她的,“但是他知道了你给姐姐献血的事,你不觉得需要解释解释?”
站在外面,吹着冷冽的寒风就算了,还要被拷问,禾筝的声音一点点冷下去,“本来就是你让我做的事,要解释什么?”
“现在他们都觉得我是恶人了,方禾筝,你心思怎么这么恶毒?”
她哭笑不得,“我恶毒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现在才知道?”
转过身,她大步流星,只恨走的太慢被季平舟追上。
可被追上是迟早的事。
脚步催促间,季平舟伸手去拽禾筝,碰到的却是她背上的琴盒,那东西的确是她的宝贝,比她的命还重要。
被他这么一碰,她骤然炸了毛,脸色气韵全变了。
周身竖起坚硬的屏障,将季平舟隔挡在外,面目冷绝陌生,“不要碰它!”
黑暗中,季平舟眼神黯了一秒。